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投毒案案例分析

时间:2021-11-03 16:22:50 400字

篇一:《犯罪心理学---由复旦大学投毒案案例分析 引发大学寝室关系的思考》

沈阳师范大学

由复旦大学投毒案案例分析

引发大学寝室关系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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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代辰旭

年 级: 2011级

专 业: 应用心理学 学 号: 11034005

学 院: 教育科学学院 任课教师: 邵海艳

由复旦大学投毒案案例分析

引发大学寝室关系的思考

摘要:进入21世纪,仅是校园杀害室友的案件,就已经发生多起。复旦大学投毒案轰动一时,犯罪嫌疑人林森浩残忍对其室友黄洋下毒,其犯罪动机是与室友因琐事发生争执引起不和,遂投毒,导致其室友黄洋中毒身亡。大学寝室杀人案逐年增加,引发社会问题。大学生寝室关系要重新审视。

关键词:投毒 犯罪 寝室关系

一、案例回顾及犯罪心理分析

1.案例回顾

2013年3月31日中午,林决定下毒。目标是他的室友、复旦大学医学院研究生黄洋。

此时,复旦大学医学院西苑20号楼421室里没有其他人。林取出试剂瓶,里边是从实验室偷带回来的N-二甲基亚硝胺溶液。这是一种浅黄色油状液体,高毒、无味,易溶于水。这瓶致命的毒药,林储藏已久。

毒药被注入寝室门边饮水机的水槽,致死的将不再是大鼠。

直至今日,在与林有过长期接触的人中间,也少有人能够相信林会毒杀室友。黄洋病发入院后,作为实习医师,林还给黄洋做了B超;黄洋的父亲赶到上海后,在寝室留宿,与林共处一晚,他回忆,林神色自若。

其实连警方也一直困惑于林投毒的动机。在被警察带走后,林对投毒过程供认不讳,但对动机一直闪烁其词。

林曾对警方自称投毒是一个愚人节玩笑,令办案人员很难采信。

还有一种接近办案人员的消息称,林自称听见黄洋和另一名室友谋划愚人节要戏耍自己,于是抢先报复。

但林至少向警方提及一次与饮水机有关的争执。

南方周末记者从可靠渠道了解到,林与黄洋及另一位室友葛林(化名)曾因水票起过争执。黄和葛提出三人平摊购买桶装纯净水的费用,但林拒绝了,他提出,自己喝得少,平摊的方式不合理。

争执以林退出平摊、“自己买水喝”告终,林的同学向南方周末记者回忆,3月31日前后,林开始出入隔壁寝室借水。

但这次争执应该只是激化了既有的矛盾。南方周末记者查证,早在半年前,林就从QQ好友列表上删除了“五官科-黄洋”,而黄洋当时也将林删除。两个共处一室的室友,自此不在对方的网络联系人之中。

葛林也回忆不起当时两人为什么网络“绝交”,但从另外的消息渠道能够确认,林从实验室偷出致命试剂,正是在随后的半年中。

回到课堂后,林又找了个借口,暂时离开。随后潜入实验室,打开储物柜取得试剂,并长时间保存,直到3月31日,浅黄色的液体被注入纯净水中。 4月1日上午,黄洋喝了口水,感觉味道不对,据说还特意清洗了饮水机和水桶。他很快开始呕吐、发烧,第二天去了林所在的中山医院挂急诊。

同学高科(化名)记得,医院初步诊断为急性胃肠炎,化验结果还显示肝损伤,导师带了1万多元现金赶来,安排他住院。4月3日,黄洋依旧呕吐不止,脸也好像又肿了些,验血结果直接把他送进了外科重症监护室(ICU)——血小板只有40×109/升。

全面检查后,黄洋的状况令人惊讶,谷丙转氨酶指数高于1000,而正常指

标应小于75;肝功能指标全线异常。医院认定他的肝出了毛病,诊断为急性重症肝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

“病情恶化非常快,几天里血小板就跌到了1到2,血氨、胆红素超标好多倍。”高科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专业地看,医院的诊断治疗没有问题,毕竟谁都想不到是中毒,在常规治疗中,中山医院已进行了最高质量的施救。

黄洋的父亲黄国强于4月3日赶到上海,还与林在寝室共处了一晚,他告诉南方周末记者,那天晚上,林很“淡定”。

这也是黄洋一位师妹的看法。黄洋入院后,她曾与林一起翻找寝室里各种杂物。{复旦投毒案案例分析}.

