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准备金核定科目

时间:2021-11-01 23:27:12 100字

第一篇 法定准备金核定科目《2015物流公司规章制度》

第1物流企业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1、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规定、纪律。

2、严禁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严禁任何组织、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严禁任何组织、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3、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个人素质、服务意识,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4、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努力学习业务技能,公司为员工提供培训和锻炼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队伍。

5、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做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给予奖励、表彰。

6、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竞争的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进取。

7、公司提倡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团队精神,不断满足客户的需求,超越客户的期望。

8、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为公司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做出贡献者给予奖励、表彰。

9、公司尊重员工的辛勤劳动,不断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和聪明才智,为公司多做贡献。

10、公司为员工提供收入和有关福利保障,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员工的各种待遇。

11、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12、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13、公司提倡励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14、公司员工不得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向客户索取钱财或为个人亲友谋私利。

15、公司员工不得挪用公司财物,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财物化为己有或转送他人。

16、职员除本职日常业务外,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3)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17、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18、公民基本法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第2公司物流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物流管理,妥善保管仓库库存物资,使采购物资入库及领用,产品出入库规范化,避免发生不必要的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物流管理的要求

所有物资应做到每日清点,核对,保持帐,卡,物三一致,并根据物资实际状况,对长期不用以及需报废帐务处理的物资应及时清理,办理相关手续。

1产品入库

1、1入库单价一律按财务部提供的产值(不含税)价格填写。

1、2验收入库的产品按品种,按社会销货需要摆放整齐,做到合理,牢固,整齐,安全不超高。

2产品出库

2、1产品销售发出时,必须经质量检查部门认定无质量问题后,销售人员填写产品出库单及收发清单,财务部根据出库单开出门证,收发清单须购货单位签字或盖章后返回仓库,由仓库核对后返财务部。

2、2产品发货程序

第一步仓库保管员接到通知后(),在仓库查看产品品种是否齐全,以备发货;

第二步按销售员开具的出库单上的产品数量清点清楚发货;

第三步提货人持产品出库单到财务部交款或办理相关手续,由财务部开据出门证;

第四步仓库见出门证提货联后方可发货。

2、3对于社会零星销售的要先收款后发货,特殊情况,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发货。

2、4发出货物退回,由业务人员在货物退回当月及时办理退库手续,并经质检部门检验签字,有质量问题的,应根据质检报告单写有关处理报告总经理批示后,交财务帐务处理。

2、5对于售后服务需用的产品必须经总经理签批后,才能往外发货,同时经办人要求对方将旧产品返回,以旧换新,否则不予以发货。若是先发货的,售后服务人员要在当月负责追回旧产品,并办理退库手续。

2、6所有发出商品应在当月及时办理结算,若遇特殊情况,最迟在2月内办理完结算手续。

3领货程序

3、1应填领货单并填写齐全。内容包括领货单位,时间,货物类别,货物名称,型号及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用途,领货人,发货人,批准人签字。

3、2领货单一式三份,仓库,财务,领货单位各一份。

3、3领货人持领货单到财务部开据出门证,仓库见出门证提货联方可发货。

4考核办法

4、1仓库人员没按要求验收入库的,每次考核10元。

4、2产品及材料出库手续不齐全,当事人每次考核5元。

4、3没有开出门证而出公司的,每次考核门卫50元。

4、4发出商品办理结算不及时,超过1个月的每一笔业务考核当事人10元,超过2个月的停发工资。

4、5产品出公司检查出现失误,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部分岗位职责

运务部各岗位职责

①运务副总经理

1、全权负责各项运输和仓库的行政管理

2、制订运务员工守则,上司批核后执行

3、编制总体业务流程方案,确保货物在不同处理方式下,以专业方法运作,使其在流畅安全下进行

4、收集所有运输信息资料,呈交电脑系统部,共同制订,完善管理讯息系统,确保货物在每一环节下进行下可以即时网上查询

5、制订运务部各项开支守则,给财务总监审议后呈交上司批核,以便执行

6、授权各部运输包括空运、陆运,及仓库制订其员工守则,以审核后即时执行。

7、运作成本控制,包括车队,空运费及仓库租金等

8、制订员工服务表现报表,积极评核服务水平

9、制订专业仓库管理报表

10、危机性事故发生时,即时候命执行任务

11、提供专业意见给人力资源部,共同制订员工培训手册

12、组织一体概念,把运务人员及客户储运员工工作一起

13、编制每周业务表,包括总量处理表,业务成本表,仓库盘点表,客户投诉表,服务质量表,呈交上司审阅。

仓储主管

1、协助运务副总管理运务部的各项业务工作;

2、负责总仓、分仓及各分公司仓库的相关操作规范的制定,并负责在实施中的指导与监督;

3、负责总仓、分仓及各分公司仓库的规划工作,并负责实施中的指导与监督;

4、负责仓库租赁费用的核定工作;

5、负责各分公司及网点仓库的安全检查工作;

6、负责处理各仓库的突发性事件,并在最短时间内做出正确的处理方案;

7、负责处理仓库内各种漏装、缺损、旧损等不良品的处理工作,积极与采购一起向上游供应商联系,及时解决;

8、负责仓库出险后的索赔工作,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工作,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赔偿;

9、负责随时掌握各分公司的库存情况,以协助计划部门在分配货物方面做出准确的判断;

10、全面协助IT部在公司内积极推广运用物流软件,并责收集运用过程中的问题反馈及二次开发的研讨;

11、对各分公司仓管的工作均有指导责任,并负责各仓管的考核工作;

12、完成董事长、总经理及副总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运输主管

1、协助商运务副总经理管理部门的各项业务工作;

2、负责总公司及各分公司货运的相关操作规范的制定,并负责在实施中的指导与监督;

3、负责协助总经理一同完成整个公司的物流规划工作,并负责实施中的指导与监督;

4、负责与物流公司沟通,达到良好合作的目标;

5、负责物流费用的核定工作;

6、负责处理货运过程中的各项突发性事件,并在最短时间内做出正确的处理方案;

7、负责跟进货运过程中的每一个交接环节,必须确保货畅其流;

8、负责调动各分公司的物流系统各项工作职能的全面投入,确保货物按时供货、准点到位;

9、负责跟进、协调、应急处理货物发运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随机性突发问题,并处理货运中出现的各种漏装、缺损、进水等不良情况,记录在案,并负责与厂商及时协商处理;

10、负责运输保险的相关事宜,并完成出险后向保险公司的索赔工作;

11、对各分公司配送工作均有指导责任;

12、完成董事长、总经理及部门经理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库存监控

1、负责与各地分公司的库房建立直接联系,通过物流软件,随时掌握各地分公司仓库商品的出入库动态,在公司统一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获取各个分公司库房(含指定分销商)的商品出入库原始统计报表资料。

2、负责熟练运用电子商务软件,统计核对各分公司(含指定分销商)的商品库存日报表,监控商品库存的进货和出货动态,审核商品库存的真实数据,按时完成制作部公司《库存日报表》。

3、负责每周一次的各分公司滞销机统计工作,每月一次的滞销机销售与库存统计工作,每月一次的各分公司人员领用手机的统计工作,负责跟进商品库存月度盘点及库存盘点的核查工作。

4、负责物流系统运用过程中的问题收集和意见反馈工作;5、负责物流系统的操作指导工作;

6、负责库存相关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

7、负责向业务部、财务部及各分公司随时提供各项商品库存动态的业务咨询,并提供库存制表的各项业务指导。

8、完成董事长、总经理及部门经理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运输监控

1、负责按照签订的订购合同及分货计划,跟进每一单采购货源的供货进度,及时协调并最快解决供货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确保厂商在合同期限内按时供货;

2、负责按照分货计划准确无误地在物流系统内制《调拨通知单》;

3、负责提前通知各分公司的仓库做好接货入仓的各项准备工作;

4、负责跟进所有的物流运单,包括供货商出发的及各分公司之间调拨的运单,并第一时间发送商品货运通告,通知收货方;

5、负责在物流系统中完成直运到货信息的登录工作;

6、负责跟进货运过程中的每一个交接环节,必须确保货畅其流;

7、负责根据调度指令,调动各分公司的物流系统各项工作职能全面投入,确保商品按时供货、准点到位;

8、负责确认发运商品是否安全、快捷、准点到达收货方目的地;

9、负责处理货运中出现的各种不良情况,记录在案,并及时上报运输主管处理;

10、负责货运出险后的索赔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11、负责跟进、协调、应急处理商品发运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随机性突发问题;12、负责与各物流公司核对运输费用;

12、负责物流相关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

13、完成董事长、总经理及部门经理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货物运输的流程图:(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

一、货物装载:

1、货物要堆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宽、超高、超重,保证运输全过程安全。

2、装载时防止货物混杂、撒漏、破损。

3、整批货物装载完毕后,敞蓬车辆如需遮蓬布时必须严密,绑扎牢固,关好车门,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松动和甩物伤人。

二、货物运输:

1、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的情况。

2、行车过程中注意行车安全,文明礼让,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延误交货时间。法定准备金核定科目

三、货物卸载

1、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

2、当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

3、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安全。

4、与收货人(收货单位)核对货物后返回。

应急预案及事故处理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驾驶员应迅速报告交警部门和公司负责人,在处理机关人员未到达前,应主动做好事故后果的抢救工作及保护好现场。

二、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后应立即派员前往现场协助处理。对重大事故还要会同公司其他负责人做好善后工作。

三、肇事驾驶员在处理事故现场后在四十八小时内应写出书面检查报送公司相关负责人。

四、对肇事驾驶员应根据其事故性质、责任和认识、表现,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警告、吊证及追究赔偿等处理。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油箱、刹车、发动机、轮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检。

2、驾驶员对车辆做定期保养,并送到专业维修中心(厂)做定期维护。

3、单位负责人定期询问驾驶员的休息时间,防止疲劳驾驶。

4、定期抽查驾驶员对交通法规、法则的掌握度,对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加强培训。

