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法院信息化建设调研报告_2010年法院信息化建设调研报告范文

时间:2021-09-29 00:00:00 工作报告

为进一步提高审判管理水平、加快我州法院信息化建设步伐,应北京市海淀区法院等单位的邀请,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并报州委领导同意,2月25日-3月4日,我率州中院16名中层以上负责人前往北京参观考察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北京市高级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和审判管理工作情况。考察时间虽短,但增进了友谊,开阔了视野,更新了观念,启发了思路,增强了信心,确实受益非浅,收获颇丰。考察团通过看、听、记、思,深深感到海淀区法院等单位有许多好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一、法院信息化建设的主要做法

近年来,海淀区法院党组一班人带领广大法官恪尽职守,服务大局,严格按照“三个领先”(指标领先、影响力领先、核心竞争力领先)、“四个一流”(抓一流党建,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建一流法院)的要求,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骄人的业绩,培养出宋鱼水、尚秀云等一批杰出的优秀法官。透过这些成绩,方方面面无不包含着信息化建设所带来的巨大变化。

(一)审判管理网络化、智能化,确保了公正高效

1、办案管理实现网络化。海淀区法院、北京高院运用清华紫光开发的《法院信息管理系统》软件,所有审判、执行案件从立案到归档全部实行网络化管理,实现网上立案、办案、归档、查询,增强了审判活动的公开性、有序性和规范性。案件诉讼来法院后,立案庭按要求录入立案信息,快速完成立案工作。基层人民法庭立案也是通过网上进行,方便了群众诉讼。立案后,微机自动分案,避免当事人“选法官”,杜绝关系案等现象的发生。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各类案件通过计算机进行审判流程管理,立案、分案、文书制作、统计分析等工作都在网上完成。审委会讨论案件的“审理报告”在会前以电子文本形式在网上传递,实现案件网上流转。案件审结后,将办结的诉讼案件基本信息和法律文书输入到计算机系统,形成电子档案,增强了档案的检索利用。

2、质量、效率管理实现智能化。海淀区法院、北京高院院领导运用“领导决策辅助分析系统”对各类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利用网络信息加强对审判工作的监督管理,设置立案、分案、排期开庭、结案以及归档五个节点对案件进行全程动态跟踪,全面准确掌握审判工作基本情况。审判监督庭根据分工每月在网上随机抽查一部分案件,进行严格的评查,评议内容从程序、事实、法律适用、诉讼收费、裁判结果和社会效果预测六大方面细化为多个小项,评议时依照评议细则逐项进行,评查结果每月在网上通报排位。在司法效率方面,实行《审(执)结案期限提醒、警示制度》,规定刑事、行政、执行案件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办结,将民事案件普通程序审理期限由法定的6个月缩短为90日、简易程序审理期限由法定的3个月缩短为70日。《法院信息管理系统》根据权限对各类案件审限逐件自动提醒,并由立案庭专人负责在网上对审、执案件跟踪检查,每天对民事、行政案件审理期限届满前30日、执行案件执行期限届满前60日的未结案件进行提醒;对民事、行政案件审理期限届满前15日、执行案件执行期限届满前30日、刑事案件普通程序审理期限届满前10日、刑事案件简易程序审理期限届满前5日的未结案件进行警示,书面通知承办人,在局域网上公布,每月通报,杜绝了超审限和超期羁押案件。去年,该院没有出现一件超审限和超期羁押案件的现象。

3、信息查询实现公开化。海淀区法院在一楼大厅安装了电子显示屏,用于发布公告和进行法律宣传。利用电子触摸屏建立审判、执行案件公开查询系统,审判法庭位置查询系统,方便当事人查询信息,实现信息查询电子化,当事人可以随时了解审判情况。设立电子公告系统,每天公告案件开庭审理信息,方便当事人诉讼,提升法院形象。

4、法庭审理实现数字化。北京市所有法院均建立了数字法庭,所有庭审均实行了数字监控,实行电脑自动刻录光盘,并运用法律文书自动生成模块,庭审完毕,法律文书即可发送到当事人手中。数字法庭还实现了上下级法院和最高法院联网,北京高院的领导随时可以观看到辖区法院每个审判庭的庭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