4月11日,林被警方带走,并很快承认了投毒的事实。次日中午,有同学在医学院看到被警方带回的林,他是来指认现场的。{复旦投毒案案例分析}.

同日,医院发出了病危通知书;4月16日15时23分,医院宣布,黄洋死亡。

2013年4月25日,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复旦大学“4·1”案犯罪嫌疑人林某依法批准逮捕。

2013年10月30日,上海市二中院披露,市检二分院对嫌疑人林某的公诉已被该院正式受理,公诉方指控涉案人林某以投毒方式故意杀人。

2013年11月27日上午9时30分“复旦投毒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C10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法庭审理中,林某当庭供认了起诉书指控其采用投毒的方法致黄洋死亡的事实,但对作案动机、目的等进行了辩解。法庭就林某的犯罪动机、目的、作案手段、被害人的死亡原因等展开了调查,并充分听取了公诉人、诉讼代理人、被告人、辩护人的意见,并对证据进行了质证。

至下午6时15分,该案庭审结束,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择日对该案作出宣判。

2.犯罪心理分析

(1)犯罪心理形成的渐变模式

犯罪心理形成的渐变模式是指犯罪心理的形成有一个渐进的、由好变坏的逐渐变化的过程。林森浩与其室友黄洋,几乎半年前便互相删除了对方的QQ好友,两个共处一室的室友,自此不在对方的网络联系人之中。随后发生的水票争执也可以理解为犯罪的导火索。但无论怎样,林某的犯罪心理在经过长时间的积累之后发生了质的变化。渐变模式形成犯罪心理的过程中,可以较为清晰的分析犯罪心理的萌芽。发展和成熟到定型化的历程。这一过程因其持续时间较长,因而在以犯罪动机为标志的犯罪心理形成并外化为犯罪行为之前,往往会存在一些劣迹行为,林某在案发前几日便不再喝寝室的水,而是频频出入其他寝室,这就是异常的行为。

(2)犯罪心理向犯罪行为的转化

林某的犯罪行为可以定义为意志选择行为,即通过意志活动实现犯罪心理向犯罪行为的转化,是犯罪行为发生的基本、典型的方式。林某投毒行为的发生是其意志努力的结果,而且投毒的犯罪行为的发生自始至终都处于林某的意志控制之中。从犯罪动机的形成---预备投毒,到作案的准备---准备毒药,最后到实施犯罪,都是林某有意识的活动。根据林某犯罪心理积极性,可以判断其犯罪意志选择行为是主动的。因为他的犯罪动机、犯罪决意的形成是积极的意志努力的结果,是其主动的选择。而且整个投毒案有较为清晰的犯罪心理阶段:

a.确立犯罪动机

林某与室友黄某在作案半年前就发生矛盾,致使双方互相删除网络联系方式,随后的半年二者关系一直僵持。发生水票的争执之后,林某便产生了巨大的心理冲突和犯罪的思想斗争,并很快“战胜”了自己,确立了明确的犯罪动机---毒害室友。{复旦投毒案案例分析}.

b.进行作案准备

林某从实验室偷出致命试剂,在课堂上找借口暂时离开,随后潜入实验室,打开储物柜取得试剂,并长时间保存。这些就是准备作案工具、选择作案对象、路线、地点,并且其还制定了详细的作案计划,随后还记录了整个的作案过程。

c.实施犯罪

直到3月31日,浅黄色的液体被林某注入纯净水中。

(3)犯罪人认知的偏差

a.犯罪人林某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世界观世人对整个世界的总体看法,它决定着人们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影响人们的情感、思想和态度;人生观世人对人生生存价值、意义、目的和生活准则的总体看法,一个人的人生观是由世界观所决定的。然而林某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核心是极端个人主义的,其价值观、幸福感、友谊观、荣辱观等是以极端个人主义为核心派生出来的。这样的人生观表现在他的外显行为上也是扭曲的,显然他的犯罪行为与社会相背离,给社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

