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找借口,800字作文

时间:2021-11-03 13:48:47 800字

第一篇:《挫折作文800字》

挫折乃成功之父

珍珠只有经历海蚌的磨砺,才能造就盈泪宝珠,散发夺目光彩;海燕只有经历暴风的沐浴,才能振翅于蓝天,释放生命的激情;梅花只有经历风雪的洗礼,才能傲立于枝头,飘洒怡人清香。自然万物尚能直面挑战,显示生命魅力,万物灵长之人类,是否更应该在面对挫折时拥有一颗无畏的心?

“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这是鲁迅先生对《史记》的高度评价。如果当初司马迁缺少坚强的意志、豁达的气概以及受“宫刑”而仍然保持的无畏的勇气,如今我们又何处品评这“无韵《离骚》”?他的这种坚强的品质,顽强奋斗的精神,为理想信念永不言弃的意志,实在令人敬佩!在生活中,当我们因不如意之事而长吁短叹时,何不想想司马迁创《史记》的无畏之心,那么所有阻碍都将不再猖狂!

《皇帝的新衣》《卖火柴的小女孩》《丑小鸭》„„安徒生的故事带孩子们进入天堂,带给他们一个无比美好的童年。而他自己的童年,却是艰难贫困的,他当过学徒,做过杂工,从未体验过一刻欢乐时光。即使如此,他并没有气馁,而是从挫折中奋起,为童话而奋斗,从平凡之处体验生活,写出了一篇篇脍炙人口的童话故事。人,如果没有挫折的考验,便没有不屈的人格。面对挫折,我们应该像安徒生一样奋起前行,那么所有困难必将风崩瓦解!

曾经的我,也像大多数人一样,遇到过挫折,痛苦过,放弃过,也后悔过,那些在生活中挣扎,在学海中迷茫的日子,使爱我的家人为我担忧,也使我痛苦万分。但司马迁和安徒生坚强不屈的品格,使我深刻地意识到:挫折乃成功之父,它帮助我们成长,让我们知道自己依然青年有志,脚步依然轻健,更能让我们欣赏到风雨之后的蓝天,那样澄澈美好。

人生是一场苦旅,途中免不了艰难险阻,海蚌经受沙石磨砺,日复一日,不惧痛苦,最终造就了闪亮圆润的珍珠,我们更需要一颗不畏艰难的心,来激励我们获得成功!

第二篇:《作文:不要找借口》

《《不要找借口》》

人活着,总在找借口。

——题记

当你考试失败之时,你会不会为自己找一个借口?答案是肯定的。这说明你在推卸责任,你在找借口。“找借口‘是人的最大缺点之一。一个人若在“借口’中或者,那他或许一般深入黄土了。只有一个空空的去可在支撑着他。无论何时,都不要找借口,无论你何时,都不要找借口而活。不再找借口,800字作文

初二下学期,是我成绩最坏的时候,因为学习内容多的缘故,不想好好学额,整天人似乎像梦游一般,看不见光明在何方。于是,在浑浑噩噩中已经度过一个星期了,不知如何学习,似乎以前学的都忘记了。不知不觉地,迎来了第一次月考。考场上,一些题都觉得似曾相识,却又无从下手。记得以前这月考可不算什么啊!在迷茫中有过了一个星期,成绩下来了,早就在我预料之中,考了蝶儿,不是很好拉奥上市的批评,同学的瞧不起,班主任的训诫。似乎让我觉得我一步实测鞥惊得我了。一学期的时光飞快的滑落。四次月考,都是第二名。心似乎被重重地灼烧了。

寒假来了,总是快饿不起来,晚上,望着天上闪烁的星星和憔悴的月光,似乎觉得了鞥了很多。躺在床上,会想死次考试结果出来的一幕幕,似乎明白了些啥呢么,第一次考不好,我对班主任说还没适应紧张的学习状态,在玩中又到了第二次月考。我又以英语名没考好为由的躲过了。第三次,第四次有一这样那样的借口而避开了失败后的沮丧。久久不能入睡 ,忽然明白了:人活着,不要为自己找借口。不再找借口,800字作文

初三来临了,我以快乐的心态融入了学习之中,不在任何核一件事找借口,认识到了努力才会成功。果然,在第一次考试中有登上了第一的宝座。这才真正让我明白了:不要为自己找借口,你将成功。

