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补交三年党费

时间:2021-11-11 09:01:57 200字

篇一:《关于补交党费工作的几点说明》

关于补交党费工作的几点说明

按照规定交纳党费,是作为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之一,是党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对党员党性的检验。现按照中组部【2008】3号文规定,做以下几点说明:

一、关于党员缴纳党费基数的计算:

1、第一条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说明:“固定部分”是指在企业内职工普遍发放的基本工资、岗位(职务)工资、技能工资、岗位(职务)津贴补贴。“活动的部分”是指在企业内职工定期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对于特殊岗位发放的津贴补贴(如保密费、高温作业补贴、有毒有害等岗位补贴)以及社保类补贴、住房补贴、年工补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一次性表彰奖金等,不列入缴纳党费的计算基数。

即:党员党费缴纳基数=基础(技能)工资+岗位工资+奖金(绩效)-养老金-失业金-公积金-医疗金-所得税。

2、第二条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说明:按“全额累进制”办法计算,如党员甲和党员乙缴纳党费的基数分别为3000元和3010元,则甲缴纳党费=3000×0.5%=15元,乙缴纳党费=3010×1%=30.1元。

3、第三条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说明:如某实行年薪制人员党员年薪(税后)30万元,其中基本薪酬为6万元(每月领取5000元),与绩效挂钩的薪酬为24万元。1-11月份,每月应交党费为5000×1%=50元;12月份绩效兑现时,领取薪酬为24.5万元,本月需缴纳党费为24.5万×2%=4900元

二、关于补交党费基数的计算

1、自2016年7月起,每名党员要根据自己工资单所列数值,认真核算应缴纳党费数额,每月一次自觉到所在的党小组或党支部,按时、足额缴纳。党员收入增减变动后,当月要及时调整缴纳党费计算基数。党支部要按月及时收取党员党费,每季度(季度末月11-20号)到人资党群部交纳一次党费。

2016年1-6月,每名党员要根据自己工资单所列数值,认真核算每月数额,足额补交。即,从2016年1月起,每名党员应每月一个计算基数。

2、2008年4月-12月,2009年度、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每名党员可以取当年月度平均计算基数,补交相应金额。即在当年度,每名党员可以按照一个基数计算。

篇二:《补交党费更要固强党性》

原标题:补交党费更要固强党性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内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也是党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然而,这件“分分钟的事”,如今却成了中央巡视工作中一个出现频率较高的词汇,多地在整改通报中也时常提及补交党费情况。据报道,山西省20多家国企补交党费8900余万元,天津60多家国企的党员干部共补欠交少交党费2亿多元。数目之巨,令人咋舌。 是舍不得交那点党费,还是交不起,抑或不愿交?答案显然都不是。正如媒体评论指出,“只怕是因为党组织在他们心里早没了‘存在感’,根本不记得还有交党费这一回事,甚至忘记了自己是党员,忘记了党赋予的责任。”党费,是衡量共产党员党的观念的一种标志。不交党费的背后,暴露出一些党员党章意识弱化、党性观念淡漠,个别党组织核心作用不强,重视党建不够、管党治党不严。 我们党成立之初,交党费既是为了彰显党员组织观念,也是活动经费的主要来源。尽管当时条件艰苦卓绝,危险随时发生,广大党员仍然把党费看得比生命还重要,不论是用咸菜和盐巴顶替,还是拿棉被和军鞋代替,从不拖欠、只多不少,甚至壮烈牺牲时仍不忘托人代为交纳。这些饱含真情和悲壮的党费,象征着党员的纯正无私和无比忠诚,表现出了坚强的组织观念和炽热的爱党之心。 “滔滔泯江水涌入长江,滋润家园,温暖心田,好比共产党人情谊无限,那是特殊党费的大爱无边……”汶川地震发生后,全国党员自愿交纳“特殊党费”97亿多元。与拖欠党费相比,这笔巨额党费更显得异常珍贵、意义非凡,这既是党员个人党性的自觉体现,也是对党的组织力的检验,值得认真学习对照,深刻反思镜鉴。 经过90多年的发展,交纳党费已不是我党筹措经费的主要目的,对于党员来说也非常易于接受。尽管如此,仍有个别党员和组织欠下了“陈年旧账”。“一室之不治,何以天下家国为?”试想,如果连这项最基本的义务都尽不到,还谈什么做合格党员、体现先进性,谈什么平时工作看得出、关键时刻站得出,更谈不上“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如果不及时明职责、尽义务、强党性,小错可能会酿成大错,甚至违规违纪走向违法犯罪。 《党章》明确规定,“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严格的组织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对党员干部进行教育管理、实施监督的重要载体和实践平台。对于欠交少交党费的不良行为,要善拉袖子早提醒,对屡教不改者要敢唱黑脸勇较真,该教育的教育,该开除的开除,决不手软放任自流。同时,要注重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坚持常态落实以克服随意化,坚持思想交锋以克服平淡化,坚持问题导向以克服庸俗化,切实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