b. 犯罪人林某的道德观

一个人的道德观是其调控自己行为的重要依据,是由世界观和人生观所决定的主观思想意识。犯罪人林某由于其受错误的世界观、人生观影响,其道德观也是错误的。遇到生活中的矛盾误会,不以正常的方式去沟通解决,而是通过极端的犯罪行为去打击报复,这很显然其道德观也收到了极大的扭曲。

c. 犯罪人林某的法纪观念

一般情况下,意志选择的犯罪人的法纪观念比较淡薄,他们对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认识往往是错误的,他们也往往是愚昧无知的。许多的犯罪人,包括林某在内,他对我国法律制度存在着错误或者歪曲的认识。林某虽然智商很高,学习很好,但是其情商不高,不会解决问题,加上其法纪观念比较差,致使其发生犯罪行为。

在林的性格中,自尊、上进、好强、善良的一半,始终没有停止与苦闷、自责、充满挫败感的那一半的战争。他以自己的方式努力与外界沟通,却始终难觅出口,这场一个人的战争最终以毁灭的方式结束。

大学生杀人,确实大部分是个人原因。但这同样也是诸多社会问题在个人身上的折射和印证。学生作为一个社会个体,必然要受到社会环境对其造成的冲击。很多大学生没有一个坚强的精神力量,很容易迷失自我,尤其是从偏僻的农村一下子来到繁华大都市的贫困青少年。环境的巨大反差很容易让他们的心理难以承受。同时,我们社会也缺乏一个行之有效的心理疗治机制。社会贫富差距在一定范围和领域内存在并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也会加剧大学生心理畸变,从而诱发悲剧发生。

二、大学寝室关系的思考

看到这惨绝人寰的寝室杀人案件,我们不禁要重新审视一下自己的寝室生活,是否也存在着潜在的危机?就我个人而言,生活在沈阳师范大学北区3号楼221寝室,我十分幸福,我时刻谨记,这是集体生活,屋里除了我,还有我的室

友们。

首先,我们生活在同一个时代,社会大背景是相同的,都是90后、大部分人在家中是独生子女,这就或多或少会存在一些共性的问题。比如,大家都有一些自私的毛病、都有一些依赖的毛病,因为在家中一直是小公主、小皇帝。这时,我们身处寝室中,就要摆正自己在这个群体中的位置,要知道,我们都是平等的关系。出门在外,没有人会义务的照顾自己,没有人会义务的对自己好,所以在寝室里面的生活理念千万不能和在家中一样,要独立,要自强,不要过于依赖室友,那样除了让人觉得你比较幼稚和招人烦以外不会有任何好处。

其次,我们都是独立的个体,所以要学会尊重别人,尤其是这样特殊的家人。因为我们的家庭环境、受教育经历、生活历程各不相同,所以内在的思想观念、外显的态度行为也有着天壤之别,所以就要学会换位思考,体谅室友的难处,不要恣意的伤害别人,有时你认为的一句玩笑,可能在人家看来是奇耻大辱。而且也不要做打扰别人的事情:寝室里如果有其他人在学习,尽量不要读或念书,更不要功放音乐或游戏的声音;如果晚睡,提前把洗漱工作做好,这样就不会在人家都睡觉的时候很打扰别人;在别人休息时用电脑,如果可以,尽量轻声敲击键盘,能不用鼠标就不用鼠标,这样,别人会很感谢你;如果在别人休息时,不要吃苹果之类的咀嚼声很大的水果,或者是外包装是那种一动声音就很大的硬塑料的食品;打电话尽量去外面打,特别是有人在学习或睡觉的时候,接电话也尽量等到你出了寝室门以后;寝室是大家共同的家,如果有不高兴的事,说出来大家一起解决,如不习惯说出口,也不要把情绪都写在脸上,因为不是室友惹你不高兴的,不能殃及池鱼;寝室生活,要在细节处多为他人着想。

