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修家教]欧阳修《纵囚论》阅读试题答案及翻译(译文)

时间:2021-09-29 00:00:00 自我鉴定

欧阳修《纵囚论》阅读试题答案及翻译(译文)

纵囚论

欧阳修

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恶极,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宁以义死,不苟幸生,而视死如归,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宁以义死,不苟幸生,而视死如归,此又君子之尤难者也。

方唐太宗之六年,录大辟囚三百余人,纵使还家,约其自归以就死,是以君子之难能,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其囚及期,而卒自归无后者,是君子之所难,而小人之所易也,此岂近于人情哉?

或曰:“罪大恶极,诚小人矣。及施恩德以临之,可使变而为君子;盖恩德入人之深,而移人之速,有如是者矣。”曰:“太宗之为此,所以求此名也。然安知夫纵之去也,不意其必来以冀免,所以纵之乎?又安知夫被纵而去也,不意其自归而必获免,所以复来乎?夫意其必来而纵之,是上贼下之情也;意其必免而复来,是下贼上之心也。吾见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乌有所谓施恩德与夫知信义者哉?不然,太宗施德于天下,于兹六年矣。不能使小人不为极恶大罪,而一日之恩,能使视死如归而存信义,此又不通之论也。”

“然则何为而可?”曰:“纵而来归,杀之无赦;而又纵之,而又来,则可知为转德之致尔。然此必无之事也。若夫纵而来归而赦之,可偶一为之尔。若屡为之,则杀人者皆不死,是可为天下之常法乎?不可为常者,其圣人之法乎?是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

三王:指夏禹、商汤、周文周武。

(一)

1.对下列句子中加点的词语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A.录大辟囚三百余人大辟:指死刑

B.此岂近于人情哉人情:人之常情

C.不意其必来以冀免冀:希望

D.吾见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贼:残害

2.下列句子中加点字的意义、用法相同的一组是()

A.于兹六年矣覆杯水于坳堂之上

B.若屡为之若事不济,此乃天也

C.约其自归以就死木欣欣以向荣

D.乃罪大恶极臣乃敢上璧

3.下列各句中作者认可的君王“施恩德”行为的一项是()

A.录大辟囚三百余人,纵使还家

B.而又纵之,而又来,则可知为恩德之致尔

C.大意其必来而纵之

D.纵而来归,杀之无赦

4.下列分析不符合原文意见的一项是()

A.《纵囚论》历来被认为是我国古代说理文中名篇,文章以观点鲜明、逻辑严密、中心突出取胜。

B.欧阳修认为,唐太宗“纵囚”是“逆情以干誉”,是统治者博取好名声的假仁假义的行为,不可为天下之常法。

C.在欧阳修看来,那些罪大恶极的犯人能按期归来,是因为他们估计到这样做了,定能得到皇帝的赦免,并不是皇帝恩德深入人心的结果。

D.作者认为“宁以义死,不苟幸生,而视死如归”的举动,只有君子才做得到,小人是不可能做到的。这反映出作者思想的局限性。

5.把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6分)

(1)宁以义死,不苟幸生(3分)

(2)不立异以为高,不逆情以干誉。(3分)

(二)

1.对下列句子中加点的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A.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期:希望

B.是上贼下之情也贼:揣度,揣摩

C.纵使还家,约其自归以就死约:约束

D.是以尧舜三王之治,必本于人情本:根据

2.下列各组句子中,加点的词的意义和用法不相同的一组是()

A.是以君子之难能,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B.然安知夫纵之去也,不意其必来以冀免/意其必免而复来,是下贼上之心也

C.然此必无之事也/然郑亡,子亦有不利焉

D.信义行于君子,而刑戮施于小人/敏于事而慎于言

3.《纵囚论》以反对纵囚为主题。下面表示欧阳修反对纵囚的最根本的原因的一项是()

A.杀人者皆不死,是可为天下之常法乎?不可为常者,其圣人之法乎?

B.约其自归以就死:是以君子之难能,期小人之尤者以必能也

C.吾见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乌有所谓施恩德,与夫知信义者哉?