党费是一面镜子,可以照见党员内心的忠诚、信念、使命和担当。每一名党员都要怀着感恩之心、敬畏之心、赤胆之心,把交纳党费当作党性锤炼和具体考验,切实当好合格的“八千八百万分之一”,真正发挥党费制度凝聚党的力量、规范党的组织、坚定党的信仰的重要作用。(张顺亮)

篇三:《光明日报刊文评补交党费:党费是一面“沉甸甸”的党员之镜》

光明日报刊文评补交党费: 党费是一面“

沉甸甸”的党员之镜 (原标题:光明日报刊文评补交党费:党费是一面“沉甸甸”的党员之镜)

恩来忙于处理各种工作,非常劳累。有一次,警卫员魏国禄不忍打扰他,就替他交了五分钱的党费。在得知自己的党费被别人代为缴纳后,周恩来马上对警卫员魏国禄提出了严厉的批评。他说,党费不能让别人代缴,军政大事重要,交党费也很重要,这是每个党员的义务。虽然只是五分钱的党费,但周恩来看得很重。

党费凝聚了老一辈革命者对中国共产党的深厚感情。周恩来身后没有留下任何个人财产,他和夫人邓颖超的全部工资积蓄都交了党费。朱德两万元的存款单至今仍存放于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里。生前,他嘱咐这笔钱不分给子女,要作为党费交给党组织。作家王愿坚的小说《党费》,则讲述了发生在闽粤赣边区一名基层党员交党费的故事,文中“我收拾了咸菜,从砂罐里菜窝窝底下找到了黄新同志的党证和那一块银洋,然后,把孩子也放到一个箩筐里,一头是菜一头是孩子,挑着上山了”的场景,感动了几代读者。

缴纳党费是党内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共产党在成立之初,援引共产国际和苏联共产党成例,顺应当时国内各党派惯例,以彰显党员

组织观念和筹措活动经费为目的,在“二大”通过的党章中规定了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历经90多年的发展,党费虽然已不再是党的事业发展的主要经费来源,但依然发挥着凝聚党的力量、规范党的组织、坚定党的信仰的重要作用。 应当说,当前我们党的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是比较契合当前广大党员和各级党组织发展的实际情况的。然而就是党章中规定的这条最基本的义务,也还有个别党员和组织欠下“陈年旧账”。据中央纪委近期公布的数据显示,最近经过巡视整改,山西省20多家国企的党员干部补交了8900多万元党费,天津市60多家国企补交了两亿多元党费,这只能用“党章意识不强、党的观念淡漠”来解释。党章中明确规定“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将被开除出党”,在实际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

开国少将李中权生前拿出积攒的20万元委托空军党委代他交纳党费,他说:“我就像一棵小草,永远难报党的恩情。”党费虽不以数额分高低,但通过考量党员个体对党费这件事情的尽心程度和重视态度,足可以照见党员内心的忠诚、信念、使命和担当。从这个角度来看,党费又是一面镜子,一面“沉甸甸”的党员之镜。

篇四:《关于重新核算收缴党费办法的通知》{天津补交三年党费}.

