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销售工作计划_食品快检工作计划

时间:2021-10-01 00:00:00 工作计划

  为认真履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根据省卫生厅等六厅局印发的《XX年湖南省食品安全监测方案》和《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XX年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及快速检测工作计划》的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流通环节食品监管职能,规范食品抽样检验程序,不断提高食品抽样检验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推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法治化建设,有计划地开展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问题隐患,有效防范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切实保障我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

  二、工作安排

  根据省局和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抽样检验工作要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必需食品、消费者申(投)诉及举报比较集中的食品、往年抽检合格率较低的食品以及农村市场食品为重点,突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专业门店、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重点场所,对流通环节的食品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抽样检验。

  (一)食品抽样检验安排

  第一季度:乳制品、葡萄酒、黄酒、蜂蜜、食用菌、婴幼儿米粉、挂面、罐头、糖果、烘炒食品、大米、豆制品(发酵性)、食用油、皮蛋、腊肉、茶叶、饮料、糕点、槟榔、复合食品添加剂。

  第二季度:婴幼儿食品、乳制品、饼干、果冻、巧克力、啤酒、桶装饮用水、粽子、粮食制品、果脯、白糖、蛋制品、饮料、含乳食品、啤酒瓶、面粉。

  第三季度:月饼、乳制品、膨化食品、茶叶、豆制品(非发酵性)、冷饮、桶装饮用水、糕点、食用油、槟榔、食品包装袋。

  第四季度:蜜饯、乳制品、白酒、黄酒、方便食品、油炸小食品、辣椒制品、粉丝、酱腌菜、臭豆腐、调味品、肉制品、肉干、肉脯、鱼制品。

  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每周抽样检验由省局组织实施。

  (二)食品快速检测

  为及时发现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各县级局要按照市局和当地政府的工作要求,制定食品快速检测计划,充分应用检测设备特别是多参数食品快速分析仪,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食品快速检测要以消费量大,保质期短,食品安全风险相对较高的散装食品和乳制品为主,重点加强对农药残留、亚硝酸盐、吊白块、甲醛、工业碱、双氧水、铅、汞、镉、砷、三聚氰胺和食品添加剂等项目的快速检测。

  市局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站每月应检测样品30个以上,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车应每月检测样品25个以上,每个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箱应每月检测样品20个以上。配置多参数食品快速分析仪的工商所每月检测样品应达到60个以上。

  快速检测重点品种:饼干、饮料、乳制品、蜂蜜、蜜饯、食用油、味精、食盐、食醋、酱油、豆制品、肉制品、水发产品、酱腌菜、粉丝、大米、辣椒制品、面粉等。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规范程序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充分认识加强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对于履行食品市场监管职责、防范食品安全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的重要意义。要切实加强食品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工作经费保障,加大检测经费的投入,并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积极申请将食品安全检测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规范》等规定的职责、程序和要求,依法开展抽样、检验、复检等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确保抽样检验工作和抽检结果规范、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