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的监督

时间:2021-11-03 11:16:08 200字

党建工作的监督(一)

新党发[2009]33号

关于成立党建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确保2009年全镇党建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党建工作督查领导小组,负责对各支部党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申志宏 副组长:刘建明

成 员:康凤玲 秦中全 雍天玲 李发明 张 鹏

中共新堡镇委员会 二00九年三月五日

附:2009年村级党建工作包抓人员

2009年村级党建工作包抓人员

党建工作的监督(二)

××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二○一二年党建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党支部以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持党的纯洁性学习教育”、“机关党建走在前头”和“干部下农村进农户办实事”等活动为主体,紧紧围绕卫生监督工作重点,在县委、县政府及县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有序开展我所的党建工作,勤政务实,与时俱进。所党支部以“围绕中心工作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为思路,积极主动,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摆正机关党建工作在机关整体工作中的位置,主动了解和掌握上级党组织的工作思路,围绕思路开展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现将今年的党建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阵地建设,促进党建工作

今年年初开始,我所从本不宽裕的经费中,抽出部分资金,开设了党员活动室,建立和健全党内工作制度,制作了党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等制度牌,并购买大量书报杂志供党员学习,现党支部建设已基本达标。

二、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抓好党建工作

今年来,我所党支部围绕提高党员的素质教育进一步加强党员政治理论学习,以学习、讲座、电教等多种形式广泛

开展了理想宗旨教育、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以及树典型、学先进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我们在学习教育上,着力在针对性、实效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上下功夫,主要有以下活动:

(一)组织好党员的政治理论学习活动。继续坚持领导干部的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的周二学习制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十六届全会精神,做到人人学习有计划、有考勤、有记录,收到比较好的效果。大家通过深入学习十六届全会精神,更加认识到反腐败的必要性,认为只有加强廉政建设,我们党的前途才会光明、远大。

(二)坚持和落实党员读书活动制度。所党支部进一步落实学习制度,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在加强学习制度的督查考核,认真落实各项学习措施,采取多种形式安排好个人自学、理论辅导、撰写学习心得,增强学习的计划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端正学习,切实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把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贯穿于机关党建的全过程。通过理论学习,使全体党员干部发扬与时俱进的精神,奋发有力,进一步坚定信心、知难而进、开拓创新、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努力创造一流工作业绩。

(三)认真组织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观看电教片。所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及党外同志观看了《责任的呼唤》、《父老

乡亲》、《郑培民》电影,进一步唤起党员同志的责任意识。

三、积极开展“纯洁性学习教育活动和机关党建走在前头活动”

(一)按照××县委文件要求,积极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活动”。我所于3月28日召开全所党员动员会,结合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制定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作出具体安排部署,为开展好党的纯洁性学习教育活动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于4月份以来,集中所有党员干部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政从政若干准则》等党内法则法规,增强了每位党员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使每位党员从学到不少心的体会,并做了学习笔记。到毛主席路居馆,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缅怀革命先烈,重温入党誓词,组织观看《杨善州》、《第一书记》教育片,并最后根据本次活动存在的问题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对思想觉悟不高、责任心不强等方面进行整改,最后于6月底围绕本次学习教育活动的做法经验和存在问题,召开了总结会。

(二)按照中共××县委组织部文件要求,我所于6月份以来,以机关党建的基础基本工作为切入点,通过开展党务工作者培训、党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党组织和党员“双承诺”活动、党员发展和管理服务创新活动等系列活动,使全所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党支部带头抓党建、主动抓党建意识明显增强,逐步形

成了健康向上、勤政廉洁、坚定信念的机关党建文化氛围,服务大局、服务机关、服务群众质量明显提升,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开展干部下农村进农户办实事活动

我所定点扶贫是××乡××村,全村户籍人口400多人。村民居住分散、经济落后,基础设施薄弱。该村主要经济来源是种田务农,由于土地贫瘠,农作物产量不佳,大量劳动力外出打工,约有300来人,而外出打工者也基本从事的是没有一点技术含量的体力活动。该村现存在的主要困难是:基础设施薄弱,村里没有路灯,因为都是老弱病残,晚上很少敢出来活动。通往村外的道路坑坑洼洼、极不平坦,农产品运不出去。针对以上情况,我所从实际出发,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帮扶:力所能及的解决路灯问题,为村里硬化通向村外的道路,改善村容村貌,资助贫困大学生。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和 驾御风险的能力

(一)所党支部在继续抓好廉政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党的优良统教育的同时,加大党风党纪教育的力度。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胡锦涛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讲话,学习中央纪委的两个条例和省市县纪委有关党风党纪等有关制度规定,认真开展廉政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

