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期限|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存在问题调研报告

时间:2021-09-29 00:00:00 工作报告

县农村信用社一直把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作为支持三农、服务三农,加大信贷投入的主要抓手,小额信用贷款业务发展很快,至2008年末余额已达到***万元,占各项贷款的63.74%。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诸多问题也逐渐显现,尤其是信用风险。去年8月份,和县联社为有效规避小额农贷风险,决定降低农户小额贷款的信用额度,由原来的3万元调整到5000元。该政策出台后,对和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农民反响较大,截止今年1季度末,县小额农户贷款余额为69715万元,比年初减少5634万元,占各项贷款的55.39%,比去年底降低8.35个百分点。为了解农户小额贷款存在的问题,促进小额农贷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农村信用社支持三农的主力军作用,近期我们实地调查了雍镇、善后、城南三家农村信用社,剖析其中原因,寻找解决对策。

一、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宣传工作不到位,少数农户对小额信用贷款“信用”二字缺乏足够认识

和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自90年代末农村信用社规范工作结束后在全县迅速推开。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推广之初,由于时间紧、任务重,信用社宣传工作没有到位,许多农户根本不了解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真正含义,部分农户甚至误认为,拿到了贷款证就是拿到了享有在信用社贷款的权利,对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知之甚少。

(二)基础工作不到位,等级评定欠真实

小额信用贷款有别于其他贷款的主要特点是无抵押担保等保护措施,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推广之初,一些业务量大、信贷员少的信用社存在畏难情绪,在信用等级评定过程中,存在工作不细、把关不严现象,少数信贷员在没有深入调查的情况下,仅与个别村干部商讨决定农户的信用等级,极少数责任心不强的信贷员甚至将“信用登记评定”“全权委托给行政村干部,致使“信用等级评定”不够真实,与客观实际严重不符。“信用等级评定”流于形式,为日后该类贷款的管理和清收埋下了一定的隐患。

(三)贷款用途难以把握,挪用现象较为严重

由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只需借款人提供身份证、贷款证即可办理,信贷员不需要进行贷前审查,因此信用社无法掌握和控制小额农贷的贷款投向,小额农户贷款被挪用现象较为严重。从调查的三个信用社看,每个社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类似情况,最严重的社有30%以上的农户贷款被挪作他用,甚至出现十几个农户每户贷款3万元给一人使用的现象。而信用社为了完成上级布置的贷款营销考核任务,对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被“挪用”也未引起重视。

(四)小额信用贷款金额小,笔数多,工作量大,管理催收难度大

一是小额农贷涉及千家万户,工作量十分大。从调查情况看,一个信贷员最少要管400多户,最多的要管上千户,如此大的工作量,信贷员要做好贷款的催收、结息、调查等工作,实属不易。二是小额农贷设及地域广,清收工作难度大。我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大部分为每户3万元,而传统意义上的农业耕种每户只需要几千元,小额农户贷款中贷款额度较高的借款人大多是外出经商、打工者。据不完全统计,3万元额度借款人,每个社都有15%-20%的人外出打工,有的打工者连春节都不回家,信用社常年找不到当事人,收贷收息难度加大。去年底,三个社小额农户信用贷款共5114笔,金额9284万元。其中无法催收863笔,金额1367.94万元,分别占16.9%、14.7%;从未结息的1309户,金额1748.19万元,分别占14%,18.83%。

(五)农村信用环境欠佳,依法催收执行难

近年来,由于宣传力度不断加大,企业对征信的认识逐步提高,信用意识有所增强,但由于农民受教育程度不高,农村地区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的知识普及不广,农村的信用环境尚不完善,农户对信用的认识仅处于初级阶段。我县农村少数地方借款人不守信用,想方设法逃废信用社债务现象时有发生。有的贷款户甚至以蒙取贷款为目的,不顾有无偿还能力,钱到手后便杳无音讯。信用社在催收无果的情况下,只得通过法律程序进行催收。但由于小额信用贷款无有效抵押,加上法院的执行力度不够,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赖债行为,给农村金融环境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2009年三个社共向法院诉讼贷款案件51笔,金额197万元,执行21笔,金额39.1万元,执行率分别为41.2%、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