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爆破施工安全控制措施

时间:2021-09-29 00:00:00 自我鉴定

爆破施工安全控制措施

一、爆破材料的贮存与运输

(一)爆破材料的贮存

1、贮存爆破器材的仓库必须干燥、通风,室内温度应保持在18~30℃之间,相对温度≤65%,库房周围5m以内须将一切树木、干草和草皮清除干净,库内应设消防设备。

2、药贮存前必须严格检查,不同性质和不同批号的炸药不得混堆在一起,尤其是硝化甘油类炸药必须单独存放。

3、爆破材料的贮存仓库与住宅区、工厂、铁路、桥梁、公路干线等建筑物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规定要求。

4、库房内的成箱炸药,应按指定地点堆在木垫板上,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7m(成箱硝化甘油炸药只准堆放二层),堆放宽度不超过2m,堆与堆之间应有不小于1.3m宽的通道,药堆与墙壁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3m。

5、爆破材料(炸药与雷管)箱盒堆放时应平放,不得倒放,移动时严禁抛掷、拖拉、推送、敲打、碰撞。

6、炸药和雷管应分开贮存,两库房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殉爆安全距离,一般不得小于规定要求。

7、爆破材料仓库必须设专人警卫,并应严格执行保管、消防等有关制度,严防破坏、偷窃或其他意外事故。

8、要建立严格的出入仓库制度,并应严禁穿钉鞋、带武器、持敞口灯、带火柴及其他易燃品进入库内,同时不准在库房内吸烟。

9、建立爆破材料的领、退用制度,严禁在仓库内开启药箱。

10、炸药及雷管应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的或对其质量有怀疑的爆破材料,应经过检验定性、符合质量要求时,方可使用。

11、炸药库内必须使用安全照明设备;雷管库内只准使用绝缘外壳的手电筒。

12、爆破材料库房内应设有避雷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13、雷管库内应严防虫、鼠等动物啃咬,以防引起雷管爆炸或失效,并应放在专用木箱内。

14、施工现场临时仓库内爆破材料的贮存数量:炸药不得超过3t,雷管不得超过10000个和相应的导火索。

(二)爆破材料的运输

1、装卸爆破材料时,应轻拿轻放,不得产生摩擦、震动、撞击、抛掷、倒转、坠落。堆放应平稳,不得散装、改装或倒放。

2、不同性质的炸药、雷管、传爆线、导爆管等均不得在同一车辆、车箱、船舱内装运。

3、运输爆破材料的车船,应遮盖、捆紧,雨雪天运输时,必须做好防雨防滑等措施。同时必须要有熟悉爆炸性能的专人押运,除押运人外,任何人不得乘坐。

4、运输爆破材料应使用专车、专船,不得使用自卸汽车、拖车等不合要求的车辆运输,如用柴油车运输时,应有防止产生静电火花的措施。

5、用汽车运输时,车箱内应清洁,不得放有铁器,装载不得超过容许载重量的2/3,车速不许超过20km/h。马车运输时,单车装载以300kg为限,双马车以500kg为限。人力运输,每人不超过25kg。

6、运输爆破材料的车辆,其相互间的最小距离应遵守有关规定。

7、运输爆破材料的车辆,禁止接近明火、蒸汽、高温、电源、磁场以及易燃危险品。如遇中途停车,必须离开民房、桥梁、铁路200m以上。

8、严禁在衣袋中携带炸药和雷管等爆破材料。

二、炮眼施工

(一)人工打眼

1、打眼前应将周围的松动土石清除干净,若用支撑加固时,应检查支撑是否牢固。

2、打眼人员必须精力集中,锤击要稳、准,并击于钢钎中心,严禁互相对面打锤。

3、应随时检查锤头与锤把连接是否牢固,严禁使用木质松软、有节疤、裂缝或腐朽的木把。

4、钎柄和铁锤要平整,不得有毛边。

(二)机械打眼

1、操作中必须精力集中,发现不正常的声音或震动时,应立即停机进行检查,并及时排除故障方准继续作业。

2、换钎、检查风钻和加油时,应先关闭风门,方准进行,在进行中不得碰触风门以免发生伤亡事故。

3、钻眼时机具要扶稳,钻杆与钻孔中心必须在一条线上。钻机运转过程中,严禁用身体支承风钻的转动部分。

4、应经常检查钻孔机有无裂纹,螺栓有无松动,卡套和弹簧是否完整,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三、爆破的安全距离

(一)爆破中产生的飞石

1、防止飞石的安全距离,按下式计算:

R=20Kn2W

式中R-防止飞石的安全距离

n-最大一个药包的爆炸作用指数,n=r/W(r-漏斗半径,W-最小抵抗线长度);

K-与岩石性质、地形有关的系数,一般选用1.0~1.5。

2、为保证安全,应按上式计算所得结果再乘3~4的系数;

3、按爆破安全规程的要求,防止爆破飞石的最小安全距离应按规定要求选择;

