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委员会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国土资源局委员会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

时间:2021-09-30 00:00:00 工作总结

国土资源局委员会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

我局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召开的深入开展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格执行部、省厅“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德阳市国土资源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的部署和要求,扎实组织开展系统“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概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召开的国土资源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抓好我市国土资源领域腐败专项治理工作。

(一)制定方案,认真动员部署。根据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两整治一改革”方案,制定了我市国土资源系统“两整治一改革”落实文件,明确具体治理整治内容和具体措施,并于2010年9月27日召开了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市局科以上干部,县市区局班子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部署了任务,明确了要求,形成了责任到人,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德阳市成立了由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邹立任组长、市纪委副书记熊建新同志,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吴智勇同志、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晓春同志为副组长,市级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并在市纪委设立办公室,由监察局副局长王庆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局党委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纪委书记兼任,下设了综合、土地市场治理、矿业权市场治理、深化改革研究、案件协查五个小组,切实加强了对“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

(三)注重效果,抓好监督检查。一是加强宣传教育,认真分析了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廉政形势,充分认识到国土资源领域腐败专项治理是党风廉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早抓、狠抓、抓出成效;二是由局纪委书记带队对各县市区局“两整治一改革”自查总结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帮助县市区局解决了一些工作进展中疑难问题;三是局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两整治一改革”办公室工作会议,研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纠正和发现存在的问题; 四是全市共清理土地1987宗、矿权357宗、工程建设项目360个、培训干部1595人次、轮岗交流干部97人、规范制度77项、理论成果8项,出简报51期,省国土资源报、厅门户网和德阳日报、德阳市党政网采用宣传信息12篇次,较好的完成了“两整治一改革”阶段性任务。

(四三)突出重点,狠抓阶段性工作。一是按照“两整治一改革”方案计划,抓住土地市场治理、矿业权市场治理、惩防体系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等重点,狠抓了各阶段各项具体任务的落实,整个行动开展有序、进展良好;二是对县市区局班子年终考核,着重进行集体廉政谈话,随后四次召开工程建设领域、国土资源领域腐败专项治理有关会议,对局机关科以上干部、县区局班子全体成员着重讲廉政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避免发生问题。

二、土地市场治理成效明显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全面开展土地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我市制定了相应的方案,全面开展了土地市场专项治理工作。

(一)对房地产用地进行了清理。按照国土资源部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土地出让合同专项清理工作,对2007年至2010年,全市范围内641宗房地产用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清查,重点对保障性住房用地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用途,违规供应土地建设别墅,不及时开工建设囤地和闲置土地,违法违规转让土地等方面进行了清理整治,我市未发现保障性住房用地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用途,违规供应土地建设别墅以及违法违规转让土地的行为,清查发现闲置房地产用地4宗,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依法进行了处置,并入网上传监管系统。

(二)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进行了清理。一是对全市2000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共1211宗出让性质建设用地逐宗进行了清理,重点清查了出让合同签订是否符合规范和要求,是否明确约定出让面积、土地用途、出让价款及违约责任,建设开竣工时间、规划指标落实等情况。二是对全市2000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共135宗划拨性质建设用地逐宗进行了清理,重点清查了划拨决定书的核发是否符合规定和要求,用地单位是否履行了规定的义务,是否按照规定的开竣工时间按期完成建设、土地面积、用途等情况,我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都严格执行了各个时期对土地出让合同及划拨决定书签订的规范和要求,认真填报了各项约定内容。三是对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9月30日签订的出让合同和核发的划拨决定书补录进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并严格按照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及时进行了更新,数据填报准确。四是根据自查自纠阶段清理出的问题进行整改,会同市监察局等有关部门持续开展用地情况的执法检查,重点查处严重破坏、浪费、闲置土地资源的违法违规案件。五是从用地预审开始,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业用地控制指标要求新增土地供应,确保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的落实。

(三)加强了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部署运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的通知精神,我局成立了德阳市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具体承办相关事务。从2009年1月1日起,我市将土地一、二级市场的所有信息都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平台上运行,从土地征收、土地储备、供地计划、成交公示、供地结果到开发利用、市场交易等过程进行动态跟踪监管,及时更新宗地开发利用情况等信息。

