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总结_安全工作总结(教育)

时间:2021-10-01 00:00:00 工作总结
一、责任落实
我们应当看到,学校安全事件和事故频频发生,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的学校管理和安全工作还很不到位,与中央要求和群众期望极不适应,在一些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里,安全工作责任并不落实。虽然中央高度重视,教育部三令五申,但还没有把各项要求真正落实在基层和学校。
抓学校安全,首先要抓责任落实。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必须首先给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环境。校长和教师必须承担起保护少年儿童的重要职责。校园安全工作必须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必须是校内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同时要确定一名副校长、副园长具体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在这次专项治理行动中,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与所有的中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重新确认和签订学校安全责任书。要根据新的形势和要求进一步明确和充实工作岗位责任的内容,将学校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逐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并张贴公布,时刻警醒,接受监督。这里需要强调的是,除了专职工作人员外,每一个任课教师和班主任,都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管理和教育的义务,都要组织起来自觉承担起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都必须确定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工作,有条件的地方要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管领导同志要定期研究校园安全工作,及时解决相关问题。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相关责任人和主管领导同志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靠前指挥,及时组织抢救或抢险。
明确责任后,就要强化责任追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发生在校园的各种安全事故的性质、类别、伤亡程度、责任大小,制定具体的责任追究的程序和办法。凡因学校管理不善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以儆效尤。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除了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之外,对发生在校外的各种可能造成学生伤害的安全事故也负有预防教育的责任,对各有关部门对学校的安全管理负有主动联系、积极配合的责任。各地教育部门要与当地公安、卫生等部门建立有效的安全工作协作机制。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沟通,对于引发治安事件的苗头和各类刑事案件,应及时提供线索,协助做好防范和侦破工作。要和卫生部门密切合作,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每一个环节的检查,从食品的采购、运输、储存、留验,到学校食堂是否符合卫生标准,从业人员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等每个环节实行完整的过程控制。要与文化、工商、新闻出版等部门密切配合,集中治理好中小学和幼儿园周边环境和净化校园文化环境。要与共青团、妇联和各新闻媒体一道,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二、制度落实
一要制定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的相关法规。教育部正在研究制定《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教育部学校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将在此基础上加快研究起草《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程》和《学校法》。各地要抓紧研究制定和完善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使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要建立和严格执行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事故应急处理机制。任何学校安全事故发生后,都不得以任何借口隐瞒不报或误报、漏报。
三要建立健全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检查每一所学校的门卫、值班、巡逻等方面的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督促各个学校和幼儿园要建立严格的卫生保健制度,严格执行定期健康检查、卫生消毒、预防接种、传染病管理、膳食管理、食品采购索证制度及卫生保健登记统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