后记:人活着,绝不能找借口。

第三篇:《请记住阳光曾来过》

阳光真的很美妙。虽然,不可能永远都有阳光。但是,阳光曾是属于你的,它就永远属于你。请记住,阳光曾来过。

——题记

暑假。

刺耳的闹铃响了起来。

嘉暮只是任凭那闹铃发疯似的尖叫,她想让脑袋瓜里一片混沌,一清醒,烦恼便会随之而来。于是,嘉暮把枕头盖在脑袋瓜上,企图将那闹铃挡在耳外。可是,闹铃的穿透力实在是太强了,那讨厌的闹铃依旧在嘉暮耳旁坚持不懈地响着。

嘉暮真是莫名其妙,明明不想让闹铃打扰她的睡眠,为什么每天晚上睡觉时还总要弄闹铃?可能嘉暮想早起,奋发图强吧!但是,在暑假里,这对嘉暮这种懒虫来说是不可能的,闹铃叫醒的绝不是她,最多也就是她的手指。

就这样。

每天都这样。

庸庸碌碌地过下去。

真的搞不懂。

搞不懂。

昨晚,嘉暮她们的QQ群上和同学聊到深夜12时,直到眼睛发涩,嘉暮才意识到已经很晚了,才睡。反正没人管嘉暮,她爸爸妈妈前天都去看望爷爷奶奶了,一星期后才会回来。

终于,嘉暮实在受不了那足以让人发疯的闹铃。嘉暮勉强睁开她那还睡意朦胧的双眼,周围灰暗暗的。嘉暮觉得还早,便让那闹铃闭嘴,然后继续她那堪称不省人事的睡眠。

嘉暮不知道,也可以说是忘记,今天是虽然是晴天,但她昨晚将窗帘布拉得密不透风,所以周围才灰暗暗的。

九时整。嘉暮醒了。

嘉暮伸了个懒腰,揉揉惺忪的眼睛,酷酷地一甩她那飘逸的长发。然后,嘉暮走到梳妆台梳头。当嘉暮把她那长长的马尾辫梳好后,习惯性地拉开梳妆台的抽屉,想要拿出里面那个粉红色为底色,且上面有个很艺术的“友”字发卡。夏天,真的很热,出汗后,嘉暮额头的刘海会粘在一起,汗渍渍的,很难受。所以,嘉暮要用发卡把刘海夹起来。可是,发卡——并不在抽屉里。

嘉暮翻遍了整个卧室,最后,她得出一个结论:发卡丢了,也可以说是不见了。反正都一样。

嘉暮很喜欢那个发卡,是她和她最好的朋友买的,原本是一对,她们一人一个,代表她们的友谊。可是,她在100天前去了另一个城市。

100天,恰巧100天。

嘉暮记得特别清楚。

嘉暮很想念和她在一起的时光,她们之间的友谊真的很纯。

不久前,嘉暮还有那般纯的好友,就是瑞雪,但是——

那天,嘉暮和她一起去买东西,瑞雪带了二十元钱,花十五元买了一本带锁的日记本,还剩五元。这些嘉暮都是知道的。嘉暮带了三十三元在身上,她确定。然后,瑞雪陪嘉暮去邮局寄信,给另一个城市的她。寄给嘉暮的好友。这是嘉暮自她去那个城市后第一次寄信给她。你或许认为完全没有必要这样,其实嘉暮可以和她发电子邮件交流,也可以在QQ上聊天或者是打电话,但嘉暮偏偏喜欢寄信的这种方式。

不知道为什么。

在去邮局的路上,瑞雪想要买碗金陵鸭血粉丝汤,可鸭血粉丝汤要六元,而瑞雪的口袋里只剩下五元钱,买不起。瑞雪把全身都翻遍了,也没再找到一元钱。

“要不,我借你。”嘉暮好心地对瑞雪说。

“谢谢。不过不用。”瑞雪朝嘉暮一笑。

最后,瑞雪没买她很想买的金陵鸭血粉丝汤。

寄往外地的信,邮票卖两元四角,嘉暮随手从口袋里抽出来一张十元的钞票,给邮局的工作人员找钱。然后,她走到一旁有胶水的高腿桌那去粘邮票。工作人员把找的钱放在她面前的工作台上,有一个硬币滚落下来,嘉暮看到后,准备去拾。可瑞雪先她一步拾起了它。瑞雪朝嘉暮一笑。嘉暮也朝瑞雪一笑。稍后,瑞雪走了过来,把找的钱塞进嘉暮牛仔裤后面的口袋里。

