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光伏发电国家补贴

时间:2021-11-03 01:58:18 200字

第一篇 太阳能光伏发电国家补贴《2016技术邀请函》

技术邀请函

各相关单位领导您好:

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简称高交会)是经国务院批准,由商务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国家级、国际性的大型科技成果交易盛会,每年的秋天在深圳市举办。

中国高新技术论坛作为高交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一直以高层次、高规格、权威性而享有盛誉,成为中国经济和高新技术领域最具影响力的国际性讲台。自1999年首届高交会以来,已有来自世界各国的12位诺贝尔奖获得者、70位为部长级政府官员、400多位跨国公司总裁、科学泰斗和管理精英在论坛演讲。

本届论坛将于2016年11月16日-18日在深圳会展中心举行,将邀请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商务部、工信部等部委领导,以及相关的国际组织官员以及著名学者、金融投资机构高层、跨国公司高管等同台演讲与对话。

参会听众主要是具有一定影响力、有行业代表性的企业及金融机构高层,会议形式多样而务实,旨在促进与会者能够更好地分享观点、探讨问题、为参与各方搭建交流合作平台。

我们诚挚邀请您届时出席本次高新技术论坛,并衷心地希望您能从此次论坛中寻获贵单位发展的新机遇。

第十三届高交会—中国高新技术论坛

二零一一年七月

技术邀请函 [

您好!

2016年雾霾席卷大半个中国,蓝天白云成为奢望,节能减排已然刻不容缓。对于中国经济支柱产业的房地产业,绿色建筑承载了国民追求生态、健康的美好理想,一直以来房地产企业也在低碳、节能、环保方面做了很多的探索。

在政府政策支持和倡导下,近几年中国绿色建筑得到了较快的发展,绿色节能理念得到了国民的广泛认同,但在具体操作层面仍存在较多的误区,尤其缺乏有效的技术推广平台和整体解决方案。

博众研究院-中德绿色建筑技术研究中心于2016年底成立,致力于推动中国绿色建筑技术应用与发展。2016年2月26日,博众研究院-中德绿色建筑技术研究中心主办“中德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研讨会”,特邀德国能源中心专家,与重庆房地产企业家共同探讨,中德两国绿色建筑的发展趋势,分享德国前沿绿色建筑技术,共促建筑科技化、节能化、高效化!

诚邀各房地产企业精英赴会,期待您的参与!

议程安排参会回执技术邀请函 [

根据国家能源局下达的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为稳定扩大光伏发电应用市场,全国新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17.8g瓦,对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及全部自发自用的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限制建设规模,规模内的项目具备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基金补贴资格。鼓励结合生态治理、设施农业、渔业养殖、扶贫开发等合理配置项目。

为帮助光伏企业准确把握2016年光伏建设的良好契机,全面系统的了解和掌握光伏电站的设计与建设,同时为大家提供一个可靠的交流合作平台,我协会定于2016年10月16——19日在济南举办“cneia第31期太阳能光伏电站设计、安装与案例解析”实训班,本次培训班将重点采用理论+动手实操的方式授课,通过全面系统的讲解整体光伏电站案例,来加深理论知识,更可以通过实际动手安装光伏电站来增强实践能力。

培训的学员可申请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高级光伏发电系统设计师》、《高级分布式能源管理师》技能证书,《太阳能利用工》国家职业资格中、高级、技师证书,企业可以免费申请《光伏发电系统设计、施工企业资质培训合格证书》。请有意参加的人员将报名表提前发到会务组。(个人也可报名参加)

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6年10月16——19日,(16日全天报到,19日动手实操)

地点:济南(具体培训地点报名后另行通知)

二、培训内容简介

1、光伏电站的优化设计、建设施工、电站验收

(1)太阳能光伏电站的优化设计原则 (2)太阳能光伏电站的输入、输出优化设计

(3)太阳能光伏电站阵列的排布 (4)太阳能光伏电站中集中式结构的优缺点分析

(5)太阳能光伏电站中组串式结构的优缺点分析

(6)太阳能光伏电站中逆变器的效率和系统效率分析

(7)太阳能光伏电站中逆功率和逆电流的分析及预防

(8)太阳能光伏电站的防雷与接地 (9)地面太阳能光伏电站和太阳能光电建筑的投资分析

(10)地面太阳能光伏电站和太阳能光电建筑的建设

(11)太阳能光伏电站交流系统的配置 (12)太阳能光伏电站交流系统的优化化;

(13)太阳能光伏电站的上网 (14)太阳能光伏电站的结算模式

(15)太阳能光伏电站的故障分析; (16)电站验收

2、太阳能光伏电站中核心部件性能介绍、选型分析及户外运行性能(光伏组件、逆变器)