5、定期跟车送货,了解驾驶员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情况。

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管理

1、将驾驶员信息登记在册,检查驾驶员证件的真实性。

2、定期检查驾驶员的相关驾驶证件,确保证件做定期审验。

3、定期与驾驶员进行座谈,了解情况。

4、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超载、不超速。

(二)车辆管理

1、将每辆车的信息登记在册。

2、定期做车辆的维护:

(1)车辆维护的原则。车辆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保持车容整洁,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早期损坏。

(2)车辆维护的方式。车辆维护作业,包括清洁、检查、补给、润滑、紧圆、调整等,除主要总成发生故障必须解体时,不得对其进行解体。

(3)车辆维护的类别及作业范围。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维护主要作业范围如下:

日常维护: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

二级维护: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以检查、调整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

季节性维护可结合定期维护进行。

车辆二级维护前进行的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根据结果,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结合二级维护一并进行。

强制维护。车辆的维护必须遵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按期强制执行。各级维护作业项目和周期的规定,必须根据车辆结构性能、使用条件、故障规律、配件质量及经济效果等情况综合考虑。

日期:

(盖章)签字

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三条财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秘密。

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一条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二条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三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四条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五条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六条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後,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资本金是公司经营的核心资本,必须加强资本金管理。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根据验资报告向投资者开具出资证明,并据此入帐。

第一条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法定准备金核定科目

第二条公司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和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财务部门应据实调整。

第三条公司以负债形式筹集资金,须努力降低筹资成本,同时应按月计提利息支出,并计入成本。

第四条加强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馀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後处理。

第五条公司对外担保业务,按公司规定的审批程式报批後,由财务管理中心登记後才能正式对外签发,财务管理中心据此纳入公司或有负债管理,在担保期满後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撤销担保。

流动资产管理

第一条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二条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馀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三条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第四条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馀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馀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五条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帐款,每季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第六条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帐,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於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

收入管理

第一条公司的营业收入包括手续费收入、其他营业收入等。营业收入要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并认真核实、正确反映,以保证公司损益的真实性。

第二条营业收入要按照规定列入相关的收入专案,不得截留到帐外或作其他处理。

成本费用管理

第一条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业务有关的支出,按规定计入成本费用。成本费用是管理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内容。控制好成本费用,对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二条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包括:利息支出、营业费用、其他营业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负债形式筹集的资金成本支出。

(二)营业费用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医药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保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摊销费、修理费、管理费、通讯费、交通费、招待费、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报刊费、会议费、办公费、劳务费、董事会费、奖励费、各种准备金等其他费用。

(三)固定资产折旧费:指公司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和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率计算摊销的费用。

(四)摊销费:指递延资产的摊销费用,分摊期不短於5年。

(五)各种准备金:各种准备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金和坏帐准备金。投资风险准备金按年末长期投资馀额的1%实行差额提取,坏帐准备金按年末应收帐款馀额的1%提取。

(六)管理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职工工作餐费、取暖降温费、全勤奖励费等其他费用。

第三条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14%计提,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2%计提,教育经费按工资总额3%计提。住房公积金经批准後,由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纳。

第四条加强对费用的总额控制,严格制定各项费用的开支标准和审批许可权,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未经领导签字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的行为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第五条公司各项成本费用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和核算,费用支出的管理实行预算控制,财务管理中心要定期进行成本费用检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

第一条公司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支出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一)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股利等。

(二)营业外收入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没收入、罚款收入,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式经批准的应付款项等。

(三)营业外支出是指与公司业务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具体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和毁损报废净损失、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等。

第二条公司利润总额按国家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後,依照缴纳所得税,缴纳所得税後的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一)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二)弭补公司以前年度亏损;

(三)提取法定盈馀公积金,法定盈馀公积金按照税後利润扣除前两项後的10%提取,盈馀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积金、公益金按税後利润的5%计提,主要用於公司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五)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根据股东会决议,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

第一条财务报表分月报和年报,月报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营业费用明细表、利润分配表。公司财务月报表应於次月15日内完成,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於次年90日内制作,必要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第二条年末还应报送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内容包括:

(一)业务、经营情况,利润实现情况,资金增减及周转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等。

(二)财务会计方法变动情况及原因,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制表日至报出期之间发生的对公司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为正确理解财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财务分析是公司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管理中心应对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总结、评价和考核,通过财务分析促进增收节支,充分发挥资金效能,通过对财务活动不同方案和经济效益的比较,为领导或有关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

第四条总结和评价本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财务报告指标包括:①经营状况指标:流动比率、负债比率、所有者权益比率;②经营成果指标:利润率、资本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

会计电算化

会计电算化硬体设备是指专用於会计电算化的微机及其配套设备,包括伺服器、工作站、网线、印表机、ups电源等。会计电算化硬体设备由财务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和使用,非会计电算化工作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得使用,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时,应经财务管理中心经理批准,在不影响会计电算化正常工作情况下进行。

第一条财务软体是用於完成会计核算、处理会计业务的软体。操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发现软体的设计功能未能正常实现时,应立即与软体发展商联系,进行修改、调试,完成调试後,应及时检查、核对,以确保相应帐务资料和功能模组的正确性。

第二条每月10日前对上个月的会计资料进行备份。操作人员运用财务软体必须是通过系统功能表选项进入系统操作,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操作许可权和密码。操作人员对使用的硬体设备的安全负责。下班时,应关闭设备的电源。设备的开启和关闭应严格按规范程式进行。

第三条公司会计电算化未通过财政部门评审之前,采用微机和手工帐并行的办法。每月末,会计核算人员必须将手工帐与微机帐进行核对。保持手工帐与微机帐一致。

第四条企业银行电子支付系统的管理,严格按照企业银行电子支付程式和许可权规定执行。电子支付密码器、智慧ic卡、帐户密码和操作人员密码是使用企业银行系统的关键要素,应妥善保管,主管卡和操作员卡应按照分管并用的原则,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和操作员分别设制密码,不得一人统管使用。

第3物流公司货运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完善公司的内部管理,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明确司机的利益与公司的效益的密切关系,提高司机的工作责任心,特定如下制度。

一、货运车辆与司机的管理制度和奖罚制度

(1)车辆由公司指定人员负责管理,公司根据司机全年工作表现,从司机产值、安全行车、维修费用、服务态度、客户意见等各方面全面考虑,对表现好的司机给予奖励,对表现差的司机按公司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2)车辆由公司指定驾驶员专用,其它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驾驶,专车司机不能将车转借他人或其他单位使用,如有违反扣罚200元,造成后果由司机本人承担。

(3)车辆除执行运输任务外,未经批准不得随便驶离指定的停车场,包括不得私自开车回家和办私事,任务完成后应及时将车辆开回指定的停车场,不准起动发动机在车内睡觉和卸货,以上如发现第一次扣罚一百元并追究责任,重犯要从严处罚。

(4)车辆进出码头,均要遵守码头有关纪律、制度,限速为20公里/小时,若在厂装、卸货,均要遵守厂方的有关纪律、制度或行车指示,如有违反第一次追究责任,罚款并写检讨书,重犯者从严处罚。

(5)司机每天按时上班(早上8时30分),特殊情况除外(例如当天零时后收车者),不得无故旷工、迟到、早退。请假要事先通知管理人员,经批准后方可休息。否则,报公司从严处理。

(6)司机不得向货主提出要小费、吃饭、住宿等,不得参与赌博、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否则,报公司处理和送交公安部门。

(7)司机执行运输任务时,在外遇特殊情况或不幸发生事故,不论在何时何地必须马上通知公司领导或公司管理人员。

(8)司机报销过桥费等必须要做到如实反映,不得弄虚作假、虚开发票收据,如发现经核实后要从严处理。

(9)司机对待货主要文明有礼,努力提高服务素质。

(10)对放柜在公司停车场而不及时卸柜的司机第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1)对装货或卸货回来而不到理货部报到却直接卸柜的司机,第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2)将拖架或拖板放在厂而不及时拖回的司机第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3)对发现拖板或拖架爆胎等需维修的却故意不及时维修的第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4)在规定时间内公司管理人员要求司机对调好拖架或拖板而司机故意不及时对调好的,第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5)在运输途中私自携带他人上车的,第一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6)晚上私自提前休息的每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7)对在工作时间内穿拖鞋或不穿上衣等影响公司形象的司机第一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8)在运输途中和码头装柜过程中有特殊情况,如车辆须维修或装柜时间过长等,却不及时反映而给公司造成不必要损失的,第一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9)管理人员有急事呼叫司机,而司机故意不复机的每次罚款50元。

(20)在目的地装卸货时不注意观察柜的破损情况,不及时要求客户签收,而给公司造成不必要损失的,第一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21)开逢柜在厂卸货时不叫厂方装卸工盖好帆布和清洁干净柜的,每次罚款50元。

(22)对公司要求过磅而不过磅的司机,每次罚款50元。

(23)对故意不及时归还散货工具的每次罚款50元,对遗失随车工具的按工具购买单价赔偿。

二、安全行车制度

(1)司机必须积极参加安全学习会,进一步落实各项交通安全措施,加强安全行车意识。

(2)司机必须严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门所颁发的一切条例规定,严格按机动车驾驶操作规程行车,严禁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

(3)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能超速、乱抢道等违章行车。

(4)司机在上班时间内不能饮酒,严禁醉酒驾驶,开车时要集中精神,不能在行车中你推我让,搞其他小动作。

(5)由货物或车辆造成的违章罚款(如证件不全、车辆发生故障、货物超重、高、长宽等),公司给予全报。

(6)若司机个人造成的违章罚款,如有下列情况的公司给60%报销,其它情况不予报销。

1)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方向行驶。

2)在禁行的时间,道路上行驶的。

3)不按规定会车、倒车、掉头。

4)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

5)违反交通标志,标线指示的。

6)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方停放车辆。

7)不按规定临时停车。

(7)在运输作业过程中,对安全行车的司机,公司根据其全年实际表现设立安全行车奖,年终时一次性奖励给司机,以作鼓励。

奖励方法:

1)对全年没有发生任何交通事故、服务态度好、能同公司节约维修等费用、工作积极的司机给予1000元的奖励,包括对方负全责的事故和因公司bàn zhèng而证件不全、货物超重、高、长、宽等造成的违章罚款。

2)对全年发生一次小事故公司损失200元以下的司机奖励300元。

3)对全年发生一次小事故公司损失500元以下的司机奖励100元。

(8)在运输作业或在目的地装卸货过程中,由于司机不负责任,导致发生事故及货物损失,使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根据其事故责任以及经济损失的程度扣罚。

扣罚方法:

1)每次事故公司损失500以下司机负次责的按经济损失的5%罚款,同等责任的按经济损失的10%罚款,主责的按经济损失的15%罚款,全责的按经济损失的20%罚款。

2)每次事故公司损失3000元以下、500元以上司机负次责的罚款100元,同等责任罚款150元,主责罚款200元,全责罚款300元。

3)每次事故公司损失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司机负次责的罚款200元,同等责任罚款300元,主责罚款400元,全责罚款500元。

4)每次事故公司损失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司机负次责的罚款500元,同等责任罚款1000元,主责罚款2000元,全责罚款3000元。

5)每次事故公司损失50000以上,司机负次责的罚款5000元,同等责任的罚款10000元,主要责任的罚款15000元,全责的罚款20000元。

6)酒后驾驶出事故的,由司机承担所有责任。

7)如有私开封志或有盗窃行为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4物流公司规章制度

一个物流公司也有多个工作岗位,如调度员,业务员,制单员等岗位。为规范各岗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追求实效,物流公司都会制定相应的公司规章制度。以下整理了详细的物流公司规章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一、公司宗旨:以人为本,诚信服务,追求实效,实现双赢。

二、公司原则:应用好市场运行机制,确保近期及远期目标的实现。

(1)一定要把上海、武汉、襄樊、十堰四地的物流业务线路做成有特色的精品专线,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投资回报的最大化。

(2)要以精品专线为依托立足上海,拓展全国的物流市场,利用有效的物流信息,追求发展国际物流业务。

(3)树立申楚物流的品牌形象,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服务理念,使每一位用户都是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三、物流工作的岗位要求

1、调度工作职责

(1)调度要带领业务部门的工作人员不断的开发业务市场。

(2)负责现有业务资源的管理、建立业务客户档案,同时也要做好调度的收发货台帐。

(3)负责车辆调配工作,协助跟单员做好货物跟踪。

(4)协助回单管理员做好回单管理,督促回单的及时发送与回收。

(5)参与货物运输过程中意外情况的协调与处理,并给客户做出合理的解释与善后处理工作。

(6)礼貌接待每一个客户,必须做到有问必答,有求必应的良好作风。

(7)要对工作主要业务信息进行保密,坚持公司定价标准,不准将公司信息透露给同行,以及私拿挂靠司机的回扣等。

2、业务员的工作职责

(1)听从调度安排,服从调度管理,热爱本职工作。

(2)坚守工作岗位,保证物流信息畅通,不断搜索新的物流信息。

(3)全面掌握每笔业务的特点,合理利用车载能力,轻重货物要搭配装载。尽量减少运输工具的浪费。

(4)做好业务档案、登记管理工作,明确纪录好货物的数量、质量、单价、全额等详细资料,以明确经济责任。

(5)要把握好货物质量关,检查是否属于危险品、国家禁运物品,以及不具备资质承运的业务,一律不接,并和用户解释清楚。

(6)业务员必须要说普通话,接待客户言语要柔和,杜绝对客户说粗话,使客户来的高兴,走的满意。

(7)业务员应即时的将每笔业务的真实情况向总经理和调度反映,使其做出正确的安排。

3、制单员工作职责

(1)制单员应服从财务部门的安排,热爱本职工作,熟练掌握统计业务知识。

(2)制单员对货物进入我公司就开始参与验收工作,验证货物的数量、质量,包装等详细情况,应用专门方法进行纪录、汇总和上报。

(3)验证无误的业务应给用户打印协议协议文本内容按业务部门与客户商定为准,私自不得改变,协议一式四份,客户一份,财务一份,自留一份,调度一份,待双方签字后,及时传递,妥善保管。

(4)货物装卸车时应与仓库保管员一同参加,并指导搬运工合理有序的堆放和装载,以免造成货物相互挤压,撞拼而造成受托物的损坏。

(5)对入库的物品要协助仓库保管员,即时将物品入库的时间,到达目的的时间和物品的数量制造标签贴在物品上,以备业务部使用。

(6)制单员应将所纪录的业务即时报告给业务部门和调度,使业务部门和调度能够按照客户的要求,准时、正点,完好无损的完成物流运输。

4、跟单员的职责:

(1)跟单员应服从调度的安排,时刻坚守岗位,同时保证自己手机每天24小时不关机,保证查货热线的畅通,对贵重和紧急货物实行全程跟踪,每小时查询一次,直到将货物安全送到客户为准。

(2)跟单员应对每票业务的托运单位承运的车辆,司机的姓名,电话,收货单位,联系人,地址,电话登记清楚,及时准确的跟踪货物的去向。

(3)接待好客户的货物查询工作,及时准确的将客户的货物流动去向告知客户。免除客户的担心。

(4)承运的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应督促司机及时将货物送往客户并签好回单。

(5)承运货物的司机回来后,协调回单管理员,对照装车清单,逐一核对收取回单,并通知客户取回回单,同时告知公司财务部门办理会计结算。

5、回单管理员的工作职责

(1)回单管理员服从业务部门个财务部门的管理和安排,建立回单管理档案。

(2)加强回单的取得和管理工作对照业务内容、结算方式对回单进行分类保管和处理。

(3)回单收取后应在承运协议上签“回单已收”加收取人姓名、日期、承运司机凭证,已签好字的承运协议到财务部门办理财务结算。

(4)对于客户不要求取回单的,回单员收取回单后,妥善保管,以备客户和本单位查询。

(5)对经常有业务往来的客户,并采取月结方式付款的回单,客户在取回单时应出示身份证明,并在回单领取簿上签字后领走回单。

6、财务管理部门工作职责

(1)财务应根据《会计法》和《财务准则》、《财务通知》及有关规定,对本单位的财务进行会计核算,执行会计监督。并且财务主管每月对公司经营情况用真实数据进行分析报表给总经理。

(2)在不违反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管理规定。

(3)财务部门应全面掌握本单位的经济运行情况,合理调度使用好每一笔资金。

(4)财务部门应处理好公司和工商、税务、银行的协调关系,给企业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5)会计传票应保持方便、快捷的传递渠道,使财务数据能够及时准确的上报给公司经营管理者,做为经营决策的可靠数据。

(6)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对内对外报送的会计资料必须一致。

(7)会计结算对内对外一视同仁,不偏不倚。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办理每笔会计业务。

7、配送司机管理

(1)司机是公司运输工具的操作人员,承担着物流运输的主要责任,要求每位司机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的精神,一心为公司的思想理念。

(2)每位司机必须服从调度管理和分配,司机不得拒绝。

(3)司机对车辆加油一般使用加油充值卡,按车型和发动机率,运行吨公里配给油料消耗。

(4)司机要爱惜自己驾驶的车辆,做到勤检查,勤保养,时刻保持良好营运状态。车上随车工具及运输必备物品要妥善保管,丢失由司机照价赔偿。

(5)车辆装载货物时司机必须在现场,做好清点数目,检验外观质量。装好车后必须将雨布,网子同时覆盖,再用绳子固定车子后才可以起步运行,严格车辆装载超高,超宽,超限。

(6)车辆到达目的地后,司机必须参与用户验收货物的清点工作。验收后司机应让收货方在回单上签字并盖章后将回单带回交于公司回单管理员。

(7)司机应将安全驾驶放在第一位,养成宁停三分钟不抢一秒的习惯,不开带病车,不开赌气车,视道路情况采取安全、经济实惠的运行方法。

(8)司机必须拥有手机,保持在全程运行过程中通信畅通。

8。装卸工工作要求

(1)调度室根据每天装车计划给装卸工下达派工单,装卸工跟随司机到达指定地点装、卸车。并且要求严格遵守客户的各项规章制度。

(2)装卸工在装、卸货时,一定要按照货物装,卸规定操作,同时要清点货物数量、检查货物质量。若出现数量不符或质量问题时,要及时提出,得到认可后,方可装、卸车。否则,可以停止作业。

(3)装卸工装完车后,负责封好车,要严格按“三防”要求捆扎牢固。

(4)装卸工装、卸完毕后,要驾驶员在派工单上签字认可,每月底统一上交,由调度按月核实,发放劳务费。

(5)装卸工对装、卸地点熟悉时,由其将车辆带入目的地进行作业。作业完毕后,若司机就便离开上海时,则装卸工自行乘坐工交车回家(车票报销)。

9、带车员工作要求

(1)带车前必须携带地图,客户提单,公司托承运协议,名片,便签和笔等。

(2)带车前必须先看好地图,了解到达客户最近路线(不闯禁区),如果提货地址不详应先和客户电话联系,确保准时到达。

(3)带车前必须主动协调好驾驶员和客户之间的关系,对客户要文明礼貌,切记损坏公司形象的事情。带车员在未到达客户单位前应先向司机说明客户单位常规厂纪,同时自己也严格带头遵守车辆到达目的地按要求将车辆停放好。

(4)配合好司机查实货票,货单与买方货物是否一致,如发现有误或者少件,超吨、方、宽、高和距离应及时与公司或者客户联系,否则追究责任。

(5)带车者如果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开支或者给司机加运费时必须先请示公司,否则不予以报销和认可。

(6)带车者必须监督和检查司机绳子、雨布和装货质量,如果发现不妥之处应及时向公司汇报或者当面处理,不留隐患,因粗心大意、马虎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都由带车者承担。

