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员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心得--每一枚党支部“齿轮”都不可或缺

时间:2021-09-29 00:00:00 工作报告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日前发布,《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章要求,既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又体现基层创造的新做法新经验,对党支部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

 

我们党拥有450多万个基层组织、8900多万名党员,如果将我们党比作一台巨大的、正在运转的精密机器,那么党支部就是这台机器中的一枚枚齿轮。“一个支部就是一座堡垒,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每一枚党支部“齿轮”都不可或缺,而《条例》就是让这些“齿轮”正常工作的“润滑油”和“保养剂”。

实践出真知,调研保证《条例》高质量。此部《条例》的编订工作从2016年7月就开始了,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先后形成230多万字的理论历史研究资料和40个课题研究报告,工作团队到151个党支部蹲点调研,访谈了861名党支部书记,发放了调查问卷3万份,并和专家进行了研讨。《条例》初稿形成后,广泛征求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中央部门单位的意见。2018年8月以来,《条例》稿先后报经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修改。9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条例》稿。10月28日,中央印发《条例》。这一个个的数字,都证明了在此部《条例》背后,我们党、我们这些编订工作人员所倾注的心血,而这些努力、这些实践保证了《条例》的高质量,保证了它能够正确的指导党支部的工作。

 

 

担当促动力,《条例》激活“齿轮”责任感。党章第三十四条规定党支部“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而《条例》将这一规定体现在总则中并以此统领全篇。而且,中组部在答记者问中提到,在具体规定中,从党支部的组织设置到基本任务,从工作机制到组织生活,从党支部委员会建设到领导保障,《条例》都着眼教育管理监督好党员、组织宣传凝聚服务好群众,既给党支部明任务、压担子,又强调各级党组织要为党支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以指导、帮助、促进党支部切实担负起党章赋予的职责。党支部的责任感和担当感被激活后,“齿轮”才能转动带动农村振兴和发展的“链条”。

创新添活力,“因材施教”成就《条例》新特色。党支部设置一般以单位、区域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但是《条例》区别了不同情况,提出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比如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为期6个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项目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流动党员较多,工作地或者居住地相对固定集中,应当成立流动党员党支部。这些创新提高了党组织的覆盖力,保证了党组织在各个区域和领域的统领作用。

 

《条例》的编订和实施,证明了我们党对建设和发展党支部的重视,表明了我们党对党支部发挥其应有作用的期待,也对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国各党支部应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创新工作方式,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发挥党支部的领导带头作用,让我们党的每一枚不可或缺的党支部“齿轮”高效运转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