(二)爆破震动波及建筑物的距离

爆破产生的震动波对建筑物的影响距离,一般按下式计算:

R0=K0ΑQ2/3

其中R0-爆破地点至建筑物的安全距离(m);

K0-根据建筑物地基的土石性质而定的系数。

α-依爆破作用指数而定的系数。

Q-爆破装药量(kg)

(三)空气冲击波的距离

空气冲击波的安全距离可按下式计算:

RK=KBQ1/2

式中RK空气冲击波的安全距离(m);

KB-与装药条件和破坏程度有关的系数。

Q-爆破装药总量(kg)

(四)爆破毒气的距离

爆破毒气的安全距离按下式计算:

Rg=KgQ2/3

式中Rg-爆破毒气的距离(m);

Kg-系数,平均值采用160;

Q-爆破装药总量(kg)

对于下风向,按计算结果的距离,应增大一倍。

四、防震及防护覆盖的措施

在进行控制爆破时,应对爆破体或附近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进行防震及防护覆盖,以减弱震动的影响和碎块飞掷。

(一)防震措施

1、分散爆破点:对群炮采取不同时起爆的方法,达到减弱或部分消除震动波对建筑物的影响。如采用延续2s以上的迟发雷管起爆,震动影响可按每次起爆的药包重量分别计算。

2、分段爆破:减少一次爆破的炸药量,采用较小爆破作用指数n,必要时也可采用猛度低的炸药和降低装药的集中度来进行爆破。

3、合理布置药包或孔眼位置:一般的规律是爆破震动的强度与爆破抛掷方向的反向为最大,侧向次之,抛掷方向较小;建筑物高于爆破点震动较大,反之则较小。

4、开挖防震沟:对地下构筑物的爆破,可在一侧或多侧挖防震沟,以减弱震动波的传播,或采用预裂爆破降低地震影响,预裂孔宜比主炮深。

5、分层递减开挖厚度法:为减轻爆破震动对基岩的影响,可分层减开挖厚或留厚度不小于200~300mm的保护层,采用人工或风镐(铲)清除。

(二)防护覆盖的措施

1、地面以上构筑物或基础爆破时,可在爆破部位上铺盖草垫或草袋(内装少量砂、土)作第一道防护线,再在草垫或草袋上铺放胶管帘(用长60~100cm的胶管编成)或胶垫(用长1.5m的输送机废皮带联成)作第二道防线,最后再用帆布棚将以上两层整个覆盖包裹,胶帘(垫)和帆布应用铁丝或绳索拉紧捆牢。

2、邻近建筑物的地下设备基础爆破,为防止大块抛掷,爆破体上应采用橡胶防护垫防护。

3、对崩落爆破、破碎性爆破,为防飞石可用韧性好的爆破防护网覆盖;当爆破部位较高,或对水中构筑物爆破,则应将防护网系在不受爆破影响的部位。

4、对路面或钢筋混凝土板的爆破,可于其上架设可拆卸或移动的钢管架,上盖铁丝网(网格1.5×1.5cm),再铺上草袋(内放少量砂、土)作防护。

5、为在爆破时使周围建筑物及设备不被打坏,也可于其周围厚度不小于50mm的坚固木板加以防护,并用铁丝捆牢。与炮孔距离不得小于500mm。如爆破体靠近钢结构或需保留部分,必须用砂袋(厚度不小于500mm)加以防护。

五、爆破方法

(一)炮眼爆破法

1、装药时严禁使用铁器,且不得用炮棍挤压或碰击,以免触及雷管引起爆炸。

2、放炮区要设置警戒线,设专人负责指挥,等装药堵塞完毕,按规定发出信号,人员撤离,经检查无误后,方准放炮。

3、同时爆破若干个炮眼时,应采用电力起爆或导爆线起爆。

(二)药壶爆破法

1、每次炸扩药壶后,必须间隔一定时间;当采用硝铵灯炸药扩大药壶时,必须在每次爆炸完毕后15min才能开始装药准备第二次扩壶;如为其他炸药时,则应间隔30min。每次药壶扩底后,应将炮眼口附近的松动土石搬开。

2、壶爆破应采用电力起爆,同时应敷两套爆破线路。如用火花起爆,当药壶深3~6m时,起爆药筒内应有两个火线雷管(防止其中一个瞎炮),并且要同时点爆。

(三)裸露爆破

1、药包的厚度不应大于被炸物块底面积的宽度。

2、药包上的覆盖物应用不易燃烧的柔软物体,但严禁其中夹有石块等坚硬之物,以免爆破时石块抛掷伤人。

3、当石块较大设有两个以上药包时,应注意药包的位置及起爆顺序,并且采用电雷管起爆。

(四)深孔爆破法

1、潮湿有水的深孔,必须使用耐水炸药,或经过防水处理的药筒,且装药时要小心保护深孔内的传爆线和导电线。

2、堵塞时靠近炸药一侧应用预制炮泥,其余可用砂或细石混合渣填塞,填塞深度不得小于最小抵抗线的长度。

3、如单独药包且炮孔深度小于10m,可用火花起爆;当炮孔较深或有两个以上药包时,必须用电力起爆或导爆线起爆,但用导爆线必须贯穿全部药包。

(五)洞室爆破法

1、堵塞时,堵塞物与药室之间要有明显界限,严防堵塞物混入炸药中,起爆用的导火线和电线应用竹管或木槽板保护好,堵塞时不得触动起爆网路。

2、起爆必须应用电起爆或电点火起爆法。

(六)拆除工程爆破

1、使用爆破法拆除时,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施工方案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规定。

