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新医改的主要内容

时间:2021-11-10 19:06:24 200字

篇一:《新医改的主要内容》

新医改的主要内容

新医改将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入手,在2009-2011年要重点解决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是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合)率均达到90%以上,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明显减轻城乡居民个人医药费用负担。2010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2010年我区参合农民146812人,参合率达95.18%,统筹区域内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63.05%,新农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额达2万元。

第二是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立比较完整的基本药物遴选、生产供应、使用和医疗保险报销的体系。2009年,国家公布基本药物目录307种;我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价销售。 第三是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发挥县级医院的龙头作用,用3年时间建成比较完善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2010年我区已全面完成130个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并通过省、市卫生部门验收。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目前已

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32个,覆盖率100%。

第四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从2009年起,逐步向城乡居民统一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全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至2010年,我区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达21.5元。

第五是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加大政府投入,完善公立医院经济补偿政策,逐步解决“以药补医”问题。我区无此项任务。

篇二:《2016,中国医改的忧与思》

2016,中国医改的忧与思

2016年,中国医改将正式步入公立医院改革的关键阶段。由于公立医院体量大、服务广泛,决定了中国医改能否真正成功、真正让人民群众满意、真正促进医疗卫生健康发展的最重要一步。

2016年,可以说是中国医改的攻坚年、关键年、深水年。展望新年的中国医改,我有几点忧思,自感值得一表,与关注中国医改者共商:

第一忧,取消以药养医,能否让群众看病便宜与满意。

现在作为全国医改试点的江苏省,已率先在2015年10月实现了公立医院药品的零差率。然而,这一改革的决定性一步并未让群众体验到明显的看病便宜!因为药品价格的虚高与昂贵,并非在医院加成的15%这一环节中产生。况且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这一看似正常与普通的医疗服务的市场行为,对公立医院生存的影响严重性,远远超高领导者与专家们的预期。在政府专项补贴增加减差20-30%、医疗服务价格上调增加减差40-60%的情况下,绝大多数的公立医院将可能会出现全面红字与亏损。一方面取消以药养医并未让群众看

病便宜与满意;另一方面取消以药养医又可能让公立医院无法生存,这是一个非常值得中国医改决策者们值得高度重视的一个残酷事实。

第二忧,三医改革不联动,公立医院深水区盲目游泳。

中国医改的办公室设在卫生行政部门,对公立医院具有领导权与指挥权。而对于设在人社部门的医保局,并没有指挥与决定权。对药品的流通与定价也几乎没有什么决定性作用。因此,医疗、医保、医药改革的同步推动,仅仅存在于理论上的可能。现实情况就是医保仍然按照自己的筹措资金情况决定自己的报销政策,根本不管公立医院改革不改革、变化不变化。各地医保政策与医改政策逆向行驶的情况大有人在。鼓励小病大养、鼓励向大医院集中、促使公立医院产生大量坏帐的现象很多。医药行业自已仍在虚高定价、不肯降低出厂价、药厂不肯释放给销量占中国医药巿场80-90%的医院一点微薄红利也是一个关键。其实,从社会系统发展看,公立医院无法生存,可以说医药行业也将无法生存。

第三忧,公立医院没有自主权,医护人员待遇下降。

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不能只停留在嘴上、纸上。要赋予医院适

度的经常管理自主权。现在医改中,医院的自主经营管理权得不到保障,反而有所倒退。医院几乎丧失了经营权、人事权、决策权、奖惩权。药品不能自己选择与谈判,设备也没有自主采购权,上级部门乐于管理这些并非属于他们职责、他们也并非精通与专业的医院具体经营事项。还乐此不彼,不肯将本身属于医院管理的权力归还给医院。医院对于人才引进也没有自主权。高端与紧缺人才引进也要走公务员公招繁杂程序,丢失了许多医院急需的专业人才,成为缺撼。国际上,由于医务人员成长的晚熟性和职业的高风险性、工作连续性等特点决定了医生的待遇一般远高于公务员与教师等许多社会行业。然而,中国医护人员的待遇如果在医改中得不到落实,或者反而下降,最终受损和影响的还是病人利益与社会职能。