“谢谢。”嘉暮的心里充满感激。

“不客气。”瑞雪又朝嘉暮一笑。

嘉暮不应该对瑞雪说谢谢的,瑞雪更不应该对嘉暮说不客气。至于为什么,瑞雪当然知道。她是有阴谋的。在她把邮局的工作人员找的钱放在口袋里的时候,她留了一个硬币在自己手中,然后,把那一个硬币放在了自己的口袋中。虽然只是一元钱,只是一元钱,可瑞雪也是在偷,而且是偷的她好朋友的钱。

瑞雪在距离金陵鸭血粉丝汤店不远的时候,掏出自己身上的钱,装作莫名其妙地说:“咦?我怎么多出一元钱来?正好,我可以去买鸭血粉丝汤。”

嘉暮不经意的瞅到瑞雪手上的钱,一惊,因为她看到那个曾经掉在地上的硬币在瑞雪手里。嘉暮猛然间明白了过来,瑞雪趁刚才替她往牛仔裤口袋里放钱的时候——

为什么嘉暮这么肯定?

因为当那个硬币掉在地上的时候,嘉暮清清楚楚地看到硬币上面粘了一个黑黑的东东,而那枚硬币,此时在瑞雪手里。

嘉暮醒悟过来的时候,却极不愿意接受这个事实,她可把瑞雪一直当最好的朋友看。可是不愿意接受又怎样,瑞雪刚才的确偷了她的钱。

嘉暮轻声地对瑞雪说:“瑞雪,你的这个硬币好像是我的。”

瑞雪很自然地笑着说:“这样?不会的,可能是我刚才往你口袋里放钱时候,把你的钱和我的钱混在一起弄错了。反正这上面有个黑黑的斑点,我也不想要,正好它是你的,你和我换。”

瑞雪说得那么自然,那么平静,一点慌张的表情都没流露出来。甚至她还会笑。简直就像偷钱的老手。

嘉暮简直不敢再往下想。

瑞雪。雪。

雪是那么纯洁的东西,可瑞雪却——

那一刻,嘉暮觉得瑞雪真的很卑鄙,很无耻。她的脸皮简直比城墙还厚。

猛然间,嘉暮又觉得瑞雪所有的笑完全都是属于笑里藏刀的那种类型。

嘉暮也笑着对瑞雪说:“反正你要买鸭血粉丝汤,那个硬币也要用出去的,换不换都一样。就这样吧!”

嘉暮有足够的证据揭穿瑞雪,但是,她不想。

为什么。

为什么。

为什么。

不知道为什么。

真搞不懂嘉暮。

当瑞雪坐在鸭血粉丝汤店里吃鸭血粉丝汤的时候,嘉暮坐在她的对面。突然,嘉暮掏出她的钱,数了数,平静地说:“我少掉一个硬币。”

她是故意说给瑞雪听的。她不希望瑞雪再去偷钱。

“可能掉了。”瑞雪头也不抬地说。

“NO!是被别人偷了。”

“你怎么这么肯定?难不成你还有超能力?”

“没有。不过,一切证据都表明是某某的偷的。那个小偷真该死。瑞雪,你说呢?”

“是的。她真该死!”瑞雪没有流露出一点的不自然,继而,瑞雪有好像想起什么来,抬起头来问,“是谁偷的?”

“你为什么这么感兴趣?”

“我······我······帮你去报复她。”瑞雪结结巴巴地说。

狐狸尾巴究终是会露出来的。无论是谁。就算她掩饰得再好。

“至于是谁,我不能说,免得她不好看,。但是,我可以告诉你,她非常喜欢吃鸭血粉丝汤。”

嘉暮还是没有直接揭穿瑞雪。但是,她已经将话说得很明,瑞雪可是让鸭血粉丝汤占据着她生命的第二位置。

瑞雪没再说话。显然是有些心虚。

吃完鸭血粉丝汤,回家的一路上也没和嘉暮说话。

之后,嘉暮和瑞雪的就愈来愈疏远。何况,嘉暮有怎么能和小偷做朋友呢?