(1)太阳能光伏发电原理理 (2)光伏组件的电参数及输出性能分析

(3)光伏电站中的组件选型分析 (4)各种光伏组件未来有可能出现的故障

(5)太阳能光伏组件的衰减减 (6)各种光伏组件的户外发电能力分析

(7)光伏电站中的方阵功率与逆变器功率的匹配

(8)各种并网逆变器的结构及原理 (9)并网逆变器的输入、输出特性分析

3、并网光伏电站的运行维护管理与成本分析

(1)光伏电站专业运维与管理方法, (2)光伏电站设备常见故障处理,

(3)光伏电站运维标准规程及指标体系 (4)运维人员的要求、日常维护、操作规范

(5)工程造价的构成 (6)光伏电站设计概算编制(建设期)

(7)光伏电站运营维护成本简述(运营期)

4、光伏农业、光伏渔业、光伏牧业一体化新模式

(1)国家及地方支持新型光伏产业发展的最新政策、

(2)农业光伏的申报流程、审批要点、光伏农业的应用形式

(3)国家及地方的补贴政策、土地的性质、土地的审批流程等

5、国家电网对光伏发电的并网要求及标准

(1)分布式光伏并网的问题 (2)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的相关标准、规定

(3)分布式光伏接入电力系统的管理 (4)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系统典型设计方案

(5)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运营和结算方式

三、1、培训费 2000元/人(含:资料费、中餐费、材料费、实操费等)

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四、邀请专家名单(排名不分前后)

李世民—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国际太阳能中心副主任

杨 宏—西安交通大学教授

张军军—国网电科院国家能源太阳能发电研发(实验)中心主任

孙韵琳—中山大学太阳能研究院

龚剑军—华威新能源公司总经理

五、参加人员:

1、太阳能光伏企业负责技术、设计、施工的领导及专业人员;

2、全国建设领域的开发、设计、施工、监理、研究院(所);

3、太阳能光伏科研单位、职业院校有关人员等。

六、申请证书所需材料及说明:

1、申请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太阳能利用工》的学员需参加理论知识、操作技能考核,由考评人员鉴定打分,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为鉴定合格,两项均合格者可获得相应考核级别的证书,可作为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或用人单位对持证人任用、考核、聘用和能力评价的重要依据。申请证书所需材料:

1)中、高级别的小2寸彩底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最高学历证明复印件各一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报审批表一份(另行发送);

2)技师级别的小2寸彩底照片5张,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最高学历证明复印件各一份,农业技师任职资格申报审批表三份(另行发送)。申报条件见以下的有关说明。

2、申请《高级光伏发电技术工程师》、《高级分布式能源管理师》证书的材料同上。

七、联系方式:

报名及咨询热线 电话: 13584566273 仲老师 qq:43717366 报名邮箱:#url#

若无法下载报名表可如下方式报名:

短信报名:发送格式“31期培训-单位-姓名(可多位)-联系电话-email”信息发送到13584566273

微信报名:添加微信"solar-school"或"13584566273" 发送如上格式信息即可报名(验证格式:培训-姓名-电话-邮箱)

报名流程:下载报名表——>填写报名信息——>发送到指定邮箱(#url#)——>电话回访确认报名——>获取报到函凭《报到函》到现场报到办理登记手续。

关注微信公共号:"光伏精英汇"(可查阅历届培训班状况)

报名表附件地址:#url#

本次培训规模:限定120位学员

加微信号"13584566273"可拉您进光伏知识学习微信群

技术邀请函 [太阳能光伏发电国家补贴

更新一版申请方法文档,详情请见附件。下表是各俱乐部今年实际可申请人数。去年的营员不必重新填写申请表。关于去年的营员中不能参加今年夏令营是否可以顶替名额的问题,我们的回答是不可以的。本着公平的原则,我们已经将空余名额平均分配到29个俱乐部今年的营员名额中了。请个俱乐部要严格按照格式填写汇总表(详见上封邮件),此次统计将由程序完成,格式一旦被更改将会造成信息无法录入。请各位一定要重视并在6月30之前发送给我。谢谢!

祝各位考期顺利!