第四忧,中国医改缺乏顶层设计,缺乏充分的调查研究。

现在各地医改的文件很多,一个省市一个年度可以出台一二十个配套文件。让公立医院感觉非常零乱、有东一榔头西一棒的感受。中国医改应当充分调查研究、加强顶层设计。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三年规划与目标。每年几个目标与指标,突出重点、狠抓关键、持续改革、不断完善、不断配套、不断前行。总之,中国医改要出实招、重实效,这样中国的医

改才能接地气,才能释放正能量,才能让社会、群众、医院比较满意。江苏已经开始探索,希望2016年中国医改与江苏医改能看到春天!

篇三:《智慧医疗完整解决方案2016》

概述

智慧医疗介绍 智慧医疗是智慧城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综合应用医疗物联网、数据融合传输交换、云计算、城域网等技术,通过信息技术将医疗基础设施与IT基础设施进行融合,以“医疗云数据中心”为核心,跨越原有医疗系统的时空限制,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智能决策,实现医疗服务最优化的医疗体系。城镇化促进了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在不断增加医疗卫生资源的同时,也使得医疗卫生资源不断集中到大医院,并且发生连锁反应。挂不上号、看病距离远、紧急病情无法得到及时救治等“看病难”问题,从本质上,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机构与机构之间信息孤立、患者对医疗业务不熟悉等问题使得患者医疗费用重复开销或者不能有效使用,“看病贵”的问题日渐明显。 智慧医疗是将个体、器械、机构整合为一个整体,将病患人员、医务人员、保险公司、研究人员等紧密联系起来,实现业务协同,增加社会、机构、个人的三重效益。同时,通过移动通信、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将远程挂号、在线咨询、在线支付等医疗服务推送到每个人的手中,缓解“看病难”问题。

智慧医疗的发展

2009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开启了新医疗体制改革。新医改提出了“四梁八柱”,其中信息化是医改的重要任务,而且是医改成功逐步推进的重要保障。可见,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继续深入推进,医疗信息化已经成为医疗体制改革的重点发展方向。

而新医改的医疗信息化建设主要为四个重点:疾病控制网络为主的公共卫生系统、健康档案为重点的信息平台、电子病历为重点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化技术促进城市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合作和远程医疗。其重点任务可描述为“35212”工程。

智慧医疗的现状

近年来,随着新医改对信息化的重点投入以及区域医疗系统的逐步开展,医疗信息化吸引了国内大量企业参与竞争,尤其是具有IT行业综合品牌优势的大型软件企业。除了东华软件、东软集团、卫宁软件等传统医疗信息化领的优势企业外,用友软件等公司也设立了子公司,加大了进入医疗信息化市场的力度;与此同时,行业内的并购也相应地有所增加。

国际医疗卫生会员组织HIMSS对移动互联网医疗的定义:通过使用移动通信技术(如PDA、移动电话和卫星通信)来提供医疗服务和信息。移动医疗使得医疗便携化,提高了诊疗的效率,实现了医疗服务的“随手可得”。目前,全球医疗行业采用的移动解决方案基本概括为:无线查房、移动护理、药品管理和分发、条形码病人标志带的应用、视频诊断等。

国内的移动互联网医疗的市场仍处于启动初期,近期的智能穿戴设备的爆发或许将是点燃该市场的一个引爆点。

我们认为,智慧医疗是个泛概念,从大的方面说,有医院的信息化(包括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电子化流程、电子查房等)、医疗信息的互联网化(包括各类寻医问药的网站、APP应用)、药剂医疗设备的物联网化(药品/血液/器械等RFID管理等)、远程健康监护乃至远程医疗等。智慧医疗对于提升医疗系统的运行效率、节约就医问诊的成本有非常明显的作用,由于国内公共医疗管理系统的不完善,医疗成本高、渠道少、覆盖面低等问题困扰着大众民生。尤其以“效率较低的医疗体系、质量欠佳的医疗服务、看病难且贵的就医现状”为代表的医疗问题为社会关注的主要焦点。大医院人满为患,社区医院无人问津,病人就诊手续繁琐等等问题都是由于医疗信息不畅,医疗资源两极化,医疗监督机制不全等原因导致,这些问题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因素。所以我们需要建立一套智慧的医疗信息网络平台体系,使患者用较短的等疗时间、支付基本的医疗费用,就可以享受安全、便利、优质的诊疗服务。从根本上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真正做到“人人健康,健康人人”