但是,嘉暮觉得她很孤单,没有朋友。也不是说没有朋友,只是没有无话不说的知心朋友。

看到那个发卡,嘉暮总会想到在另一个城市的她。

可是现在,那个发卡——

嘉暮随手拿起书桌上的一张十元钞票,冲出家门,去买发卡。

走进临街的一家好心情饰品店,嘉暮到里面挑选发卡。经过认真地挑选,嘉暮看中了一对上面写着友love的发卡。应该是友爱的意思。友love这样更有创意。更可贵的是,那对发卡也是粉红色为底色。标价是九块九,也不算太贵。

但是,当嘉暮伸出手,拿到那对发卡的时候,另一双手以同样的速度也拿到了那对发卡。嘉暮转过头来望那人,是个和她年龄差不多的女生,长得蛮不错的。恰巧,对方也在做同样的动作。两人的目光相撞,对视一笑。

嘉暮拿起那对发卡,大声地问老板:“老板,这种发卡还有吗?”

“没啦!你手里的是最后一个。”

那个女生苦笑了一下说:“你买吧!我有空再来看看老板有没有进货来。况且,我还可以去别的饰品店瞧瞧。反正我也不是太急着要。”

“谢谢。”

“不客气。”

说完,那女生去到手链区那儿去挑选手链了。嘉暮则拿着那对发卡去老板那付钱。

老板接过嘉暮手中的十元钞票,说:“九块九,找你一毛。”

嘉暮将那一毛钱揣进口袋里后,走出了好心情饰品店。又突然想起点什么,回到店里,找到那位女生,拿着一个发卡,微笑着对她说:“给你。反正我只需要一个发卡。另一个也没用,所以给你。”

那女生也没和嘉暮客气,接过发卡说:“这发卡上有友love在上面,你给我一个,另一个给你自己,这么说,我们就是朋友啰!”

嘉暮先是一愣,继而笑着说:“当然。但是你可以告诉我你的尊姓大名吗?”

“嘉昕。”

“嘉昕?!”嘉暮差点大跌眼镜。两人的名字咋这么像,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姐妹呢!

“怎么啦?”

“没怎么。”

“你的尊姓大名又是啥呢?”

“嘉昕的反义词。”嘉暮没有直接回答嘉昕,在某些事情上,她就喜欢拐弯抹角的。

“嘉昕的反义词?我还真不知道我的姓名还有反义词呢?你就直接告诉我吧!”说话时,嘉昕的眼睛没有离开过那些各式各样的手链。

“嘉暮。”

“啊?!”这回轮到嘉昕吃惊了,“这么说,我们俩还挺有缘的。”

嘉暮莫名其妙地说:“可能是。不过,我们俩也许是属于冤家路窄的那种类型。”

嘉昕不知所云地问:“我们好像没见过面吧?怎么会是冤家路窄呢?你真是莫名其妙哎!”

“你瞧。我是嘉暮,暮的意思是傍晚太阳落山的时候;你是嘉昕,昕的意思是太阳将要出来的时候。暮和昕听起来就像冤家死对头。”嘉暮很八卦地说。

“嘉暮,你好八卦的。嘉暮嘉昕,仅仅是我们的姓名,至于这么认真吗?暮和昕是意思的确相反,可是,你为什么就要因此认定我们是冤家死对头呢?如果理解为暮和昕被太阳紧紧地联系在一起。这么说,我们还是很有缘的。说不定命中注定是死党。”

嘉昕的口才好好。

“嗯。你还有事吗?如果没事,我们一起去鑫鑫公园逛逛。”嘉暮建议道。

“OK!等我去付钱,立刻来。”嘉昕的手里拿着一对手链。

“好的。我在门外等你。”说罢,嘉暮走到好心情饰品店的门外。

嘉暮突然抬起头,望望天,天空碧蓝碧蓝的。一片明朗。多好。

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不大会儿,嘉昕走了过来,说:“走吧!我们去鑫鑫公园游荡吧!”

“游荡?我可不是亡灵。”

“就是你说的随便逛逛。”嘉昕笑着说,然后从口袋里拿出一条手链,伸到嘉暮面前,“给你。你给了我一个发卡,我给你一条手链,咱们扯平啰!”