技术邀请函 [东南科仪

协办单位:日本atago爱宕公司,美国brookfield公司

时间:2016年9月10日

地点:广东国际科技中心

第二篇 太阳能光伏发电国家补贴《解析光伏发电补贴政策》

解析光伏发电补贴政策

作者:樊荣 苏娅楠 安筱可

关键词: 光伏补贴光伏发电光伏市场

随着环境和能源问题的日益突出,我国对太阳能光伏发电的政策支持力度也不断加大。自2005年颁布《可再生能源法》后,陆续出台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支持可再生能源的政策法规。在对国家层面法律、政策进行调研的基础上,结合近期项目经验,我们对光伏电站申请电价补贴的流程、审核及补贴标准等问题进行了如下梳理。

电价补贴政策概述

我国光伏电站主要分为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电站两类,法规及政策方面对两类光伏电站申请电价补贴的流程、审核及补贴标准也不尽相同。

对于集中式光伏发电,我国根据各地太阳能资源条件和建设成本将全国分为三类太阳能资源区,三类资源区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分别为每千瓦时0.9元,0.95元和1元(不排除地方为鼓励光伏发电而制定高于标杆价的上网电价标准的情况,一般情况下高出部分由省级财政承担)。电网企业可就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高出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的部分,申请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资金。

对于分布式光伏电站,我国实行全电量补贴政策,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含税),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支付给电网企业后由电网企业转付给发电企业。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中自用有余上网的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收购。此外,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自用电量无需缴纳随电价征收的各类基金和附加,以及系统备用容量费和其他相关并网服务费。

申请电价补贴的流程

国家能源局通常于年初,在综合考虑全国光伏发电发展规划、各地区上一年度建设情况、电力市场条件及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编制该年的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例如,国家能源局于2015年3月16日发布了《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将规定各地区新开工的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电站

的总规模,规模内的项目具备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基金补贴资格。集中式光伏发电和分布式发电申请电价补贴的条件、流程具体如下:

集中式光伏发电

根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申请补助的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的补助范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的补助范围:1)电网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上网电价,或者根据法律规定通过招标等竞争性方式确定的上网电价,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所发生的费用,高于按照常规能源发电平均上网电价计算所发生费用之间的差额;2)执行当地分类销售电价,且由国家投资或者补贴建设的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其合理的运行和管理费用超出销售电价的部分;3)电网企业为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而支付的合理的接网费用以及其他合理的相关费用,不能通过销售电价回收的部分。);

2.已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且已经过国家能源局审核确认;

3.上网电价已经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批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对地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原则上实行按季预拨、年终清算。省级电网企业、地方独立电网企业应根据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和实际收购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量,按月与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结算电费。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范围内的并网发电项目和接网工程,补贴资金不再通过省级财政部门拨付,而是由中央财政直接拨付给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

分布式发电

根据《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申请补贴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1.按照程序完成备案;

2.项目建成投产,符合并网相关条件,并完成并网验收等电网接入工作。符合上述条件的项目可向所在地电网企业提出申请,经同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审核后逐级上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对报送项目组织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补助目录。中央财政按季向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及地方独立电网企业所在省级财政部门预拨补贴资金。电网企业根据项目发电量和国家确定的补贴标准,按电费结算周期及时支付补贴资金。

典型地区的实践操作

根据我们在光伏项目并购领域的项目经验,特此挑选内蒙古、河北和辽宁三地落实光伏补贴政策的具体情况进行对比和说明。

内蒙古

内蒙古太阳能资源较为丰富,光伏项目的投资竞争相对激烈,各盟市能源主管部门每年年末根据自治区下达的年度规模指标,编制下一年度本地区具备投产能力的项目建设实施方案,该方案中的太阳能电站必须是已备案并取得电网企业接入系统审查意见的项目。列入国家年度建设实施方案的太阳能电站备案项目,应在办理完土地、环保、节能、安全、规划、水土保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手续后尽快开工建设。建完投产的太阳能电站项目,自取得自治区能源局出具的项目竣工验收复核意见后方可申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贴。补贴标准参照适用国家发布的光伏项目补贴标准。

河北

根据我们在河北省内的项目经验,并结合我们与河北省能源局的沟通,河北省申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贴的流程与内蒙古并不完全相同,光伏项目一般在被纳入建设实施方案后才进行备案。备案后的项目应及时建设、投产并组织验收,并将作为安排并网补贴计划的重要依据。具体的补贴标准为:

1.集中式光伏发电按照国家规定的标杆上网电价销售给电网企业,由电网企业申请电价补贴。对于2014年底前建成投产的光伏电站,其上网电价在国家确定的光伏电站标杆上

网电价基础上,按照每千瓦时补贴0.3元执行;2015年底前建成投产的补贴0.2元,2017年底前建成投产的补贴0.1元;自投产之日起执行3年;

2.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全电量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对于自用有余上网部分,电网企业按照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收购。补贴的具体发放时间一般为项目投产后,发放的数额一般会根据当地实际的光伏建设情况分批发放。

辽宁

辽宁省政府从2012年开始,设立了辽宁省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财政补贴资金,对省能源主管部门核准并网发电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给予电价补贴。申请电价补贴支持的项目应符合如下条件:

1.应符合《辽宁省“十二五”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经国家批准的项目所在地区的产业发展规划,并符合国家节能减排、低碳经济、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要求;

2.单个项目装机容量不低于300千瓦(kWp);

3.光伏发电项目的业主单位应具有保障项目长期运行的能力,发电系统运行期不少于20年;

4.项目经省能源主管部门核准,按程序完成立项和系统集成、关键设备招标,并由当地电网企业出具同意接入电网意见;

5.项目已经验收后正式投产,并正常运行。集中式和分布式光伏项目适用统一的电价补贴标准,即:2012年12月31日之前建成投产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按0.3元/千瓦时标准给予电价补贴;2012年以后,补贴标准按照年均递减10%的比例确定。根据我们与辽宁省发改委的沟通,辽宁省在“十三五”可能将适用全新的电价补贴政策,但新政策尚在制定过程中。

原标题:解析光伏发电补贴政策

第三篇 太阳能光伏发电国家补贴《全国太阳能发电补贴扶持政策汇总(2014年)》

全国太阳能发电补贴扶持政策汇总 我国各省市光伏扶持政策汇总近几年,国家出台一系列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各省市也积极响应,全国多个地方分布式太阳能补贴政策也相继出炉。下面对我国各省市光伏扶持政策进行汇总:

一、江西省

参考文件:赣发改能源字〔2013〕1062号

摘要:江西省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除了国家补贴0.42元/kWh外,省专项资金补助,一期工程补助4元/W,二期工程暂定补助3元/W。

省0.2元/W补贴。

二、山东省

参考文件:鲁价格一发〔2013〕119号

摘要:2013-2015年并网发电的光伏电站上网电价确定为每kWh1.2元(含税,下同),高于国家标杆电价部分由省级承担。已享受国家金太阳示范工程补助资金、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补助资金以及我省新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不再享受电价补贴。

三、河南省洛阳市

参考文件:《关于加快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实施意见》

摘要:对2015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且优先使用洛阳市企业生产的组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其装机容量给予0.1元/W奖励,连续奖励3年。

四、安徽省合肥市

参考文件:合政〔2013〕76号

摘要:在肥新建光伏发电项目,且全部使用由当地企业生产的组件和逆变器,除享受国家补贴外,按年发电量给予0.25元/kWh补贴;屋顶、光电建筑一体化等光伏电站,按年发电量给予0.02元/kWh补贴;连续补贴15年。家庭投资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等,按装机容量一次性给予2元/W补贴,不享受市级光伏kWh电补贴政策。

五、江苏省

参考文件:苏政办发〔2012〕111号

摘要:在国家统一上网电价基础上,该省明确2012年-2015年期间,对全省新投产的非国家财政补贴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地面、屋顶、建筑一体化,每kWh上网电价分别确定为2014

年1.2元和2015年1.15元。

六、河北省

参考文件:无文号

摘要:对采用省内生产光伏组件建设的光伏电站项目,优先并网,全额收购。装机容量在1MW及以上,未享受中央财政资金补贴,且在省级电网并网销售的光伏电站,2014年底前建成投产的,上网电价1.3元/kWh,2015年建成投产的为1.2元/kWh,上述上网电价自项目投产之日起暂执行三年。

七、上海市

参考文件:暂无

摘要:据了解,上海拟在全国范围内分布式光伏补贴标准为0.42元/kWh基础上,提供0.25元/kWh的地方补贴,期限为5年。

八、浙江省

参考文件:浙政发〔2013〕49号

摘要:光伏发电项目所发电量,实行按照电量补贴的政策,补贴标准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省再补贴0.1元/kWh。

1、温州市

参考文件:温政发〔2013〕75号

摘要:1)凡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按其发电量给予0.05元/kWh的补贴,自发电之日起补五年;

2)2014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的,给予0.15元/kWh补贴;2015年底建成并网发电的,给予0.1元/kWh补贴;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给予0.3元/kWh补贴,自发电之日起,一补五年(连续补贴五年)。(已享受国家“金太阳”、“光电建筑一体化”项目投资补助的光伏发电项目,不再补贴。)

2、温州市永嘉县

参考文件:永政发〔2013〕282号

摘要:1)对县域内除民居外装机达到50kW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市有关补贴外,按其发电量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五年,补助标准为0.40元/kWh;

2)居民家庭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按装机容量给予2元/W的一次性奖励,建成投产后前五年给予0.3元/kWh的补贴。

3、嘉兴市

参考文件:嘉政发〔2013〕87号

摘要:自2013年起到2015底,对市本级20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电量补贴,补贴标准为0.1元/kWh,连续补贴3年。(已享受国家“金太阳”、“光电建筑一体化”项目投资补助的光伏发电项目,不再补贴。)