第三,自己的私人物品、财物一定要收好,这不是不相信室友,而是防外贼,万一东西被走廊里的人顺手牵羊,就会引起寝室内部的胡乱猜忌,也会引起祸端。

第四,在寝室生活要做到心中有彼此,要互相帮助,有困难时互相照顾。曾经我生病去医院,当时我的室友都在上课,可尽管这样,大家还是集体打车护送我到医院,帮我挂号、取药、陪我打针、送我回学校、还帮我买饭、打热水,这些事情看似很小很平常,可是当一个人被自己的室友这般照顾时,心里还是很温暖、很幸福的。慢慢的,寝室的和谐氛围自然就形成了。

室友杀人起因说来简单至极,多是些生活琐事,却发展到杀人,毁了别人也毁了自己。诚然,大学室友之间存在矛盾是难免的,因为大家来自不同地域,家庭经济条件、学习层次等存在诸多差异的学生要同住一个屋檐下,容易因打呼噜、晚睡等小事引发宿舍矛盾,同时,现在的大学生多依赖于电子产品,上完课之后多沉迷于网络,这使得“室友”之间缺乏有效的交流,因此,解决的关键在于室友之间要学会沟通。我觉得,学校对学生之间的矛盾,对“室友”存在的问题不该熟视无睹,更不该任其“自生自灭”,应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行“干扰”,让矛盾尽快消失。很多人的心里都有一个“魔鬼”,关键是如何管住这个“魔鬼”。也就是说,不管是谁,只要心里有什么不快,都应鼓励他与别人交流。而要做到这一点,社会应营造出一种人文关怀氛围,让每个人感觉受重视;同时,对愿意接受心理咨询和治疗的学生予以鼓励和尊重。人们需要意识到:有心理问题并不可耻,应该及早发现,尽快解决。于有潜在心理问题的学生,尤其是有伤人或自伤意图的学生,需要多部门协同合作,共同努力,争取尽早发现。为避免极端行为的发生,首先要在学生中提倡情绪的科学管理;其次,倡导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尊重;第三,向学生和老师普及心理危机的识别和干预方面的知识。提倡每个学生找知心朋友,这样,任何一个人在处于情绪激动状态时,都可以得到关心和帮

篇二:《复旦投毒案中的马原分析》

复旦投毒案中的马原分析

——马克思原理课案例分析

一.案件概述 2013年4月16日下午,复旦大学通过官方微博发出通报:“我校2010级硕士研究生黄洋同学经抢救无效,于4月16日15:23在附属中山医院去世。黄洋住院期间,医院组织全力抢救、多次会诊,我们为挽救自己的学生尽了最大的努力。家长失去爱子,学校失去宝贵学生,我们表示沉痛的哀悼!”该官微同时将头像调至黑白,以示哀悼。

4月19日,上海市公安局官方微博“警民直通车——上海”发布通告称,上海警方已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复旦大学“4.1”案犯罪嫌疑人林某。

1.1事件进展 去世原因

2013年4月1日前后,黄洋在寝室使用饮水机喝水时,感觉水的味道不对,还特意将饮水机中的水倒掉,并对机器和水桶进行了清洗,原因是怕室友喝了这些水不好。4月1日,黄洋出现呕吐、发烧等症状,2日晚间发现急性肝损伤。得知消息的黄父在第二天赶来了上海,但黄洋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4月5日时,还流着鼻血,之后就处于昏迷状态。2013年4月16日抢救无效去世。

11日警方通报在学生的饮水机残留水中检测出有毒化合物,12日基本认定同寝室的林某存在重大犯罪嫌疑。上海警方称,已排除“情杀”可能性,但案件侦破远未结束,各种猜测充斥网络,找出犯罪动机的关键一环仍悬疑待解。

经调查,导致复旦研究生黄洋中毒的物质初步确定为N-二甲基亚硝胺。该物质毒性强,常用于医药及食品分析研究,可在实验动物中人为制造肝损伤的模型。较小剂量的长期暴露也可能增加肝癌风险。普通医院并无库存,一般由课题组购买。