津财大党组字[2008]5号

关于重新核算收缴党费办法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总支并各处级单位:

根据《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津党组通[2008]11号)文件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工资结构情况,经校党委研究决定,现将我校新的缴纳党费核算办法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在职教职工党员缴纳党费办法。

1、计算基数。按月领取工资的在职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缴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工作津贴、生活补贴(工资条前四项)。

2、交纳比例。缴纳基数之和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缴纳比例为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缴纳比例为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缴纳比例为1.5%;10000元以上者,缴纳比例为2%。

二、离退休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为计算基数。

1、计算基数。含基本离退休费,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补贴。

2、缴纳比例:离退休党员每月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在5000元以下(含5000)的,缴纳比例为0.5%;5000元以上的,交纳比例为1%。

三、学生党员每月缴纳党费为0.2元。

四、要求:

1、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缴纳党费。

2、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缴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缴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

3、对不按照规定缴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的党员,按《党章》规定办法执行。

4、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认真进行党费重新核算工作,收缴今年全年党费,并于11月20日之前将《天津财经大学党员党费缴纳情况统计表》(此表可从天财党建/文件下载中下载)及所收缴党费报送校党委组织部。

5、新的党费收缴办法自2008年4月起实行。

二OO八年四月三十日

篇五:《共产党员交纳党费办法规定》

共产党员交纳党费办法规定

关于共产党员交纳党费办法的规定(仅供参考)

共产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增强党的组织观念、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内容。根据工资制度改革后的工资收入情况,现将党员交纳党费的办法重新规定如下:

一、党员交纳党费的数额

1 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总额为基数(见附注),按以下比例交纳党费:

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

每月工资收入在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5%。

每月工资收入在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2%。

每月工资收入在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3%。

2 在乡镇企业工作的农民党员,按其月工资收入参照第一条第1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其他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3 学生党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党员),没有经济收入或依靠抚恤、救济为生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1角。{天津补交三年党费}.

4 城市和农村中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党员,每月按上季度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平均月收入,参照第一条第1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

二、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员会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三、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党员自愿一次交纳党费1000元以上的,应全部上交中央。由所在党组织汇交中央组织部(附该党员的简要情况),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四、党员应自觉地向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

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天津补交三年党费}.

五、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附注:

每月工资收入总额包括:

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不包括政府特殊津贴)、奖金(指作为工资部分的奖金,不包括一次性重奖和年终一次性奖金,下同)。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

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各类津贴、奖金)。实行年薪制的人员按月平均收入计算。

篇六:《党费缴纳制度》

党费缴纳制度

缴纳制度

1、缴纳党费是每个党员的义务,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党费不得拖欠或不交,党 员连续六个月没有交纳党费,经教育仍不改正,就认为是自行脱党,由党组织召开大会决定对其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2、新入党的党员,从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当月开始交纳党费。

3、交纳标准

(1)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 3000 元以下(含 3000 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 0.5%;3000 元以上至 5000 元(含 5000 元)者,交纳 1%;5000 元以上至 10000元(含 10000 元)者,交纳 1.5%;10000 元以上者,交纳 2%。

(2)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前一款规定交纳党费。

(3)交纳党费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申请,经党组织委员会同意,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不交。

4、交纳时间。党员应按月交纳党费,外出党员可视具体情况,经所在党组织同意,可以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时间不得超过半年。企业 党组织每月应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当月党费。

5、党组织每年要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交纳党费基本要求

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自觉。党员交纳党费必须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同时,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一般不宜由别人代交。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或者亲属代为交纳。党组织不准采用从工资中扣除的形式代替党员交纳党费,更不能采取其他行政手段强迫党员交纳党费。

(二)按时。党员交纳党费要按照党章的要求和党组织的规定,按时交纳,不能无故拖交。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三)足额。党员交纳党费必须根据个人的实际收入,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标准交纳,不准隐瞒收入或减小交纳基数少交。

交纳比例

中共中央组织部下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对党费交纳比例作出调整,新的党费收缴标准自今年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新标准中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同时,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新标准于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篇七:《关于2014年党员党费收缴标准的通知》

关于2014年党员党费收缴标准的通知

各支部:

党费收缴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文件精神要求,经研究,现将我局党费收缴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天津补交三年党费}.

一、交纳党费的基数

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作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

二、交纳党费的比例{天津补交三年党费}.

(一)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0.5%;

(二)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 (三)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 (四)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五)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三、其他

(一)、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属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