嘉昕这么说,其实是担心嘉暮不愿意收下。嘉暮知道嘉昕想的什么,就没有推辞。

到鑫鑫公园后,嘉暮和嘉昕就倚在湖畔的一棵大柳树上,什么话都没有说。

两人静静地靠在那儿。

微风吹动那纤细的柳枝,柳枝拂过水面,泛起层层涟漪,碎碎的阳光撒在微波荡漾的湖面上。

那么地静谧。

那么地美好。

回家后,嘉暮走到挂历前,嘟嘟囔囔:“8月9日······8月9日······星期日。”

其实嘉暮是没必要看挂历的,反正是暑假,管它星期一星期二星期三还是星期日,还不照样放假。但是,对于嘉暮来说,这是一个特别的日子,令她非常快乐。因为,她得到了嘉昕这个好友。

嘉暮今天才知道,有失有得的真正含义。就像她失去一个发卡,却得到一条手链和一个好友。

但愿,嘉昕能像另一个城市的她一样。嘉暮在心中默默地祈祷。

嘉暮用发卡把刘海夹起来,好舒服。

用不一样的发卡,嘉暮觉得镜子中的自己似乎改变了好多,有种焕然一新眼前一亮的感觉。

嘉暮突然醒悟过来。

在另一个城市的她,只是属于嘉暮的过去,只是活着嘉暮的记忆中,或许嘉暮以后和她还有见面的机会,但那又怎样,谁又能保证她们还像以前那样密切。或许,可以。但这种可能性真的不大。

当嘉暮认识嘉昕的时候,灵魂似乎受到一次洗礼。就像嘉昕说的,昕与暮本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东西,可太阳却把昕与暮紧紧地联系在一起。这是緣分。命中注定的缘分。

嘉暮打开她的惠普笔记本电脑,登上QQ后,看到她们班的同学今天在QQ群的聊天记录:

水中望月13:58:04

哎~~

暑假过得好无聊

请忘记我13:58:31

Me too

简单13:59:03

我也和你们彼此彼此

请忘记我14:02:12

暑假已经过去百分之五四,感觉整个7月,我都没干些什么有意义的事。我好像是在虚度光阴哎~~

简单14:02:45

别聊这种无聊的话题,OK

水中望月14:03:21

我想,等我们上高中后,这个QQ群就不会有多少人在里边聊天吧

请忘记我14:03:27

Why

简单14:06:45

这个道理很简单,高中,我们会认识新同学,会有新朋友。大家都有新朋友后,就很难会记得以前的朋友。也许,玩得很好的那几个死党你会记得,他们之前在你的心目中或许占着第一的位置,但高中的时候,第一位置很快就会被他人取代

水中望月14:07:24

我也是这么想的。也是的。人不能老是活在过去

人不能老是活在过去。

人不能老是活在过去。

人不能老是活在过去。

这句话久久地在嘉暮的耳畔回响。回响。回响。

嘉暮打开查找好友,精确查找。然后输入嘉昕留给她的QQ号,查找结束,再输入验证码,请求加嘉昕为好友。然后,嘉暮又把自己的QQ昵称改为暮。

过了一会儿,右下角的那个东西喇叭似的东东闪了起来,是嘉昕同意加嘉暮为好友。

然后,嘉暮和嘉昕就聊了起来:

暮17:32:11

Hello 嘉昕

昕17:32:29

Hello 嘉暮

暮17:32:37

嘉昕,你的QQ昵称原来就是昕

昕17:33:04

嗯。你和我一样,很直接的,就是暮

暮17:33:25

我是今天才改的

昕17:33:59

我也是今天才改的。就是刚刚才。咱们俩怎么干啥都一样。看来我们实在是有缘到登峰造极

暮17:34:36

好夸张。反正明天我也没什么事,你有没有空,我们去有意思咖啡屋喝咖啡

昕17:34:49

好的。明天早晨八时三刻见

明天见17:34:58

星期一。

嘉暮不知为什么,发起了高烧。

九时整。

嘉暮的手机响了,是嘉昕:“嘉暮,你怎么没来有意思咖啡屋啊?”

