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关于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时间:2021-09-29 00:00:00 工作报告

关于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为深入了解我省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现状,探索积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有效途径,更好地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2003年10月,省关工委和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调研活动的通知》,明确了调研活动的指导思想、活动目标、调研内容和方式,并制作印发了分别针对青少年学生和社会各界人士的不同内容的两种调查问卷。2003年11月5日-12日,我们对洛阳、三门峡两市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展开了调查,分别走访了汝阳县、灵宝市,深入到洛阳市涧西区城关镇第三中学、三门峡市图书馆、三门峡市第一小学等地,召开了有关工委、公、检、法、司、教、综治、共青团、妇联、街道社区、学校老师、学生、司法所等有关人士参加的座谈会4次,查看了相关资料,听取了工作汇报,发放调查问卷,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基本情况

洛阳、三门峡两市的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长期以来重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它作为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的重点,从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高度,采取多种措施,丰富宣传教育形式和内容,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方面作了有益尝试,维护了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促进了青少年法制观念的增强。

(一)抓组织,健全网络。洛阳、三门峡两市普遍把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到当地依法治市工作总体规划之中,作为依法治市的基础工程之一,摆上当地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年初有计划安排,年度中有检查督促,实行责任目标管理。此外,三门峡市还专门成立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团市委;洛阳市在全市教育系统健全了依法治教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在机构改革中组建了法制工作机构;灵宝市县、乡、村及400多所学校全部成立了关工委组织,关心下一代组织机构达685个,参与工作的达3000余人,特别是灵宝市关工委内部组织机构健全,下设“一室三科三团一站”(办公室、学校工作科、法制教育科、社会青少年教育科、德育报告团、法制报告团、科技报告团、《关报》灵宝记者站)。同时,两市普遍为中小学校配备了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抓基地,拓展工作阵地。“四五”普法以来,洛阳市委、市政府明确要求,各县(市区)都要建立1—2个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县(市区)积极筹建,在形式和内容上也有了新的发展,涧西区在社区建设中,把社区有无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作为一项硬性指标进行考核,全区已有65个社区建立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占社区总数的81%。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还开办家长法制学校,定期对学生家长进行法制培训。三门峡市建成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9个,中学以上学校建成法制教育室685个。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突出教育的实践性和娱乐性,通过参观、征文、模拟法庭、知识竞赛等活动,鼓励学生踊跃参与。

(三)抓载体,创新形式。〖ht〗充分发挥学校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绝大部分学校把法律知识教育列入学校教学计划,基本上做到了“计划、教师、教材、课时”四落实。在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中,各地普遍采取了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让服刑劳教青少年现身说法、法律征文比赛、参观展览等形式,激发青少年学生的学法热情,提高趣味性。同时,还以“公民道德规范进万家”、青少年“三热爱”教育、农村青少年“三无两有”(无犯罪、无缀学、无不孝子女、青年有技术、少年有知识)等活动为载体,加大青少年法制宣传的力度。三门峡市把每年的11月份作为“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月”,集中开展宣传教育。这些活动的举行,都有力地促进了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工作的开展。

(四)抓预防,重在教育。在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过程中,各地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纷纷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汝阳县2003年6月以来,开展了预防和治理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制定《预防和治理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分宣传发动、排查治理、巩固总结三个步骤;对各中学实行综治目标管理,一票否决。明确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法制副校长为第二责任人,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把专项活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学校开展“远离不良行为,预防违法犯罪”大讨论和学生签名活动,召开主题班会并写心得体会,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整顿学校周边环境,治理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文化、娱乐和其他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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