室友批捕

2013年4月16日上午,上海警方证实,中毒研究生同寝室的林某有重大作案嫌疑,2013年4月13日被警方带走,现已被刑事拘留,其作案动机和原因还在调查中。其同学证实,犯罪嫌疑人与黄洋属于同一医院的不同科室,疑似为误杀。具体情况,警方正在调查中。25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复旦大学“4·1”案犯罪嫌疑人林某依法批准逮捕。

进展情况

2013年4月19日,复旦大学研究生黄洋被疑投毒致死案有新进展,上海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该案犯罪嫌疑人林某。

警方称,他们在2013年4月11日接到复旦大学保卫处报案,该校枫林校区2010级硕士研究生黄某自2013年4月1日饮用了寝室内饮水机中的水后出现身体不适,有中毒迹象,正在医院抢救。接警后,上海警方立即组成专案组展开侦查。经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锁定黄某同寝室同学林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当晚,依法对林某实施刑事传唤。12日,林某被警方拘留。

经警方初步查明,林某因生活琐事与黄某关系不合、心存不满,经事先预谋,2013年3月31日中午,将其做实验后剩余并存放在实验室内的剧毒化合物带至寝室,注入饮水机水槽。4月1日晨,黄某饮用饮水机中的水后出现中毒症状,后经医院救治无效于2013年4月16日下午去世。

对于林某是否认罪,昨日上海市公安局宣传负责人表示,警方提起批捕,就说明证据确凿。“只要证明他有犯罪事实的,就能够说明证据确凿,但到底是不是承认我不清楚。”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4月25日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复旦大学“4·1”案犯罪嫌疑人林某依法批准逮捕。

1.2事件热点

说到大学,人们都会想到"知识的殿堂","人才的聚集地",许多父母含辛茹苦,学生勤奋苦读,只为了挤进大学的门槛。很多人认为,大学生就是文化素质高的代表,只要进了大学,前途一定是如花似锦。然而近日的几则新闻,却对这样的观点产生了巨大的抨击。高校校园安全和大学生心理问题成为近期关注的热点。

1.3相关案件

2013年4月16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宿舍楼内,住同一个宿舍的舍友,为点小事起了争执,一方冲动之下持刀相向,最终使同学伤重身亡,酿下惨祸。目前,行凶者已被南京江宁警方刑事拘留。

2013年4月17日南昌航空大学一栋研究生男生宿舍发现一具男性尸体。南昌航空大学宣传部证实,死者疑为该校研究生彭某某,目前警方正在进行调查。

2004年2月23日,云南省昆明市云南大学6幢317号宿舍发现4具男性尸体,云南省公安厅和昆明市公安局在之后的现场勘查和调查访问后认定,4人的同学马加爵有为行凶者。

1995年,相似惨剧也发生在清华大学女生朱令身上。铊中毒使得朱令全身瘫痪、100%伤残、双目近乎失明、大脑迟钝,如果不是当年的铊中毒事件,她也许将拥有截然不同的人生。

二.提出问题

(1)如何看待大学生投毒事件?

(2)该如何看待大学生心理问题?大学生应该从此次事件中得到什么教训?

三.利用马克思原理知识进行讨论

(1)以马克思原理唯物辩证法的角度,大学生之所走向犯罪的道路,使用如此激烈的行径来宣泄自己的情绪,原因绝不是单方面的。也不能完全推究于犯罪嫌疑人林某一人身上。 这其中最重要的外因,即教育、管理等方面的原因。一如既往对学生的教育大都只停留在知识层面,而缺少对学生心理方面的教育以及辅导。这使得学生在遇见一些难以自己排解的心理问题时,难以自己寻找到有效积极的解决方法。

复旦大学作为一个国内的高等学府,同时也在管理方面有着监管不当的问题。如何让有着严重安全隐患的药物能够被学生这么轻易的加以运用,为什么原本要3个人3把钥匙才能打开的药品柜却让犯罪嫌疑人如此轻易突破?对待学生的心理问题,学校里的导师导员是否就没有一点责任?