4、嘉兴市秀洲区

参考文件:秀洲政发〔2013〕31号

摘要:对列入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的光伏发电项目,按期建成并网发电后,按装机容量给予一次性1元/W的补助(鼓励优先采购本区光伏产品,对本区产品占设备投入30%及以上的项目给予100%补助,低于30%的给予80%的补助)。

5、海宁市

参考文件:海政办发〔2013〕260号

摘要:对市域内实施的光伏发电项目,经申报批准,装机达到0.1MW以上,在国家、省财政补助基础上,实行电价地方补贴。对在2014年底前建成的按0.35元/kWh标准给予补贴,连续补助五年;对屋顶资源提供方按装机容量给予0.3元/W一次性补助。

6、桐乡市

参考文件:桐经信产〔2013〕148号

摘要:1)对实施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1.5元/W的一次性奖励(已获得国家政策扶持的项目不补);

2)2014年以前建成投产,前两年按实际发电量0.3元/kWh补助,第三至五年给予0.2元/kWh补助;

3)对屋顶出租方按实际使用面积给予一次性30元/平方米的补助;

4)采购本市光伏企业生产的产品,按采购价格的15%给予奖励。

7、杭州市

参考文件:杭政函〔2014〕29号

摘要:在国家补贴0.42元/kWh、浙江省补贴0.1元/kWh的基础上,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电效果,再给予0.1元/kWh的补贴,补贴期限暂定为2014-2015年。

8、杭州萧山区

参考文件:萧政办发〔2013〕209号

摘要:1)屋顶业主使用部分光伏发电量,按用电价格给予15%的优惠;

2)已列入区级以上太阳能应用(示范)计划的项目,按照上级要求配套资助,未列入计划资助且装机容量不小于30kW的太阳能应用项目,按照实际发电量给予0.2元/kWh补助。

9、富阳市

参考文件:文件即将印发

摘要:2014-2016年建成投产的项目,前两年按实际发电量0.3元/kWh补助,第三至五年给予0.2元/kWh补助。

10、衢州市

参考文件:衢政发〔2013〕53号

摘要:在本市绿色产业聚集区开展屋顶光伏发电集中连片开发试点,暂定5年内,对采购本地光伏产品的项目,在省上网电价1.0元/kWh的基础上,给予0.3元/kWh(已享受国家、省各类补贴政策的项目,按上述标准折算评估后核定电价补贴)。

11、衢州市龙游县

参考文件:龙政发〔2013〕35号

摘要:1)对县域内实施的装机达到1MW以上的项目给予0.3元/W的一次性奖励;

2)暂定5年内,对县域内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在省定上网电价1.0元/kWh的基础上,给予0.3元/kWh的上网电价补贴。(已获得国家、省级补助的项目不补)

12、衢州市江山市

参考文件:江政发〔2014〕2号

摘要:1)光伏电站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0.3元/W的一次性补助,上网电价在国家标杆电价和省级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0.2元/kWh的补助;

2)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0.3元/W的一次性补助,对自发自用电量,在国家和省级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0.15元/kWh的补助;

3)鼓励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煤以上的企业建设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对自身屋顶面积不够,租用周边企业屋顶建设的,按实际使用面积给予一次性10元/m2的补助。

13、安吉县

参考文件:《关于推进光伏发电工作的实施意见》

摘要:1)对光伏发电项目所发电量,实行按照电量补贴的政策,补贴标准在国家、省政策优惠基础上,县级再补贴0.1元/千瓦时,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两年;

2)已享受国家项目投资补助的光伏发电项目不再补贴。对企业等单位安装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产品的,按15元/平方米标准给予补助。

九、陕西商洛市

参考文件:《关于加快光伏发电产业发展的意见》

摘要:意见从价格政策、土地政策、金融政策、财政政策、项目政策、并网政策、技术政策、审批政策、配套政策九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扶持政策。

1)对在商洛市注册并全部使用市内企业生产的电池板、组件的发电企业,除享受中省有关补贴外,市县财政再按发电量给地面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电站补贴0.01元和0.05元每度;

2)对在我市注册、缴纳税金且累计在市内安装光伏发电装机达到50兆瓦以上、管理维护光伏发电装机超过100兆瓦的公司,按其劳务报酬计征的个人所得税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

