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安康保险细则》
保 险 简 介
一、 女性安康保险简介
1. 保险对象:女职工及男职工家属。
2. 投保年龄:16—65周岁。
3. 保险费:45元/份。
4. 保险金额:10000元/份。
5. 保险份数:1—5份。
6. 保险责任:乳腺癌、子宫癌、子宫颈癌、子宫肉瘤、卵巢癌、输卵管癌、阴道癌。其中乳腺癌为双倍赔付。上述癌症中的原位癌非免除责任,赔付20%。
7. 手术责任:因上述癌症导致的子宫全切和卵巢全切,另赔付保险金额的20%。
8. 观察期:60天,续保没有观察期。
9. 责任免除:(1)隐瞒、欺诈行为。(2)在投保前患癌症。(3)患先天或遗传疾病。(4)军事暴乱行动。(5)私自服用注射处方药物。(6)艾滋病期间患恶性肿瘤。
二、男性安康保险简介
1. 保险对象:男职工及女职工家属。
2. 投保年龄:16—65周岁。
3. 保险费:45元/份。
4. 保险金额:10000元/份。
5. 保险份数:1—5份。
6. 保险责任:癌症(指恶性肿瘤等所有癌症),其中直肠癌为双倍赔付。
7. 观察期:90天,续保没有观察期。
8. 责任免除:(1)原位癌。(2)A期淋巴细胞血液病。(3)I期何杰金氏病。(4)皮肤癌。
(5)T1NOMO期前列腺癌。(6)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三、理赔材料
1.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 带癌症字样的诊断书原件。
3. 病例复印件(带医务科红章)。
4. 病例分析复印件(带医院红章)。
5. 本单位职工证明:职工身份,参保时间(年、月)。
※领取保险金请带患者本人身份证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领取前请事先与市总教科工委联系,预约时间。联系电话:87657635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兆麟街125号市委8号楼20楼2003办公室登记后到女工部领取。
温馨提示:缴费、领取发票、上交理赔材料、取理赔款等请到女工部2121室。另外请认{安康保险理赔申请范本}.
真核对身份证号,以免影响保单起期。
篇二:《安 康 保 险》
安 康 保 险
第一条 凡职工保险互助会会员,年满18周岁至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的职工家属,均可通过本单位的工会组织向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胜利油田
办事处申请互助保险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
第二条 本计划的保险期限为一年,期满后办理续转或支付手续。
第三条 参加本互助保险计划的每名会员,每缴纳保险储金1千元,保险金额为五千元。交纳的保险储金应在1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即每名会员的保险金额以不超过十万元为限。
第四条 本会对参加本计划的会员承担以下责任:
1、保险期满,本会对返还其缴纳的保险储金,并按当时银行一年定期储蓄存款略高的利率支付利息,保险关系终止。
2、会员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的原因在180日内死亡,本会给付保险金额全数。
3、会员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造成永久性残疾, 办事处按其残疾程度给付部分或全部保险金额。
4、会员在保险期限内多次遭受意外伤害,本会给付每名会员的保险金累计 不超过该会员的保险金额。
第五条 会员由于下列原因死亡或残疾,本会不给付保险金,但于保险期满时返还保险储金并支付利息:
1、会员由于疾病或残疾;
2、由于会员自杀、故意自伤身体、违法、犯罪行为造成死亡或残疾;
3、由于战争、军事行动、地震或核辐射造成会员死亡或残疾;
4、其他非因意外伤害造成的死亡或残疾。
第六条 死亡给付,由会员的受益人受领,无受益人时,作为会员的遗产处理;会员生存至保险期满返还的保险储金、利息以及残疾给付由会员本人受领。
第七条 会员可以在参加本计划时指定受益人,并可在保险期限内变更受益人。
第八条 会员遭受意外伤害,会员或其受益人、继承人、近亲属及会员所在单位应于三日内通知办事处。
第九条 申请给付,应向办事处提交以下单证:
第十条 自会员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一年内不向办事处申请 给付,既作为自动放弃权益,本会不再受理。
第十一条 会员要求退出本计划,本会从会员缴纳的互助储金中扣除2%的手续费后,其余退还给会员。
第十二条 本条款所称“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使会员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
第十三条 对本计划如果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交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裁决。
篇三:《2014平安员工女性安康保险方案投保申请书》
平安员工“女性安康保险方案”投保申请书
平安员工“女性安康保险方案”投保申请书
一、投保说明
1、 投保范围:仅限公司内勤员工、寿险营销员、寿险客户投保 2、 投保年龄:16-60周岁
3、 保险期间:壹年(请选择具体保险期限,投保日期必须早于承保生效日期)
□ 自2014年3月8日零时起至2015年3月7日二十四时止 □ 自2014年3月18日零时起至2015年3月17日二十四时止
(1)乳腺癌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原发性乳腺癌(原位癌除外)的,本公司按乳腺癌保险金额给付该被保险人乳腺癌保险金; (2)其它妇科癌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原发性其它妇科癌(原位癌除外)的,本公司按其它妇科癌保险金额给付该被保险人其它妇科癌保险金; (3)妇科癌疾病住院补贴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原发性妇科癌(原位癌除外)并在县级以上医院住院治疗的,本公司按其实际合理住院天数×60元给付妇科癌疾病住院补贴,但最多以180天为限。 特别提示: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发生原发性妇科癌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注:1、其它妇科癌是指原发性的子宫癌、子宫颈癌、卵巢癌、输卵管癌、阴道癌等五种疾病;