又有内因,即犯罪嫌疑人林某个人的原因。两者相比,内因无疑是主要的原因。就内因而言,既有思想方面的原因,即林某忽视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方面的学习与改造。正是自己的忽视与对自己的要求不足,目标产生偏差,才让他在一些情绪低落的时候会选择用极端方法解决问题。

也有心理方面的原因,即林某性格上的缺陷、正常情感的缺失。林某是一个性格内向的人,缺少朋友。使得他在生活上遇到问题的时候找不到合适的人排解心中阴暗情绪,不能理性的与人讨论问题,得不得正确的指导。这样的状况久而久之,内心的情绪就会越积越深,而达到爆发。

(2)从自身心理出发:

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大学生心理咨询专委会曾做过一项调查,调查表明,近40%的大学新生和50%以上的毕业生存有不同的心理问题,其中“人际交往、学习压力、就业压力、情感困境”是最为突出的四大“心病”。

所以,我们必须先肯定的是,在大学这个正值青春敏感的阶段,心理问题是非常普遍的,我们应该正确看待和处理这个问题。这个时候就需要充分发挥意识的主观能动性,从本体出发,正确的理解事物的客观运作规律,明白事物皆有缘由,我们没有必要为其烦恼。建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同时我们当代大学生和高中生一定要好好想想,你活着是什么意义,生命究竟是什么。其实,人生的意义在于人间有真情,其实每个人活着都不单单是自己的事情,有父母对我们的爱恋和牵挂,有老师对我们的期待,还有周围朋友和我们友好相处的关系。当代大学生一定要提高做人与处事的水平,克服不愿与他人交往的毛病。要懂得社会生活本身就要求必须与他人协调、与他人合作。当我们与同学或同事之间出现争执和不快时,要度量宽宏,不能自以为是,惟我独尊,极端自私,不知何为自我约束或遵纪守法;不能因为一点点小事去算计他人,甚至精心策划谋杀过程。{复旦投毒案案例分析}.

从教育体制出发:

复旦投毒事件只是极端的个例,但由此反映出的问题却值得我们高度重视。当前,大学校园里重视知识教育轻思想道德教育的现象普遍存在,而其中心理健康教育尤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我们的教育是不均衡的,只偏重于智力教育,忽视了一个人的其他方面,比如人格教育、情商教育、人生教育,还有道德的、法律的、是非的等等方面的教育,特别是以性格为核心的人格培养与教育。建议在大学生、高中生的课程设置中应该增加“独立人生知识课”、“婚姻恋爱课”、“人际交往知识课”、“大学生学习方法课”等。总之,除专业科学知识外,要增加对年轻人更现实、更实用的人生知识性课程。面临许多未知的,不定的未来因素,在课堂上大、中学教师可以暂时不要讲专业课,就讲讲人生知识。如,怎样与人相处?怎样处理人际冲突?如何应对管理者,如何把握服从管理与个性发展的关系?什么是恋爱?如何谈恋爱?学校学得东西今后能否有用?今后自己该怎样发展?等等。

篇三:《复旦投毒案分析》

个案分析{复旦投毒案案例分析}.

----------复旦投毒案

13年震惊全中国的投毒案发生在让无数学子望尘莫及的著名高校上海复旦大学让世人再一次反省所谓高校,所谓高学历背后的让人唏嘘不已的盲点。

4月15日当天,一条名为“复旦大学研究生疑遭室友投毒入院”的报道受到媒体及网友的广泛关注。4月15日起有关“复旦学生投毒案”的报道持续升温,4月16日起就在网络上形成了较为明显的舆情热点。在延续了一周左右的较高区间的舆论关注热潮之后,事件相关舆情热度正在逐步回落。

当天复旦大学官方微博通报称:“4月1日,我校一名2010级在读医科研究生出现身体不适。4月11日,上海警方在该学生的寝室饮水机残留水中检测出某有毒化合物成分,4月12日,基本认定同寝室某同学存在嫌疑。”16日下午,复旦大学将其新浪微博官方账号的校徽换成黑白色,“怀着万分沉痛的心情”发布通报:“研究生黄洋同学经抢救无效,于4月16日15:23在附属中山医院去世。家长失去爱子,学校失去宝贵学生,我们表示沉痛的哀悼!”{复旦投毒案案例分析}.

