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局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一阶段工作总结_食药监局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一阶段工作总结

时间:2021-10-02 00:00:00 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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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是省委省政府赋予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一项重要职责,是落实《安全生产法》“三必须五落实”的具体体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我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制定下发《xx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和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的通知》(xx食药监函﹝2017﹞158号),《xx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食药监办函﹝2017﹞142号)等文件,成立我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xx担任组长,并多次带队对食品药品行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推进我省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体系建设,进一步夯实行业的工作责任。

  二、规范工作职责,制定出台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制定出台省局药械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指导督促清单(试行)和食品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提示提醒清单(试行),要求全省系统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试行清单式管理,通过制定相应的药械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食品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提示提醒清单,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确保食品药品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防控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风险。

  三、立足岗位职能,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

      印发了《关于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督查的通知》(xx食药监办函﹝2017﹞83号)、《xx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厦门会议筹备情况和安全生产第二阶段工作督查的通知》(xx食药监函﹝2017﹞140号)和《xx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厦门会议食品药品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省局于2017年4月、7月和8月,分三阶段派出十个安全生产督查组,赴十地市开展全覆盖督查检查。总的看,各地能够认真贯彻落实省局通知精神,主动作为,系统推动工作,积极防控风险。各设区市级局(含平潭综合实验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督促指导药械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推动并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确保生产安全。针对国务院安委会第五巡查组通报的我省44家问题企业中涉及食品药品行业相关的三家企业的整改落实情况,督查组进行了重点督查。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仙游县永辉超市天博广场店已完成整改;益海嘉里(泉州)粮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被巡查组发现的五项问题已完成整改四项,剩下的一项涉及厂房设计问题,已按检查组专家指示逐步整改中。

  四、围绕行业问题,督促指导排查整治。

      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以厦门和环厦区域为重点,由省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7次带队对各地保障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对拟供会食材生产企业、重点涉会酒店、供会食材总仓等地开展风险排查,共排查出460余项风险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坚持从严从重查处,除现场要求3家企业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外,全部实施清单式管理、挂销号制度,督促属地监管部门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问题穷尽、隐患归零”。目前,已先后完成了福州、厦门金砖国家“三合一”会议、“6.18海峡论坛”等系列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任务,受到省委省政府充分肯定。

  五、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从今年9次工作督导情况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设区市级局在指导督促药械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过程中,存在业务不熟悉,专业知识匮乏的问题,无法有效准确地发现安全隐患;二是部分药品行业企业虽然按期完成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但是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依然理解不到位,没有将安全生产工作有机地融入到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全省系统将进一步抓好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为十九大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一要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既要强化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又要认真落实好法定职责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将安全生产纳入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工作当中,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省局已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千分制考核内容,也纳入了今年的工作任务分解和责任清单之中,希望各级各部门抓好工作和责任落实。二要突出重点,排查隐患。根据省安监局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我局也专门下发工作方案,这项工作分三个阶段加以推进,第二阶段以确保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目标,第三阶段以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为目标。各市县局应按照部署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对我们监管行业企业来说,要突出问题导向,以高风险的企业为重点,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留死角。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督促企业做好整改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安监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