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计生证明办理流程

时间:2021-11-10 12:11:20 200字

第一篇:《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流程》

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流程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计划生育证明管理,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和《关于办理出生入户手续时查验计划生育证明的通知》(深府〔2006〕225号)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的适用范围

(一)办理市外迁户的已怀孕或生育的人员(随迁入户除外);

(二)办理随迁入户、子女出生入户人员;

(三)办理孕期检查和住院分娩人员;

(四)办理购买或者租赁保障性住房人员;

(五)办理新生入园、入学、转学证明,少儿医保人员;

(六)办理公务员招考人员;

(七)计划生育兼职单位综合治理工作中需出具计划生育证明的人员。

办理《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所需材料

(一)基本材料

⒈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⒉全家户口本;

⒊计划生育服务证。女方为广东省户籍的,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女方为非广东省户籍的,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已怀孕或生育的市外迁户人员(男性配偶随迁入户除外)无需提供此项资料;

⒋节育证明。女方为49周岁以下的己婚人员,提供近3个月本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查环查孕证明;女方不在深圳的,可提供女方现居住地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查环查孕证明。办理一岁以内

子女出生入户证明人员无需提供此项资料。办理孕期检查和住院分娩证明人员提供已怀孕证明。

⒌属政策外生育的,提供按夫妻双方户籍地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征收完毕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等相关材料;

⒍生育两个孩子及以上的,另需提供再生育证明(准生证)和再生育一个子女审批表(该表可提供复印件,由原审批计生部门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无证或无审批表的,提供户籍地村(居)委、乡镇(街道)和县(区)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及是否符合政策生育证明。

另根据情况提供以下材料:

①第一胎子女为病残儿的,提供病残儿鉴定表(可提供复印件,由原审批部门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②原农业人口生育二胎的,提供农转非户口底册复印件(派出所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

③子女为双胞胎或多胞胎的,提供孩子与父母不同时期的合影照片,并根据核实部门要求带小孩目测;

④子女为收养的,提供收养证;

⑤其他情况再生育的,提供生育时女方户籍地省计划生育法规及相关材料。

(二)特殊材料(根据各种证明用途另需要提供材料)

⒈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的市外迁户人员,需提供“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由公安部门办理的市外迁户人员(随迁入户除外),需提供户籍地村(居)委和乡镇(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

⒉孕期检查和住院分娩人员

⑴拟生育第一胎的,需提供一胎生育登记证明。

⑵拟生育二胎及以上的,提供再生育证明、再生育一个子女审批

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⑶已在深圳进行生育登记或备案的,只需提供以下材料,无需提供第(一)项基本材料。

①深圳户籍人员拟生育第一胎的,提供在本市人口计生部门进行过一胎生育登记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及已怀孕证明;

②流动人员拟生育第一胎的,提供在本市人口计生部门进行过一胎生育登记备案资料及已怀孕证明;

③深圳户籍人员拟生育二胎及以上的,提供在本市人口计生部门进行过再生育登记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及已怀孕证明;

④流动人员拟生育二胎及以上的,提供其户籍地核发的再生育证和已怀孕证明,及在本市人口计生部门进行过二胎生育登记备案资料。

⒊办理子女出生入户证明另需提供:

⑴《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⑵女方户口在深圳市外,符合政策生育第一胎的,提供生育证。无生育证的,提供女方户籍地村(居)委和乡镇(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

⒋办理随迁入户证明,女方属非深圳户籍的,提供女方户籍地村(居)委和乡镇(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 《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部门

(一)市外迁户人员(随迁入户除外)中属怀孕第一胎或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再婚夫妻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未再生育的,在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

怀孕二胎及以上或生育两个子女及以上的,在拟入户地区级人口计生部门办理。

(二)出生入户、随迁入户的,在拟入户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三)拟生育第一胎孕期检查和住院分娩的,及生育第一胎人员办

理少儿医保的,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四)属深圳户籍人员的,在女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男方为深圳户籍、女方非深圳户籍的,在女方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五)属流动人员的,在其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

