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林漠漠烟如织_平林县农民人均收入情况调研分析报告

时间:2021-09-29 00:00:00 工作报告

今年在平林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优化,全县农村经济实现了平稳较快发展,农民收入持续保持增长,生活质量进一步改善,但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面临的困难形式将不容忽视。根据平林县农村住户抽样调查资料表明,今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4042元,增加679元,增长20.2%。

一、收入情况

今年平林县农民人均总收入60911.91元,比上年增加814.7元,增长24.9%;人均现金收入4966.4元,比上年增加845.6元,增长20.4%;人均纯收入4042元,增加679元,增长20.2%, 农民收入取得较快增长。

1、家庭经营性收入相对稳定

农村家庭经营性收入包括农民以家庭为单位从事一二三产业所得到的收入,家庭经营纯收入是农民纯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民生活的基本保证。据抽样调查显示,平林县今年农民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为3046.55元,比去年增长15.9%,家庭经营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比重为75.3%,和去年相对持平。家户家庭经营收入中的第一产业人均纯收入为2994元,比去年增长15.9%,第一产业收入的增长得益于农业(种植业)收入的增长。今年平林县农民人均在农业方面纯收入为315元,与去年相比增长23.2%,扭转了去年农民人均农业纯收入增幅缓慢的态势;主要是粮食类和食用植物油料价格大幅上涨,其中稻谷价格全年累计同比上涨22%,人均出售稻谷456公斤,同比增长11.5%,食用植物油料每公斤同比上涨2.7元,价格上涨给种粮农民带来了较多实惠。农民从畜牧业生产中所获的纯收入为1257元,同比增长达到11%。主要是出售肉猪及猪肉和蚕茧得到的收入人均现金分别为1686元和1247元,同比增长22.4%和26.7%。

2、工资性收入持续增长

工资性收入增长强劲,这主要得益于平林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协调、高速增长,农民就业培训力度加大,就业渠道增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发展为农民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农民工资性收入不断提高。2008年农民人均工资性纯收入844.92元,比上年增长22%,工资性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为20.9%。其中,在本乡地域内劳动得到收入1468.38元,比上年增长22.1%;外出从业得到收入374元,比上年增长20.6%。由于受全球金融风暴影响,工资性的收入增长主要体现在前三季度。

3、财产性收入减少、转移性收入大增

今年农民人均财产性纯收入19元,比去年同期下降15.3%,主要是转让承包土地包经营权收入随意性较大,且对收入的贡献不高;转移性纯收入人均为132.3元,同比增长6.9倍,主要是政策性收入增加,生产积极性提高,县委、县政府继续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加大了支农政策的力度。全县发放直接补贴的粮食种植面积约为3.9万亩,发放补贴资金310万元,1.5万多户种粮农民从中受益。同时还积极落实国家其他惠农政策如: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等,远远超出了前三年补贴资金,大大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

二、农民增收面临的问题

今年,平林县农民收入虽取得较好的增长,但仍面临诸多不利因素:

1、农业基础设施脆弱。平林县农业抗灾能力不强,靠天吃饭的局面没有得到较好改变。比如年初的冰雪灾害就给甘蔗产量带来很大的损害,人均出售量下降了2.8%,其他农业冬种也受不同程度影响。

2、农资价格过高,涨幅过快。第一产业中出售农产品的收入增长20.2%,而用于购买农业生产资料的支出则增长了50%,说明纯收益被农资价格上涨所挤压。投入产出率低,致使第一产业农民收入增速缓慢。

3、劳务收入的增长不稳定。今年下半年,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外出省外打工陆续返乡以及寻找就业机会带来许多困难,这些因素将制约农民工资性收入的稳步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