育和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从严治党意识、廉洁从政意识和艰苦奋斗意识,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精神境界,提高了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拒腐防变的能力,有效地防范和减少违纪问题的发生。

(二)所党支部在进一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抓好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贯彻落实上下功夫。坚持教育、管理和德治、法治双管齐下,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探索党内监督的形式和方法,按照条例的要求,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有效监督;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和健全 了民主集中制,坚持党性原则,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六、日常工作

我所在日常工作中,严格行政审批,提高工作效能,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当天即送达各个责任科室,使岗位责任更加明晰,审批程序更加顺畅,工作效能大大提高。到目前为止,共新发卫生许可证230余家,健康证480余个,下乡校验8个乡镇的村卫生室医疗机构许可证130余家。在日常监管中多以监督意见书的形式督促监督对象改进工作,督促、指导、帮助其改善卫生条件、提高卫生质量。实行人性化执法,开展许可证到期告知制、轻微违法警示制、行政处罚约谈制,较好地处理了监督与被监督者之间的关系,做到寓监督执法

党建工作的监督(三)

全省机关党建理论

研讨会交流材料

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党建工作调研报告

浙江省纪委机关党委课题组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夯实机关党建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机关党建工作的作用,切实增强纪检监察机关党建工作生机和活力,推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党的建设上新台阶。近期,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党委先后深入衢州、龙游、湖州、安吉等地,对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进行了调研。这次调研采取面上调查和重点调查相结合的方式以及深入部分市、县纪委机关党组织听汇报、看资料、发问卷调查表、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有11个市纪委、39个县纪委接受了机关党建工作问卷调查。通过调研,进一步摸清了新形势下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机关党建工作的现状,并形成了如下调研报告。

一、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党建工作的现状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有11个市纪委机关党委,91个县(市、区)纪委机关党支部(总支),共有党员3750名,其中,在职党员3017名,占党员总数80.45%;离退休党员733名,占党员总数19.55%。35岁以下的845名,占党员总数的22.53%;36—45岁的1263名,占党员总数的33.68%;46—55岁的620名,占党员总数的16.53%;55—59岁的289名,占党员总数的7.71%。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党员2612名,占在职党员总数的86.58%;研究生、博士生文化程度的党员100名,占在职党员总数的3.32%。

这次问卷调查50个市、县(市、区)纪委机关党委(党总支、支部),内容包括基层党组织设置、班子配备及结构、发展党员工作、党的基础性工作、“三会一课”建设情况及有关制度等情况,共10大类,22项内容。从调查情况来看,各市、县(市、区)纪委机关党建工作,在常委会领导下,紧紧围绕纪检监察中心工作,积极探索符合纪检监察机关党的工作实际,不断发挥机关党组织战斗力、号召力、创造力的新路子,在扎实推进机关党的思想、组织、制度和作风建设方面取得了较显著的成效。主要表现为:

(一)纪检监察机关党建工作的地位进一步提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成为机关党建工作主线。各地把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纳入常委会全局工作之中,市、县纪委机关党组织紧扣中心,坚持把机关党建工作与反腐倡廉全局工作相结合,坚持一手抓机关党建,一手抓中心任务的完成,做到“两促进、两发展”。同时,能按照机关党组织的自身特点,积极拓展工作领域,创新工作方法,围绕常委会决策部署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发挥机关党组织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积极作用。部分市、县纪委还制定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把机关党建工作摆上日程、抓在手上,较好地促进了纪检监察机关党的建设工作。

(二)机关党建工作的基础进一步夯实。各地积极推动落实抓机关党建工作的责任,着力提高机关党支部书记履行职责和“一岗双职”的能力。有65%的机关党组织建立健全了机关党组织建设具体制度和工作制度,有力地促进机关党组织建设规范化、制度化。从调查中分析,这几年机关党组织的基础性工作得到了加强。如:定期分析交流支部掌握党员思想动态,交流支部工作经验,探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和途径等制度,机关党组织按时换届率为100%。党员发展中的环节和培养渠道畅通,其中,98%的入党积极分子被安排参加党校培训,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工作正常,预备党员按时转正率为100%,发展党员

公示制为98%,机关党组织能委派专人与预备党员谈话,谈话率为96%。

(三)机关党建工作活动进一步丰富。各地围绕先进性教育、“作风建设年”和“创一流业绩、树三可形象”等活动,进一步丰富党建工作内容。扎实推出新的活动载体,改进和创新机关党组织的活动方式和工作方法,丰富发展了机关党建工作活动的长效机制。多数市、县纪委机关党组织以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为载体,如通过举办歌咏会、书画展、联欢会、运动竞赛等活动,丰富党员生活,增强了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感召力。