上海警方接报后立即组成专案组开展侦查。经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锁定黄某同寝室同学林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当晚,依法对林某实施刑事传唤。4月12日,林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经警方初步查明,林某因生活琐事与黄某关系不和、心存不满,经事先预谋,3月31日中午,将其做实验后剩余并存放在实验室内的剧毒化合物带至寝室,注入饮水机水槽。4月1日晨,黄某饮用饮水机中的水后出现中毒症状,后经医院救治无效于4月16日下午去世。

复旦大学研究生黄洋遭投毒后,在开始几天无法判断毒素,治疗不起作用,直至第9天,其师兄收到一个陌生短信提醒注意一种化学药物,才让案情获得重大进展,警方依此很快查到了犯罪嫌疑人、黄洋的寝室室友林某。目前林某已被刑拘。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兄弟之间本应该相亲相爱,而“同室操戈”却显现出人性的残忍。历史重演,道德沦丧到没有底线,对自己的室友投毒,下如此恨手,不应该是一个高知识分子做出来的事情,生命是最可宝贵的,任何理由在生命面前都显得苍白无力。生存和竞争的压力再大,人也应有底线。有外在知识无内在约束,教育应反思,对他人的生命是何等的漠视,折射出生命教育在年轻学生群体中的严重缺位。

这与现代社会的教育方式有着莫大的关系,目前整个校园,学生发生冲突以后往往喜欢用武力和暴力解决问题,反映出学生的生命教育的缺陷。生命教育重于泰山,学校需引导学生重视生命的价值,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与身心健康,以人为本,让学生真正成为一个大写的人。

复旦投毒案折射出当代大学生知识与道德的错位。由于我们只关注一个人的学历和知识,而缺乏对大学生心理健康、道德水平的关注,最后结果可能就是他有知识、没有文化,这样一系里校园极端案件便发生了。大学生的心理问题主要有以下三点:首先,有才无德。一个人的学历是代表他学习经历,反映了他知识教育一方面的成果。而无法反映出他的人格、身心,而人格的教育、身心的教育、心理的教育,这些教育才是对一个人起到更大作用的教育。其次,功利主义。无论基础教育还是高等教育都指向功利的功能,非功利的价值渐渐淡薄。具体表现在中小学阶段,很多学校追求的是升学的目标。进入大学之后,学生的目标也是为了就业或者考研、出国。整个教育会陷入严重的功利化氛围当中。第三,漠视生命。我们在教育过程中,对学生尊严的意识、尊重他人的人格、保护自我这方面的教育是比较缺乏的,因此遇到矛盾的时候,学生可能就会采取非常过激的手段来进行处理,甚至根本就没有想到过面对的是一个鲜活的生命。学生的身心健康关乎着整个社会和民族的未来。学生心理

教育需要家庭、学校以及社会多管齐下,每一个人都责无旁贷。首先,学校应该采取措施来应对学生的心理问题,比如说开设相应的心理咨询的课,普及心理的一些知识,同时完善学校的心理服务机构,及时了解掌握学生一些心理的问题,给他们进行相应的救助。其次,学校、家庭应该关注学生人际交往的能力。尤其在家庭中,父母应该改变包办代替一切的家教思维,应该把学生作为是未成年的社会公民对待,应该建立起平等沟通的关系。而在学校的集体里,老师应该引导同学平等相处、宽容相待,及时发现同学之间人际关系的矛盾,采取有效措施来化解这些矛盾,从而提高学生的人际交往能力。第三,社会需创造自由、公平的竞争氛围,给学生以多元、个性的发展空间,让学生真正实现多元选择。我们应重视社会环境对学生成长的影响,从而减少极端个案的发生。

最近“感谢同学不杀之恩”成为流行语,但也有作家提出,“在案件尚未查清的日子里,网友口无遮拦地调侃凶案甚至随波逐流地夸大凶案带来的危害,不仅制造了社会恐慌与紧张,同时也是对生命的漠视,对逝者家属的二次打击,感谢舍友不杀之恩的调侃并不可取。