(四)加强了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一是切实调整住宅用地供应结构,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用地的供应。科学编制保障性住房用地年度供应计划,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确保上述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二是2011年全市住房用地供地计划总量为576.31公顷,其中: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计划供应142.6111公顷(廉租住房用地计划供应16.95公顷,经济适用房用地计划供应48.22公顷,棚户区改造用地计划供应51.7446公顷,公共租赁房22.14公顷,限价商品房3.55公顷);普通商品房用地中中小套形房计划供应294.3354公顷。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用地已达到住房供地总量的74.4%以上。三是严格规范商品房用地出让行为,切实加强房地产用地监管。对土地出让条件的设定,土地出让底价的确定,土地竞买人资格审查,土地出让合同的签订提出了具体操作管理办法,加强供后监管,掌握开发利用动态信息、出让合同履约情况,结合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土地巡查、督察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案件进行严厉查处。

三、矿业权市场治理深入

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国土资源系统开展“两整治一改革”有关文件精神,我们对全市矿业权出让审批、矿业权交易市场和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及矿业权人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全面清理和整治。

(一)探矿权、采矿权清理情况。我们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对2007年以来全市矿业权出让审批情况逐个进行了清理,重点清理了市、县两级出让的采矿权,查是否存在越权审批,不按程序审批等违规出让采矿权行为。全市未发现越权审批和违规出让采矿权行为。截止目前,全市共有探矿权34个,其中铜矿7个,磷矿13个,石灰页岩2个,重晶石2个,硫铁矿6个,地热2个,矿泉水1个,铝土矿1个,全部由省国土资源厅颁证;共有采矿权323个,其中磷矿32个,煤矿29个,地热矿泉水10个,石灰岩17个,花岗岩石材6个,旱地砂石10个,膨润土3个,页岩216个,其中省厅颁证74个,市级颁证37个,县级颁证212个。

(二)矿业权市场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专项清理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对2007年以来全市矿业权出让情况进行清理,全面掌握了近年来我市矿业权出让审批情况;三是对全市矿山企业开展了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基本摸清了我市矿山企业开采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四是对全市磷、煤等主要矿种共30个矿区开展了储量调查工作,弄清了我市磷、煤主要矿种资源储量;五是对矿业权交易市场进行了认真清理,规范健全了矿业权交易市场机制;六是建立了矿业权交易系统和监管平台。

(三四)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我们坚决按照矿产资源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矿业权人,我们及时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在问题未得到解决处理之前,坚决不给予证照延续和换证。对全市324个矿业权进行实地核查,发现1宗越界勘查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我们正在与省厅联系依法对四川省金河磷矿马槽滩矿区存在的越界勘查行为进行查处。

(四三)全面规范矿业权交易市场。我们建立了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按照各自审批权限,所有矿业权交易必须在本级土地矿权交易网上公开进行。新设立的采矿权,原则上必须按照招标拍卖挂牌方式有偿出让,并在国土资源部门矿业权出让网站和当地媒体进行公告,出让结果还必须在国土资源部矿业权出让网上进行公示。我们对《德阳市采矿权有偿出让暂行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调整了采矿权价款暂行标准,对《德阳市旱地采砂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五)严格按照规定有偿出让矿业权。全市矿业权一切均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对矿业权价款起拍价(起始价)一律采取会审方式确定。一是市本级出让3宗矿业权,无违规违纪现象发生。二是发现瞄头及时处理,今年6月,经市政府同意,拟对旌阳区天元镇歇月村五组一宗砂石采矿权进行挂牌出让,并于2011年6月27日在德阳日报进行公告,在公告期间当地群众对该宗采矿权出让反映强烈,可能诱发不稳定因素,及时终止了该宗矿业权出让,排除了可能造成不稳定的条件。