“我发烧。”嘉暮的声音有气无力。

“发烧?你别急,你把你家的地址发一个短信给我,我立刻来你家。”嘉昕有些为嘉暮担心。

15分钟后,嘉昕来到了嘉暮的家里。

嘉昕的手里拿着999感冒灵颗粒和阿莫西林胶囊,是退烧的。

“嘉暮,你没事吧?”嘉昕边为嘉暮冲999感冒灵颗粒一边问。

“没事。”

“喏,你把这个999感冒灵颗粒吃了,待会儿再用温开水服用阿莫西林胶囊。”

“谢谢。”

“不客气。你正在发高烧,你不让你爸爸妈妈从爷爷奶奶家回来吗?”

“嗯。我就算发再高的烧,我也不会让她们早回来。她们一回来,我就不会有一点自由。什么事情都要管,我又不是三岁半小孩!”

“我理解。因为我们都彼此彼此。”

“嘉昕,你和我一样,是刚刚初中毕业,你上哪所高中?”

“第一中学。”

“我也是。到时考试分班,我尽量考好一点,和你分同一个班。”

“我也会考好一点的。尽量和你分一个班。”

“我们不是说去有意思咖啡店的吗?我觉得我的烧已经退了,现在比刚才好多了,我们现在就走吧!”嘉暮的确是好多了,说话也不是像之前那样有气无力的。

“怎么可能这么快就退烧?又不是神医华佗的药。就算是神医华佗的药,他的药也未必是神药。”嘉昕不相信,摸摸嘉暮的额头,嘉昕大吃一惊,“真的。嘉暮,你的烧退得好快哦!”

“那我们走吧!好想去有意思咖啡屋喝咖啡哦!”嘉暮素来都视喝咖啡为人生第二重要的事情。

“Let us go!”

喝完咖啡,走出有意思咖啡屋,嘉昕和嘉昕要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嘉暮突然想起点什么,说:“嘉昕,你还知道我家的地址了。我可还不知道你家住哪儿,你也把你家的地址发一个短信给我。”

“好的。”

嘉暮一拍牛仔裤的口袋,发现不对劲:“糟糕!我的手机——肯定是来有意思咖啡屋的时候掉的。咋办?找不到,我肯定要被我爸妈K的。”

嘉昕也为嘉暮着急:“要不我晚点回家,和你一起去找找。”

嘉暮似乎看得很开,笑着说:“不用。属于我的东西永远属于我;不属于的东西永远也不会属于我。至于会不会被我爸妈K,那得看我的运气啰!”

“先不管你的运气。嘉暮,我只想知道,你的手机是属于你的,还是不属于你的?”

“不知道。我先回家。嘉昕,拜拜。”

“拜拜。”

嘉昕转身的时候,口袋里掉出一个发卡,嘉暮看见后,走上前去拾起它,正准备把它还给嘉昕。可嘉暮突然发现,这个发卡是它之前丢的那个发卡。

“嘉昕,你这个发卡哪来的?这是我的。”

“我在你家楼底拾到的。”

“我家楼底?”

“嗯。反正是你的,正好还给你。”

回家的路上,嘉暮一直摆弄着那个失而复得的发卡,突然想起另一个城市的她。她们之间的友谊还会依旧吗?发卡上面那个很艺术的“友”字不知道掉到哪儿去了,这是否宣告嘉暮与另一个城市的她的友谊也会即将结束?

嘉暮真的很怕。怕再失去任何一个朋友。

嘉暮寄出去的那封信已有很长时间,可还没收到回信,嘉暮每天都会打开信箱,可里面却总是空空如也。

嘉暮到家楼底的时候,又充满希望地打开信箱。另一个城市的她真的没让嘉暮失望,嘉暮看见里面有一封回信。

回信?真的会是回信吗?

嘉暮高兴地拿出那封信。而此时,嘉暮疑惑的心情却大大高于高兴。

因为那还是嘉暮寄出去给她的那封信。难道是由于邮差的疏忽,这封信并没有寄出去。可嘉暮看到,这封信明明被别人拆开过,但是又被重新用胶水封起来了。留下的痕迹很明显。

继而,嘉暮又看到,信封的正面多了一行字:Sorry,我实在想不起嘉暮是谁。

Sorry,我实在想不起嘉暮是谁。

Sorry,我实在想不起嘉暮是谁。

Sorry,我实在想不起嘉暮是谁。

字字句句,就像肆虐的暴风雪在一步步侵蚀嘉暮的心灵。

嘉暮真的没想到,仅仅只是100天而已,另一个城市的她早已把自己忘得一干二净。

或许,就像王某说的,另一个城市的她不愿意活在过去。但是,也不需要这么绝情。

或许,也是命中注定。这个发卡就掉在嘉暮家的楼底,嘉暮每天上上下下,理应很容易发现。而她却没有发现,倒是嘉昕拾到的。这是否也宣告嘉暮与另一个的她的友谊的结束?命中注定,这份友谊不属于嘉暮。

