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去向深圳人才服务中心联系人

时间:2021-11-10 19:04:40 200字

篇一:《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深 圳 市 人 才 交 流 服 务 中 心 地址:深圳市宝安北路人才大市场大厦616 电话:(0755)82122155 82122361 关于协助推广个人申办毕业生接收的函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文件精神,鼓励、吸引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来深创业、发展,深圳市出台了个人申办毕业生接收政策。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委托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个人身份向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申办毕业生接收,经批准后,可入户深圳,自行择业。 贵校为深圳市2011年个人申办接收的毕业生所属毕业院校之一。为能更直接、有效地向贵校毕业生推广深圳市个人申办的毕业生接收政策,配合贵校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解决毕业生的后顾之忧,我中心制作了有关个人申办毕业生接收的宣传资料,望予以协助宣传。

致礼!

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二○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深圳个人申办毕业生接收流程图如下

咨询电话:82122155 82122361

网址:.cn/ -“人事代理”栏目

办公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人才大市场大厦616大厅人事代理部

户口落我中心 户口不落我中心

附人才中心办事流程 个人委托办理毕业生接收须知

一、受理时间

1、市外毕业生:2011年3月14日—2011年11月15日。

2、深圳生源和深圳院校毕业生:全年度工作日。

二、申请条件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个人申办接收院校应届毕业生。

⒈基本条件:①具有城镇户籍;②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正常工作;③具备与工作岗位相匹配的工作技能;④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⑤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⑥不属于正在接受监察、纪检部门调查或者仍处于处分期内的人员。

⒉其它条件:①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的;②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毕业院校属于当年度深圳市接收毕业生个人申办院校名单范围,所学专业为本市重点引进专业的(985工程院校毕业生不受专业限制);③我市院校毕业生;④我市生源毕业生。

注:⑴个人申办接收院校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内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以个人名义申请接收,毕业两年内未在毕业院校办理毕业派遣手续的毕业生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申请办理接收手续;⑵上述条件中所称重点引进类专业,参见《深圳市2011年研究生和本专科重点引进专业目录》。

二、送审材料

下列表格及协议,可浏览深圳人才网(.cn)-“人事代理”-“业务表格下载”查询或下载:

⒈人事代理协议(个人申办版,一式两份)、个人申办人才引进信息登记表、委托人事代理申请表(个人申办版);

⒉毕业生推荐表:由毕业院校出具,须加盖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公章。

⒊毕业生成绩单:须打印,课程完整,由毕业院校出具,加盖学校教务处或所在院系公章。 ⒋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不验原件,一式两份。

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申报时已毕业的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申报时未毕业的毕业生须在办理报到手续时查看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并收复印件。

6.招生录取名册:专升本毕业生须提供入学时的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招生录取名册一般留存学校招生办公室或者档案馆,可由学校相关部门复印出并加盖部门公章;

⒎婚姻证明材料复印件:已婚人员须提供结婚证;离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者离婚判决(调解)书(再婚人员也须提交);丧偶人员须提供配偶的死亡证明书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⒏配偶材料:①配偶的现实表现和政治鉴定(由配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或者户籍地居委会出具,须写明是否参加“法轮功”活动和“无犯罪记录”或“无违法违纪行为”),如已婚人员配偶为外籍或港澳台人士,须提供配偶的护照和未参与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组织和活动的个人申明;②配偶的学历、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复印件;③配偶的户口簿复印件。

⒐计划生育证明材料:①计生调查表。②广东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拟引进已婚人员或其配偶为49岁以下女性的,须提供3个月内本市市、区计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广东省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如女方不在深圳工作居住,可提供居住地“计生服务机构”出具的“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③深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拟引进人员本人或者配偶已生育或已怀孕的须提供。详情请参见《迁户过程中计划生育审核须知》。④子女材料:已生育子女的拟调人员须提供:A.子女的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B.子女属独生子女的,须提供独生子女证;C.《在校学生证明书》原件(随迁子女年龄在16-20周岁且仍在普通中学就读的须提供),D.随迁子女户籍需与本人在同一户口簿上,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等级资格的可办理异地随迁子女,须提供随迁子女户口簿(含首页)及出生医学证明。 特别提醒:⑴材料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除特别说明外,都须提供原件核验;⑵所提交材料除特别说明外,有效期均为6个月;⑶材料均不得涂改,涂改无效;⑷材料须按先后顺序装订,规格应与A4纸大小相同,小于此规格的材料,应粘贴在A4纸上。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三、办理程序

