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实施方案_医院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1-09-29 00:00:00 工作报告

医院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2011年度全县卫生系统民主评议活动实施方案》的精神和县卫生局的部署安排,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加强行风建设为核心,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规范医德医风、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关键,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从源头上建立健全有效预防腐败的机制,为办好人民满意的妇幼保健院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为了做好我院2011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促进和加强我院的行风建设,推动我院全方位持续、健康、快速、协调发展,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心工作,通过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创新机制,扎实开展“两好一满意”活动,深入推进医德医风建设,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健康权益,推进我院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我院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依靠群众,社会监督;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务求实效;边评边改,评改结合;完善制度,规范行为;促进管理,加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全院民主评议行风活动领导小组。

三、评议范围

全院各科室。

四、评议内容

1、是否重视征求患者对本科室行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找分析本科室行风工作存在的问题并不断整改;是否加强行风建设的宣传工作,树立医疗行业良好的形象。

2、是否以医疗质量为核心,完善诊疗、护理操作规范,严格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安全;是否实施“三名”战略,强化医务人员“三基三严”训练,促进整体医疗水平的快速提升;是否高度重视急、危、重病患患者的诊疗,畅通“绿色通道”,提高抢救成功率;是否积极主动转变服务理念,自觉以“病人为中心、视病人为亲人”,为病人提供真心、贴心、优质的医疗服务;是否优化服务流程,改善就诊环境,深入开展惠民医疗服务等情况。

3、是否落实各项治理商业贿赂制度;是否坚决纠正医疗服务领域中收受药品回扣、“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等不正之风;有无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的具体措施。

4、是否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实行收费公示、药品价格公示、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和查询制;是否落实住院患者费用一日清单制度,有无自立项目、分解项目、套用项目收费或重复、擅自提高标准收费等情况;是否存在对政府降价药品、集中采购药品、医疗器械、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乱加价等现象。

5、是否按照单位要求建立公开制度,完善公开措施;公开事项是否真实、及时、有效,方便服务群众,接受社会监督。

6、科室是否有畅通的听取群众意见、受理群众诉求的渠道及制度措施。

五、评议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4月—5月)

1、各科室结合实际认真学习2011年行风建设实施方案,逐步形成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2、搞好舆论宣传。各科室要做好内部发动工作,对行评活动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调动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参与行评活动的积极性。

3、确定重点任务。要认真梳理在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流程、医药收费、执法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加以落实。

4、畅通监督投诉渠道。自觉接受监督,公布举报电话、意见箱,广泛征求意见。

(二)督促检查阶段(2011年6月-11月)

1、自查自纠。各科室要通过信函、举报电话以及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征求对本科室行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针对行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写出自查自纠报告并报院办公室。

2、监督检查。单位行评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科室的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督促检查中发现的比较典型的行风案件,公开曝光,并限期整改。

(三)评议总结阶段(2011年12月-2012年2月)

单位行评办采取多种形式对各科室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参照卫生局实施方案扣分标准,通过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各科室作出评价,并统一汇总结果予以公布。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单位行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具体负责评议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把握评议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评议活动健康、有序进行。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坚持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提高服务质量,作为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检验评议工作成效的标准。要把群众反映强烈的科室进行重点评议,抓住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评议,以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三)严格程序,严明纪律。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特别是在评议问卷的发放、回收、统计等环节都要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参加评议活动的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遵守纪律,严守秘密,自觉维护评议的严肃性,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