智慧医疗发展方向

全面感知

借助RFID射频识别技术、条码技术、医用传感器技术对医患、医疗器械、医药等进行标识与智能识别。

安全传递

医疗数据信息可能过互联网、3G/4G无线网络、无线传感网等网络进行安全传递、有效交互。

共享协作{2016新医改的主要内容}.

联网内的各医疗机构分工协作、资源共享、互联互通。

智能处理

所感知医疗信息数据通过数据挖掘技术、云计算技术等进行处理。

建设目标与原则

易用性

系统易操作、模块化、平台化、快速部署、可扩展、易维护

安全性

角色管理、权限管理、日志管理、数据安全、应急方案

共享性

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医疗内部系统之间、内部和外部系统之间。

体系化

全面信息化的建设、不只是业务实现,更是管理、决策支持。

标准化

遵循业界标准规范,如HL7、IHE、ICD10、SNOMED等

合理架构

总体架构科学合理是智慧医院可持续发展的基石。

总体方案概述

智慧医疗解决方案主要包括:前勤业务系统、后勤业务系统两大类。

前勤业务主要是指医疗机构面向患者、公众以及自身办公开展的业务。 智慧医疗的前勤业务模块

• 临床医疗业务系统

• 临床移动信息系统

• 区域医疗协作系统

• 医院综合管理系统外部接口

后勤业务主要是指医疗机构面向医疗园区管理等方面开展的支撑业务。

智慧医疗的后勤业务模块

• 公共安全

• 机房工程

• 信息化应用ITAS

• 信息设施

智慧医疗系统架构

篇四:《2016年药品集中采购的十二个特点和趋势》

2016年药品集中采购的十二个特点和趋势

我国药品集中采购从政策规制的角度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即:2000年-2004年为第一阶段,此阶段是我国药品集中采购机制的建立期;2004年-2009年为第二个阶段,此阶段为我国药品集中采购模式的探索期;2009年-2014年为第三个阶段,此阶段为我国药品集中采购政策的规范期;2014年-今天为第四阶段,此阶段为我国药品集中采购政策的完善期。

2009年新医改正式启动,明确了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未来的方向,2010年针对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非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的工作规范64号文出台,同年针对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的56号文出台;截止2014年的五年间,各省市按照文件要求均开展了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采购,陆续出现了安徽县级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青海非基药双信封招标、安徽基本用药的集中采购、福建八标、上海三品种带量采购、北京基药改良双信封招标、广西浙江湖南的医用耗材双信封招标、广东药交所一月一竞价等新模式的探索。

2015年2月28日《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7号文 )颁布, 6月19日《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70号文 )下发,明确了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的方向;同期药价改革的904号文出台,规定从6月1日起取消药品的最高限价,药品价格将由市场进行分类定价。三个文件的实施,标志着我国药品集中采购进入新的阶段, 2015年将成为政策拐点,各地即将药品招标方向调整。

现阶段我国药品集中采购的“新常态”可以表述为:两标合一、以省为单位、规范平台互联互通、上下联动、分类采购、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低价中标、价格谈判、直接挂钩、定点生产、鼓励试点创新、省内价格联动、鼓励一票制、全程监管、回款时间30天、一品两规三剂型、统一时间启动新一轮招标。这十八个关键词代表了现阶段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的方向。

2015年各省将按照“分类采购、分层管理、分步实施” 政策设计思路进行,现阶段药品集中采购的特点和未来趋势可以概括如下:

