[市发改委是做什么的]市发改委2016年度党建工作总结

时间:2021-10-02 00:00:00 工作总结

  按照省市近期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为深入学习贯彻省委书记骆惠宁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引深“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我委强化机关“三基”建设,加大党建工作统领发展改革工作的力度,主要完成了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基层党组织换届、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层党建七项重点任务,党建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为助力全市赶超进位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一、关于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

  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委对所属各党支部的党员组织关系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梳理排查。

  一是提高认识,全面覆盖。专门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对排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的责任人、认定范围、开展步骤和时间节点。要求各支部高度重视此次工作,立即开展行动,充分利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平台,将全委258名党员名单全部调出,一一对应分发给各党支部,做到党员排查工作全覆盖,确保高质量完成排查工作。

  二是多措并举,全力查找。各党支部认真核实本支部所属党员的身份信息,并对近年来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情况进行排查,对集中排查中联系不到的党员,通过支部找党员、党员找党员、进社区以及通过公安部门问询查找等多种渠道,查找有价值线索,全面获取失联党员相关信息。通过排查,我委党委所辖原市地铁局和钢铁集团党支部因企业破产多年造成的9名失联党员,目前已全部取得联系。

  三是建立台账,规范管理。机关党委通过查阅党员人事档案等方法,认真核实了所有党员的入党时间、转正时间等身份信息,建立健全了党员台账,规范组织管理。

  存在问题:由于原市地铁局和钢铁集团党支部因企业破产多年,所属党员外出务工、异地居住等情况居多,比较分散,不便于管理。另:原市地铁局4名退休老党员,个人意愿将组织关系转接给本人居住地所在社区党支部,但因4名党员一直享受党费减免政策(2001年经市直工委批准予以减免),组织关系也因此未能办理转出手续。

  下步打算:我们将认真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方针、政策,创新思路,强化措施,完善机制,严格管理,做到不断研究新情况,分析新问题,探索新举措,取得新成效,努力促进我委党建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关于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

  我委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做好机关党委、总支、支部组织建设,按期进行换届。2014年(本文来自大秘书网www.fanwen112.com/zlist-122-1.html" target="_blank" class="keylink">标语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目前,“山水丰盛”石刻、平坝、凉亭、简易停车场等已基本完工。同时,我委帮助扶贫村向市下乡办、农业、林业等部门争取筹资21.23万元,用于修桥、森林绿化、高产玉米试验田和核桃林后续管护。通过市财政和县委领导协调清回财政往年欠款21万元。春节、“六一”慰问共送去价值6960元慰问品。

  三是对症下药,成效显著。针对该村种植新品种核桃树5000余亩但因缺乏技术指导,产量及健康状况不理想的问题,10月9日,我委邀请市林业局王玉杰副局长及果树专家一行5人深入帮扶村平遥县丰盛村,针对新老核桃树的管护,对丰盛村的31名村民代表进行了现场培训和讲解,有效的提高了骨干村民的核桃树种植管护技术,预计在2018年核桃树每亩每年为农民增收3000元左右,将有效促进农民脱贫增收。在农村用电问题上,我委还帮助丰盛村的一个自然村大虎岭村协调解决电费问题,由原来的0.8元/度降低至0.477元/度。我委围绕产业、民生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积极开展精准扶贫,帮助驻村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14年的2450元增加到2830元,受到市委下乡办和平遥县、乡、村干部和群众的好评。

  四是情系百姓,反应迅速。八月份,平遥县遭遇连续强降雨影响受灾严重,我委驻村工作队第一时间深入到驻村受灾最严重的贫困户家中进行实地查看,对受灾群众进行安抚和疏导。帮扶责任人也第一时间与帮扶对象进行了沟通,详细了解了受灾情况。委领导专门召开党组会,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通过与市财政沟通,协调我委经费5万元用于受灾严重户和孤寡老人的灾后重建和慰问。同时,积极争取到上级部门救灾专项资金50万元,用于帮扶村基础设施修复重建和补充困难群众灾后重建物资等,积极帮助早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