四、整纪纠风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我局认真落实省厅《开展整纪纠风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全面开展整纪纠风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领导,认真准备整纪纠风工作。一是切实加强对全市国土资源系统腐败问题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明确各级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听取和掌握情况,研究和解决自查自纠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二是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两整治一改革”领导小组主动介入,实施有效的监督,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力推动自查自纠工作深入开展。三是下发了《开展整纪纠风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德市国土资发[2010]114号)落实文件,明确了主要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创造性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找准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四是加强调查研究,摸清实际情况,掌握本单位存在的普遍问题和突出问题,加强了对工作人员的培训,特别是廉政风险防控知识及整纪纠风专项工作培训,对涉及国土资源领域领域的信访举报情况进行“回头看”,逐件逐项进行梳理,认真排查案件线索,为集中整治做好准备。四是认真梳理纠风工作任务,在市惩防体系建设规划任务分工中,我局承担了2项牵头任务、3项协办任务;在市去年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中,我局担负了2项牵头任务、10项协办任务。在今年纠风工作中,我局承担了1项牵头任务、9项协办任务。目前各科室任务明确,工作落实有效,没有出现大的反映,没有发生事故和案件,社会各界基本满意。

(二)落实整改措施,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我们加强全市国土资源领域反腐败专项治理的各个环节的督促检查力度,狠抓整改措施落实,推进自查自纠工作深入进行,彻底解决政风、行风等工作作风问题。一是切实加强思想教育,引导自查自纠,从源头上、机制上、制度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杜绝工作作风不良行为发生。二是要求各单位主动报告存在的问题,建立自查自纠台账,逐项登记查出的问题,说明原因。三是进一步拓宽自查自纠的渠道、集中管理自查自纠财物,对公开或非公开申报的财物一律进入资金过渡专户、实物过渡专库,查摆问题不搞人人过关,对领导干部和一些关键环节、岗位的工作人员要从严掌握。四是扎实开展“改进作风 争创一流”活动,制定了方案,明确了责任和工作措施,进一步治理“庸、懒、散”问题,着力解决工作纪律不严、干部作风散漫、办事拖拉、敷衍应付、责任心不强等“庸、懒、散”方面的问题,把治理工作当作“两整治一改革”整纪纠风专项整治的重要环节,统一思想、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五是以窗口服务单位为载体,大力开展以“三亮三比”为主题的窗口服务活动,推进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强化监督措施,设置“岗位告示牌”和“共产党员示范岗”, 配戴胸牌,党员亮明身份示范,方便社会各界人士对国土资源工作进行监督,提高服务水平。六是扎实开展2011年政风行风工作,在整纪纠风的基础上,认真分析了近两年我局在市100多部门的行评中的形势和所处的名次,力争本年度行评在市级部门中排名再有所提升,6月9日召开了全市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动员大会,市局全体干部职工,县市区局班子成员200余人参加了会议,续聘了8名政风行风评议监督员进行了明查和暗访,,设立了意见箱,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开设政风行风评议电子信箱,向省国土资源厅和市纪委上报了500个管理服务对象、200个系统干部职工样本,由各县局、分局、三个窗口科室(行政审批科、交易中心、地籍科)、四个行政科室(耕保科、利用科、法规科、矿管科)和收储中心10个单位采取开座谈会,现场问卷、邮寄问卷等形式,对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四个方面29小项内容进行了调查,共发问卷500余份,收回问卷445份,共疏理6方面16个问题,广泛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有针对性的教育干部职工自查问题和防范可能出现的违纪苗头。同时,我们修订了机关作风建设考核目标和机关管理各项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了机关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机关作风明显改变。截止9月底,德阳市纪委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通报10个具有行政执法部门评议名次上升至第三名。

(三)深挖细查,扎实推进自查自纠工作。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各级和重点岗位迅速启动,全面深挖细查存在的主要问题,扎实推进自查自纠工作。一是认真检查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机关各科室、分局、事业单位和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及基层国土资源所对照《廉政准则》四大部分18条、8个禁止、52个不准和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确定清理整治的12项重点问题逐项进行了自查和督促排查,从单位和个人两个层面,组织党员干部认真检查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市局、县局班子及成员还利用2010年度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心会查摆问题进行自查纠风。二是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入手,对全局工作职权进行全面清理,使权力阳光化、规范化,着力建设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的长效机制,制定和完善各种工作制度,增强了组织意识、自律意识,依法行政的理念不断确立,行政效能明显提高。三是认真梳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各单位、干部职工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通过收集、汇总、梳理,共整理出六方面16条问题,主要是服务意识不够主动、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还不高、土地执法监察力度不够强、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还有差距、机关作风不够扎实、维护群众利益方式不够科学等。