3)对在我市注册、缴纳税金的逆变器、光伏电缆、变压器及光伏玻璃等配套产品生产企业,按其缴纳地方本级次税金的5%予以返还。

十、山西省

参考文件:《关于加快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摘要:以鼓励政策为引导,以推广应用为抓手,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产业发展为目标,建立适应山西的光伏产业发展的规划、政策、标准和秩序,积极推进大型地面电站和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建设,重点拓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2015年底,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力争达到200万千瓦,2020年底,力争达到500万千瓦。

十一、广东省佛山市

参考文件:《佛山太阳能发电应用实施意见》

摘要:为了推广光伏发电,佛山重点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在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的应用,先易后难逐步推向公共建筑、商业楼宇、家庭社区、保障性住房、“三旧”改造等方面的应用。

另外在各类土地招拍挂时,《实施意见》建议,可针对特定项目(如工业厂房、商业建筑、学校、医院、居民社区建筑和构筑物等),将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作为附属条件纳入土地出让合同。

此外,我国其他各省市也在陆续出台鼓励当地光伏发电项目措施,各种光伏利好政策正酝酿中,我们将持续关注。

第四篇 太阳能光伏发电国家补贴《2014年我国各省市太阳能发电扶持政策汇总》

2014年我国各省市太阳能发电扶持政策汇总太阳能光伏发电国家补贴

太阳能光伏网讯:我国各省市光伏扶持政策汇总近几年,国家出台一系列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各省市也积极响应,全国多个地方分布式太阳能补贴政策也相继出炉。下面对我国各省市光伏扶持政策进行汇总:

一、江西省

参考文件:赣发改能源字〔2013〕1062号

摘要:江西省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除了国家补贴0.42元/kWh外,省专项资金补助,一期工程补助4元/W,二期工程暂定补助3元/W。

二、山东省

参考文件:鲁价格一发〔2013〕119号

摘要:2013-2015年并网发电的光伏电站上网电价确定为每kWh1.2元(含税,下同),高于国家标杆电价部分由省级承担。已享受国家金太阳示范工程补助资金、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补助资金以及我省新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不再享受电价补贴。

三、河南省洛阳市

参考文件:《关于加快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实施意见》

摘要:对2015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且优先使用洛阳市企业生产的组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其装机容量给予0.1元/W奖励,连续奖励3年。

四、安徽省合肥市太阳能光伏发电国家补贴

参考文件:合政〔2013〕76号

摘要:在肥新建光伏发电项目,且全部使用由当地企业生产的组件和逆变器,除享受国家补贴外,按年发电量给予0.25元/kWh补贴;屋顶、光电建筑一体化等光伏电站,按年发电量给予0.02元/kWh补贴;连续补贴15年。家庭投资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等,按装机容量一次性给予2元/W补贴,不享受市级光伏kWh电补贴政策。

五、江苏省

参考文件:苏政办发〔2012〕111号

摘要:在国家统一上网电价基础上,该省明确2012年-2015年期间,对全省新投产的非国家财政补贴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地面、屋顶、建筑一体化,每kWh上网电价分别确定为2014年1.2元和2015年1.15元。

六、河北省

参考文件:无文号

摘要:对采用省内生产光伏组件建设的光伏电站项目,优先并网,全额收购。装机容量在1MW及以上,未享受中央财政资金补贴,且在省级电网并网销售的光伏电站,2014年底前建成投产的,上网电价1.3元/kWh,2015年建成投产的为1.2元/kWh,上述上网电价自项目投产之日起暂执行三年。

七、上海市

参考文件:暂无

摘要:据了解,上海拟在全国范围内分布式光伏补贴标准为0.42元/kWh基础上,提供0.25元/kWh的地方补贴,期限为5年。

八、浙江省

参考文件:浙政发〔2013〕49号

摘要:光伏发电项目所发电量,实行按照电量补贴的政策,补贴标准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省再补贴0.1元/kWh。

1、温州市

参考文件:温政发〔2013〕75号太阳能光伏发电国家补贴

摘要:1)凡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按其发电量给予0.05元/kWh的补贴,自发电之日起补五年;

2)2014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的,给予0.15元/kWh补贴;2015年底建成并网发电的,给予0.1元/kWh补贴;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给予0.3元/kWh补贴,自发电之日起,一补五年(连续补贴五年)。(已享受国家“金太阳”、“光电建筑一体化”项目投资补助的光伏发电项目,不再补贴。)

2、温州市永嘉县

参考文件:永政发〔2013〕282号

摘要:1)对县域内除民居外装机达到50kW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市有关补贴外,按其发电量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五年,补助标准为0.40元/kWh;

2)居民家庭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按装机容量给予2元/W的一次性奖励,建成投产后前五年给予0.3元/kWh的补贴。