(四)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域进一步拓展。立足机关,探索和创新工作领域,部分市、县纪委机关党组织制定机关党员发展规划,机关党组织工作规划,为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探索新路子。同时,一些机关党组织还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研究,不断用理论指导机关党建工作新的实践。

(五)机关党建工作的条件进一步改善。各地纪委常委会十分重视机关党建工作,在改善工作条件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党组织的领导职务基本上由纪委一位副职担任,有的还配备了专职机关党组织副职,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

二、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党建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随着纪检监察事业的不断发展,新的形势给机关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大家普遍认为新形势下机关党建工作创新较难,机关党的工作思路需要进一步拓宽,履职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尤其是机关党组织在服务经济建设中心,围绕委局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作用方面缺少有效办法。主要表现在:

(一)机关党的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基础工作需不断夯实。从调查中了解,少数市、县纪检监察系统机关党建工作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没有认识到建强建好机关党组织的重大意义,在实际工作中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重工作轻思想的现象。部分市、县纪委很少专题听取和研究机关党建工作情况,对机关党建工作指导在减弱。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有个别市、县机关党建工作处于被边缘化的状态,久而久之,机关党组织建设“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普遍存在。传达指示、照本宣科成为机关党组织开展工作的主要形式,不能按照党章规定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机关党的建设被作为可有可无的附带性、枝节性的工作。机关党建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形成“两张皮”。因此,如何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真正把机关党的建设与纪检监察工作很好地结合起来,还有待作深入的研究。

(二)机关党组织班子配备比较薄弱,组织制度不够完善。一是有部分机关党组织班子配备不健全,支部班子成员只设一名组织委员的有3个支部,占受调查机关党组织的6%;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2名的有5个支部,占受调查机关党组织的10%;班子成员3名的有16个支部,占受调查机关党组织的32%;二是机关党组织副职配备绝大多数是兼职的,未配备机关党组织副书记的有22个支部,占受调查机关党组织的44%。有些机关党组织副职的兼职,也是兼而不管,影响了机关党组织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有20个支部未建立支部书记例会制度,占受调查机关党组织的40%。同时,对机关党组织考核,缺乏制度规范,目标考核“形同虚设”,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在一定程度上使机关党的工作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受到影响。

(三)机关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力度需加大,发展党员工作有些薄弱。近年来,部分市、县纪委机关党组织新党员的发展势头有所减弱,对培养青年入党的积极性有所下降,发展党员工作中理不直、气不壮的现象比较普遍。据调查统计,2005年以来,三年时间中,50个市、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党组织中共发展党员74名,占1863名党员总数的3.9%,平均每个机关党组织发展1.4名党员。其中,有9个市、县纪委机关党组织,三年中未发展一名党员,占受调查机关党组织的18%;只发展党员1—2名的有28个支部,占受调查机关

党组织的55%。个别机关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只履行一下程序,教育培养工作滞后,使要求进步的积极分子得不到及时培养和教育。

(四)机关党组织教育载体难创新,教育形式不够丰富。习惯用“一把钥匙开多把锁”,甚至是“一把钥匙开百把锁”的教育方法,形成了机关党组织单向、单一、单调的教育方式,影响了党员教育的效果。主要表现在:第一,机关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内容针对性不够强。主要是内容空泛,实际教育效果欠佳。第二,机关党组织教育形式沿袭传统的方法较多,适应新形势的创新的方法较少,读报念文多,缺乏新意,教育效果不够明显。第三,现阶段机关党建学习教育内容已不能满足机关党员思想多元化需求。对机关党员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够,创新手段缺乏,教育内容枯燥,已不适应形势发展对党员教育模式改革的实际需要。虽然这几年来,机关教育活动年年都搞,有主题,有要求,有载体,程序也到位,但就是效果不够明显。如何巩固党员先进性教育和“作风建设年”教育活动的成果,建立健全保持机关党员先进性和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如何发挥机关党组织在纪检监察全局工作中的保证作用;如何找准机关党建工作与“两创”总战略的结合点;如何进一步提高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力;如何促进机关和谐,提升凝聚力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对党员教育载体重新认识,加以研究创新,采取有针对性的举措加以解决。