(7)带东者在客户装完货后,拿好回单、清单、发票等。客户要求带物品,并向司机交代清楚。

(8)带车者回公司后立即将现场客户交代要求,客户单据叫调度员或者制单员,因工作失误造成单据遗失带回证件。误发、留滞货单、合同、发票等一切损失由带车者承担。

第5物流公司管理制度

一、结盟项目、商品和标准由公司统一制定,参与结盟的个人必须严格执行此规定。

二、物流人员要忠于职守,认真严谨,廉洁奉公,不谋私利,苦心钻研专业知识,做到业务熟练精通。

三、对结盟商品严格履行审查验收制度,严把质量关、数量关,验收合格后方可下帐入库,入库单需交财务一份。

四、入库商品实行规范管理,库管员要分类准确,摆放整齐,井然有序,帐物相符,卫生整洁,不脏不乱;保管要妥善精心,无损坏丢失。

五、库管员熟练掌握入库商品的种类,规格型号,样式颜色,性能数量等,做到心中有数,随手可取。

六、积分券妥善保管,发放准确无误。

七、发放商品要点准数目,查看质量,包装严密,做好标记,认真做好登记并准确及时出库,发货时,要保证及时将货单传真到相关加盟店。

八、广泛联系并确定多条运输渠道,做好与运输单位的交接工作,手续要建全无误。

九、服务态度和蔼热情,接待工作不燥不烦,不准与各店争吵,尤其发生争议时务必耐心

解释。

十、确有质量问题保证退货,一般商品在必要时可以调换,遇有争议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请示,绝对不能刁难各店和消费者,确保售后服务工作落实到位。

十一、做好配送商品的跟踪服务,主动及时与相关店保持联系,听取意见和要求,做好信息反馈并认真做好登记。不断改进和完善物流配送工作。

十二、根据市场需求和物流工作运营实际情况,主动及时向有关人员或领导提出意见或建议。

十三、认真注意库房的安全管理,卫生整洁,及时通风,经常注意检查电源、火源、水源,注意防火,防盗、防霉、防损坏,尤其以安全第一。

十四、出库商品严格履行出库制度,专人负责,书面登记,商品出库须经物流主管领导签字。

十五、物流每月末必须和财务部对帐一次,防止商品流失,搞好月末盘点,如发现帐物不符时立即查明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十六、商品配送后运输工作实行签批制度,办公室与物流密切合作,物流用车报办公室,经公司主管副总同意,由办公室主任安排车辆。

十七、财务严格执行物流商品运输费用标准,向下配送发放一切费用由公司负责,各店返货费用由店经理承担,遇有特殊争议情况报请公司高管裁决。

十八、上架商品依据市场销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必要的下架。

第二篇 法定准备金核定科目《2015医院会计制度》

第1医院会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会计工作,统一核算办法,提高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会计工作在医院管理中的作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医院财务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关联法规:

第二条医院会计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会计核算、分析、监督、预测等活动,提高医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第三条医院是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卫生事业单位,医院会计是国家预算会计体系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医院会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办理会计事务,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第五条医院会计核算对象是医院资金的运动。医院资金由预算资金和经营资金两部分组成,都要加强核算和管理。

第六条医院会计核算基础是权责发生制。凡属本期的收益或费用,不论其货币资金是否已经收付,均应作为本期收益或费用处理;凡不属本期的收益或费用,即使货币资金已在本期收付,均不作为本期收益或费用处理。

第七条医院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加强对医院财会工作的领导,要有一位院长分管会计工作。300张床以上(含300张床)的大、中型医院应建立总会计师制度,总会计师由具有会计师(含会计师)以上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

关联法规:

第八条会计人员的主要职责和权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工作人员职责条例》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医院预算,遵守国家规定的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并合理使用资金。

二、按照医院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记帐、算帐、报帐。

三、认真做好医院经济管理工作,对医院的经济活动进行预测、控制、分析并参与经济决策。

四、按照银行制度规定,加强银行存款和现金管理,做好结算工作。

五、按照经济核算的原则,定期检查分析收支预算的执行情况,考核资金使用效果,挖掘增收节支潜力,提高经济效益。

六、监督检查本单位有关部门的财务收支及财产保管、收发、计量、检验等情况。

七、认真宣传国家财政规章制度,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关联法规:

第九条会计以人民币“元”为记帐单位,元以下列至角、分。

第十条医院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二章帐务组织与核算方法

帐务组织与核算方法包括设置会计帐户、复式记帐、审核和填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进行财产清查、编制会计报表等内容。

第十一条会计科目应按照资金活动的具体形式和不同的经济内容分类设置,并按其分类的详细程度,分设总帐科目和明细科目两种。

第十二条医院的总帐科目一般分为资金占用和资金来源两大类,共设置46个总帐科目。

医院的会计凭证分为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两种。

第十五条原始凭证是载明经济业务具体的发生或完成情况,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明和填制记帐凭单的依据。原始凭证按取得渠道分为自制凭证和外来凭证两种。按记载的经济业务内容分为收入凭证、支出报销凭证、往来结算凭证和其他能够证明会计事项实际发生的单据、表册、文件等。

一、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日期和编号;填制单位名称和财务(会计)专用章;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经济业务的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大、小写金额应齐全、相等,不得涂改。外文的原始凭证要附有翻译成中文的译件。

阿拉伯数字书写不得连笔。阿拉伯金额数字前应写人民币符号“¥”。人民币符号与阿拉伯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汉字大写的金额数字一律用正楷字或行书书写,不得任意自造简化字。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人民币三字与金额之间不得留有空白。数字中间有“0”时,汉字大写金额要写“零”字,连续有几个“0”时,可只写一个“零”,印有位数的凭证应逐位填写“零”。

二、一式数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套写,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擅自销毁。

发生退款事项时必须取得对方证明。

药品、卫生材料、其他材料出入库时,不得以发票代替入库验收单或出库单。

职工出差借款要填写三联式借款单,第三联作为付款凭证,第二联作报销收回凭证,第一联报销后退还借款人。

经上级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将批准文件作为记帐凭单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应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文号。

三、原始凭证的审核:

(一)内容是否完整,手续是否完备。

(二)数字是否真实,计算是否正确,有无刮擦、挖补、涂改和伪造等情况。

(三)记载的经济内容是否符合财政制度、预算和合同。

对于内容不完整、手续不完备、数字有差错的原始凭证,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补办手续或更正。对有伪造、涂改、虚报冒领款项等现象的凭证应拒绝受理并及时报告领导。

第十六条记帐凭单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医院一般可采用通用的记帐凭单,大型医院可根据业务需要采用收款凭单、付款凭单和转帐凭单。收款凭单用于记载与现金和银行存款收入有关的业务;付款凭单用于记载与现金或银行存款支出有关的业务;转帐凭单用于记载与现金或银行存款收支无关的其他业务。对现金和银行存款之间的提存业务应编制付款凭单。

第十七条会计凭证的保管

一、各种会计凭证应及时传递,不得积压,登记完毕后,应按分类和编号顺序保管。

二、对各种记帐凭单,应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按编号顺序定期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日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由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处签章。

三、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外单位如因特殊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复制。向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复制件,应在专设的帐簿上登记,并由提供人和收取人员共同签章。

四、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财会专用章的证明,并注明原凭证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经医院领导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会计帐簿

第十八条会计帐簿以会计凭证为依据,运用帐户全面、系统、连续地记录和反映医院资金运动的情况。

医院会计帐簿包括总分类帐、明细分类帐、日记帐和辅助帐。其设置的方法如下:

一、总分类帐(总帐),按照总帐会计科目设置,其格式采用“借”、“贷”、“余”三栏式帐簿。根据总帐科目汇总表或记帐凭证登记。

二、明细分类帐(明细帐),按照明细科目设置,根据记帐凭单或所附的原始凭证逐笔登记。明细分类帐有以下三种:

(一)三栏式明细帐,一般适用于只反映金额不需要记录实物数量的帐户,如往来帐户。

(二)多栏式明细帐,适用于收入明细业务和支出明细业务。按照一级明细科目设置帐户,按二级明细科目设置专栏,以详细登记医院的各项收入和支出情况。

(三)数量金额明细帐,适用于核算各种库存药品、卫生材料、其他材料、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等财产物资金额和数量的明细分类帐户。

三、日记帐(序时帐),是按照会计部门取得凭证时间的先后顺序逐日逐笔登记,反映货币资金收付结存详细情况的帐簿。如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和专项存款日记帐。日记帐必须使用订本帐簿。

四、辅助帐(也称备查帐),是补充总分类帐和明细分类帐所不能详细反映的资料,以备考查的帐簿。如医院科室核算明细帐、成本核算明细帐、财产台帐(卡片)等。

第十九条为了做好记帐工作,保证核算质量,明确记帐责任,医院会计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记帐规则:

一、帐簿的启用和交接:各种帐簿在启用时,会计人员应在帐簿扉页上面写明单位名称、帐簿名称、启用日期、记帐人员和主管人员姓名,并加盖财会专用章和名章。交接帐簿时,应注明交接日期、交接人员和监交人员姓名,并由三方人员签名盖章。

二、登记帐簿的一般要求:

(一)会计人员应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帐簿。登记帐簿时,应将会计凭证日期、编号逐一登记。做到数额准确,摘要简明扼要,登记及时。要在会计凭证上签名或盖章,并在记帐凭单上打“√”号,表示已经登记帐簿。

(二)帐簿中每格书写的文字与数字一般占格的1/2,不要写满格。

(三)登记帐簿必须用蓝黑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在帐簿上使用红色墨水只限于划线、改错和冲正,以及会计制度中规定用红字登记的其他记录。

(四)各种帐簿必须按照页次顺序记录。记帐不准空页、跳行。如发生空页、空行,应将空页、空行划一道红斜线注销。并由记帐人员签章。

(五)凡需结出余额的帐户,结出余额后,应在“借或贷”栏内写明“借”或“贷”字样。没有余额的帐户,应在“借”或“贷”栏内写“平”字,并在余额栏内用“Q”表示。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必须逐日结出余额。

(六)出纳人员应根据现金或银行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每日分别结出当日余额,现金日记帐的余额应与库存现金数核对相同,并在日结数额下划一道红线。银行存款日记帐应及时与开户行核对。

