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非正常死亡事件逐渐演变为严重的群体性事件

时间:2021-11-10 19:06:29 200字

篇一:《群体事件案例》

案例一

2005年6月26日下午至晚上,池州市城区秋浦路发生一起严重群体性暴力事件。在少数不法分子的鼓动下,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冲击派出所,烧、砸车辆,殴打民警,哄抢超市。池州市委、市政府会同省公安厅领导坐镇指挥,该事件于当晚23时许平息,无人员死亡。

6月26日下午14时40分,池州城区翠柏路菜市场门口,一辆挂着苏A牌照的丰田轿车将一行人刘亮挂伤,双方发生争执,车上司乘人员将刘亮殴打致伤,引起部分市民不满并向池州110报警。接警后,九华路派出所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及时将刘亮送往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急诊室就诊,并将肇事者连人带车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目前,刘亮已转到该院住院部接受进一步的观察治疗。

据现场目击者称,肇事者被带到派出所后,部分围观群众跟随到派出所进行对峙,并愈集愈多。闻讯赶来的市领导出面与市民对话,但效果不佳。18时左右,一些好事者开始推砸肇事车辆,将丰田轿车砸得面目全非并掀翻。18时50分,现场围观群众逾万人,部分不法分子开始点燃轿车,并向着火的车辆扔入鞭炮,引起骚动。19时,不法分子又瞄准了一辆停放在派出所门前的警车,将警车推堵到派出所门口,一边点燃车辆,一边燃放鞭炮,顿时浓烟四起,现场混乱开始升级。指挥部派武警维持秩序,但围观群众太多,场面无法控制。19时05分,不法分子开始袭击现场武警,6名武警被石块砸伤。赶来灭火的消防车,不但消防栓被抢,车子也被推离现场十余米。19时25分,派出所电源被切断,不法分子向室内扔放鞭炮,实行打砸并纵火。19时40分,停放在翠柏路上的一辆宣传车和一辆警车同时被点燃。20时03分,不法分子开始围攻附近的东华东超市,他们破门而入进行哄抢。3个多小时以后,超市被洗劫一空。至23时许,现场仍聚集2000余人。

“6·26”严重群体性暴力事件引起省市领导的高度关注。下午18时,指挥部在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成立。市长谢德新等市领导紧急磋商,形成方案:加大宣传攻势,疏散不明真相的群众;鉴于池州警力严重不足,请示省公安厅调集警力紧急增援;部署调查取证工作等。21时许,副省长、市委书记何闽旭赶到池州传达王金山省长特别指示:要尽快疏散人群,严防不法分子继续作案,同时做好调查取证工作,严厉打击不法分子。23时,省公安厅厅长崔亚东赶到指挥部,简短听取汇报后,指示:果断采取措施,控制局面。23时40分,700多名警力冒雨开赴现场,局面迅速得到控制。几名涉嫌人员被公安部门当即抓获。

案例二

2009年3月23日,海南东方市感城镇政府新闻办公室、贵州省公安厅、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在贵阳举行瓮安6·28严重打砸抢烧突发性事件新闻发布会。贵州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王兴正介绍了“6·28”事件的起因和经过。

瓮安县三中初二(六)班学生李树芬6月22日凌晨溺水死亡。王兴正说,6月26日,经县工作组多次做工作,死者家属表示同意县工作组的协调意见,答应在6月28日签订协议了结此事。

但6月28日16时,死者亲属邀约300余人打着横幅在瓮安县城游行。由于当日正是周六,街上人较多,部分群众尾随队伍前行,人越来越多。16时30分许,游行人员到县公安局办公楼前聚集。公安民警拉起警戒线并开展劝说工作,但站在前排的人员情绪激动,在少数人的煽动下,一些不法分子用矿泉水瓶、泥块、砖头袭击民警,并冲破民警在公安局一楼大厅组成的人墙,打砸办公设备、

烧毁车辆,并围攻前来处置的公安民警和消防人员,抢夺消防龙头,剪断消防水带,消防人员被迫撤离。

20时许,不法分子对瓮安县委和县政府大楼进行打、砸、抢、烧,一度冲击临近的县看守所,整个过程持续近7小时。

王兴正说,“6·28”事件,共造成县委大楼被烧毁、县政府办公大楼104间办公室被烧毁,县公安局办公大楼47间办公室、4间门面被烧毁,刑侦大楼14间办公室被砸坏,县公安局户政中心档案资料全部被毁,42台交通工具被毁,被抢走办公电脑数十台,全部直接经济损失正在统计中;共造成150余人不同程度受伤,大部分均为轻微伤。整个事件处置中,没有任何人员死亡。