3、嘉兴市

参考文件:嘉政发〔2013〕87号

摘要:自2013年起到2015底,对市本级20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电量补贴,补贴标准为0.1元/kWh,连续补贴3年。(已享受国家“金太阳”、“光电建筑一体化”项目投资补助的光伏发电项目,不再补贴。)

4、嘉兴市秀洲区

参考文件:秀洲政发〔2013〕31号

摘要:对列入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的光伏发电项目,按期建成并网发电后,按装机容量给予一次性1元/W的补助(鼓励优先采购本区光伏产品,对本区产品占设备投入30%及以上的项目给予100%补助,低于30%的给予80%的补助)。

5、海宁市

参考文件:海政办发〔2013〕260号

摘要:对市域内实施的光伏发电项目,经申报批准,装机达到0.1MW以上,在国家、省财政补助基础上,实行电价地方补贴。对在2014年底前建成的按0.35元/kWh标准给予补贴,连续补助五年;对屋顶资源提供方按装机容量给予0.3元/W一次性补助。

6、桐乡市

参考文件:桐经信产〔2013〕148号

摘要:1)对实施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1.5元/W的一次性奖励(已获得国家政策扶持的项目不补);

2)2014年以前建成投产,前两年按实际发电量0.3元/kWh补助,第三至五年给予0.2元/kWh补助;

3)对屋顶出租方按实际使用面积给予一次性30元/平方米的补助;

4)采购本市光伏企业生产的产品,按采购价格的15%给予奖励。

7、杭州市

参考文件:杭政函〔2014〕29号

摘要:在国家补贴0.42元/kWh、浙江省补贴0.1元/kWh的基础上,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电效果,再给予0.1元/kWh的补贴,补贴期限暂定为2014-2015年。

8、杭州萧山区

参考文件:萧政办发〔2013〕209号

摘要:1)屋顶业主使用部分光伏发电量,按用电价格给予15%的优惠;

2)已列入区级以上太阳能应用(示范)计划的项目,按照上级要求配套资助,未列入计划资助且装机容量不小于30kW的太阳能应用项目,按照实际发电量给予0.2元/kWh补助。

9、富阳市

参考文件:文件即将印发

摘要:2014-2016年建成投产的项目,前两年按实际发电量0.3元/kWh补助,第三至五年给予0.2元/kWh补助。

10、衢州市

第五篇 太阳能光伏发电国家补贴《2016最新全国光伏补贴一览》

中国8省15市光伏补贴政策一览

近几年,国家出台一系列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各省市也积极响应,全国多个地方分布式太阳能补贴政策也相继出炉。下面对我国各省市光伏扶持政策进行汇总:

一、江西省

参考文件:赣发改能源字〔2013〕1062号

摘要:江西省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除了国家补贴0.42元/kWh外,省专项资金补助,一期工程补助4元/W,二期工程暂定补助3元/W。

二、山东省

参考文件:鲁价格一发〔2013〕119号

摘要:2013-2015年并网发电的光伏电站上网电价确定为每kWh1.2元(含税,下同),高于国家标杆电价部分由省级承担。已享受国家金太阳示范工程补助资金、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补助资金以及我省新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不再享受电价补贴。

三、河南省洛阳市

参考文件:《关于加快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实施意见》

摘要:对2015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且优先使用洛阳市企业生产的组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其装机容量给予0.1元/W奖励,连续奖励3年。

四、安徽省合肥市

参考文件:合政〔2013〕76号

摘要:在肥新建光伏发电项目,且全部使用由当地企业生产的组件和逆变器,除享受国家补贴外,按年发电量给予0.25元/kWh补贴;屋顶、光电建筑一体化等光伏电站,按年发电量给予0.02元/kWh补贴;连续补贴15年。家庭投资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等,按装机容量一次性给予2元/W补贴,不享受市级光伏kWh电补贴政策。

五、江苏省

参考文件:苏政办发〔2012〕111号

摘要:在国家统一上网电价基础上,该省明确2012年-2015年期间,对全省新投产的非国家财政补贴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地面、屋顶、建筑一体化,每kWh上网电价分别确定为2014年1.2元和2015年1.15元。

六、河北省

参考文件:无文号

摘要:对采用省内生产光伏组件建设的光伏电站项目,优先并网,全额收购。装机容量在1MW及以上,未享受中央财政资金补贴,且在省级电网并网销售的光伏电站,2014年底前建成投产的,上网电价1.3元/kWh,2015年建成投产的为

1.2元/kWh,上述上网电价自项目投产之日起暂执行三年。

七、上海市

参考文件:暂无

摘要:据了解,上海拟在全国范围内分布式光伏补贴标准为0.42元/kWh基础上,提供0.25元/kWh的地方补贴,期限为5年。

八、浙江省

参考文件:浙政发〔2013〕49号

摘要:光伏发电项目所发电量,实行按照电量补贴的政策,补贴标准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省再补贴0.1元/kWh。