(七)每页帐登记完毕结转下页时,应结出本页合计数和余额,写在本页最后一行,在摘要栏内注明“过次页”,并抄于次页第一行内,在摘要栏内写上“承前页”。

(八)要定期结帐,月份终了要月结,季度终了要季结,年度终了要年结。

三、记帐错误的更正:

帐簿记录发生错误,应按如下方法更正:

(一)划线更正法,记帐凭单填制无错误,结帐前发现帐簿记录错误,采用划线更正法。文字错误,应对错字划一横线,在上面写出正确的文字;数字错误,应在全部数字上划一条红线,在上面写出正确的全部数字;属于记错帐户,应用红线划销,同时,在应记的帐户中补记。划线后,原字迹要能辨认,记帐人员应在划线处左侧盖章。

(二)红字冲帐法,记帐后发现已经入帐的记帐凭单有错误,采用红字冲帐法。用红字按照错误的记帐凭单填制内容相同的记帐凭单,凭以用红字记帐,冲销原错误记录。同时用兰字填制正确的记帐凭单,登记入帐。

(三)补充登记法,在记完帐后,发现记帐和记帐凭单对应关系无误,而金额小于实际数字,可用蓝字将差额填制一张记帐凭单,补充入帐,记帐凭单和帐簿的摘要栏内,亦应注明原错误记帐凭单的日期、编号和原因。

四、总分类帐和明细分类帐的平行登记。

(一)凡在总分类帐中进行登记的,也要在其所属明细帐中登记。

(二)记入总分类帐及其所属明细帐的“借”或“贷”的方向必须一致。

(三)记入总分类帐的金额,必须与记入其所属的明细帐金额之和相等。

第二十条结帐,会计人员应按照规定,定期结帐。

一、结帐前,要把所有记帐凭单登记入帐,将总帐同日记帐、明细帐核对。

二、结帐时,应结出每个帐户的本期发生额、累计发生额和期末余额。并在下面划一通栏单红线。年终结帐时划双红线。

三、年度终了,要把各帐户的余额结转下年,并在摘要栏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在下年新帐第一行余额栏内填写上年结转数,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

第二十一条年度结帐后,当年帐簿按下列办法处理:

一、活页帐要将所有空白帐页抽掉,统一编连续页号,加具帐簿封面和帐户目录装订成册,与订本帐一同办理归档。

二、固定资产明细帐和需要跨年度继续使用的材料明细帐,年终可不编页号。

第二十二条记帐程序

一、县及县以上医院会计,一般可采用科目汇总表记帐程序。即定期把所有记帐凭单按相同总帐科目加以汇总,填制总帐科目汇总表,据以登记总分类帐。总帐科目汇总表记帐程序如下:

(一)根据原始凭证和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记帐凭单;

(二)根据原始凭证和记帐凭单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三)根据记帐凭单及其所附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登记明细帐;

(四)根据记帐凭单定期编制总帐科目汇总表;

(五)根据总帐科目汇总表,登记总分类帐;

(六)总分类帐的余额要定期与日记帐、有关明细帐户余额进行核对;

(七)根据总分类帐、明细分类帐和其他有关资料定期编制会计报表。

第2医院会计制度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为了加强医院会计核算工作,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预字〔1997〕286号)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

核算的公立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卫生院等。

三、医院的会计核算除采用权责发生制外,均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的一般原则和本制度的要求进行。

四、医院应按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医院不应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

(二)医院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制度已有规定者外,在不违反统一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医院可按根据需要,自行规定。

(三)医院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五、医院应按下列规定编制和提供财务报告:

(一)医院应当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本制度的规定,编制和提供合法、真实和公允的财务报告。

(二)医院的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医院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的内容、会计报表种类和格式等,由本制度规定;医院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医院自行规定。

(三)医院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包括:

1、资产负债表;

2、收入支出总表;

3、基金变动情况表;

4、有关附表。

(四)医院的财务报告应当报送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报送时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和卫生部门规定。

(五)医院会计报表,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六)医院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医院名称、地址、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医院法定代表人、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六、医院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要求,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会字〔1996〕19号)的规定执行。

七、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卫生部负责解释。本制度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卫生部负责修订。

八、本制度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表(略)

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101号科目现金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的库存现金。

医院内部各部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医院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医院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全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有外币现金的医院,应分别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第102号科目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存入银行的各种存款。

二、医院收入的一切款项(www.),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都必须当日解交银行;一切支出,除规定可用现金支付的以外,应按现行有关结算规定,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医院将款项存入银行,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科目;提取或支付存款时,借记“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医院应按开户银行、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末,银行存款账面结余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四、有外币业务的医院,应分别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银行存款日记帐”进行明细核算。

医院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账。除另有规定外,所有与外币业务有关的账户,应采用业务发生时汇率,也可以采用业务发生当月月初的汇率折合。

月末,各种外币账户(包括外币现金以及以外币结算的债权和债务)的外币期末余额,应当按照月末汇率折合为人民币。按照月末汇率折合的人民币金额与原账面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因银行结售、购入外汇或不同外币兑换而产生的银行买入、卖出价与折合汇率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医院实际存在银行的款项。

第109号科目其他货币资金

一、本科目核算医院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和在途资金等其他货币资金。

二、外埠存款,是指医院到外地进行临时或零星采购时,汇往采购地银行开立采购专户的款项。医院将款项委托当地银行汇往采购地开立专户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采购员交来供应单位发票账单等报销凭证时,借记“库存物资”、“药品”科目,贷记本科目。将多余的外埠存款转回当地银行时,根据银行的收账通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银行汇票存款,是指医院为取得银行汇票按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医院在填送“银行汇票申请书”并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银行汇票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申请书存根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医院使用银行汇票后,根据发票帐单等有关凭证,借记“库存物资”、“药品”科目,贷记本科目;如有多余款或因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退回款项,根据开户银行转来的银行汇票第四联(多余款收账通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医院与所属单位之间和上下级之间的汇解款项,在月终如有未到达的汇入款项,应作为在途货币资金处理。根据汇出单位的通知,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第3医院药品会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会计工作,统一核算办法,提高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会计工作在医院管理中的作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医院财务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会计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会计核算、分析、监督、预测等活动,提高医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第三条医院是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卫生事业单位,医院会计是国家预算会计体系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医院会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办理会计事务,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第五条医院会计核算对象是医院资金的运动。医院资金由预算资金和经营资金两部分组成,都要加强核算和管理。

第六条医院会计核算基础是权责发生制。凡属本期的收益或费用,不论其货币资金是否已经收付,均应作为本期收益或费用处理;凡不属本期的收益或费用,即使货币资金已在本期收付,均不作为本期收益或费用处理。

第七条医院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加强对医院财会工作的领导,要有一位院长分管会计工作。300张床以上(含300张床)的大、中型医院应建立总会计师制度,总会计师由具有会计师(含会计师)以上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

第八条会计人员的主要职责和权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工作人员职责条例》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医院预算,遵守国家规定的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并合理使用资金。

二、按照医院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记帐、算帐、报帐。

三、认真做好医院经济管理工作,对医院的经济活动进行预测、控制、分析并参与经济决策。

四、按照银行制度规定,加强银行存款和现金管理,做好结算工作。

五、按照经济核算的原则,定期检查分析收支预算的执行情况,考核资金使用效果,挖掘增收节支潜力,提高经济效益。

六、监督检查本单位有关部门的财务收支及财产保管、收发、计量、检验等情况。

七、认真宣传国家财政规章制度,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第九条会计以人民币“元”为记帐单位,元以下列至角、分。

第十条医院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二章帐务组织与核算方法

帐务组织与核算方法包括设置会计帐户、复式记帐、审核和填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进行财产清查、编制会计报表等内容。

第十一条会计科目应按照资金活动的具体形式和不同的经济内容分类设置,并按其分类的详细程度,分设总帐科目和明细科目两种。

第十二条医院的总帐科目一般分为资金占用和资金来源两大类,共设置46个总帐科目。

第十三条本制度规定的总帐科目和一级明细科目,医院没有相应会计事务的,可以空置不用,但不得自行增删。对二级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制度已有规定外,各地可以根据需要,自行规定。

记帐方法

第十四条本制度采用借贷记帐法对医院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一、以“借”和“贷”作为记帐符号,用“借”表示资金占用的增加和资金来源的减少,用“贷”表示资金来源的增加和资金占用的减少。

二、以“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做为记帐规则。

(一)资金占用和资金来源同时增加时,资金占用帐户记“借”方,资金来源帐户记“贷”方。

(二)资金占用和资金来源同时减少时,资金占用帐户记“贷”方,资金来源帐户记“借”方。

(三)资金占用帐户内部资金发生增减变化时,增加的帐户记“借”方,减少的帐户记“贷”方。

(四)资金来源帐户内部资金发生增减变化时,增加的帐户记“贷”方,减少的帐户记“借”方。

(五)记入帐户借方的数额同记入贷方的数额必须相等。

三、为了清楚地反映帐户的对应关系,允许编制“一借一贷”、“一贷多借”或“一借多贷”的会计分录,但不允许编制“多贷多借”的会计分录。

四、借贷记帐法的试算平衡公式

(一)全部帐户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全部帐户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

(二)全部帐户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全部帐户的期末贷方余额合计。

会计凭证

医院的会计凭证分为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两种。

第十五条原始凭证是载明经济业务具体的发生或完成情况,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明和填制记帐凭单的依据。原始凭证按取得渠道分为自制凭证和外来凭证两种。按记载的经济业务内容分为收入凭证、支出报销凭证、往来结算凭证和其他能够证明会计事项实际发生的单据、表册、文件等。

一、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日期和编号;填制单位名称和财务(会计)专用章;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经济业务的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大、小写金额应齐全、相等,不得涂改。外文的原始凭证要附有翻译成中文的译件。