王兴正说,在事件过程中,不法分子用石头、砖头、酒瓶、汽油瓶、爆竹等袭击维持秩序的公安民警和消防官兵,广大公安民警和武警、消防官兵保持了极大的克制,做到了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统一领导下,在省、州、县公安、武警和地方党政干部的共同努力下,于6月29日19时,依法、克制、妥善处置了这起突发事件,有效避免了事态的进一步扩大,有力维护了当地的社会稳定。

案例三

2009年5月19日,甘肃省会宁县发生一起因交通民警和协管员处理交通违章不当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事件发生后,省委副书记、省长徐守盛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指示。白银市、会宁县两级党委、政府紧急部署,积极应对,妥善处置,目前事件已得到平息。

据了解,2009年5月19日12时10分许,在会宁县城南关什字一名青年(经核查,当事人名叫张兵,会宁县柴门乡冯岩村上芦岔社人,1988年8月13日出生,无业)骑自行车违章闯红灯,交通民警和协管员制止未果,在将其带往交警大队处理过程中与之发生冲突,由此引起部分群众围观,并将一辆交警值勤车包围。张兵从交警大队出来后,见围观群众未散,遂跃上警车引擎盖,自称他是学生,被交警打伤,煽动群众闹事,致使围观群众增多(最多时近千人),事态进一步扩大。20时左右,会宁县委、县政府组织力量在将该警车拖走的过程中,有10名民警和干部被现场群众用砖块等物打伤。随后,围观群众约200人又转移到县委、县政府统办楼门口。

接到会宁县的报告后,白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时召开会议并启动紧急处置预案。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袁占亭立即将情况电话向省委副书记、省长徐守盛作了专门汇报。徐守盛当即作出指示。

当晚,袁占亭及时将徐守盛的指示电话传达到会宁县四大班子领导,会宁县根据省、市领导的指示精神,动员县直部门领导和干部做现场群众的疏导、劝解工作,现场群众于20日0时09分撤离现场。

随后,会宁县委、县政府立即组织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就做好下一步稳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委副书记、市长吴仰东作了讲话。20日1时53分,袁占亭通过视频会议,再次要求会宁县委、县政府召开干部大会,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吴仰东作动员,安排部署做好维稳工作,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一线,分片分户排查摸底,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防止再次发生意外。20日3时,会宁县委、县政府召开干部大会,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安排妥善处理事件的具体工作。一是按市委市政府要求,成立市县联合调查组,对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等情况进行详细调查,摸清具体情况。二是成立七个稳控工作组,实行分片包干制,每个工作组由两名县级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加,主要负责对会师镇7个社区的居民

做思想工作,每个组连夜召开小组会议,商讨工作方法,20日7时到岗开展工作。三是成立舆论引导工作组,积极主动与新闻媒体接触,召开新闻通报会,介绍事件及其处理情况。四是当夜召开城区各学校校长会议,对学生讲明事实真相,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开展。五是由市县交警主管

部门对事件当事人会宁县交警大队协管员何俊昌、曲艺、任浩天做出辞退的处理决定。

5月20日上午8点,袁占亭再次来到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详细了解事件处理进程并继续坐镇指挥,妥善处理事件的善后工作。目前,经省市县三级党委、政府共同努力,事态已经平息,城区秩序正常。

案例四

2009年6月15日,江西省南康市发生一起因当地政府整顿家具市场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江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妥善处置。目前,事态已基本平息。

南康市地处赣南,距离赣州市中心城区约半小时车程。当地民营经济活跃,产业聚集。家具是南康市的支柱产业之一,南康由此成为江西省著名的家具产业基地。

为加强家具市场规范管理,今年5月初,南康市部署从6月至8月对全市所有家具企业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形成了《南康市家具企业清理整顿实施方案》,并对原有的税收征管办法进行了重新规范调整,重新制定了《木(竹)材产品成品方单位税额表》。按照这一部署,南康市从6月15日起执行新的税收征管办法。一些家具业主认为,调整后的税收征管办法将加重业主缴税负担。

6月15日上午,南康市家具业主近百人到市政大楼集体上访,堵塞街道,现场有数千人聚集、围观。初步统计城区有9辆汽车被砸、掀翻在地。群体性事件由此爆发。当天中午,聚集者又将大广高速公路江西南康段进出口处和相临的105国道阻断。

