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中考考试承诺书

时间:2021-10-30 13:14:59 初中作文范文

篇一:《2015年中考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德江县第五中学2015年中考考生诚信考试

承 诺 书

我是一名光荣的初中学生,我珍惜我的荣誉。

为了严肃中考考风考纪,充分发挥诚信教育的主导作用,响应各级党政号召,提高诚信意识和诚信素质,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诚信人才。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加2015届中考。在此次考试中,我们庄严地做出如下承诺:

一、我已认真学习《考试规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33号令)。诚信参考,考出自己的真实成绩。做一名诚信考生,诚信公民。

二、认真思考,按时独立完成试卷;不违纪、不作弊;不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获取成绩;不剽窃他人试卷;不抄袭他人答案。

三、自觉遵守考场纪律,维护考场秩序,服从监考员老师安排。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辞典及规定以外的文具、资料等参加考试。

四、凡带有书包、书籍、纸张等物品的,都集中存放在监考老师指定的地方,不随身放在座位上。

五、在考场内不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不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

六、不将自己的答案让他人抄袭,不将试卷带出考场。

承诺人:{温州市中考考试承诺书}.

时间: 年 月 日

篇二:《2014年中考承诺书》

2014年中考承诺书

XX年中考承诺书

根据肥东县教育体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学校有义务协助家长做好中考考生送考工作,学校为了方便同学们考试,学校安排教师集体送考,实行:行、食与宿统一管理,但是部分学生家长要求由自己带孩子参加考试,对于不和学校一起集中住宿的同学,学校原则上同意家长的请求,提醒家长要确保自己孩子在考试期间的交通、食宿卫生、财物、人身等安全方面。对于考生或家长在考试期间遇到困难,比如准考证丢失,学校会协助,与考点联系,不耽误考生本节考试。但是对于其他方面,比如财物丢失,交通安全,考试迟到等由家长全权负责,与学校无关。

考生家长签字:

陈集中学校长室

XX年5月24日

篇三:《2016年中考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2016年中考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温州市中考考试承诺书}.

本人自愿参加襄阳市2016年初中毕业暨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试,我已阅读了《中考学业水平考试考生须知》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现郑重承诺:愿意在中考理化生实验操作、英语口语、信息技术教育、体育和文化课等考试中,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自觉遵守各项考试规定和考试纪律,服从考点工作人员和监考老师的管理,诚信应考,不作弊、不违纪违规。如有违反,愿意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接受处理。

学校:襄州区龙王镇中心学校

班级:九 ( ) 班

考生签名:

2016年4月6日

注:此《承诺书》在发《准考证》时,以班级为单位须由考生本人签名后交由所在学校保存备查。

篇四:《中考承诺书》{温州市中考考试承诺书}.

中考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作为2015年中考的考生和家长,我已认真阅读了《考生须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报考及考试规定,为维护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平性,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我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所提交的各项材料真实、准确。如有虚假、错误信息和弄虚作假行为,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我将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3.我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硕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监考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

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节选)

第五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温州市中考考试承诺书}.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六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考生有第六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各科成绩无效;

考生签字: 考生家长:

二0一五年 月 日

篇五:《中考送考承诺书》

中考送考承诺书

光裕初中:

我的孩子_________,是贵校九年级_____班学生,参加今年中考,根据孩子本人意愿,经家庭商议,不在学校组织的宾馆集体食宿,由家庭主要成员全程陪送孩子参加中考,中考期间及往返路途,人身、财产、交通及考试安全均由本人负责,如遇意外,校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特此承诺

联系电话: 学生家长:{温州市中考考试承诺书}.