阿拉伯数字书写不得连笔。阿拉伯金额数字前应写人民币符号“¥”。人民币符号与阿拉伯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汉字大写的金额数字一律用正楷字或行书书写,不得任意自造简化字。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人民币三字与金额之间不得留有空白。数字中间有“0”时,汉字大写金额要写“零”字,连续有几个“0”时,可只写一个“零”,印有位数的凭证应逐位填写“零”。

二、一式数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套写,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擅自销毁。

发生退款事项时必须取得对方证明。

药品、卫生材料、其他材料出入库时,不得以发票代替入库验收单或出库单。

职工出差借款要填写三联式借款单,第三联作为付款凭证,第二联作报销收回凭证,第一联报销后退还借款人。

经上级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将批准文件作为记帐凭单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应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文号。

三、原始凭证的审核:

(一)内容是否完整,手续是否完备。

(二)数字是否真实,计算是否正确,有无刮擦、挖补、涂改和伪造等情况。

(三)记载的经济内容是否符合财政制度、预算和合同。

第4医院财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医院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以及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医院特点制定本财务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第三条医院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四条医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持医院的公益性。

第五条医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真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经济管理,实行成本核算,强化成本控制,实施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加强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六条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财务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人员,会计人员须持证上岗。

三级医院须设置总会计师,其他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设置。

第七条医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医院的财务活动在医院负责人及总会计师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集中管理。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

第八条预算是指医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目标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医院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第九条国家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地方可结合本地实际,对有条件的医院开展“核定收支、以收抵支、超收上缴、差额补助、奖惩分明”等多种管理办法的试点。

定项补助的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同级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十条医院要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分析和考核等制度。

第十一条医院应按照国家有关预算编制的规定,对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根据年度事业发展计划以及预算年度收入的增减因素,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业务活动需要和可能,编制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二条医院预算应经医院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上报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

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行业发展规划,对医院预算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稳妥性等进行认真审核,汇总并综合平衡。

财政部门根据宏观经济政策和预算管理的有关要求,对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申报的医院预算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批复。

第十三条医院要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经批复的医院预算是控制医院日常业务、经济活动的依据和衡量其合理性的标准,医院要严格执行,并将预算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医院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定期将执行情况与预算进行对比分析,及时发现偏差、查找原因,采取必要措施,保证预算整体目标的顺利完成。

第十四条医院应按照规定调整预算。财政部门核定的财政补助等资金预算及其他项目预算执行中一般不予调整。当事业发展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需要增加或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医院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提出调整预算建议,经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调整预算。

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调减支出预算。

第十五条年度终了,医院应按照财政部门决算编制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编制决算。

医院年度决算由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对财政部门批复调整的事项,医院应及时调整相关数据。

第十六条医院要加强预算执行结果的分析和考核,并将预算执行结果、成本控制目标实现情况和业务工作效率等一并作为内部业务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逐步建立与年终评比、内部收入分配挂钩机制。

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应会同财政部门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对医院预算执行、成本控制以及业务工作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将结果作为对医院决策和管理层进行综合考核、实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七条收入是指医院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八条收入包括:医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科教项目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医疗收入,即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门诊收入和住院收入。

1、门诊收入是指为门诊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挂号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药事服务费收入、其他门诊收入等。

2、住院收入是指为住院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床位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护理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药事服务费收入、其他住院收入等。

(二)财政补助收入,即医院按部门预算隶属关系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补助收入,包括基本支出补助收入和项目支出补助收入。基本支出补助收入是指由财政部门拨入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政策性亏损补贴等经常性补助收入,项目支出补助收入是指由财政部门拨入的主要用于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承担政府指定公共卫生任务等的专项补助收入。

(三)科教项目收入,即医院取得的除财政补助收入外专门用于科研、教学项目的补助收入。

(四)其他收入,即医院开展医疗业务、科教项目之外的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培训收入、租金收入、食堂收入、投资收益。

第三篇 法定准备金核定科目《ZJ_A_1007-存款准备金缴存管理制度(已完成)》

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存款准备金缴存管理制度法定准备金核定科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行存款准备金管理,实现稳健经营与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的存款准备金是指企业银行在中国人民银行缴存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及缴存到中国人民银行指定账户的外汇存款准备金。

第三条 存款准备金管理原则:

(一)足额缴存

总行财务会计部按时足额向总行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存入法定人民币及外汇存款准备金。

(二)确保支付

为维护企业银行信誉,保证业务正常开展,必须足额留存用于存款支付和资金清算的资金。

(三)效益优先

总行缴存存款准备金后,在保证支付和清算的前提下,应通过已有信息及时预测资金收付活动、灵活调度资金,尽量避免分支机构在当地人民银行清算账户的资金闲置。

第四条 企业银行存款准备金实行总行资金部统一管理,总行财务会计部负责统计境内各分支机构的存款准备金数据,制作报表,以及完成相关账务处理操作。

第五条 财务会计部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报表,并将境内各分支机构应缴存款准备金资金统一上缴中国人民银行。

第六条 各分支机构的财务会计业务主管人员负责配合总行财务会计部的准备金管理工作。

第七条 存款准备金缴存范围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定。我行存款业务种类变动或资产负债表科目发生变化时要向总行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会计财务处申请重新核定存款准备金缴存范围。

第八条 如新增加存款业务种类,则所在分行应于业务开办前1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报告总行财务会计部。

第九条 企业银行适用的存款准备金率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变化而变化。

第十条 企业银行总行在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开立人民币清算账户,用

于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缴存。下属各分行应在各自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开立人民币清算账户,但此类账户仅用于一般清算及款项收支。

第十一条 企业银行总行在当地中国人民银行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企业银行总行在人民银行清算账户内的存款)按功能分为两部分,即法定存款准备金和超额 存款准备金。

(一)法定存款准备金是企业银行总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核定的法定存款

准备金率统一存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该部分资金不得用于日常支付。

(二)超额存款准备金是企业银行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全部人民币存款准备

金超出人民币法定存款准备金的部分,该部分资金用于日常支付。

第十二条 企业银行总行向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指定金融机构开立的外汇存款准备金账户缴存各分支机构汇总的外汇存款准备金。总行存入中国人民银行指定金融机构的外汇存款准备金仅作存款准备金使用,不能用于其他用途。

第二章 外汇存款准备金缴退

第十三条 外汇存款准备金按月缴存,按当月15日到次月14日准备金余额不得低于上月末存款余额乘以法定存款准备金缴存率的原则缴存。

第十四条 美元、港币存款按原币种计缴存款准备金,其他币种的外汇存款准备金折算成美元计缴。各币种之间的折算率参考每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各币种对美元折算率》。

第十五条 总行财务会计部应于每月4日前向人民银行报送报表,并资金部进行实际缴退,如缴存额增加则应在10日前补缴,如缴存额减少,确认人民银行15 日退缴。

第十六条 财务会计部根据分行数据填制人民银行《缴存外汇存款准备金各科目余额表》。

第十七条 总行财务会计部应在每月4日内制作外汇准备金报表(包括:1、缴存凭证;2、月度会计报表;3、月末外汇存款余额表(格式见附件1)),并报送总行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营业部。

第十八条 如遇准备金补缴情况, 总行资金部应在每月10日前准备充足的资金,以备财务会计部向人民银行补缴存款准备金。如遇退缴情况,总行财务会计部应在每月15日关注人民银行存款准备金的退回情况,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一)总行向人行上缴存款准备金

借:存款准备金

贷:存放同业

(二)人行向总行退缴存款准备金

借:存放同业

贷:存款准备金

第十九条 如遇总行财务会计部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存款准备金报表的最后一日为假期,则应在假期前一工作日报送报表。如缴存最后一日(14日)为假期,则资金部我行应在前一工作日缴存存款准备金。

第二十条 如遇月末当日为休息日,则《缴存外汇存款准备金各科目余额表》应按照休息前一工作日的存款余额计算。

第二十一条 企业银行总行计算缴退额公式: 总行缴退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准备金数额=

上期末缴存存款准备金余额-本期应缴存款准备金额 =(各分支机构各项存款本期末余额×本期适用存款准备金缴存率) -(各分支机构各项存款上期末余额×上期适用存款准备金缴存率)

第三章 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缴退

第二十二条 人民币存款准备金按旬缴存,缴存原则为:

(一)每月5日到14日准备金余额不得低于上月末存款余额乘以法定存款

准备金缴存率。

(二)每月15日到24日准备金余额不得低于上旬末存款余额乘以法定存

款准备金缴存率。 (三)每月25日到4日准备金余额不得低于中旬末存款余额乘以法定存款

准备金缴存率。

第二十三条 总行应缴中国人民银行存款准备金按下面的公式计算; 存款准备金=(各项存款本期末余额×本期适用存款准备金缴存率)

第二十四条 总行财务会计部每月1日、11日和21日根据各项存款余额明细表制作上报人民银行的准备金缴存报告。

第二十五条 由财务会计部进行报表报送工作。

每月1日、11日和21日向总行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送每旬末《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人民币一般存款余额表》(附件2)。

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向总行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报送上月存款明细表。

第二十六条 每月5日、15日和25日,总行财务会计部要在银行核心业务系统内调查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相关信息,并确认在清算账户留足余额,使其不低于上旬末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的最低限额。

第二十七条 如遇报表最后一日为休息日,则应在假期前一工作日向人民银行上报存款准备金报表。

如遇补缴最后一日为休息日(5日、15日和25日),则应在前一工作日备足准备金账户余额,以达到考核要求。

如遇月末当日、10日、20日休息,则《人民币一般存款余额表》应按照休息前一工作日的存款余额计算。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总行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 《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缴存外币准备金各科目余额表》 附件2 《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人民币一般存款余额表》

附件1:

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公章: 会计: 复核: 制表:

注:1、表内“科目代码”与“科目名称”必须按最新缴存范围文件要求填制。

2、金额按会计计数要求加币种、分节号、小数点。

3、“备注”栏内填写最新文件编号,文件中的特殊规定应有说明。 4、“页数合计”为报表加上此页的合计数。 5、此表内容手工填写无效,各项印章必须清楚。

6、此页与报表装订后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上报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