⒈申报审批:申请人备齐上述材料,到我部取“综合业务”号等待办理。具体程序:⑴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交费并领取受理回执;⑵3个工作日后来我部签名;⑶我部将在3个工作日内将材料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人保局”)业务受理处。

⒉查询结果:上报约7个工作日后,可到 “深圳人才网”.cn/--“人事代理”栏目“人才引进办理情况”中查询办理情况,并根据不同状态按提示操作:⑴送处研究”:请耐心等待些时间,再行查询;⑵材料不齐或审批不同意:请到我中心窗口查询情况并办理相应手续;⑶审批同意:持受理回执到我部取“后台业务”号等待领取毕业生接收函。

⒊报到:

⑴将毕业生接收函交回毕业院校(本人自行复印留底),换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研究生)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学校发,下称“报到证”),以及户口迁移证。

毕业生应督促学校尽快将档案通过机要交通转递到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馆(网上查档地址:

⑵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生接收函(复印件)到市民中心市政服务大厅西厅市人保局业务受理处窗口办理报到手续,领取深圳市人保局大中专毕业生介绍信、入户指标卡及毕业生入户情况登记表。

注:⑴请在户口迁移证的有效期内办理报到落户手续。⑵入户指标卡当年度有效,跨年度失效。 ⒋办理入户:

⑴持毕业生入户情况登记表(注1)、入户指标卡、毕业生介绍信及户口迁移证到我部取“后台业务”号签字盖章后,到拟入户地公安分局办理入户审批。

注:①入我中心集体户的,入户情况登记表请事先填写完整,表上的接收单位填“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拟入户地填“罗湖分局笋岗派出所”;入户审批需到位于湖贝路的罗湖分局办理;入单位集体户或个人房产的,视实际情况填写,取“后台业务”号加盖我中心同意调入意见。

⑵审批同意后,持1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1张(背面签名,有3岁以上子女随迁的还需同时提供子女的照片)、户口迁移证、入户指标卡、毕业生介绍信复印件(下方空白处注明身高、血型、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要求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二代身份证数码照回执(填写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有子女随迁的还需填写其血型)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

户口需委托本中心管理的,请持上述材料到我部取“后台业务”号办理。身份证办理情况查询网址:

⒌资料备案:办完上述事宜后,请带齐毕业生介绍信及报到证原件到我部取“后台业务”号办理。此步骤重要,不可省略,否则将对以后办事有影响。

四、注意事项 ⒈已接收毕业生若需改派,请备齐乙方所签订的协议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如属代办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办理过程中领取的所有批件、表格原件、本人写的改派申请,到我部取“综合业务”号办理。

⒉如未按本须知完成接收毕业生工作,申请人提出人事服务时将会受到影响,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⒊中专、大专、本科毕业生办理接收手续一年后需办理转正定级;大专毕业生办理接收手续三年后、本科毕业生办理接收手续一年后可申请办理初级职称认定;研究生办理接收手续二年后可申请办理中级职称认定。详情请参见《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和转正定级业务办理须知》。

⒋为保证档案安全,档案必须由原所在单位通过机要转递至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人才大市场六楼619室,邮编:518023)。凡不是通过机要转递的,包括寄至单位和个人手中的档案,我中心不予接收。

⒌本须知内容仅供参考,如有变更,恕不另行通知。本须知的最新内容以网站公布为准。

⒍属中共党员的学生,在办完报到手续后,持《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到人事代理部616大厅业务受理窗口签字,再到611室办理组织关系的相关手续。

篇二:《市人才中心档案办理流程》

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户档托管办理程序 洋气不 2014-03-27 16:24:39

毕业生就业报到、落户须知

毕业生朋友:

欢迎你们到我市建功立业,为了积极帮助你们顺利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我们将为你们提供代为办理毕业生就业、入户等相关手续,特提醒你们注意以下事项:

一、毕业生在与我中心签订《个人人事代理协议书》时,请将qq号码及本人电话号码详细写明。

二、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落户手续时,须持《个人人事代理协议》或缴费发票、《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毕业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学校保卫部发放的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我中心毕业生服务窗口(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汉口车站路一号人事代理部)办理。

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另外持中共党员组织介绍信现场办理党员关系接转。

三、在贵校集中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落户手续的时间和要求请随时留意校园网通知。

