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条例】司法所创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事迹材料

时间:2021-09-29 00:00:00 工作报告

我们***办事处司法所现有工作人员2名,分管辖区17个行政村,180多个企业,常住人口2.2万人,流动人口近2万人。爱思范文23http://fanwen.is97.com近年来,我们始终把人民满足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本职,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辖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受到了工委、办事处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司法所先后被烟台市委政法委授予“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被市委、市政府“人民满足政法单位”。下面,把我们的工作和体会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汇报一下:

一、抓好队伍建设,努力树立新形象

我们认为,不管做什么工作,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要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带出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纪律硬的司法行政队伍,就必须强化干警“向人民负责、让人民满足”的责任意识,让全体干警明白,权力是人民给的,必须用来为人民服务。为此,我们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扎实开展了“政法队伍建设年”活动,并突出抓了“五个三”,即突出三个重点:提高熟悉、查摆问题和整改落实;强化三项教育:作风建设年、解放思想跨越发展大讨论、政法队伍建设年;开展三项活动:争创人民满足活动、法律进万家活动、送法下乡活动;抓好三个结合:军警联合、警民联合、警企联合;做好三项工作: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同时,我们要求每一名干警严格遵守烟台政法干警“六不准”和烟台市司法行政干警“八条行为规范”,积极为民谋利、为民办事,努力做到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人民的呼声急于一切,人民的疾苦先于一切。由于我们以清楚的工作思路、立说立干的工作作风、锐意进取的工作姿态顽强拼搏,积极奋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受到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好评,年内所里2名干警一名被市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一名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预防非典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二、强化基层基础,筑牢第一道防线

人民调解是农村保稳定的基础性工作。为此,我们从基层基础抓起,健全调解组织网络,强化教育培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筑牢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一是健全组织网络。首先,建立了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按照烟台市人民调解制度发展与改革工作会议的要求,争取了街道拨款近万元,建立了水平较高的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了高标准的调解庭,并充分发挥其作用。自去年10月底成立以来,已成功调解了疑难案件6起。其次,强化了村调委会建设,在村委会换届中,一并配齐了17个村的调解委员会,充实配强人员。统一了调委会的标牌、印章、标志、徽章、调解规程,统一使用格式文书,实现了规范化治理。第三,健全了街道、村、厂企、学校调解小组、“十户三员”组成的矛盾调处信息网络。在原有150名民间纠纷信息员的基础上,通过艰苦细致的工作,新增加了200多名信息员。并在辖区50多个企业、5个学校建立了调解组织,配备了人民调解员。不断完善和扩大的信息网络,真正起到了“千里眼,顺风耳”作用,使众多民间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去年,村、厂企和学校调解组织依法调解民间纠纷87起,没有一例激化或升级。

二是强化教育培训。为保证调解工作质量,我们重点在调解队伍的教育培训上下功夫。司法所坚持每月利用例会,以会代训,给村、企调解主任上思想教育课,使他们树立从事调解工作的光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同时,积极组织参加业务培训。去年9月份,组织17个村的调解主任参加了市调解主任暨普法骨干培训班,之后,我们司法所又分3期对辖区内63名调解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有效提高了他们依法做调解工作的水平。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为进一步规范调解工作,我们建立重大矛盾纠纷快报、社情民意分析、排查与治理、纠纷管辖、纠纷督办等制度,在各级调委会建立了例会、学习、请示汇报、纠纷排查、登记、统计、评选奖惩等制度。制定了调解主任百分考核办法,年终严格考核,评出先进单位和个人,并向各村进行通报,从而有效调动了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使辖区调解网络运转正常,反应迅速,真正做到了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街道。爱思范文http://fanwen.is97.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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