嘉暮看看自己手中的那个发卡,笑了笑,笑得很苦。

嘉暮把那封信重新放回信箱,走上楼回家。

发卡对嘉暮来说已经没有任何的意义,现在嘉暮只想知道,上面那个很艺术的“友”字在什么地方。或许,现在拥有那个“友”字的人,才是嘉暮真正应该拥有的朋友。

家里真的很没意思。嘉暮不知道干什么才好。

嘉暮在家里游荡好几圈后,从书架上抽出那本《格林童话》。

嘉暮翻开它,书的扉页写着:

愿童话能给你带来快乐

至最爱的女儿

这本书是嘉暮的爸爸在嘉暮儿时送给嘉暮的。扉页上的字也是爸爸写的。但是,嘉暮的爸爸再也不会称嘉暮是最爱的女儿。至少现在不会。

嘉暮恍然大悟:人不能总是活在过去。这句话并不完全对,人是不能总是活在过去,可人未必可以活在过去。过去就这样过去,过去似乎是不能改变的。NO。过去也是会改变的。不是未来因过去而改变,而是过去因未来而改变。可以这么说,过去和未来是两种相关联的东东,过去因未来的转变而转变。时间不是静止的,它永远也不会停止,它永远也不会冻结。时间是可以改变一切的。

明白后,嘉暮浅浅一笑。这笑是甜,还是苦。只有嘉暮自己才知道。

再翻,嘉暮的发现里面的书页还夹着钱。有两张十元钞票,八个硬币和六个一角。

嘉暮已经忘记这些钱是哪儿来的,什么时候夹在里面的。再一想,嘉暮想起这是那次去寄那封信剩下的钱。也就是瑞雪偷她钱的那次。

看到这些钱,嘉暮有些伤感。里面不应该只有八个硬币,原本是九个的。嘉暮重新把钱夹好,再把那本《格林童话》重新放回书架。

嘉暮来到阳台上,走到窗户前,把身体倚在窗户上,看着大街来来往往的车人。

静静地看着。

偶然,嘉暮看到正对窗户的那条大街有一对老人在乞讨。在这个车水马龙的大街上,坐在马路旁边乞讨的老人显得特别显眼。

不知道为什么,嘉暮又从书架上抽出那本《格林童话》,把里面所有的钱都拿出来揣在兜里,然后,奔下楼去。

她来到大街上,远远地看着那两位老人。那对老人的衣服不知道打了多少个补丁,满脸都是皱纹,眼窝深深地陷了进去,那浑浊的双眼十分暗淡,一点生气也没有,白花花的头发更显得毫无光泽。再看看周围人来人往的路人,对这一幕似乎都视而不见。两位老人看着那些从她们面前走走过过的人,眼里本充满着期待,期待着能有一位好心人停下他们那匆匆是脚步施舍一点。可是没有。她们那双充满期待的双眼一点点暗淡下来。她们肯定会深深地体会到人情冷暖。

嘉暮的怜悯之情顿生。

更是气愤那些人的冰冷无情。

嘉暮走上前去。那两位老人抬起头来看着嘉暮,充满着期待,嗫嚅着嘴,想说什么却没说。嘉暮看着她们的那双眼睛,黯淡无光,却显得特别深邃。嘉暮想知道,通过这双眼睛,她们看到的又是什么样的自己。

嘉暮从兜里掏出钱来,放在其中一位老人的手上,什么也没说。此时,无言胜有言。

“谢······谢谢。谢谢。谢谢。”

两位老人连声道谢,那声音十分沙哑,说谢谢的时候感觉十分不顺口,想必是她们已经很久没再对别人说过谢谢。

为什么别人看到这一幕却不肯伸出援助之手,难道她们的腰包还不富足吗?

嘉暮再看她们的双眼,似乎多了一种意味。但嘉暮又说不上到底是什么。

嘉暮朝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