南康市群体性事件发生后,江西省委书记苏荣立即批示,要求赣州市委、市政府领导靠前指挥,动用一切管用的宣传工具,各级干部深入群众中,公开宣布废止南康市的相关决定,以利做群众工作,缓解群众情绪,防止事态扩大。

吴新雄省长作出批示:南康市出台的不合理政策必须立即废止,赣州市、南康市的领导要分工负责,做好群众工作,尽快平息事态,尽快恢复公路畅通,确保铁路畅通,防止引发意外事件。

记者15日下午赶赴现场看到,省有关部门和赣州市、南康市领导正在开展各项工作。公安机关认真做好现场秩序维护和道路疏通工作,积极协助南康干部对聚集人员进行劝解,尽快化解矛盾,恢复道路交通,确保社会稳定。南康市委、市政府已下发文件,立即终止此次家具整治相关措施,并通过广播电视、短信平台、网络媒体予以公告。15日23时45分,大广高速公路南康段和105国道已恢复通车,聚集人员基本散去。16日,截至记者发稿时,当地社会秩序已经平稳。

案例五

2009年6月17日至20日,湖北省石首市发生一起因酒店厨师非正常死亡导致数万人持续在现场围观起哄的群体性事件,省委书记罗清泉、省长李鸿忠20日赶到现场指挥处置,到记者发稿时为止,停放在事发地永隆大酒店内的尸体已送往殡仪馆,围观群众全部散去。

6月17日20时许,石首市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该市笔架山街道办事处

东岳山路永隆大酒店门前发现一具男尸。接警后,民警和技侦人员即赶往现场调查处理。

经查,死者涂远高,男,24岁,为该市高基庙镇长河村人,生前为永隆大酒店厨师。法医对尸体进行了初检,在对死者所住房间的检查中,发现死者所留的一份遗书,大致内容为自己悲观厌世而轻生,警方据此排除他杀,初步认定为自杀。家属对死因表示质疑,拒绝对尸体进行火化,尸体长时间停放在酒店大厅,并引来众多群众持续围观。围观人数最多时达数万人。

6月19日,不明真相的群众在该市东岳山路和东方大道设置路障,阻碍交通,围观起哄,现场秩序出现混乱。

6月20日凌晨,事态进一步恶化,少数不法分子借机制造事端,在停放尸体的酒店内纵火滋事,并煽动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袭击前来救火的消防战士和公安民警,造成多名警察受伤,部分消防车辆和警车被掀翻砸坏。

事件发生后,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明确批示对处理事件的要求,公安部、武警总部、湖北省、荆州市的党政主要领导迅速成立了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并亲临现场指挥。一方面全力做好死者家属的安抚工作,保护家属安全,通过多种途径迅速向社会公布事件真相;另一方面,加强对事发地段的警戒,疏散围观群众,维护现场秩序,防止事态扩大。经多次协商,死者家属同意将尸体运往殡仪馆,对尸体进行尸检。

湖北省石首市人民政府25日通报,通过法医专家解剖、检验、毒物化验、X光拍片等技术方法检验,并结合现场勘察、调查走访的结果,警方认定石首“6·17”事件死者涂远高系高坠自杀身亡。经家属同意,遗体于当日4时许火化,并按当地风俗于9时30分左右入土安葬。

案例六

2009年7月24日,吉林通钢集团通化钢铁股份公司发生一起群体性事件。部分职工因不满企业重组而在通钢厂区内聚集上访,反对河北建龙集团对通钢集团进行增资扩股,一度造成工厂内7个高炉停产,建龙集团派驻通化钢铁股份公司总经理陈国军被殴打,不治身亡。27日下午,在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吉林省国资委副主任王喜东首次通报了这一事件的经过。

据介绍,事情发生后,吉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王珉和省长韩长赋多次作出批示,并委托省委副书记王儒林、分管副省长王祖继赶赴现场指导处置。经过吉林省政府工作组、通化市委市政府、省市公安部门及通钢集团的积极努力,目前事态已经得到控制,通化钢铁股份公司生产、生活秩序恢复正常。