《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办理程序

申请人持第二项规定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向办理部门申请,办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交材料与广东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系统)信息进行比对核实。对材料齐全、形式符合规定并与广东省系统信息核对无误的,办理部门应受理材料,收取复印件。对材料不全,或者材料与省系统信息不符,或者广东省系统中未有信息登记的,受理部门应告知申请人补充材料或到社区工作站进行信息补充或录入。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有疑问的,可留原件作进一步核实,待材料补充齐全后再予受理。

《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时限

办理市外迁户证明的,办理部门自材料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做出办理或不予办理决定。

其它证明办理部门应在材料受理后即时办理。

《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有效期

孕期检查和住院分娩计划生育证明为本孕次内有效,其他计划生育证明自办理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生效时间{深圳计生证明办理流程}.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6个月内有效。

龙岗区各街道办事处地址电话一览

第二篇:《2015深圳领取计生证流程》

2015深圳领取计生证流程(最新)

以下信息均为本人刚刚走过的流程哦,供大家参考免得多跑几趟。

需准备资料:

一、身份证

二、夫妻双方户口本(集体户需要户籍首页)

三、查环查孕证明(也可提供母婴保健手册)

四、女方一寸免冠近照(什么底色都可以)

五、结婚证

六、了解预产期及怀孕时间

七、注意事项{深圳计生证明办理流程}.

A、上班时间:工作日9:00-11:30,下午2:00-5:30 。节假日不办公。

B、查环查孕证明办理:

女方需要在怀孕五周之后拍B超单,(不要做彩超,对胎儿有影响,一般做黑白,早上去,需要憋尿)拿到B超单后医生会跟你讲胎儿情况,了解完毕可咨询医生,如何开具查环查孕证明,需要提供身份证和一寸照片,有些地方是现场拍照,孕妈最好带上照片。

一般深圳的各个社区都有计生办的,提前咨询好所属居委会了解计生办地址,告知作为办理准生证的文件所用,开具证明免费,证明上会写上已孕几周,作为准生证的凭证使用,B超照常收费,各个地方不同。我是在宝安计生专科医院办理的。{深圳计生证明办理流程}.

母婴保健手册:

一般需要孕12周检查之后才有,去做孕检医院提供的小册子,不建议孕妈这么晚才办理准生证,在12周之前先办理好查环查孕证明去计生办办理较好。而且提前办理好,在孕12周第一次孕检就能享受生育保险了。前提是孕妈所在单位有为其缴纳生育险哦~

C、预产期信息及怀孕时间:

因准生证上需要写上预产时间,孕妈需要提前咨询医院预产期大概时间,以及上次月经来临时间(即怀孕时间)

注意事项:

一、大家首先要确认自己户籍所在地的计生办地址,只能在户籍所在地的计生办办理,如双方都是深户,推荐去女方户籍所在区域办理。

二、办理计生前一定先去现居住地居委会排查自己信息是否准确,包括:婚姻信息及居住地信息,这些都直接影响办证的。有些人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一定致电或者亲自去当地居委会社区了解清楚自己的信息,看结婚日期、居住地址以及户籍所在地是否登记错误,如有误需要马上更改。特别是涉及过转户籍的同学,很多时候居委会的信息没来得及更新,需要自己去跑一趟才能更改。户籍所在地信息更改需要去到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办理修改,而居住地址信息需要去

到现居住地居委会修改。咨询过以上资料均可代办,但建议是夫妻本人办理较好。 符合以上内容:计生办就会给你提供两张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及孕期检查计划生育证明,在孕妈12周第一次产检时,需要带上以上两证在将要生产的医院建卡哦,一般第一次需要验血,建议空腹。

第三篇:《深圳居民如何办理计划生育证明》

计生证明办理流程(2014年1月26日星期日整理)

户口迁出:

1,A,未婚人员:

(1) 本人身份证户口卡原件复印件

(2) 如果代办,则需要手写一份《授权委托书》

(3) 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 到南山民政局填写一张申请单

->

2,A,未婚人员:

(1)《未婚证明》原件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主页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人事章)

B,已婚人员:

(1) 全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都要户主页及本人页)

(2) 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3) 女方最近三个月内的查环查孕单(区级以上医院)原件复印件

(4) 全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小孩没有则不需要)

3,A,未婚人员:

(1) 身份证原件

(2) 户口本原件

(3) 《未婚证明》原件(所有材料不需要复印件)

B,已婚人员:

(1) 全家身份证原件(小孩没有则不需要)

(2) 全家户口本原件(如是集体户则需要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人事章)

(3) 女方查环查孕单原件

(4) 结婚证原件{深圳计生证明办理流程}.

