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打通生命通道总结

时间:2021-10-01 00:00:00 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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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打通生命通道总结

  平时需要一个多小时的路程,这次20分钟以上就到了。

  记者陈龙通讯员王铁强。

  本报10月28日下午,重度烧伤患者需要送往医院接受治疗,洛阳市交通警察支队伊滨交通警察队(以下简称伊滨交通警察队)警察知道情况后,以各种方式开辟生命通道,仅20分钟以上就将患者送往医院。

  患者急需救治,交通警察开辟了生命通道。

  警察先生,我们的车上有重度烧伤的患者,需要救治,请快点帮忙!10月28日下午4点左右,罗偃高速通道伊洛街口,银灰色面包车突然停在伊滨交通巡逻队的警察韦伯红身边,司机急忙说。

  我一看车头,后面坐着一个浑身发黑的中年男人,痛苦地呻吟着。韦伯红说,他上前询问后,得知这辆车从偃师带来严重烧伤患者到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就诊,市内车辆多,害怕影响救治伤员,向警察求助。

    时间就是生命,韦伯红与大队领导沟通后,委派4名协警驾驶警车在前方开路,一路鸣笛带领面包车往医院驶去。

  同时,伊滨交通巡逻队紧急联系洛阳市交通警察支队控制调度中心,随时报告面包车的行驶路线,沿途各交通警察队提供交通援助。市内各十字路口都有工作警察,中途患者乘坐的面包车没有任何障碍。”韦伯红说。

    送诊及时,患者恢复得很不错。

    韦伯红这时候也没有闲着,他电话联系了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医护人员,请他们做好救治准备。

  20多分钟后,警车和面包车平安抵达医院,院方立即开展紧急救治。多亏你们送得及时,这样严重的烧伤患者,早送一分钟就有一分钟的希望。医院的主治医生说。

  10月29日下午,记者联系了患者朋友孙女士。孙先生说,患者姓任,偃师人,28日。

午不幸房屋着火,任先生被重度烧伤,孙先生及亲属将他送往市区医院救治。“交警们很热心,一路将他护送到医院,还帮忙抬上担架,将一切安排得妥妥当当,病人现在恢复得很不错。”孙先生感激地说,正常情况下需要一个多小时的车程,在交警部门的大力帮助下,20多分钟就赶到了,“咱洛阳的交警就是热心,真是咱洛阳人的‘马路天使’!”

交警打通生命通道总结

12月9日,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城管、交警、防暴等多部门,深入吕仙亭街河口油榨岭开展“打通生命通道”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治理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

上午9时许,行动组重点对小区内消防车通道上是否存在违规停放车辆、设置故障、堆放杂物等影响消防车辆通行等违章违法行为进行了检查。对私家车、电动车违规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行为,要求物业工作人员及时联系车主,通知其立即挪车,对车主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同时还在各小区醒目位置张贴消防安全宣传画册,让广大群众认识到消防通道畅通的重要性。

下一步,消防大队将持续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打通生命通道”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提升辖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纵深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开展。(区融媒体中心 陆佳 区消防救援大队 龙智萍)(一审:葛杨二审:黄宜彦 三审:公绪鑫)

交警打通生命通道总结

5月14日以来,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力开展打通生命通道宣传教育和整治行动,对停车占用、人为摆摊堵塞消防通道的违法行为说不,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力争通过与消防救援等部门联合执法、密切合作,让库尔勒市540多家小区(单位)的生命通道回归原貌,全力保障 “生命通道”安全、畅通、无阻。

支队制作专题课件成为宣传教育好帮手

众所周知,消防通道是绿色通道,更是救援通道、安全通道,不能非法占用。连日来,巴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驰援库尔勒市大队两名宣讲员与大队宣传中队民辅警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支队制作的《搭建绿色生命通道消防安全知识讲座》课件的宣传引领作用,深入到库尔勒市辖区各单位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教育告知广大市民一定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不要图一时方便在消防通道内违法停车、摆摊、堆放杂物等,人为“堵上”大家的“生命通道”。

开展联合执法查纠占据消防通道违法行为

与此同时,库尔勒市大队人民路中队、天山路中队、迎宾路中队等中队组织民辅警在辖区各小区、各单位开展打通生命通道整治工作,大队城区各中队正在与库尔勒市消防救援大队各中队联系,民辅警将与消防人员开展联合执法,查纠占据消防通道停车、摆摊堵塞消防通道违法行为。大队在开展打通生命通道宣传教育整治行动中还不断邀请新闻媒体随警作战报道宣传教育活动,曝光占据消防通道停车、摆摊堵塞消防通道违法行为,力争让库尔勒市生命通道更加安全畅通,为消防人员快速灭火、抢救市民生命财产提供坚强保障。

据了解,为深入推进消防车通道宣传教育和整治行动工作,有效解决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老大难问题,确保紧急情况下消防车通道通行顺畅,在消防救援部门的严格监督下,在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的积极参与下,各相关部门和物业公司的大力配合下,库尔勒市各个小区(单位)的大门口、庭院道路、楼下过道等相继喷画了消防通道禁止停车、消防通道严禁占用等醒目的警示语,实际划线管理、设置标识。从5月14日开展,大队人民路中队组织民辅警来到库尔勒市财富国际小区,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车辆能找到的车主现场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对一时找不到的车主拍照取证、对拒不改正的,交消防救援部门依法依法处罚。

温馨提示依法确保生命通道安全畅通无阻

巴州交警提醒您:消防车通道是生命通道!珍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请自觉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阻碍消防车通行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个人违反本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如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