女性妇科癌疾病是指原发性的乳腺癌、子宫癌、子宫颈癌、卵巢癌、输卵管癌、阴道癌六种疾病; 2、首次投保有30
天等待期,续保无等待期;40周岁以上人员要求填写健康告知;
3、未尽事宜以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女性安康团体疾病保险》条款、《平安住院津贴团体医疗保险条款》条款、《平安交通团体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条款为准。
二、投保申请
本人已阅读上述投保说明及保险条款,并已完全理解,同意投保人为本人投保,自愿缴纳保险费,填写内容均属真实。
营销员签名: 营销代码: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篇四:《2011、2012级人保学生安康保险理赔须知》
2011、2012级人保学生安康保险理赔须知
一、需注意事项
1、重大理赔案件请及时报案,全国统一报案电话:95518
2、理赔材料请于每周二、周四下午提交到学院学生工作处:
联系人:陆华军老师 电话 0771-3249969{安康保险理赔申请范本}.
刘建国老师 电话 0771-3249969
二、保障内容和额度
三、需提供的理赔材料
(一)意外伤害门诊(注:疾病门诊不在赔付范围内)
1、保险金给付通知书(被保险人签名,留联系电话){安康保险理赔申请范本}.
2、病历原件
3、医疗发票原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银行卡复印件(需要注明开户行名称,联系电话) 6、转帐授权书(被保险人签名)
(二)意外伤害、疾病住院(没有办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
1、保险金给付通知书(被保险人签名,留联系电话) 2、病历原件
3、疾病诊断证明原件
4、住院记录首页、出院小结复印件 5、医疗发票原件{安康保险理赔申请范本}.
7、身份证复印件
8、银行卡复印件(需要注明开户行名称,联系电话) 9、转帐授权书(被保险人签名)
(三)意外伤害、疾病住院(办理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
1、保险金给付通知书(被保险人签名,留联系电话)
2、病历、疾病诊断证明、住院记录首页、出院小结复印件,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办公室盖章
3、医疗发票复印件,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办公室盖章
4、住院期间的每日用药清单复印件,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办公室盖章 5、新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核算单(盖章) 6、身份证复印件{安康保险理赔申请范本}.
7、银行卡复印件(需要注明开户行名称,联系电话) 8、转帐授权书(被保险人签名)
(四)意外伤害残疾、烧伤
1、保险金给付通知书(被保险人签名,留联系电话) 2、病历原件
3、医疗发票原件
4、住院期间的每日用药清单
5、司法部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承保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或承保公司认可的
其他鉴定机构出具的残疾或烧伤鉴定诊断书
料。
7、身份证复印件
8、银行卡复印件(需要注明开户行名称,联系电话) 9、转帐授权书(被保险人签名)
(五)意外或疾病身故
1、死亡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索赔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通知书 2、索赔申请人(受益人)的户籍证明或者身份证明原件
3、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4、公安部门或司法部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承保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
保险人死亡证明或验尸报告
5、如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被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
证明文件
6、公安部门出具的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7、银行卡复印件(需要注明开户行名称,受益人联系电话) 8、转帐授权书(受益人签名)
9、若保险金受益人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
证明原件等相关证明文件;
篇五:《学幼安康保险理赔必须提供的资料(2)》
学幼安康保险理赔必须提供的资料
三岁以内儿童门诊意外险(如烫伤,摔伤,骨折等突发性疾病等)
1.病历本
2.发票原件(西药上100元附用药清单)
3.员工与小孩的户口本复印件
4.社区或单位开具的意外证明
5.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6. 员工银行卡复印件(工行、农行、中行、建行、邮政)
7.保单号
8.人寿公司理赔申请书
三岁以上儿童住院险(如:感冒,肺炎,痢疾等突发性疾病等)
1.病历本
2.发票原件(西药上100元附用药清单)
3.员工与小孩的户口本复印件
4.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5.员工银行卡复印件(工行、农行、中行、建行、邮政)
6. 疾病诊断证明书
7.出院小结
8.每日用药费用清单
9.保单号
10.人寿公司理赔申请书
城镇医保结算清单原件(购买了城镇医保的,在医院结帐后由医院出具)
如遇交通事故案件,需提供交警部门的事故结案书
死亡案件提供(火化证、公安部门的销户证明)
注:三岁以内的儿童只理赔意外险,三岁以上的儿童理赔意外,住院险.
