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领取养老保险整改措施三篇

时间:2021-10-02 00:00:00 工作总结
措施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为cuòshī,意思是针对某种情况而采取的处理办法。范文112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违规领取养老保险整改措施三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违规领取养老保险整改措施一篇

   12月30日,记者从长寿区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上获悉,从2021年1月1日起,我区开展死亡冒领、重复领取、服刑冒领、违规骗取养老保险待遇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旨在切实维护养老保险基金安全,守护广大参保群众的“养命钱”。将重点整治四类行为:死亡冒领,即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其亲属(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继续冒领死者养老保险待遇的行为;重复领取,即参保人员重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居民养老保险并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行为;服刑冒领,即领取待遇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服刑,其亲属未及时申报暂停发放待遇,仍继续冒领服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的行为;违规骗取,即非法占有、使用、获取利益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伪造证明材料或其他手段,骗取养老保险待遇的行为。

        区人力社保局提醒:参保人员如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定要及时退回冒领、重复领取或骗取的养老保险待遇,情节严重的,还会受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违规领取养老保险整改措施二篇

  8月4日下午,内江市召开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工作会,由市社保中心审计科负责同志安排部署“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工作,退管科负责同志对各地在开展核查和追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

  会议指出,按照部中心《关于开展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人社险中心函〔2020〕17号)文件要求,此项工作依托部级稽核考核系统开展。为切实防范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维护基金安全,各地要切实做好数据接收、核查整改和情况反馈三个阶段的相关工作。

  会议强调,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立经办机构主要领导牵头、相关业务和信息部门参加的工作专班,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形成核查整改工作合力。二是强化工作落实。各地要主动与司法、检查等部门沟通协调,通过数据比对、走访调查等多种手段对疑点信息进行逐条逐人核实,确保不漏一人。市社保中心将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调度督导,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取得实效。三是严格待遇资格认证。认真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要求,加强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通过多种认证方式核验待遇领取资格,对因服刑等原因丧失领取待遇资格的人员,要及时暂停待遇,防止基金损失。

  违规领取养老保险整改措施三篇

  随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制的全覆盖,重复领取、参保人员死亡亲属仍旧领取养老金和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现象时有发生,为防止基金流失、确保基金安全完整。近日,新左旗人社局根据上级部门转办的疑点数据进行了核实。

  一是强化宣传,法规政策落实到人。对刑满释放的退休人员通过电话告知、当面告知等方式宣传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待遇、享受待遇调整的相关政策法规,向违规领取人员送达违规领取基金追缴通知书,责令其退回违规领取的养老金。

  二是建立机制,数据核实精准有效。为准确核实违规领取待遇服刑人员的服刑时间、违规领取起始时间,人社局积极对接旗法院、公安局治安大队、新宝力格边境派出所建立定期交换数据机制。

  三是分类处理,基金追回初见成效。对刑满释放人员由人社局负责追缴其刑期违规发放和调待补发待遇直至完全追回违规领取金额后恢复发放。

  截止目前,共查实出1名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违规领取24个月基本养老金共2400元,目前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已全部追回。

  下一步,新左旗人社局将联合旗公安局对城乡居民死亡冒领情况的12人,进行全面清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