1、分类采购成为要求。

7号文分类采购将药品分为五类,每类采用不同的采购方式,因此按照7号文的要求编制产品的分类,制定分类目录将成为各省市下一步集中采购的一项重要工作。每一个目录都是一个准入的门槛。

2、双信封制重新规范。

本轮规范的双信封制集中采购不再区分基药和非基药,将适用于所有类型产品的招标(包括医用耗材等);文件要求对临床使用量大、有三家以上生产的产品均采用此法。本轮新规要求

双信封不同于56号文规范的基本药物的双信封制招标,也不同于09-15年间各地改良后实施的综合评议式的双信封。

3、带量采购、价格谈判、打包招标成为常态。

带量采购是本轮招标的显著特点,对专利和独家的五大类产品进行谈判确定价格;试点地区以地级市为单位或以医联体为单位进行价格谈判和议价,禁止医疗机构的二次议价。按照各地实践,选定部分用量大的产品进行单独的谈判和议价,而其他产品则采用打包的方式进行议价谈判,如目前的安徽各地、鞍山等地均采用的是此方法,预测未来此种方式将会越来越多。

4、省内价格联动,试点城市自行采购。

7号文革命性提出“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允许以市为单位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行采购,试点城市成交价格不得高于省级中标价格。试点城市成交价格明显低于省级中标价格的,省级中标价格应按试点城市成交价格进行调整。

5、国家统一直接挂网目录制定规范。

直接挂网采购目录由卫计委指定行业协会制定参考目录,2015年9月16日示范药品的遴选原则和示范名单已经由中华医学会、中国医师协会颁布。各地市会以此为依据启动各地直接挂网目录的编制和制定工作。

6、鼓励试点创新和联合采购。

2015年5月21日卫计委公布了第三批66个试点城市,使得目前的试点市达到了100个,联合采购有可能在儿童、妇幼、肿瘤等专业性较强和医疗集团下属的各个医院、区域性的医联体中率先探索。

7、减少流通环节,鼓励“一票制”。

笔者以为要实施面临两个困难。一是没有那个生产企业或第三方配送公司可以全部覆盖所有的医疗机构;二是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结算配送费用不仅仅是一个结算问题,涉及到整个商业体系的重新构建,涉及到目前的工商、税务、药监、财务等多个体系。

8、医疗机构为供应商30天结算货款。

56号文即规定30天回款,执行六年以来,几乎全部的省份都没有做到。此次重申此规定,并明确了财政、医保和银行三种解决方法,。笔者以为要实现此目标不是方法问而是政府施政决心问题,只要决心足够大,此问题不是不能解决的。

9、新批准上市产品有了绿色通道。

采购周期内新批准上市的药品在之前的所有关于集中采购的文件中均没有提及过。7号文创新性地进行了规定,要求各省自行制定方案,相当于为招标采购周期内的新产品开辟了上市使用的新路。

10、招标平台职能转变和互联互通。

目前的各省平台职能从招标服务转变为服务招标,这意味着责任的下放,7号文明确提出规范省级平台的建设,并逐渐的实现全国省级平台的互联互通。10月30日前全国31个省将实现全部互联互通。

11、集采执行情况纳入对医疗机构考核。

医疗机构招而不采,采了不回款等问题,一直被行业诟病,7号文提出将药品集中采购情况作为医院及其负责人的重要考核内容。

12、配送的责任主体是生产企业。

7号文明确了把配送的责任在与生产企业,但是并没对各地如何配送提出明确的要求。各省的方案中都会进行明确的细化。在目前各省的实施方案中可见,常见的有三种方式,一是生产企业自由选择;二是生产企业在省级的备选经销商目录中选择;三是由经营企业打包投标后配送。{2016新医改的主要内容}.

作者:耿洪武

篇五:《2016年药品集中采购的十二个特点和趋势》

2016年药品集中采购的十二个特点和趋势

我国药品集中采购从政策规制的角度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即:2000年-2004年为第一阶段,此阶段是我国药品集中采购机制的建立期;2004年-2009年为第二个阶段,此阶段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