通钢集团是吉林省最大省属企业,具备年产钢700万吨的生产能力。据王喜东介绍,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应对通钢集团当前的经营危机,加快通钢集团大型化改造,吉林省国资委经与众多战略投资者近4个月的商谈,对多个方案反复论证、研究、比较,最终经各主要股东同意,在通钢集团2005年已实施改制的基础上,由第二大股东建龙集团对通钢集团进行增资扩股,并控股经营。建龙集团是国内规模较大、具有较强实力的民营企业,第一次参与通钢集团重组以来的三年中,企业得到了快速发展。有关方案经由吉林省政府多次讨论、慎重研究,认为建龙集团增资并控股通钢集团的方案既有利于化解通钢集团当前经营困难,又有利于通钢集团的长远发展,有利于实现省政府确定的通钢集团千万吨钢的发展目标,符合通钢稳定发展和全体职工利益的要求。

王喜东介绍说,为保证此次增资扩股方案的顺利实施,吉林省政府成立了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并派出工作组进驻通钢,分别召开了多个座谈会。7月24日,

通钢个别内退人员及退休人员制造谣言,利用一些人员特别是非在岗人员“国有情结”较深,对通钢集团现状与长远发展特别是即将实行大型化改造需要大量资金所面临困难不了解的情况,激化企业原有矛盾,鼓动一些不明真相人员,在通钢办公区内聚集,人员一度达到千余人。他们冲击生产区,堵塞原料运输线,造成部分高炉休风。有些人挑拨、煽动群众不满情绪,将矛盾集中在建龙集团派驻通化钢铁股份公司总经理陈国军身上,对其进行围堵,将其打伤,并作为人质挟持。

在此情况下,建龙集团提出立即终止执行增资扩股方案。吉林省政府工作组考虑为尽快救出被扣押人质,保护其生命安全,防止事态扩大,同意终止实施建龙集团增资扩股通钢集团方案。但极少数人在通钢焦化厂宿舍逐室搜找到陈国军后,对其进行殴打,并继续煽动不明真相人员,对宿舍及抢救道路进行封堵,不准医护人员进入宿舍对其进行救治,阻止公安民警对其救援,并向劝说人员投掷砖头、瓦块。后经吉林省国资委、通化市政府主要领导向围堵群众宣布终止建龙集团增资扩股决定,让大家放出人质,退离现场后,大部分人员离去,但仍有少数人员不准进室救治已经奄奄一息的陈国军。在此情况下,有关方面强行进入通钢焦化厂宿舍,将陈国军抢救出来。当日23时,陈国军因抢救无效死亡。

另据记者了解,事件发生后,吉林省采取了一系列善后措施,缓和相关人员情绪,连夜通知陈国军家属赶到通化,同时,按照家属的要求,协调通化市政府安排相关事宜。对打人致死的具体情况,公安机关正在进行深入调查。

七、

云南陆良源丰矿业有限公司开始在石槽河建设一个年产30万吨煤矿的项目,而这一项目遭到了当地农民的强烈反对,双方就补偿款的问题一直没能达成一致。8月28日,双方发生冲突,有8名村民、7名警察和3名煤矿企业员工受伤住院,停放在矿区停车场的11辆警车门窗玻璃被砸毁。

事件:冲突致使18人受伤

去年,陆良源丰矿业有限公司开始在石槽河建设一个年产30万吨煤矿的项目。此后,当地村民与煤矿因对占地、补偿等问题未达成一致,工程建设一直在断断续续中进行。“我们已经协商过三四次,但一直没有结果。”当地村民方大妈说,8月26日村民获悉煤矿当天又要恢复施工,“我们就没去地里干活,一起到煤矿协商相关赔偿”。当天上午8点半以后,石槽河大村子村及附近几个自然村的村民陆续聚集到煤矿工地。

“他们要施工,我们不让。”方大妈回忆,当天在场的部分村民为阻止煤矿开工,“站在施工车辆前”。双方一直僵持到中午12点左右,部分村民回家吃午饭,留在现场的群众与煤矿企业员工随后发生冲突。近一个小时的冲突中,有8名村民、7名警察和3名煤矿企业员工受伤住院。停放在矿区停车场的11辆警车门窗玻璃被砸毁。

村民:认为赔偿过低

村民保定生回忆,石槽河煤矿立项建设后,当地村民多次通过当地政府向煤矿提出相关赔偿要求。经过协商,煤矿答应对占用村民土地做出每亩一年760元和1吨生活用煤的补偿,而对村民提出的每位村民每月600元生活费的要求,双方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我们没有土地,每月600元的生活费并不算高。”保定生说,这个赔偿标准已经是村民的底线。

进展:伤者均无生命危险

“伤者都没有生命危险。”陆良县人民医院陈院长介绍,目前,部分轻伤者

篇二:《政治学原理案例5》

案例一 从“瓮安事件”看政府对群体性事件的应急管理

一、教学目标 1.帮助学员通过瓮安事件了解我国政府开展应急管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2.帮助学员通过瓮安事件了解我国群体性事件发生的诱因之一:政府合法性流失。