篇六:《“银龄安康”理赔需知》
银龄安康行动
───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理赔须知
意外医疗类理赔报销所需一般材料
1、保险合同;
2、出险人,申请人身份证(公司留存复印件);
3、门诊病历;
4、完整住院病历(包括首页,出院小结,入院记录等前五页,若住院病历上出生日期与身份证不符,可在错误处加盖医院章或主治医师章加以修改);
5、住院发票,用药清单(两者金额需一致),此两项资料的提供分为以下两种:1,出险人无农合或城镇医疗及其他报销途径:提供住院发票原件;2,出险人已在第三方报销过后,提供发票复印件(盖报销单位公章),报销部门分割单原件(加盖报销单位公章),用药清单;
6、意外证明:需写清出险时间,地点,人物及事情经过等信息.若在单位出险,由单位出证明;若为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大队出证明,若在家中或附近出险由村(居)委会出证明。 意外身故报销所需一般材料:
1、保险合同原件;
2、死亡证明,火化证,销户证明(三者提供两者);
3、受益人(父母,配偶,子女)指定一人作为申请人.其他受益人委托该申请人代为申请,有村(居)委会出具家庭关系证明。
备注:
1、门诊和住院应符合二级及以上医院(县内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境内矿级医院);
2、报销范围依据农合医保报销范围;
3、医疗最高可报6000元,医疗花费低于6000元的,根据实际情况报销,无门槛费,医保农合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百分之百报销;
4、伤残报销:以《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为依据,根据伤残级别对应的比例报销,最少报销1500元,最高报销15000元;
5、意外身故最高赔付15000元。{安康保险理赔申请范本}.
理赔咨询电话:0561—3225522, 0561—3225520
报案电话:95519
濉溪县人寿保险支公司
篇七:《“健康关爱”团体安康保险理赔程序说明》
附件4:
“健康关爱”团体安康保险理赔程序说明
一、投保“健康关爱”团体安康保险的被保险人出险后按以下程序办理:
1、 被保险人出险后,需要及时(一般不超过5日)向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盘锦分公司报案,保险公司首先做报案登记处理,报案电话:0427-2828092 95519(服务专线)。然后派现场查勘人员进行查勘核实。
2、 被保险人出险后,需到县级以上或我公司定点医院 住院治疗。市内定点医院如下:
(1)辽河油田职工总院 (2)辽河油田二院
(3)盘锦市一院 (4)盘锦市二院
(5)盘锦市三院 (6)盘锦市四院
(7)市中医院 (8)双兴骨科医院
3、 出险人在市外就医的,需到市级医院或我公司定点 医院就医。由本市转院的,需到省级或省级以上医院。
4、 被保险人出院后将相关理赔资料交到燃气集团公司 工会,由公司工会审核备案后上交到保险公司(中国人寿大厦二楼营业厅,兴隆台区泰山路151号),咨询电话:0427-2811213 0427-2828092。
二、理赔所需的手续
1、诊断书
2、病理报告书
3、病历复印件(加盖病例章)
4、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5、单位证明(注明保单号及被保险人流水号、联系电话)
6、被保险人的银行存折(卡)复印件(工行、农行、 建行、邮政,不能为工资折,银行卡须与一张存取款凭条一起复印)
三、理赔完毕后,保险公司直接将理赔款汇入出险人的 银行存折(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