第四篇 法定准备金核定科目《ACS业务规则介绍》

ACS业务规则介绍

ACS是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

目前人民银行运行的ABS系统,即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它是以地心支

行为会计核算主体,县支行作为营业网点。

ABS系统运行了很多年,存在不少问题,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数据分散,

会计报告及数据需逐级汇总,时效性差 ;二是商业银行须多头摆放资金,以满

足区域性资金清算和现金调拨的需求,不能适应集中的流动性管理要求;三是 操

作系统和数据库软件落后,不利于数据集中和数据共享,也不利于未来业务发展。

四是 业务流程较复杂,内控环节基本维持传统会计要求,导致岗位设置刚性与

人员总体较少的矛盾突出,人力资源难以合理分配。

在这种情况下,总行开发了ACS系统,包括总账系统及7个子系统:分别是 业

务处理子系统、 业务监督子系统、 会计数据档案管理子系统、 客户对账子系统、 会计

数据信息管理子系统、 流动性查询子系统、电子验印管理子系统。目前3月2 4日上线时,

运行的主要是总账,业务处理子系统、业务监督子系统,其他系统会陆续上线。ABS系统

下,我中支作为直接参与者加入支付系统,在ACS系统运行后,人总行是直接参与者,中

支是间接参与者。

ACS系统的业务处理主要特点是 凭证扫描切片、 集中并发处理、 流程授权监控、 后

台实时记账。设立业务处理中心,以凭证影像电子化替代传统的原始凭证实物传递方式,

业务处理以影像信息为依据。营业部门仅作为前台,受理金融机构传递的纸质凭证,通过对

凭证的受理审核和影像扫描,传至业务处理中心,由业务处理中心负责根据影像信息集中完

成业务要素输入和账务处理,将前台受理和后台处理严格分离。

ACS管理与服务功能

1、零余额账户 ‏

满足金融机构集中头寸管理,采用单一法人账户办理资金结算的需要。

金融机构可为其分支机构开设¡°零余额¡±账户,办理现金存取、同城差额清算等业务。

日间头寸实时自动划转至其法人账户,日终始终保持账户余额为¡°零¡±。

2、账户管理

重新设计账号编制规则,金融机构类别代码、行政区划代码、币种等信息将作为账

户参数,当各类国标、行标发生变化,或开户单位机构改革、改制时无须进行账号变更。金

融机构名称、机构类别、预留印鉴等变更无需更改账号。中央银行内部会计科目等变更也不

对金融机构账号产生影响。

客户账号长度为定长8位,类型为大写英文字母(A-Z,除去O和I)和数字(0-9)

混合型。客户账号人民银行系统内唯一。

账户性质变更(非清算账户转为清算账户):不影响金融机构的业务办理,无需变更

账号、停办业务流程与清算账户数据移植类似。

3、差额结算管理

同城票据交换作为传统的跨行清算渠道,一直发挥着积极作用,也是大小额支付系统

的重要补充。ACS提供灵活的差额结算管理方式和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 金融机构的交换差额按照所在地人民银行规定的票据交换场次同步进行结算。其主要特点: 严格贯彻“央行不垫款”原则;整场差额同步输入;所有非清算账户余额必须充足; 非清算账户记账成功的同时向支付系统发出清算账户记账报文。

金融机构的交换差额按照其准备金账户的资金头寸情况分别进行清算。其主要特

点:

保证资金清算效率;

非清算账户与清算账户同步处理;

ACS提供非清算户排队机制;

引入资金拆借等融资协议,防范流动性风险。

日终“清算窗口”影响范围最小。

3、准备金管理

一是灵活的管理模式。总行统一管理准备金参数,同时允许部分准备金账户进行属地管理;准备金参数可随时调整,也可进行约时生效设置。

二是支持特殊政策工具。满足准备金管理个性化需求。按账户设置差别准备金率、按账户进行差别准备金、特种准备金、批准动用准备金的控制。

三是多样化的管理方法(币种、考核周期、方法、数据报送方式)。

准备金考核方法

时点法。考核期内,金融机构法人每日准备金账户余额与数据报送期一般存款余额(期末时点值或平均值)之比是否达到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要求。时点法中的一般存款余额类型包含期末时点值和平均值两类。

平均法。考核期内,金融机构法人准备金账户余额的平均值与数据报送期一般存款余额(期末时点值或平均值)之比是否达到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要求(考核期内某日法定存款准备金账户余额可能低于法定准备金要求)。平均法中的一般存款余额类型包含期末时点值和平均值两类。

一般存款余额数据报送方式

目前,金融机构普遍采用人工柜面传递纸质报表数据的方式进行数据报送,人工成本高、审核效率和准确率难以提高。

电子化报送,利用客户对账子系统的数据通道,向金融机构提供一般存款余额数据报送接口,规定统一的数据报送格式。

ACS根据核定的各金融机构缴存准备金存款会计科目范围设置一般存款余额表数据审核功能,对金融机构报送的一般存款余额数据进行自动审核。

准备金考核规则

金融机构机构在中央银行只开设一个准备金账户,该账户既有法定存款准备金,也有超额存款准备金,且法定准备金与超额准备金须按不同的利率分别计息。因此,中央银行的会计系统必须严格区分该账户内的资金性质,准确计量法定准备金和超额准备金的比例。 管理与服务功能——准备金管理

ACS业务截止后,计算当日金融机构法人准备金账户余额,并与本考核期应缴法定存款准备金最低限额进行比较。

账户余额大于准备金最低限额时,按最低限额计算当日法定存款准备金,并作为法定准备金计息余额,超出部分作为超额准备金。

账户余额小于法定存款准备金最低限额,则以当前余额作为法定准备金计算计息余额,同时记载账户余额与法定存款准备金最低限额的差额,记入准备金考核处罚单,用以计算准备金考核处罚金额。

财政性存款

财政性缴存的管理方式一直未发生改变,其缴存和调整方式不再赘述。需要说明的是,未来ACS同样支持按照金融机构法人一点缴存财政性存款。

管理与服务功能——电子报表管理

为提高金融机构报送会计报表数据准确性和报送效率,进一步加强中央银行的会计管理,ACS设计开发了电子报表管理功能。

缴存款报表管理

一般存款余额表数据

财政性存款余额表数据

管理与服务功能——电子报表管理

为提高金融机构报送会计报表数据准确性和报送效率,进一步加强中央银行的会计管理,ACS设计开发了电子报表管理功能。

常规会计报表管理

日计表表数据

月计表、资产负债表、年终决算表数据

管理与服务功能——电子报表管理

按金融机构建立报表项目库;

使用统一的机构代码;

标准的数据格式。

常规报表管理功能与缴存款报表管理的关系。

日计表的特殊要求。

管理与服务功能——流动性查询

流动性查询服务

流动性查询是指人民银行各开户金融机构通过支付系统、金融专网、电话等途径,实时向ACS查询账户余额、预期头寸、日间透支、排队情况,以及当日部分交易明细信息。

为满足金融机构及ACS其他用户的流动性查询需求,ACS设计开发了专用的流动性查询子系统,采用多样化服务方式,提供实时、准确的金融机构流动性数据信息。

管理与服务功能——流动性查询

流动性查询子系统建设原则:

实时高效

安全精准

灵活服务法定准备金核定科目

统一处理

管理与服务功能——电子化对账

电子化对账

二、有关要求

1、凭证的使用和规范填写

ACS系统提供有

中央银行

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

业务培训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

2014年7月1日 北京

主要内容

人民银行会计业务系统现状

组织形式:以地市中心支行为会计核算主体,县支行作为营业网点。

应用系统:使用总行统一开发的会计集中核算系统(ABS)。

2005年6月,人民银行将核算主体从2000多个县支行上收至341个中心支行,改变了核算体制。支付系统全面推广运行,畅通了资金汇划渠道,跨行业务大部分由商业银行直接通过支付系统办理。

ABS的不足

账务数据依然分散,会计报告及数据需逐级汇总,时效性差,难以为货币政策、金融市场和金融稳定提供及时有效的决策支持。

商业银行须多头摆放资金,以满足区域性资金清算和现金调拨的需求,不能适应集中的流动性管理要求。

ABS的不足

操作系统和数据库软件落后,不利于数据集中和数据共享,也不利于未来业务发展。

业务流程较复杂,内控环节基本维持传统会计要求,导致岗位设置刚性与人员总体较少的矛盾突出,人力资源难以合理分配。

ACS总体拓扑结构

与相关系统的关系

ACS与支付系统的关系

ACS是支付系统的重要支持系统。

作为直参,在支付系统开立账户,一点与支付系统NPC连接。

通过支付系统发起或接收大、小额支付业务,并支持通过支付系统办理现金取款和非清算账户流动性查询等业务。

SAPS管理的清算账户是ACS账务的重要组成。

ACS通过指令报文启动SAPS的日终处理,各清算账户的发生额及余额等账务明细信息,纳入ACS每日的账务平衡。

与相关系统的关系

与货币金银管理信息系统的关系

ACS与货币金银管理信息系统一点连接,办理货币投放和回笼等业务。特别说明: 满足商业银行单一法人账户和货币发行账务处理要求;

提高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发行业务办理成本。

依托支付系统,设计构建货币发行业务的新流程。

与相关系统的关系

ACS内部结构图

ACS系统组成

总账系统及7个子系统:

业务处理子系统

业务监督子系统

会计数据档案管理子系统

客户对账子系统

会计数据信息管理子系统

流动性查询子系统

电子验印管理子系统

业务处理组织形式

设立集中的业务处理中心,根据营业网点扫描上传的凭证影像集中进行业务处理。

主要特点

对现行业务流程进行改造,以凭证影像电子化替代传统的原始凭证实物传递方式,业务处理以影像信息为依据。

合理分解流程、将前台受理和后台处理严格分离,营业部门仅作为前台,负责完成凭证的受理审核和影像扫描;业务处理中心负责根据影像信息集中完成业务要素输入和账务处理。 以纸质凭证为主要业务受理形式,通过前台营业网点受理金融机构传递的纸质凭证。 业务组织方式示意图

