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关于我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1-09-29 00:00:00 工作报告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公共文化设施共有24个,其中群众艺术馆1个,市级公共图书馆1个、展览馆1个、电影公司1个、影剧院2个,已经评估定级的区级文化馆2个、图书馆2个、影剧院1个,街道(乡镇)文化站等10个。中央驻市企业均有各自独立的文化体育设施,如职工活动室、文体中心、图书室等。其中有部分企业的文化设施,经政府注入资金后作为公共文化设施向社会开放。

我市2004年体育场地普查统计结果显示,全市共有体育场地970处(个),其中标准体育场地606个,非标准体育场地364个。体育系统场地19个,占2%;教育系统场地318个,占32.8%;新疆石油管理局、新疆油田公司等中央石油石化企业及其他单位,有体育场地633个,占65.2%。2005年至2006年,我市重点对现有公共体育设施,特别是中小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改造或新建,增加了一些体育场地及场馆。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市的体育场地主要集中在克拉玛依区,场地规模和投资总额占全市的72%左右,4个区的体育场地建设相对不平衡。

二、我市近年来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情况

(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公共文化体育设施。

为摸清我市公共文化体育资源状况,近年来,文化、体育部门组织开展了全市文化、体育设施现状调查。在此基础上,规划等相关部门着眼于提高城市品位、完善城市功能,结合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对全市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发展目标、整体布局、实施步骤及保障措施等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分析研究,在近期建设规划中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在规划设计上充分体现便民、利民和实用的原则和先进性、创新性的要求。计划、财政等部门本着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的原则,既考虑文体设施的公益性,同时也考虑政府投资的效益,针对不同片区,明确不同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标准,对老城区公共文化体育设施适度改造,逐步改善,做到了每个社区都有文化娱乐活动场所和体育健身设施。

(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推动文化体育设施建设。

近年来,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安排坚持依据城市总体规划,本着量力而行的原则,在充分考虑市民意愿的基础上,以公共服务设施和项目为重点,实施了一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在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方面,2006年,投资1200万元(其中市财政投资900万元,克拉玛依区投资100万元,市局工会补助200万元),完成了克拉玛依区田径运动场改造,城区居民健身环境明显改善。投资1.5亿元(其中市财政投资7000万元用于主体工程建设),实施了独山子区2.1万平方米的体育中心项目建设(跨年工程)。独山子区文化中心建设项目已列入我市重大项目前期计划,该项目总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内含图书馆、影剧院、青少年科技中心等文化娱乐设施,目前已完成初步设计工作,待前期工作完成后即将动工建设。投资1.3亿元(其中市财政补助5000万元进行主体建设),实施了白碱滩区文化大厦项目建设(跨年工程),该项目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包括图书馆、科技馆、会展中心、多厅影剧院、青少年宫和老年活动中心等文化娱乐设施。2005年,市政府争取国债资金82万元,配套22万元,实施了乌尔禾乡文化站和金龙镇文化站建设。乌尔禾乡文化站已于2005年当年竣工落成。金龙镇文化站建设方案目前已经克拉玛依区政府评审通过,计划今年建成并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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