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机关全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

时间:2021-09-29 00:00:00 工作报告

提高认识 加大力度 完善机制 全力为丰都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主要目标。这为全党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给“三农”发展带来了更大更快更新的机遇,同时也给我们公安工作在新的历史时期提出了新的课题。丰都县是农业大县,公安机关作为县委、政府的“刀把子”,要时刻围绕县委、政府新时期所确定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超常举措,全力以赴确保我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政策得以顺畅实施。

一、深刻认识公安机关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重大历史使命。

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意义重大、内涵深远。建设会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们党的重心工作的重大转移,也是我们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公安机关是国家机器,是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主力军,是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多年来,我县公安机关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打防并举,管建并重,实现了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的重大转变,社会治安日益好转,人民群众的安全感逐步增强,有效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提高。但是,随着县委政府重心工作的转移,公安工作也要在谋划上及时做出调整,不仅要紧跟形势需要,而且还要凸现超前意识,争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急先锋。要从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全方位地去介入、去服务、去保护,做社会主义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带动者、物质文明建设的保护者和政治文明的促进者,全方位、全时空、全身心地投身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去,保卫农业发展,维护农村稳定,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全面加大公安机关保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工作力度。

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作为县级公安机关我们要发挥好“四个作用”。

1、要充分发挥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力军作用。公安机关不仅要成为打击违法犯罪的尖刀和铁拳,更要成为维护农村政治安定、社会和谐的生力军和主力军。一是要认真做好各个时期农村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工作。要定期和不定期地排查影响新农村建设的各种不利因素,要注意发现那些带有共性、苗头性和深层次的不稳定因素,诸如土地纠纷、邻里纠纷等,当好党委、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排雷兵”,为新农村建设铺好路、架好桥。二是要加强农村治安防范各项措施的落实。要从维护好农民的切身利益出发,进一步强化农村治安防范责任制的全面落实,要从农民最想要、最想做的事情入手,进一步完善防范机制,健全治保组织,强化联户联防的作用,全面实行民警驻村制,融洽警民感情,激发警民联手共创新农村社会治安稳定局面,尽最大努力缩小违法犯罪分子的活动空间。三是要妥善做好群体性事件的控制和化解工作。公安机关特别是在农村工作的派出所民警要经常深入村社,走访群众,了解民情,全方位地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发现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和焦点问题,协助乡镇党委、政府做好各种矛盾的化解工作,预防个体纠纷演化成群体事件,尽全力保持农村社会稳定。

2、要充分发挥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尖刀作用。公安机关要牢固树立“无打不稳”的思想,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科学地谋划打击工作,对违法犯罪活动架起更加凌厉的打击攻势。一是要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犯罪,重点打击那些强买强占、欺行霸市、横行霸道、欺压百姓等危害农村经济建设乡匪村霸,铲除群众深恶痛绝的“毒瘤”。二是要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对那些发生在农村的严重危害广大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杀人、绑架、放火、抢劫、强奸等犯罪要快侦快破,强化侦破命案和疑难案件的攻坚工作,把农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增强群众的安全感。三是要严厉打击破坏农业生产的违法犯罪。要时刻尊重群众的意愿,维护好农业生产秩序。针对盗抢大牲畜、农用机具、农用物资、粮食,倒卖假冒和伪劣种子、化肥、农药,损毁青苗,威胁、恐吓、攻击乡村领导干部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好农村经济人、乡村干部、乡镇企业领导的合法权益,不失时机地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的专项打击行动,确保农村生产生活的顺利进行。四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不断加大对野生动物、自然环境和历史建筑文物的保护力度,对构成犯罪的要坚决依法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