2、爆破砌石、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基础时,其爆破深度一次不得超过1.5m;如采用分层爆破时,炮眼深度应等于每层厚度的0.8~0.9,最后一层须留01.~0.4m留待风镐或人工清理。

3、在城市或周围有居民区时,只许使用电力或导爆索起爆,不准用火药爆破法。

4、在爆破工程附近如有高压的蒸汽锅炉和空气压缩机室,爆破层应把原来的压力降低至1~2个大气压。

(七)静态爆破的安全要求

1、应按实际施工的环境温度选择破碎剂的型号,严禁错用或互换使用。并且装运破碎剂的容器不得用有约束的容器,以免雨水侵入,发生喷出,炸裂伤人。

2、破碎剂要随配随用,搅拌好的浆体必须在10min内用完。如流动度丧失,不可继续加水拌合使用,不是冬天,切勿用热水拌合。若用人工搅拌时必须戴橡胶手套。

3、装填炮孔时,操作人员要带防护眼镜,在灌浆到裂缝出现前,不得在近距离直视孔口,以防了发生喷出现象,伤害眼睛。

4、破碎剂浆体稍具腐蚀性,工作完毕应及时洗手洗脸,严防碱性刺激皮肤。如药液碰到皮肤或进入眼睛要立即用水冲洗。

(八)高能燃烧剂爆破安全要求

1、燃烧剂的原料应分别存放在不靠近火源的干燥通风处,做到随配随用,已配制好的燃烧剂应用铁桶密封,并严禁与汽油、氧气、电石及油类混放。

2、装药时,不准使用散装药粉和1.4kg以上的重锤冲击。

3、用金属加工的电阻丝,要严格保证线圈间距,以免出现短路。若采取多炮齐发,则每个电阻丝长度必须相等,以免发生拒爆。

4、高能燃烧剂爆破时,人不能站在面对炮口方向,以免伤人。并在爆破点10m半径内,7m高范围内不得有重要设施。

5、爆破场所锰的含量超过5mg/m3的浓度时,应加强通风,否则对人体有危害。

六、瞎炮的处理

(一)产生瞎炮的原因分析

1、电雷管导电线较差,导爆索潮变质,炸药逾期较长并已受潮失效。

2、电爆网(线)连接方法错误、漏接、联结不牢,接触电阻过大;线路损伤产生接地,局部漏电、短路;起爆体制作、装置不符要求。

3、炮眼装药或堵塞时,炸药与雷管分离;导火索、电爆管、电爆网(线)路受损坏形成断路。

4、起爆电流不足或电压不稳;网路计算有错误,致使每组支线的电阻不平衡,发生某一到路达不到所需的最小起爆电流。

5、在同一网路中,采用了不同厂、不同批、不同品种的电雷管。

6、炮孔内有渗水,致使药包和雷管受潮失效。

(二)瞎炮的处理方法

1、发现炮孔外的电线和电阻、导火索或电爆网(线)路不合要求,经纠正检查无误后,可重新接通电源起爆。

2、当炮孔深在500mm以内时,可用裸露爆破引爆;炮孔较深时,可用竹木工具小心将炮眼上部堵塞物掏出,用水浸泡并冲洗出整个药包,并将拒爆的雷管销毁,也可将上部炸药掏出部分后,再重新装入起爆药包起爆。

3、距炮孔近旁600mm处,重新钻一与之平行的炮眼,然后装药起爆以销毁原有瞎炮。但新钻眼与原瞎炮眼一定要平行。

4、如炮孔底仍有剩药时,可重新加起爆药包起爆。

5、深孔炮可采用再次爆破,但应考虑相邻已爆破药包后最小抵抗线的改变,以防飞石伤人。洞室瞎炮处理与深孔瞎炮相同,如未爆炸药包与埋下的岩石混合时,必须将未爆炸药包浸湿后再进行清除。

6、处理瞎炮过程中,严禁将带有雷管的药包从炮孔内拉出来,也不准拉住电雷管上的导线,把电雷管从炸药包内拔出来。

7、瞎炮应由原装炮人员当班处理,如不当班处理应设置标志,并将装炮情况、位置、方向、药量等详细介绍给处理人员,以达到妥善安全处理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