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普法从哪年开始的_五五普法学习资料

时间:2021-09-29 00:00:00 工作报告

第一讲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概述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思想的统一体

(一)定义

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

(二)本质特征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反映了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力发展的要求。

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体现了人民民主。

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原则。

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原则。

(三)必须坚持做到:

1、依法治国

2、执法为民

3、公平正义

4、服务大局

5、党的领导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科学的、先进的法治理念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为根本指导思想。

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新中国民主法制的实践为基础。

3、我国古代法律文化和西方法治文明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形成提供了丰富的思想源泉。

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意义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立法的思想前提

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执法和司法的重要保障

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守法的必要保证

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律监督的科学指导

第二讲 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

一、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1、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治国理念的重大转变

2、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3、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

二、准确把握依法治国理念的深刻内涵

需要准确把握以下三个方面的基本内涵:

(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1、公民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2、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3、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法行为都必须依法受到追究

(二)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

一要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自觉尊重和服从法律

二要特别注重维护宪法权威,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

三要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四要提高执法部门的公信力

(三)严格依法办事

一是职权由法定

二是有权必有责

三是用权受监督

四是违法受追究

三、努力实践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

(一)提高法律素养

(二)坚持严格执法

(三)模范遵守法律

第三讲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

一、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1、执法为民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执政理念的必然要求

2、执法为民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的具体体现

3、执法为民是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思想保证

二、 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利益是执法为民的核心

1、一切为了人民

一切为了人民,就是要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工作的根本宗旨,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时时处处替人民群众着想,时时刻刻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2、一切依靠人民

一切依靠人民,集中体现在搞好工作必须走群众路线

3、尊重和保障人权

首先要坚持以人为本,为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和普遍的人权提供完善的法律保障。也包括要尊重和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刑人员以及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

三、 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

(一)勤政守法

勤政守法、执法为民最基本的要求和最重要的途径是把法律规定贯彻落实好,把手中的权力正确行使好,把责任认真履行好。

(二)甘当公仆

我们应当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强化服务意识,认真履行好自己的法定职责,自觉做人民的勤务员

(三)文明执法

文明执法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基本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进步的表现,是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外在体现

1、文明执法,就是要做到服务热情。

2、文明执法,就是要做到举止文明,态度公允。

3、文明执法,还必须注意执法者自身的形象。

(四)清正廉洁

执法者是否清正廉洁,是为公执法还是为私执法的集中体现。

第四讲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

一、公平正义是执法工作的生命线

1、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目标

2、实现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

3、公平正义是新时期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

4、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是领导干部、执法和司法人员的神圣职责

二、深刻理解公平正义理念的丰富内涵

(一)合法合理

(二)平等对待

一是反对特权。

二是禁止歧视

(三)及时高效

(四)程序公正

三、公平正义理念对执法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坚持秉公执法

一要出于公心,维护公益。

二要摒除邪恶,弘扬正气。

三要克服己欲,排除私利正确处理公与私的关系,摆正自己与他人、感情与法律的关系。

四要态度公允,不偏不倚。

(二)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一要严把证据关。

二要严把法律关。

(三)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重

(四)坚持公正与效率并重

(五)坚持以公开促公正

第五讲 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

一、 服务大局是法治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

(一)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

(二)服务大局是各级领导干部、执法和司法人员有效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

(三)服务大局是解决执法、司法实践中现实问题的客观需要 一是有的党政领导不能全面把握大局,只讲服务经济建设,忽视或不讲服务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

二是有的把地方、部门的局部工作和利益置于全党全国工作大局和整体利益之上,在执法活动中借口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设置执法“禁区”。

三是有的片面理解或割裂法治工作与大局的关系。

四是有的对服务大局与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存在模糊认识,甚至对立起来。

二、 服务大局就是要保障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与和谐社会建设

(一)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二)保障社会主义政治建设

(三)保障社会主义文化建设

(四)保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三、服务大局必须胸怀大局,立足本职,全面正确履行职责

(一)胸怀大局

一是夯实服务大局的思想基础。

二是善于围绕大局筹划部署工作。

三是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立足本职

一是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是全面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确保国家长治久安。

三是强化法律调节和服务,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关系协调。 (三)全面正确履行职责

一是正确处理好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

二是正确处理好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

三是正确处理好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

第六讲 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

一、 坚持党的领导是必须遵守的政治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由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和党的执政地位决定的

(二)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宪法确定的一项基本原则

二、 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在根本上是一致的

(一)正确认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关系。

首先,要认识到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其次,要认识到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

第三,要认识到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

(二)正确认识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的关系。

第一,党的政策是法律的核心内容。

第二,法律是党通过国家政权贯彻党的政策的基本手段。

三、坚持党的领导要求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

(一)切实增强党的观念

(二)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

(三)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

(四)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共产党员的作用

首先,要把各级党组(党委)建设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

其次,要下大力气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好。

最后,要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一、主权与人民主权的概念

(一)主权的含义

1、主权是国家具有的对内的最高权力和对外的独立地位。

2、主权的分类:国家主权与人民主权

国家主权主要表示国家作为一种国际法律主体在对外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在法律或道义上认同国家的独立与利益,同时负有不侵害他国的独立与利益的义务。

人民主权概念在国际法意义上也经常使用,但主要是为地区与民族的自决权提供合法性依据。

(二)人民主权及其相关概念

人民主权是指主权归属的主体只能是人民。

人民主权中的人民,是一个抽象的“群体”概念,是尽可能囊括一切具有该国家公民资格的人的全体。

二、人民主权与人民民主

(一)人民主权与人民民主的关系

1、人民是主权的主体,主权属于人民

2、人民主权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人民当家作主和共产党执政的前提

(二)坚持人民主权原则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

(三)人民主权与人民民主的制度设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通过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实现人民主权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通过动员全体人民以国家主人翁的地位投身社会主义建设实现人民主权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通过保证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实现人民主权

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通过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实现人民主权

(四)人民主权与坚持党的领导

1、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人民民主的政治保障

2、党坚持人民主权原则,领导、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实现形式

三、人民主权与宪政

(一)宪政

1、含义:宪政主要是指依照宪法规定所产生的民主政治制度。 2、基本精神:

(1)国家奉行“人民主权”、“宪法至上”、“宪治政府”;

(2)国家权力分工与合作并力求确保效率;

(3)符合法律规定的个人自由与权利不容侵犯;

(4)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和谐有序。

(二)社会主义宪政

(1)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2)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

(3)坚持依宪治国和依宪执政。

(4)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5)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6)坚持民主执政、科学执政和依法执政。

(三)社会主义宪政的主要作用

(1)保障国家权力秩序。

(2)对公民基本权利的确认与保护。

(3)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

(4)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5)确定依法治国的根本原则。

四、人民主权的法治保障

(一)宪法对人民主权的保障

1、宪法开宗明义地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国体和政体

3、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立法对人民主权的保障

一是看其是否实行民主立法的制度二是看其民主立法是否最大限度地体现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三)执法与司法对人民主权的保障

(四)通过公民权利来实现对人民主权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