四、若未能在学校集中办理,请务必在2013年10月1日之前将材料自行送到我中心。

注: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江岸区车站路1号

咨询电话: 82835095,82770370,82785752

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2013年

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方案

为充分发挥政府人才服务机构政策服务优势,积极配合高校做好2013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为毕业生提供方便、快捷的档案、户口、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等“一站式”服务,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2013年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方案如下:

一、为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单位不能接受档案、人事关系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一)办理程序

1、签订人事代理协议

毕业生持用人单位和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与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武汉市人才)签订《个人人事代理协议》(一式两份),武汉市人才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主管部门意见栏及档案接收意见栏签章,并向毕业生发放《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须知》。

2、办理报到手续

毕业生在毕业当年10月1号前,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毕业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学校保卫部发放的原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位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武汉市人才办理报到手续,需要在汉入户的可将相关材料交武汉市人才代为办理入户手续。

(二)服务内容

协议期间,武汉市人才为毕业生提供以下人事代理服务:

1、 办理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手续;

2、 办理档案、人事关系保管,出具相关档案管理证明;

3、挂靠党组织关系管理

4、户口管理

5、提供人事政策法规的咨询服务。

(三)收费标准

协议期一年,收取一年的人事档案人事关系管理费120元/年.人和户口管理费为35元/年.人。

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

2013年04月23日

2013年武汉人才市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分市场户档托管方案

为充分发挥政府人才服务机构政策服务优势,为毕业生提供方便、快捷的档案、户口、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等校内“一站式”服务,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2013年毕业生就业服务方案如下:

一、 户档托管对象

已签订就业单位、出国留学的应届毕业生。

二、 服务项目介绍

1.档案管理

档案托管在财大分市场的毕业生,我们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为其办理出国(境)政审手续、出具以

档案材料为依据的有关证明;对择业期内变更就业单位的,协助办理就业调整手续;对符合调动条件要求办理调动手续的,出具同意调出意见,办理档案及人事关系转递手续。

2.户口管理

户口挂靠在财大分市场集体户口的毕业生,协议期间由财大分市场代办入户手续,享受武汉市常住户口待遇,提供户口底页保管,以及为符合政策条件的毕业生出具相关计划生育和户籍情况证明。

3.党组织关系管理

对用人单位无党组织或非武汉生源的毕业生,可办理党组织关系接收(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注明“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党委”),党员转正和党费缴纳,党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4.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本科毕业生工作一年期满,硕士毕业生工作三年期满、博士毕业生工作当年,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并签章,符合条件的财大分市场可为其代办初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本科初定为助理级职称,硕士和博士初定为中级职称,职称初评费不包括在人事代理费内。

5.提供人事政策法规的咨询服务

三、 服务流程、地点及电话

服务流程:

1.毕业当年7月1日前,毕业生持学校和用人单位签章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到财大分市场签订《人事代理协议》,财大分市场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主管部门意见栏及档案接收意见栏签章。

2.毕业当年9月1日前,毕业生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办理户口托管的需要)到财大分市场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档案去向深圳人才服务中心联系人}.

3.毕业当年10月份以后,已经办理好相关手续的毕业生,可以登录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址()查询到自己的户口档案信息。

财大分市场办公地点: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体育中心北通道102室。

财大分市场办公电话:

027-88387247 027-88387047

联系人:王老师,李老师

四、 收费标准

毕业生签订一年的人事代理协议,需支付档案管理费120元。

中国武汉人才市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分市场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附:人事代理常见问题解答

人事代理常见问题解答

为帮助毕业生及时了解人事政策规定,解除毕业前和就业后关于户口、档案、党组织关系等相关方面存在的问题,现解答如下:

问:哪些毕业生需要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档案去向深圳人才服务中心联系人}.

答:办理人事代理协议的对象为: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单位不能接受人事档案、人事关系或准备出国留学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高校毕业生;自主择业、创业或准备考研升学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问:毕业生为什么要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答:按照国家现行人事政策规定,在三资、民营、私营、改制后的国有股份制企业工作,以及事业单位聘用员工档案人事关系应交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为其提供诸如:户档管理、党组织关系挂靠、技术职称评定等一系列人事配套服务,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因此毕业生与上述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须与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如武汉大学分市场)签订人事代理协议。

同样对与北京、上海、深圳等大城市以上类型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当年没有户口指标的毕业生,也可将户口、档案、党组织关系放在武汉大学分市场保管。

毕业后准备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出国期间也可将档案、户口、党组织关系保管在武汉大学分市场。

毕业时暂未落实用人单位、自主创业或准备升学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与武汉大学分市场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也可避免户档打回原籍。

问:武汉大学分市场是什么样的服务机构?

