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_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自检自查报告

时间:2021-09-29 00:00:00 工作报告

2019年以来,xx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法制办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政策方针,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普法教育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强化执法监督为手段,不断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法制化、程序化和规范化,确保了城市管理工作的稳步好转。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工作情况

(一)执法记录仪配备情况

xx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已经购置单机执法记录仪x台,配发各街道执法中队x台(矣六中队x台,其余各街道执法中队x台),大队领导、机关各相关科、室使用x台。

(二)制定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和国家住建部、云南省住建厅关于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工作的具体部署,按照《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坚持“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放管服”改革要求和试点内容的规定,制定《xx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方案》。着力于规范文字记录、推行音像记录、提高信息化水平、强化记录实效四个重点,严明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任务分工,严肃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按照市级部门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阶段任务,进一步明确细化推行工作时限和任务。

(三)扎实开展检查督察

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督察中队对各中队现有执法记录工作的现状和执法记录仪、视频音频设备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同时也对各中队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工作进行督查指导。要求各中队要依法规范和加强综合执法工作的自查督促力度,全面落实责任,促进执法人员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文明执法。

 

(四)全面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工作

根据《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和《xx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方案》,各中队充分利用早点名,要求各组执法队伍佩带执法记录仪,晚讲评时总结使用执法记录仪情况,通过早晚督促督察,各中队全面着手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一人一档、一案一档、分时分类”存储制度工作。

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进展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坚决落实法治审核工作责任,规范法制审核主体,设立行政执法管理监督科作为本部门法制审核机构,配备整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备法律专业背景及有丰富经验的人员担任法制审核工作。

根据《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制定《xx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规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以我局名义作出的,由局属承办案件的行政执法单位在案件调查终结后5个工作日内,送行政执法管理监督科进行审核。行政执法管理监督科审核后,xx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决定。情况紧急,需要立即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应当于决定作出后补办法制审核手续。行政执法管理监督科在收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送审材料后,应当在 5 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案件复杂的,经分管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个工作日。行政执法管理监督科审核后,制作《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一式三份,一份报送本机关分管领导,一份连同案件材料回复承办案件的执法机构,一份存档。由此细化了法制审核流程,为法制审核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2019年度,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上报重大行政执法案卷19宗,区城管局行政执法管理监督科作为法制审核机构,认真履行审核主体职责,在收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送审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法治审核工作。

三、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工作情况

一是配合做好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设工作,借助昆明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监管服务平台,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录入9家市场主体到系统中以备抽查;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录入执法人员x人,以备随机抽取。录入从2014年10月开始的涉企行政处罚案件共计46件。二是根据省、市、区的相关要求,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开展云南政务服务平台行政职权事项录入工作。依法公开执法案件主体信息、事项名称、设定依据、权限划分和行使内容、权力更新类型、处罚对象、案件来源、办理时间、办理地点、办理流程、处罚结果、咨询和监督方式等信息。截止目前为止,我局已录入其他行政权力4项、项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154项并核查完毕。三是配合做好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和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系统运行工作,共完善执法人员信息x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