要成才,先成人,一个心智健全、人格高尚的人,其之于社会的作用,恐怕是大于那些学富五车、却不惜为了自己而损害他人利益的人。教育的本质是爱与责任,一颗冷漠的心如何理解生命的意义?要成才,先成人,这句话对教书育人的学校和望子成龙的家长而言非常重要,而这句话对在大学校园里的莘莘学子而言更为重要。到底是何样的怨恨,竟然要以毁灭他人的生命来平复?教育的本质是爱与责任,一颗冷漠的心,如何理解生命的意义?要成才,先成人,这句话说给教书育人的学校,也说给望子成龙的家长。犯案大学生对生命如此冷漠,更多与家庭和学校的教育脱不了干系,尊重生命敬畏生命这一课尤其需补上,而且该案所引发的反思不能仅仅止于教育层面。

不论我们身边是否发生过类似的事情,我们都应该由这件事反思现代大学生的心理问题和当代的教育问题,毋庸置疑我们就是当代大学生,因此我们需要把经验教训折射到自己身上,不让类似事情发生在自己的身上。

---电信142刘吉

篇四:《从传播学角度分析复旦投毒案》

从传播学角度分析“林森浩投毒案”

事件回顾:备受关注的“林森浩投毒案”在2015年12月11日终于尘埃落定,罪犯林森浩被依法执行死刑。行刑之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安排林森浩与其父亲林尊耀等亲属进行了会见。11日下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将罪犯林森浩执行死刑。

关键词:备受关注 依法

一、从社会信息系统的微观系统来考虑,分为人内传播和人际传播。

人内传播是人体内部的信息处理过程,从本质上来说是对社会实践活动的反映,具有鲜明的社会性和实践性,它是其他一切传播活动的基础,是人类能动意识和思维活动的体现。在最终宣判之前,他向采访他的记者倾诉,”早知道结果这样严重,我就不会投毒了。”这句话体现的是说话主体在社会实践中,遇到难题之后所引发的一种內省性思考,在体内经过一系列处理,最后以话语的形式表现出来。

人际传播是一种典型的社会传播,是人与社会关系的直接体现,是生活中最直观、最常见、最丰富的传播,反映了社会生活的多样性。在这件事情被报道以后,不少的人发表自己的意见,并与人进行交流,这实际上就是人际传播的过程。人际传播传递和接收信息的渠道多,方法灵活,信息的意义更为丰富和复杂,且双向性强,反馈及时,互动频度高。传播关系的成立上具有自发性,自主性和非强制性。

二、从社会信息系统的中观系统来考虑,可以从群体传播出发。

群体传播具有目标取向的共同性以及以“我们”意识为代表的主体共同性。根据组织性的强弱,可分为组织群体和非组织群体。在事件真相被查明以后,大多数人为黄家人感到惋惜,希望林森浩能得到严惩。体现了目标的共同性。

在群体内部的传播中,无论是传播者还是受传者,都会感受到群体压力,即群体中的多数意见对成员中的个人意见或少数意见所产生的压力,在面临群体压力的情况下,个人和少数意见一般会对多数意见采取服从态度。当事件发生以后,由于社会上大多数人希望林森浩得到严惩,而希望林森浩得到原谅的人会感到群体压力,这个时候就不得不站到大多数人的一方。

群体规范指的是成员个人在群体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规则,在广义上一包括群体价值,即成员关于是非好坏的评判标准。在群体传播中,群体规范的主要作用在于排除偏离性意见,将群体内的意见和争论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是依法进行判决,这体现出了对群体规范的尊重。

三、从社会主义传播制度分析。

“林森浩投毒案”被各大媒体争相报道,而且有一定的引导性。这体现出了我国的新闻传播事业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这是防止私人和资本垄断,我国社会主义新闻传播事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事业,坚持党性原则。社会主义新闻传播事业执行报道新闻、传递信息、引导舆论、提供娱乐等多方面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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