1、温州市

参考文件:温政发〔2013〕75号

摘要:1)凡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按其发电量给予0.05元/kWh的补贴,自发电之日起补五年;

2)2014年底前建成并网发电的,给予0.15元/kWh补贴;2015年底建成并网发电的,给予0.1元/kWh补贴;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给予0.3元/kWh补贴,自发电之日起,一补五年(连续补贴五年)。(已享受国家“金太阳”、“光电建筑一体化”项目投资补助的光伏发电项目,不再补贴。)

2、温州市永嘉县

参考文件:永政发〔2013〕282号

摘要:1)对县域内除民居外装机达到50kW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市有关补贴外,按其发电量自发电之日起连续补贴五年,补助标准为0.40元/kWh;

2)居民家庭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按装机容量给予2元/W的一次性奖励,建成投产后前五年给予0.3元/kWh的补贴。

3、嘉兴市

参考文件:嘉政发〔2013〕87号

摘要:自2013年起到2015底,对市本级20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电量补贴,补贴标准为0.1元/kWh,连续补贴3年。(已享受国家“金太阳”、“光电建筑一体化”项目投资补助的光伏发电项目,不再补贴。)

4、嘉兴市秀洲区

参考文件:秀洲政发〔2013〕31号

摘要:对列入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的光伏发电项目,按期建成并网发电后,按装机容量给予一次性1元/W的补助(鼓励优先采购本区光伏产品,对本区产品占设备投入30%及以上的项目给予100%补助,低于30%的给予80%的补助)。

5、海宁市

参考文件:海政办发〔2013〕260号

摘要:对市域内实施的光伏发电项目,经申报批准,装机达到0.1MW以上,在国家、省财政补助基础上,实行电价地方补贴。对在2014年底前建成的按0.35元/kWh标准给予补贴,连续补助五年;对屋顶资源提供方按装机容量给予0.3元/W一次性补助。

6、桐乡市

参考文件:桐经信产〔2013〕148号

摘要:1)对实施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1.5元/W的一次性奖励(已获得国家政策扶持的项目不补);

2)2014年以前建成投产,前两年按实际发电量0.3元/kWh补助,第三至五年给予0.2元/kWh补助;

3)对屋顶出租方按实际使用面积给予一次性30元/平方米的补助;

4)采购本市光伏企业生产的产品,按采购价格的15%给予奖励。

7、杭州市

参考文件:杭政函〔2014〕29号

摘要:在国家补贴0.42元/kWh、浙江省补贴0.1元/kWh的基础上,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电效果,再给予0.1元/kWh的补贴,补贴期限暂定为2014-2015年。

8、杭州萧山区

参考文件:萧政办发〔2013〕209号

摘要:1)屋顶业主使用部分光伏发电量,按用电价格给予15%的优惠;

2)已列入区级以上太阳能应用(示范)计划的项目,按照上级要求配套资助,未列入计划资助且装机容量不小于30kW的太阳能应用项目,按照实际发电量给予0.2元/kWh补助。

9、富阳市

参考文件:文件即将印发

摘要:2014-2016年建成投产的项目,前两年按实际发电量0.3元/kWh补助,第三至五年给予0.2元/kWh补助。

10、衢州市

参考文件:衢政发〔2013〕53号

摘要:在本市绿色产业聚集区开展屋顶光伏发电集中连片开发试点,暂定5年内,对采购本地光伏产品的项目,在省上网电价1.0元/kWh的基础上,给予0.3元/kWh(已享受国家、省各类补贴政策的项目,按上述标准折算评估后核定电价补贴)。

11、衢州市龙游县

参考文件:龙政发〔2013〕35号

摘要:1)对县域内实施的装机达到1MW以上的项目给予0.3元/W的一次性奖励;

2)暂定5年内,对县域内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在省定上网电价1.0元/kWh的基础上,给予0.3元/kWh的上网电价补贴。(已获得国家、省级补助的项目不补)

12、衢州市江山市

参考文件:江政发〔2014〕2号

摘要:1)光伏电站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0.3元/W的一次性补助,上网电价在国家标杆电价和省级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0.2元/kWh的补助;

2)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0.3元/W的一次性补助,对自发自用电量,在国家和省级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0.15元/kWh的补助;

3)鼓励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煤以上的企业建设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对自身屋顶面积不够,租用周边企业屋顶建设的,按实际使用面积给予一次性10元/m2的补助。

此外,福建、山西也已出台鼓励当地光伏发电项目措施,陕西等地光伏利好政策也正酝酿中,我们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