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检查工作小组_《会计法》执法检查工作总结汇报

时间:2021-09-29 00:00:00 工作总结

为了整顿和规范会计工作秩序,按照省人大财经委关于开展《会计法》执法检查的要求,6月25日至9月20日我市认真开展了《会计法》执法检查工作。

一、基本情况

1、全市共有2725户各类组织参加了这次检查自查阶段的活动,其中行政机关394个、事业单位1012个、社会团体30个、国有企业125个、城市集体企业78个、民营企业336个、外商投资企业27个、有限责任公司103个、股份有限公司112个、农村合作经济组织406个、其他单位102个。

2、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情况:这次参加自查的2725个单位中共有独立核算单位2614个;实行代理记帐的单位447个;2006年实际在岗会计人员8618人,其中无证上岗会计人员528人;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会计人员7167人;应设总会计师的单位数量40个。

3、根据自查情况,我们选择了32个单位作为重点检查单位。上报省财政厅典型案例5例:孝感市图书馆、安陆市公路管理段、孝南区供销社、中盐长江盐化有限公司、湖北大韶百川彩色包装有限公司。

二、重点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不合法原始凭证共43张、金额共34.58万元。大多数单位都存在此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原始凭证不真实、合法。如孝感市文化稽查大队2006年3月8#和7月7#支付执法文书印刷费28150元,现金支付、收款单位为某部队文印中心,发票无数量且印章不一;二是凭证无明细、无经手人、无附件。如孝南高中2006年5月8日支付绿化费购买树苗5000元无经手人和附件。三是使用白条入账。如车站街道办事处2006年10月修建涵洞白条支出30000元。四是发票不合规。

2、虚列少列不列资产1.96万元。

3、虚列少列不列负债金额97万元。此项是孝南区粮食局检查出来的问题。据区粮食局账面记载,局对三汊粮食局购销公司长期挂应付款926852.7元,经对三汊粮食局购销公司检查核实,该公司并无上述往来事项,此款项实为区粮食局的“单边账”。另是对区军粮供应站挂应付款45000元,经检查区军粮供应站账务,该站账上挂区粮食局其他应收款达450000元,与区粮食局所挂账务不符。

4、隐瞒确认收入金额7万元。

5、虚列、少报、不列、成本、费用、支出金额14.76万元。

6、随意改变成本费用支出确认标准34.42万元。大多数单位都存在此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违规列支奖金补助等;二是违规列支各种学习考察费用;三是列支各项赞助费等;四是小车罚款等。

7、其他问题:

(1)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一是会计账务处理不规范;二是会计事项登记不全;三是会计事项处理不及时。

(2)未实行收支两条线。

(3)违规处置国有资产。如孝南区新铺镇政府2006年未经过孝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审批,出让鄂K12060小车26500元、鄂K11887小车3300元。

(4)招待费用过大。

(5)违规收费。

(6)少数单位财务人员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7)其他问题。如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挪用专项资金等。

三、主要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为了搞好我市《会计法》执法检查工作,市人大财经委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会计法执法检查的实施意见》(孝财会发[2007]104号)文件,成立了以市财政局局长王淑华为组长、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王振华、市财政局总会计师张晓、市财政局财政监督局局长李幼明为副组长的《会计法》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我市《会计法》执法检查工作的领导;同时,成立了孝感市《会计法》执法检查办公室,从市人大财经委、市财政局各相关科室抽调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组成执法检查专班,负责全市《会计法》执法检查的具体工作。文件还对《会计法》执法检查的时间和范围、检查的方式和内容、对问题的处理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以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