(五)机关党组织生活制度不健全,党员监督管理比较薄弱。近几年来,机关党的组织生活出现逐年下滑的趋势,主要表现为:一是“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够好。未召开党员大会的有3个支部,占受调查机关党组织的15%。只召开3次和3次以下的有21个支部,占受调查机关党组织的42%。存在组织生活娱乐化和特殊化的倾向。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风气尚未形成,民主生活会质量还不够高。与纪检监察工作相比,机关党建的阵地建设也相当滞后,多数党支部没有党员活动室、党员阅览室等,一些机关党组织活动经费难以保障,开展党的活动缺乏必要的经费保障。二是机关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不健全。机关党组织不过一次民主生活会的有2个支部,占受调查机关党组织的4%;组织生活不正常的有3个支部,占受调查机关党组织的6%;领导干部未过双重组织生活的有3个支部,占受调查机关党组织的6%。三是市场经济对党员思想观念带来负面影响,物质利益对党性原则的冲击大大增加。部分党员理想信念动摇,价值取向物化,宗旨观念逐渐淡化,思想作风不够过硬,模范作用不够明显。有的党组织对党员教育缺乏实效,履行党内监督管理能力不够。

(六)机关党建工作缺少思路,缺少创新。机关党组织负责人存在“一手软,一手硬”现象。部分机关党组织对开展机关党建工作认识不够到位,满足于“就党建抓党建”的状况,缺乏开拓创新,缺乏新意,很少探索机关党建工作的新机制、新思维、新举措,使机关党建工作缺乏生机和活力。在调查中,我们发现,部分机关党组织负责人忽视党务工作,把全部精力集中在业务工作上,不愿意在机关党建工作上多花心思,使机关党的建设任务难以落到实处,作用被忽视。个别党务工作者认为,机关党组织缺少人权、事权,上有常委会,下有室主任,机关党的工作可有可无。把机关党建工作作为“额外负担”,认为机关党建工作做多了,怕越权越位,被人误解。因此,对机关党建工作研究不够,精力不集中,号召力、战斗力、创造力缺乏。

另外,从组织机构上看,机关党务工作者大部分是兼职,精力不够集中。有的机关党务干部对自身从事机关党建工作缺乏光荣感、责任感。机关党务干部与外部交流较少,思想观念等相对较为封闭,谋划机关党建工作全局,放眼长远,准确把握新形势的能力相对欠缺。党务干部队伍“后继乏人”现象有所显现。目前,纪检监察机关任务重,人手少,加上部分同志不愿从事机关党建工作,导致党务干部队伍出现“青黄不接”的现象。机关党组织多数由副职兼任,也容易出现工作监督的真空。

三、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机关党建工作需把握好的关系

机关党组织工作是一项党的基础性工作,它的显著特点是机关党组织属于基层组织,不是机关的领导机构,其职责有自己的特点,从加强和改善机关党建工作的角度来看,机关党组织在履行好协助、监督职责,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作用的同时,必须正确把握好以下几个关系:

一是正确处理好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的关系。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专门监督机关,它承担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的重要任务,因此,机关党组织要坚持围绕中心工作、目标和要求制定机关党建工作计划,注意发挥机关党组织联系群众、协调各方的作用,使机关党组织在纪检监察各项活动中提高地位、发挥作用。市、县纪委特别是常委会也要为机关党建工作开展创造条件,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到每个基层党组织、每个党员。同时,要指导机关党建工作,贴近中心,围绕中心,服务中心,使机关党组织成为完成纪检监察工作的推动者、促进者,为激励党组织和党员反腐倡廉建设作出贡献。

二是正确处理好机关党组织与党员、党员领导干部的关系。机关党组织是党的基层组织,党员同机关党组织的关系保证了机关党组织的高度集中统一。在机关党组织建设中,党员主体地位是党的一切活动的主体。在党内生活和党的建设实践中居于自主、积极、主动的地位,党内事务能够充分体现党员的意志。因此,从政治关系上看,应着力于处理好机关党建工作中党员主体地位与机关党组织领导,党员主体地位与机关党组织权威的关系。这是党员主体地位确立过程中的几个重要关系,机关党组织在正确引导和把握的同时,只有切切实实地发挥党员的主体作用,激发党员的主人翁意识,才能使机关党组织与党员主体相得益彰,互为作用。机关党组织与党员领导干部的关系有着主体与客体的双重性质,党员领导干部对纪检监察业务工作承担着全部领导责任,对机关党组织的工作负有指导作用。但党员领导干部同时又是机关党组织的普通一员,应当积极参加机关党组织的活动,接受机关党组织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在个人的政治立场、思想作风、组织纪律、道德品质等方面的监督。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交换意见,沟通思想,谈心通气,改进领导作风,提高领导本领。

三是正确处理好机关党组织与非党领导干部的关系。非党人士泛指中国共产党组织外的人士,是中国共产党在政治生活、社会生活中的合作者。按照合作共事的原则和需要,安排非党人士到政府等部门担任领导职务,并保证他们有职有权有责,在机关党组织和非党领导干部中,一方面,要在政治待遇方面与党员一视同仁,使非党领导干部有“家”的感觉。另一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