第五篇 法定准备金核定科目《存款准备金管理问题初探》

(本栏目由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交通银行成都分行、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协办)银行管理BANKING MANAGEMENT

存款准备金管理问题初探

□雷廷军

摘 要:近年来,为应对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变化,人民银行多次利用存款

准备金这一货币政策工具进行宏观调控,其重要性十分明显。为进一步加强存款准备金管理,减少缴存款漏损,为人民银行执行货币政策服务,本文通过对我国存款准备金管理与国外相关情况的比较,指出当前缴存款管理中的一些问题,并就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存款准备金 货币政策 宏观经济调控

一、我国存款准备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漏缴、少缴准备金存款

1.新增科目应缴存未纳入缴存。金融机构因金融创新而派生新的业务并相应新增设科目时,并没有将这些新增科目及时报人民银行核定,导致应纳入缴存的科目没有及时纳入缴存。

2.未缴存科目因扩大使用范围后,应缴存而未纳入缴存。金融机构因金融创新而扩大原未缴科目的核算范围,使应纳入缴存的资金未能纳入缴存,导致缴存款遗漏、少缴。

3.缴存科目范围核定不完整,应纳入缴存款的科目没有纳入缴存。如保证金科目,由于该科目没有纳入缴存准备金范围,没有应缴法定准备金的制约,该法人金融机构可以通过该科目不断扩张,产生更多的派生存款。  (二)转移财政性存款

  1.改变资金性质办理缴存。由于财政性缴存款在缴存比例及资金收益上与一般性缴存款存在较大的差别,如前者各金融机构要全额缴存,期间不得使用,所获取的只是代办手续费;而后者各金融机构只是按比例缴存,所获取的是存款利息收入和营业时间对这部分资金的使用。因此,各金融机构利用各种办法以一般性存款来挤占和转移财政性存款,以达到少缴财政性存款之目的。

总第331期■西南金融 

  2.会计科目设置不规范。个别金融机构以一级科目核算一般性存款,下设二级科目核算财政性存款,造成人民银行会计核算部门在审核报表时无法确认缴存数据的真实性,漏缴现象时有发生。  3.缴存数据不真实。由于财政性存款按属地原则管理,各县级人民银行只能审核当地开户金融机构提供的一般余额表,金融机构全辖汇总报表只有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在月末办理准备金存款业务时才能核对,客观上导致了县级金融机构每旬的划缴真实性差。  (三)考核依据不科学

  1.按法人整体考核,容易形成监管盲区。法定存款准备金实行法人考核后,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以法人身份在当地人行开立存款准备金账户,法人所辖分支机构首先将存款准备金预先存到法人处,然后再由法人金融机构将全辖的存款准备金统一缴存到在人民银行开立的存款准备金账户中。以农村信用社为例:农村信用联社为一级法人,所辖农村信用社为二级法人。在法定存款准备金考核工作中,二级法人社先将存款准备金预先缴存至一级法人社的农村信用社联社,再由农村信用社联社缴存至当地人民银行的存款准备金账户。联社所在地人民银行按照农村信用联社报送汇总的“一般存款余额表”或月计表进行法定存款准备金考核。

  2.考核时点绝对化,缺乏科学性。

当前,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法定存款准备金的考核依据是旬(月)末日存款余额。通常情况下,商业银行的存款额考核是以考核期的期末余额为依据,旬(月)末日往往是存款余额的高峰期。因此,旬(月)末时点数据不能真实反映行(社)一旬来的资金运营真实状况。以每旬(月)末日存款余额作为法定存款准备金调整依据,容易造成多缴或少缴,不利于商业银行进行平稳有效的流动性管理。

  3.考核方式不灵活。目前这种按法人考核存款准备金的做法,利于有效发挥金融机构灵活调剂资金用于支付清算,增强资金的流动性和使用效率,提高系统内资金自求平衡的能力,也是1998年存款准备金制度改革的初衷。然而这种按法人考核的大一统做法,容易出现漏缴、转移缴存款的现象,由于准备金考核的是法人,顺理成章监管的责任也由法人所在地人民银行承担,而法人所在地人民银行难于对法人所辖的分支机构执行缴存款情况逐一进行监管,客观上使政策的执行效果大打折扣。  4.标准不统一。相同的资金性质、相同的会计科目在不同的法人,采取不同的缴存政策。如金融机构接收他行存放在本行的款项,大部分金融机构在同业往来科目中核算,而相关缴存款制度却对有的金融机构规定应纳入缴存,有的规定却不纳入缴存,客观上为基层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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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NKING MANAGEMENT

管和会计人员柜面审核带来了困难。   (四)处罚方式操作性不强  1.处罚条款不够完善,对违规行为如何处罚难以判定。存款准备金管理规定只明确了商业银行缴存存款准备金不足时对其不足部分按每日万分之六比例处以罚款;《商业银行法》第八十条规定“商业银行不按照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有关文件资料的,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而金融机构迟报报表资料形成的延迟缴存存款准备金等行为是否属于缴存不足?迟缴?有意?无意?逾期但已改正等情况难以鉴定,操作性不强。

2.处罚程序周期长。通过对我辖某中心支行2007年对辖内法人金融机构缴存款实施处罚的调查情况看,一是处罚手续繁琐,环节多。首先由会计营业部门打出“透支清单”后送货币信贷部门,货币信贷部门审核后(一千元以上还需中支处罚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 发出“处罚意见书”,待被处罚行收到并确认后,由货币信贷部门填制“行政处罚罚款收据”送被处罚单位执行。二是处罚周期长。如该行2007年实施的3笔处罚,最长的有2个月零3天,最短的也有13天。三是难以落实,尤其是基层人行。 二、措施和建议

  (一)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存款准备金的管理

1.尽快制定统一完善的存款准备金管理办法。我国存款准备金制度的管理规定分散在历年的多个文件之中,没有专门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管理办法。建议:一是尽快出台专门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管理办法,以统一规定存款准备金管理的总体原则、缴存范围、考核办法、处罚规定等;二是对迟缴、漏缴、少缴、故意转移缴存款等行为进行界定,并分别情况予以处罚;三是明确金融机构在业务创新过程中新增科目或扩大科目使用范围,涉及存款科目或属存款性质的资金来源的,要及时报法人金融机构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定是否纳入缴存。

2.扩大存款准备金构成及缴存范围。建议将金融机构的库存现金和流动性强、安全级别较高的证券类资产、保证金存款等纳入到存款准备金缴纳范围之中,以减少人民银行的调控难度。

3.统一缴存标准。根据资金性质来判断是否缴存,而不是仅限于会计科目;对相同资金性质的资金所有金融机构在会计核算中均应纳入缴存。统一缴存标准一方面便于规范缴存款业务,维护缴存款制度的严肃性;另一方面便于人民银行统一监管。

  (二)强化监督手段,定期进行现场监管

  随着金融基础设施的完善,金融会计核算电子化水平的提高,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已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人民银行仅从柜台上考核准备金缴存已经无多大实际意义。因此从金融机构会计核算的源头督促金融机构严格按照人民银行的要求设置、核算缴存款科目,不转移、不漏损,定期不定期开展现场检查非常重要。建议:一是由人民银行货币信贷部门牵头定期不定期组织力量对金融机构缴存准备金存款及财政性存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依法核实各行缴存款项是否真实完整,核算科目是否准确,报表反映是否全面;二是落实处罚措施,对不执行缴存款制度的金融机构进行通报批评和严格处罚,促使金融机构按照准备金制度的要求自觉、及时、全额缴存存款准备金。

  (三)完善人民银行内部存款准备金管理机制

  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建议将核定金融机构缴存款科目范围的职责工作交货币信贷部门履行,会计部门负责制定缴存款核算办法,营业部门根据货币信贷部门核定的缴存款科目范围和比例,按照会计部门制定的核算办法办理资金缴存,日常考核。由货币信贷部门履行缴存款科目范围核定职责,一方面有利于货币信贷部门通过金融机构的报表更多地掌握金融机构的信贷收支状况和变化,及时了解和掌握金融机构开办新业务、开发新产品的情况;另一方面,有利于货币信贷部门根据宏观调控

的需要对是否纳入缴存性质的资金科目及时予以核定,并将缴存存款准备金科目范围与缴存比例进行有效匹配,增强宏观调控的有效性和灵活性。  (四)完善考核办法

  1.按每旬的日平均余额考核存款准备金。建议对存款类金融机构改用按期间内日平均余额进行缴存金额考核。按日平均余额考核能有效地防止金融系统因职工绩效考核而引起的存款虚增或搬家,达到削峰填谷效果,使缴存于人民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更为合理,更能全面地反映法人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的真实情况。

  2.灵活采取多种方式考核存款准备金。一是在流动性紧缩、金融机构流动性不足、经济增长放缓、需要降低准备金率来增加流动性来刺激低迷经济的时候,可采用目前这种按法人考核存款准备金的做法,按法人考核有利于提高金融机构系统内资金自求平衡的能力,增强资金的流动性和使用效率。二是在流动性普遍过剩、金融机构资金充足、人民银行要通过提高准备金率抑制其流动性的情况下,则宜按属地原则考核存款准备金。

(五)完善缴存款处罚类型,简化处罚手续

  建议一是将对“商业银行缴存存款准备金不足时对其不足部分按每日万分之六比例处以罚款的规定”,改为采用罚息方式,直接由核算中心罚息后报货币信贷部门备案,简化处罚手续。二是细化《商业银行法》关于商业银行不按规定向人民银行报送有关文件资料的,由人民银行责令改正,对逾期不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要增强可操作性,发挥制度执行效力;三是增加迟缴、漏缴、少缴转移缴存款等违规类型的处罚方式,督促金融机构自觉执行缴存款义务,切实防止缴存款漏损现象。■作者单位: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所在地:成都市邮编:610041 责任编辑:晓 茅

西南金融■2009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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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篇 法定准备金核定科目《农村信用社会计科目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