办理完成。

户口迁入:

1,

2, 去居住地社区窗口登记核对全家信息。(这个我没有亲身经历过,你要去窗口问清楚你

的情况需要做哪些登记。)

3, A,未婚人员

(1)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 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如是集体户则需要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人事章)

(3) 如是女生,则需查环查孕单原件复印件

B, 已婚人员:

(1) 全家身份证原件(小孩没有则不需要)

(2) 全家户口本原件(如是集体户则需要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人事章)

(3) 女方查环查孕单原件(复印件)

(4) 结

4, 办理完成。

其实迁出迁入的流程基本上一模一样的,迁入的要是不清楚,看迁出的即可。

第四篇:《办理深圳户口,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最便捷的方法你懂得》

办理深圳户口,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最便捷的方法你懂得

办理深圳户口深圳市计划证明办理最便捷的方法!

2013年办理深圳户口计生证明很多朋友都不知道如何准备,深圳市计生证明也是在办理深户其中流程最麻烦,碰到情况问题最多的,希望以下流程能够解决大家的问题。能够帮助大家 在2013年积分入户 调干 过程中顺利办理,欢迎转载!如有其他疑问可留言 及时回复!

迁户过程中计划生育审核须知

根据我市计生部门管理规定,迁户人员须根据自身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 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未婚、未孕、未曾生育的调干人员、积分入户人员须提供此表,并由调出单位(户籍所在地居会)和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此表不得自行涂改,有效期为6个月。

注:未婚、未孕、未曾生育的应届毕业生不需提交此表。 二、《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本人或配偶已孕、已生育的应届毕业生、调干人员、积分入户人员须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此证由深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有效期为6个月。 办理《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所需材料

(一)、迁户人员属一孩怀孕或已生育一孩办理此证明所需材料

(1)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2)全家户口本。

(3)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见附件一)。投资纳税迁户人员提供户籍地村(居)委和乡镇(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

(4)节育证明。女方为49周岁以下的己婚人员,提供近3个月本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

具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5)政策外生育的,另需提供按夫妻双方户籍地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征收完毕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等相关材料。

(二)、迁户人员属二孩怀孕或已生育二孩及以上(含双胞胎或多胞胎生育)办理此证明所需材料:

⑴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和户口注销证明。 ⑵全家户口本。

⑶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网上下载)。投资纳税迁户人员提供户籍地村(居)委和乡镇(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 ⑷二孩生育证(准生证)。

⑸二孩生育审批表(该表可提供复印件,由原审批计生部门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如无二孩准生证或无生育审批表,由户籍地村(居)委、乡镇(街道)和县(区)人口计生部门出具婚姻生育情况及是否符合政策生育证明。

⑹节育证明。女方为49周岁以下的己婚人员,提供近3个月本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⑺政策外生育的,另需提供按夫妻双方户籍地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征收完毕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等相关材料。⑻下列情况另需提供不同材料:

①一孩病残儿的,提供病残儿鉴定表(可提供复印件,由原审批部门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②原农业人口生育二孩的,提供农转非户口底册复印件(派出所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

③双胞胎或多胞胎的,提供孩子与父母不同时期的合影照片,并根据核实部门要求带小孩目测;

④收养的,提供收养证;

⑤其他情况生育二孩的,提供生育时当地市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有关生育政策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部门:凡怀孕或生育一个子女的,须提供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凡怀孕或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含双胞胎),须提供拟入户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夫妻双方再婚前各生育一名子女均属于独生子女的,在拟入户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

人才引进计划生育情况调查

第五篇:《办理《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