  三、抓严抓实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情况

  我委始终坚持以学习为重点,大兴学习之风,突出学习重点,拓展学习领域,健全学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研讨交流、领导干部讲党课、请进来和走出去等多种形式,扎实抓好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教育。

  一是抓好各级党组织的理论学习。把党组中心组学习作为新时期加强党组思想政治建设和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载体来抓,以党组中心组学习为龙头,每月至少集中学习一次,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带头调研,形成了以中心组学习带动各级党组织学习的氛围。各党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坚持以党课教育为主要形式开展党课学习,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带动广大党员利用自学、集中学习等形式,扎实开展学习教育。

  二是抓好干部职工学习培训。突出发改特色,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市发改委干部职工综合素质提升推进活动的实施意见》,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核心,把“学、思、研、述、评”五个字贯穿于综合素质提升全过程,做到学思互进,述评并举,全面提升综合能力素质。同时,充分依托“山西干部在线学院”与“xx市干部培训网络学院”两个平台,切实抓好干部职工在线学习培训。

  三是抓好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全委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70余人开展了集体廉政谈话,进行廉政教育,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认真检点工作中是否有不作为、慢作为、不敢担当等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强化纪律规矩意识,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准则》、《条例》,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提高政治素养。邀请市委党校教师专题辅导授课,委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认真撰写学习体会,牢记道德高线,守住纪律底线。同时,用身边的事教育警醒身边的人,在全委干部职工中通报发改委原投资科科长刘斌受贿案及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决定,用活生生的身边事教育大家,认清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从这些身边的反面教材中吸取教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牢记道德高线,守住纪律底线,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委党组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强化“两个责任”落实为主线,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两个责任”落实工作,坚持做到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委机关工作“五同步”。2月29日召开全市发展改革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委党组书记、主任武亮就落实主体责任进行了安排部署。突出“五个强化”,抓好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严格执行委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安排意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委主任与副处级以上领导、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科室工作人员三个层级签字背书,推动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委党组制定出台的党员干部工作约谈、廉政谈话、任前廉政审查等9项制度,实行科室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年终述纪述廉述作风述主体责任考核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

  四是抓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以及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贯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过程。委党组统一领导,依托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机关党委发挥牵头作用,具体组织实施。委党组、机关党委分别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的通知》。7月8日,委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10月24日,机关党委印发《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的通知》。各党支部充分发挥主体作用,认真组织支部所属党员学习,切实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了贯彻落实讲话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五是抓好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我委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党内生活准则,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内政治生活质量明显提高。深入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规定步骤、程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生活会上,班子成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之间相互批评坦诚相见、真刀真枪,点准了“麻骨”、戳到了痛处,挖出了根源、明确了方向,达到了增强党性、凝聚共识、增进团结、共同提高的目的。同时,委党员领导干部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在“两学一做”四个专题的组织生活会上,担任党支部书记的领导干部带头围绕生活会主题,联系个人思想、生活和工作实际,个人成长进步经历,坦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支部中的党员领导干部与支部党员一起交流发言,自觉查摆问题和不足,主动接受批评,在推进党的基层组织生活常态化、制度化上走在前、作表率,用自身的实际行动引导和带动其他党员认真参加组织生活。通过与普通党员谈心交流,更加具体地了解党员的思想、作风、工作情况,密切相互间的联系,更好地发现自身不足,进一步提升工作的能力不平。

  四、关于党员违纪违法情况

  经过排查清理,我委原固定资产投资科科长刘斌,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2014年6月18日,榆次区人民法院以《刑事判决书》([2013]榆刑一初字第80号)一审判决刘斌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经2015年10月12日市发改委委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斌开除公职处分。并根据xx市直工委《关于给予刘斌开除党籍处分的批复》(市直工发〔2015〕3号)精神,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规定,经市发改委党委会通过,决定给予刘斌开除党籍处分。

  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把党建七项重点任务作为发挥党的优良传统、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重要抓手,扎实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