答:武汉大学分市场全称:武汉大学生就业市场武汉大学分市场,是由原武汉市人事局和武汉大学共同合办的毕业生就业市场,为武汉大学及周边高校的毕业生提供集人事档案、户口管理、党组织关系挂靠、就业培训等校内就业“一站式”服务,是一个常设的服务机构,办公地点在武汉大学人文馆负一楼,联系电话:027-68752073 027-68752067。

问:对与武汉大学分市场签订人事代理协议将享受什么服务?

(一)对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毕业生,签订人事代理协议期间武汉大学分市场提供以下五项服务

1、办理计算工龄、出具相关档案管理证明

办理出国(境)政审手续、出具以档案材料为依据的有关证明;对择业期内变更就业单位的,协助办理就业调整手续;出具同意调出意见,办理档案及人事关系转递手续。

2、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本科毕业生工作一年期满,硕士毕业生工作三年期满、博士毕业生工作当年,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并签章,武汉大学分市场可为其代办初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本科为助理级职称,硕士和博士为中级职称,职称初评费不包括在人事代理协议内。

3、党组织关系管理

对用人单位无党组织或非武汉生源的毕业生,可办理党组织关系接收,党员转正和党费缴纳、党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4、户口管理

户口挂靠在在武大分市场集体户口的毕业生,协议期间由武汉大学分市场代办入户,享受武汉市常住户口待遇,提供户口底页复印件以及协助公安部门出具户口相关证明等。

5、提供人事政策法规的咨询服务。

问:如何办理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的人事代理手续?

签订人事代理协议的毕业生持用人单位和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出国留学人员持学校签章的《出国申请表》(一式两份)到武汉大学分市场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一式两份),武汉大学分市场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主管部门意见栏及档案接收意见栏签章,并向毕业生发放《高校毕业生人事代理报到须知》。

问:已经与武汉大学分市场签订了人事代理后,如何办理报到手续?

篇三:《关于档案、户口去向的说明》

关于档案、户口去向的说明

各位同学:

随着毕业的临近,就业单位的落实,近段时间将办理相关的手续,请同学们根据自己的情况尽早对自己档案、户口等相关问题进行考虑,一般毕业后档案去处有三种:

1.办理暂缓(保留应届毕业生身份),没有报到证,待取消暂缓后才出具报到证:

 暂缓就业的范围:

 ①未落实单位:希望把户口人事关系留在学校,以便继续找工作的毕业生(志愿回生源地就业的毕业生不需办理);

 ②准备继续学习深造:升本或考研成绩入围,等待复试的毕业生;今年升本或考研成绩不入围,但希望把户口人事关系留在学校,明年继续尝试升本或考研的毕业生;

 ③报考公务员待录取:报考了公务员并等待录取通知的毕业生;

 ④用人单位有意向接收,正等待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未办完就业手续的毕业生。例如非深圳生源签约深圳单位,但深圳市人事局的接收函还未寄回学校的,以及正在办理人事代理的毕业生。

注意:暂缓期间,毕业生不能办理工龄计算、职称评审、社保缴纳,发生劳动纠纷难以维权。但办理暂缓并不代表是没有就业,如已落实单位的同学同样需上交签好的就业协议书或者就业证明。

2.档案打回生源地,有报到证。{档案去向深圳人才服务中心联系人}.

需要填写一份《就业派遣回生源地申请表》,表格稍后再放共享,报到证报到地址是生源地人事局。

3.办理人事代理,需要出具相应的接收函,有报到证

人事代理属于人才交流服务范畴,其职能如下:为委托方管理人事档案,办理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办理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的后的转正定级手续,调整档案工资,出具报考研究生、婚姻登记、办理独生子女手续、自费留学、出国等有关人事档案的证明材料;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毕业生提供人事代理服务。从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之日起,按照有关规定承认身份,申报职称,计算工龄,确定档案工资,办理流动手续。为委托方接转党团组织关系,建立流动人员党团组织,开展组织活动;为委托方代办失业、养老等社会保险业务等。{档案去向深圳人才服务中心联系人}.