五、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扎实

自2010年9月以来,我局在市纪委、省厅纪委的领导下,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开展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完成了廉政风险查找、廉政风险评估、制订防控措施、廉政风险监管四个阶段的工作。

(一)组建工作部门,落实工作方案。局党委把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作为国土资源领域腐败专项治理的重要内容,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完善了《德阳市国土资源系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规范了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和《日程安排表》。一是组建了以吴智勇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分局、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并根据国土资源管理业务特点和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实际,设立了综合业务治理、土地市场治理、矿产资源治理、执法监察治理和案件查办五个小组,加强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去年8月9日,召开了德阳市国土资源系统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动员会,对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全面开展了市国土资源系统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三是深入进行廉政风险宣传教育,传达了省、市、厅廉政风险防控视频会议精神,进行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知识培训和系统廉政形势研讨,通报了系统重大案件发生情况,组织收看反面典型光盘,干部职工认清了国土资源系统腐败多发高发的态势和进行廉政风险防控的重要性,增强了廉政意识,营造了廉政氛围。四是按照“自己找、群众帮、组织提、集体定”的方法,针对重大决策、行政审批、国土执法、土地利用、耕地保护、国土规划、矿产管理、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土地收购储备、转非安置房建设、土地矿权交易、地籍办证、财务、人事等工作环节,进行了权力点的查找和梳理,制定了防控措施。五是局党委先后四次研究分析排查情况,进行了廉政风险等级评估,并在局公示栏和局网站、各科室进行了公示,所有权力点和岗位人员都进行了廉政承诺。共排查梳理出71个风险点或薄弱环节,规范工作流程62项,确定A级风险点26个、B级风险点25个、C级风险点20个。七是针对领导决策权力、重大人事任免、大额度资金使用及插手土地矿业权招拍挂、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方面容易出现的不廉洁行为,完善了《重大事项集体会审制度》和党委民主集中制度,实行集体会审分权机制,规范权力运行,跟踪权力运行,加强运行监管,消除权力风险形成的条件,化解高危岗位权利风险,控制领导个人及重要岗位人员的行政权,降低了腐败发生的风险,消除了管理、审批、服务风险形成的条件,防止了腐败现象的发生。

六、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情况

在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方面,我们一是深化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立了行政审批科,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和服务项目全部进入了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转变职能,简化程序,减少环节,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市政府政务中心国土窗口多次被市政府评为优质服务窗口。二是坚持了政务公开,向社会公示了29项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项目,制定了国土资源系统电子信息监管平台,实现了网上报件,网上审批,网上公示,网上查询,坚持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亲民、爱民、便民、为民,为服务对象办了实事、好事。三是加强了事业单位和中介机构的管理,制定了土地估价管理办法和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加强中介机构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的管理,对事业单位和中介机构脱钩进行了清理,纠正了1个测绘企业挂靠事业单位的做法,防止了机关经商办企业不正之风的发生。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的监督,制定了德阳市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意见([2011]38号),召开了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对国土资源系统行政权力进行了清理,清理出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依据37项,列出了91项行政权力清单,开通了部、省、市三级12336举报电话,受理举报电话53个,发现违法线索13个,坚持动态巡查3979人次,查处土地违法违纪案件23宗,罚款2.401万元,没收非法所得16.6万元,没收违法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面积5753.03平方米。五是加强了财务人事的管理,深化财务、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加强了对大额度资金使用、重大项目投资、人事任免的管理,制定了大额度资金使用管理和干部轮岗交流管理办法,近两年共轮岗交流干部97人,促进了干部的成长,避免了腐败的发生。

我们将按照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部、省两级及德阳市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治理要求,严格把握政策,主动揭摆和查纠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完善制度措施,促进全市国土资源系统腐败问题治理工作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