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的规定3篇

时间:2021-10-02 00:00:00 工作总结
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 我国自古以来是一个多民族得国家,全国共有 56 个兄弟民族劳动、 战斗、生活在这片辽阔而富饶得土地上。下面是范文112为大家带来的关于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的规定,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关于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的规定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召开后,全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对标对表,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具体落实举措,推动全会部署的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和国家监督专责机关,要忠诚于党、忠于人民,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纪检监察机关担负“两个维护”的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在新疆,落实“两个维护”的最重要体现就是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我们要按照自治区纪委九届四次全会部署,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两个维护”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纲”和“魂”,旗帜鲜明严肃党的政治纪律特别是反分裂斗争纪律,做到“惩”的一手要硬,“治”的一手也要硬,最大限度地争取人心,不断夺取反分裂斗争新胜利。

  细化五项工作措施:

  一是开展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日常监督,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群众工作督导、派驻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以及日常监督的首要政治任务,及时发现问题,抓好督促整改。

  二是开展反分裂斗争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在重大问题上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实际言行,以及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情况。

  三是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专项巡察,对工作滞后、问题突出的单位部门,统筹力量开展专项巡察、专项核查。

  四是开展党员干部“政治体检”,对照党章党规党纪逐条逐项认真检视思想和言行,切实增强党员干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五是开展纪律规矩教育,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开展发声亮剑和警示教育活动,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争做“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明白人。

  完善四个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全员学习培训机制,利用理论中心组、“三会一课”、干部培训等方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

  二是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把深挖严查“两面人”作为执纪监督、审查调查的重点,对群众举报以及干部年度考核、巡察、督导检查发现的“两面人”,坚决做到严肃查处。

  三是建立评估分析制度,每半年对深挖严查“两面人”工作形势进行评估分析,梳理“两面人”具体表现,总结工作有效做法,针对性地制定措施,形成报告。

  四是实行约谈提醒制度,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根据评估分析和季度通报情况,及时对工作滞后、“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党组织、纪委负责同志进行约谈提醒,推动责任落实。

  喀什地区纪委监委将在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地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区纪委九届四次全会部署,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一手抓反分裂斗争,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实现总目标和决战脱贫攻坚提供有力纪律保障。

  关于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的规定2

  根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五条原则:

  (一)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

  (二)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

  (三)实事求是。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予以处理。

  (四)民主集中制。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

  (五)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关于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的规定3

  11月19日,阿拉山口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关于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的规定》。

  会上,党组成员、副局长柴晓瑜同志全文宣读了《关于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的规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及时转变工作作风,坚决贯彻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查找并解决自身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坚决维护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把学习精神与贯彻落实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真学、真用、严格反分裂斗争各项纪律。

  通过此次学习,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了反分裂斗争纪律意识,在反分裂斗争这一重大原则问题上,大家一致表示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始终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决不做表里不一、言行不一、阳奉阴违的“两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