D.信义行于君子,而形戮施于小人。刑入于死者,乃罪大恶极,此又小人之尤甚者也

4.下面对文章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在每段议论时都开门见山,直截了当地提出论点,并大量运用对比技巧以形成强劲的说服力。

B.文章透过现象看本质,推勘太宗与死囚的心理活动,一反前人的赞许,一针见血地道破纵囚与自归的动机各是邀取名声与侥幸求生。

C.全文以情理、恩德为两经,以太宗、死囚为两纬,丝丝衔接,环环紧扣,明承暗接,前伏后应,使整篇议论交织一体,文势流贯畅达。

D.文章通过议论,指出纵囚不近情理,非治国之法;不见恩德,非圣人之法。最后引出文章主旨。鲜明地表达了欧阳修顺应人情、严肃法治的政治观点。

5.把文言文阅读材料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6分)

(1)吾见上下交相贼以成此名也,乌有所谓施恩德与夫知信义者哉?(3分)

(2)若屡为之,则杀人者皆不死,是可为天下之常法乎?(3分)

答案

(一)

1.D/贼:揣度,揣摩。

2.B/B若:均作连词,表假设。A于:前句的,介词“到”,后句的,介词,“在”。C以:前句的,连词表目的,译为“来”。后句的,连词去修饰,相当于“而”。D乃:前句的,判断词“是”,后句的,副词“才”。

3.B/“而又纵之,而又来”是作者对君王施恩考量所作的合乎情理的推断。

4.D/君子与小人在难易之间,而没有说小人不可能做到,表达过了。

5.(1)宁愿为坚持道义而死,不苟且侥幸活着。

(2)不标新立异来自称高明,不违背人情来求得好名声

(二)

1.C(约:约定时间。)

2.A(上一个“以”为“用”,下一个“以”为“因为”;B、两个“其”均代词,他们,指囚犯;C、两个“然”均为“然而”;D、两个“而”均表示并列关系。)

3.A(欧阳修认为纵囚不近情理,非治国之法;不能作为经常的法律,非圣人之法。鲜明地表达了欧阳修顺应人情、严肃法治的政治观点。)

4.A(文章每段议论时并没有开门见山,直截了当,而是欲擒故纵,顿挫有致。)

5.(1)我只见上面和下面互相揣摩来造成这种声誉,哪里有什么布施恩德和懂得信义呢?

(2)如果屡次这样做,那么杀人犯就都不会死了,这能够作为天下经常的法律么

[参考译文]

对君子讲信义,对小人施刑罚。刑罚定成死罪,是罪恶到了顶点,这又是小人中最厉害的了。宁可为了信义而死,不愿苟且偷生,把死看得象回家一般,这又是君子中特别难以办到的。

当唐太宗贞观六年的时候,选取犯死罪的囚犯三百多人,释放了让他们回家,并约定时间叫他们自动回来接受死刑;这是用君子难以做到的事,希望最坏的小人一定做到。那些囚犯到了期限,终于自己回来,竟没有一个失约的:这是君子难于做到的事,小人却轻而易举的做到了。这难道是近于人情的么?有人说:“罪大恶极,的确是小人了;但是等到对他施加恩德,就可以使他变成君子。因为恩德进入人心很深,能很快改变人们的气质,所以出现了象这样的情况。”我说:“唐太宗之所以这样做,正是为了求得这种声誉啊。这样看来,哪里知道放囚犯回去,不是预料他们一定再回来以希望赦免,所以才释放他们呢?又哪里知道被释放回来的囚犯,不是预料自动回来一定能够赦免,所以才再回来的呢?料想囚犯一定回来才释放他们,这是上面揣摩下面的情意;料想上面一定赦免他们才再回来,这是下面揣摩上面的心思。我只见上面和下面互相揣摩来造成这种声誉,哪里有什么布施恩德和懂得信义呢?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唐太宗向天下布施恩德,到这时已经六年了,还不能使小人不做罪大恶极的事;然而一天的恩德,却能使他们视死如归,保存信义,这又是讲不通的理论啊。”

既然这样,那么怎样做才好呢?我说:“释放了回来的,把他们杀掉而不赦免;然后再释放一批,他们又回来了,这样才能知道是布施恩德所造成的。然而这是一定不会有的事啊。至于释放了能够自动回来再加以赦免,只能够偶然试一试罢了;如果屡次这样做,那么杀人犯就都不会死了,这能够作为天下经常的法律么?不能作为经常的法律,难道是圣人的法律么?因此,尧、舜和三王治理天下,一定根据人情,不标新立异来显示高尚,不违背人情来求取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