3.启发学员深入思考我国防控群体性事件的可行性策略。

二、案例内容

引言:一些人因对瓮安县公安局对该县一名女学生死因鉴定不满,聚集到县政府和县公安局。一些人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冲击县公安局、县政府和县委大楼,结果酿成了震惊中外的群体性事件。对于公安局鉴定结果,人们为什么不相信呢?一人之死为什么会牵连很多无直接利益者都卷入打砸烧抢的不法行为呢?这种突发性事件如何产生,政府又该如何予以防控,如何展开应急管理呢?

2008年6月21日20点,李树芬与女友王某一起出去玩,同李树芬的男友陈某及陈的朋友刘某等吃过晚饭后,步行到西门河边大堰桥处闲谈。李突然说:“跳河死了算了,如果死不成就好好活下去。” 刘见状急忙拉住李树芬,制止其跳河行为。约十分钟后,陈某提出要先离开,当陈走后,刘见李树芬心情平静下来,便开始在桥上做俯卧撑。当刘做到第三个俯卧撑的时候,李树芬大声说“我走了”,便跳下河中。刘见状立即跳下河去救李树芬。王某急忙打电话给陈某,并大声呼叫救人。陈立即返回河边,跳下河中帮忙施救,陈见刘已体力不支,便用力先将刘拉回岸上。王某、刘某随即报警,并打电话通知了李树芬的哥哥。

次日,法医初步鉴定后,其家属被告知死因因为“自杀溺水身亡”。她的家人并没有更多的质疑。同一天上午,三名事发时在场的当事人因被警方认为没有作案嫌疑而被释放。当李的家属去派出所找当事人时,发现都已经不在派出所。几乎同时,这三个人开始出现在传言中,“元凶是县委书记的亲侄女,另两个男生和派出所所长有亲戚关系,死者是被奸杀”。 李树芬的家人开始认为有冤情存在,他们在6月23日提出再度尸检。越来越变形的传言,流传在瓮安的大街小巷。“瓮安副县长的儿子伙同另一个社会青年把瓮安县三中一女生淫秽强奸并残忍杀害丢入瓮安县西门河„„”这个逼仄的地方,成为了一个舞台。从早到晚,闻讯而来的人群络绎不绝。人们带着自己生活中的不满来看这个死因不明的女孩。

6月25日,发生了新的意外。在公安局,李树芬的幺叔李秀忠和民警张明发生冲突。接着,李秀忠被主管单位县教育局叫去问话。随之在瓮安保险公司附近,李秀忠又遭到飞来横祸:他被几个身着便装的人暴打一顿。6月28日上午,瓮安县公安局向李树芬家属发送了《尸体处理催办通知书》, 限李家于6月28日14时前将李树芬尸体领回安葬,“否则,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这激起了围观者的不满。到这天下午3点左右,两名高举“为人民群众伸冤”的白色横幅的中学生走在前面,数十人跟随,他们打算为李树芬游行请愿。这些人当中,没有一个是李树芬的亲属。当游行队伍离开北东路,来到文峰中路时,人群已经从最开始的数十人,聚集成了千人之众。

警察在门前拉起了警戒线,让两位学生进办公楼大堂沟通。“他们一把扯过了条幅,学生不允,伸手夺回了条幅,双方发生了冲突,学生和警察之间,发生了扭打。这时候,全副武装的防暴队员出现在视野中,他们的警棍伸向人群。人群哄然,见到学生被打而愤怒的人群已然失去了理智,局面再也无法控制了。瓮安事件爆发。“6.28”事件,共造成县委县政府大楼104间办公室被烧毁,县公安局47间办公室被烧毁,户政中心档案材料全部被毁,42台交通工具被毁等。瓮安事件震惊中外。

结束语:一名学生非正常死亡,从社会角度而言,是件小事。但如此小事,竟发展成惊天动地的瓮安事件,这和当地政府合法性流失,部分官员行政不作为,利益协调、平衡和畅通等机制不完善从而导致社会积怨过多有着深层联系;同时,面对群体性事件,这也和当地

有关部门获取信息不畅,信息公开不及时,执法水平落后,滥用警力等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对于这种群体性事件,政府必须予以应急管理,不仅解决“表”的问题,也要解决“本”的问题。

三、思考题

1.瓮安事件说明了什么?

2.分析瓮安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