如:打算在广州发展的非广州生源的学生,可以办理人事代理,一般选择南方人才市场、广东省人才服务中心等机构办理。如需办理的同学可于4月25日下午3点半到药科学院畅学厅了解想关办理手续,届时人才市场的人会过来讲解。

注意:如果是空挂的同学,除了出具签好的协议书和接收函以为,还需要出具正在就业单位的就业证明。

户口:

1.如没有迁移户口来学校的同学户口不变

2.户口已经迁过来学校的同学,除了办理暂缓户口继续留在学校外,其余的毕业后户口统一迁出。如回生源地的户口迁回生源地,办理人事代理的户口迁到人才市场。户口迁移证在离校当天发放。

篇四:《大学毕业档案去向须知》

1、档案该不该放在中介托管所?

档案别放中介机构托管

按国家规定,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两年择业期内,档案可在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和县区以上人才服务机构免费存放;流动人员的档案归县(区)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下属的服务机构管理。未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备案,任何企事业单位及中介机构不得保管大学毕业生档案。然而,一些中介机构为了收取托管费,违规保管大学毕业生档案。由于中介机构出具的介绍信,盖的公章均不会被政府部门认可,在这些机构托管档案的大学毕业生,一旦需要办理调动、转正定级,申报职称等手续时,将面临无法办理的麻烦。

2、未就业的学生档案该如何处理?

从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等相关机构了解到,国家对于毕业未就业的大学生的档案,一般采取三种方法:

一、把档案转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事局接收。

★适合对象:比较适合准备在生源地范围内就业的毕业生和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

★优点:在生源地就业后办理手续简单方便。

★缺点:两年内如离开生源地就业,需重新办理改派手续。

二、把档案留在学校。

2002年国家下发文件,允许毕业时尚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户口、档案留校两年。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

★适合对象:适合有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优点:学校诚信度较高,代为保管户口关系和档案不收取额外费用。 ★缺点:毕业生档案留校只是延长了择业期,与学校没有人事隶属关系,涉及人事关系的证明都不能出具。

三、把档案转至就业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

★适合对象:比较适合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

★优点:易于毕业生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缺点:由于毕业生与指导中心交流相对少,容易造成信息不畅。

3、已经找到工作的学生应该如何存档?

已就业毕业生的档案存放一般有两种方式:

一、把档案转至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

Tips1:在没有搞清楚用人单位是否具有人事主管权之前,不要把档案转入这个单位,应该把档案转递到这个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去。个别没有档案管理权的单位会把学生的档案弄丢了或是扣住不放。

Tips2:要询问清楚用人单位的性质。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他们或他们的主管单位是有人事管理权的,可以接收档案。其它各类非公企事业单位、各类民营机构是无人事管理权的,要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来接收学生,学生的档案要放到人才中心去。

二、把档案转至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

如果接收你的单位不具备档案管理权,那么你的档案就应该“落户”于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这种方式通常需要收取一定费用,一般每年三四百左右。

Tips1:人才服务机构是什么性质的机构?在编制上,它属于事业单位,在运行上,则实行企业化管理。但实际上,它履行着部分行政职能,提供的“服务” 具有明显的行政属性。这种“半官半商”、“亦官亦商”,在“官”与“商”之中左右逢源,模棱两可。不少地方人才中心的负责人坚持:“补齐代管费用及相关手续后,再提供人事服务”。

Tips2:档案的转递是有规定程序的,在离开学校之前最好弄清楚你的档案在什么时间被转到哪个地方去了。在现阶段,主管学生分配的单位没有统一,有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局、专门的分配办等,而且档案转进转出比较麻烦,最好一步到位。

4、档案在未来的工作中有什么重要性?

〓专家意见〓

真正能证明你学习经历的就是你的档案。档案里面有你各个时期的学籍卡、成绩单、各方面的评语、获奖证明、还有你的党团材料。这些都是原始材料,不可复制。

档案虽然“光辉不再”,但并不等于是随处可丢弃的“鸡肋”,专家建议:应届生应关心自己的档案,免得未来不必要的麻烦。

档案与工龄:

◆很多大学毕业生找到工作后,没有及时办理参加工作手续,工作几年后仍然是学生身份,从而影响了自己的转正定级,也影响到工龄和退休金的计算。 档案与福利:

◆毕业生在个人办理养老保险、继续深造(如出国、考研)、考公务员等事关个人切身利益的问题时,都要用到档案。

档案与因公出国政审:

◆因公出国政审也必定要依据人事档案进行政治审查,如果档案材料不全,政审机构就会拒绝审查。

补办档案与原始材料:

◆虽然现在有的单位可以补办新档案,但以前的经历、工资、职称等历史原始材料将不复存在,势必造成一定损失。

5、职场新人在档案方面应该注意什么?

不按时办报到手续影响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