(签字或盖章)

中考住宿地址:

2015年6月2日

篇六:《中考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潮阳区2016年中考和初中生地考试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本人自愿报名参加考试,现郑重承诺:

一、本人已阅读了汕头市2016年《考生守则》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并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广东省中学教育考试违纪行为处罚办法》有关条款接受处理。

二、本人自觉服从考点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的管理,自觉接受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检查是否携带手机等违禁物品进入考场,自觉维护考试公平,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不违规、不作弊,做到诚信考试、守纪考试、文明考试。

考生签名:

2016年6月 17日

篇七:《中考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宝鸡伟思特学校2014届中考考生诚信考试

承 诺 书

我是一名光荣的初中学生,我珍惜我的荣誉。

为了严肃中考考风考纪,充分发挥诚信教育的主导作用,响应各级党政号召,提高诚信意识和诚信素质,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诚信人才。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加2014届中考。在此次考试中,我们庄严地做出如下承诺:

一、按规定时间凭《准考证》进入试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放在课桌靠走道一侧上角。

二、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钢笔、签字笔、圆珠笔、铅笔、橡皮、圆规、直尺、三角板、小刀、空白垫纸板、透明笔袋等文具。数学、理化考试时考生可携带并使用省教育厅(陕教基[2006]50号)文件规定型号的科学计算器。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寻呼机)、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助听器、文具盒等。

三、迟到15分钟者,不得进入考点;离考试结束还有30分钟,方可交卷。

四、必须用蓝、黑水笔或圆珠笔答题(绘图、答题卡答题除外),红水笔、铅笔答题及草稿纸上的答案,一律无效。

五、如试卷有印刷或分发错误,可举手询问,但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除在规定位置答题外,不准在试卷和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六、考试结束,考生必须立即起立,停止答题,将试卷按页码顺

序整理好,依次退场,不准带走试卷和草稿纸。

七、严格遵守考试规定和纪律,违者按《陕西省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考生违反考试管理的行为及处罚规定》严肃处理。

承诺人:

时间:2014年6月 日

第一条 考生在试卷或答题卡规定位置上,写错或涂错姓名、考号的,每次扣原始成绩2分;不涂写姓名、考号的、每次扣原始成绩5分。

第二条 考生有下列违章违纪行为,属一、二种情形之一的扣该科卷面得分的30%;属三、四种情形之一的扣该科卷面得分的40%;属五、六种情形之一的扣该科卷面得分的50%。

1、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2、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写姓名、准考证号;3、开考信号发出前答题;4、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5、携带传呼机和其他无线通讯工具及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试场;6、在试场内吸烟、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试场秩序的行为,经劝阻不改。

第三条 考生在两科以上考试中有第二条所列情况之一的,所考科目的考试成绩无效。

第四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当年考试资格。

1、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手势;2、夹带;3、接传答案;4、交换答卷;

5、偷看、抄袭他人答卷;6、有意将自己的答卷让他人抄袭;7、考试期间撕毁试卷或答题卡; 8、将试卷或答题卡带出试场;9、在评卷中被认定为雷同答卷;

10、有意在答卷中做其他标记;11、利用现代通信手段作弊或其他舞弊行为。

第五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当年考试和录取资格,两年内不准参加全省初中毕业生升学统一考试,并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开除学籍。 1、扰乱报名站(点)、试场、评卷场所及考试有关工作场所秩序;

2、拒绝、阻碍考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

3、威胁考试工作人员安全或公然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

4、伪造证件、证明、档案以取得考试资格;

5、考生由他人代考或偷换答卷,涂改成绩。

第六条 中等专业学校或高等学校在校生代他人参加考试的,由其所在学校勤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在校高中生代他人参加考试的,从该生毕业当年起两年内不得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应、往届初中毕业生代他人参加考试的,两年内不得参加全省初中毕业生升学统 陕西省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考生 违反考试管理的行为及处罚规定

一考试。

第七条 凡属违反考试管理的行为,监考应根据本规定如实填写《违纪记录单》。主考根据违纪事实,在《违纪记录单》相应位置签注意见。

第八条 凡在评卷或其他工作环节中发现的舞弊问题,由学科评卷组或其他工作环节的负责人提出意见,经审核后按此规定进行处理。

篇八:《中考诚信考试承诺书》

2014年黔西南州高中阶段统一招生考试

兴仁县致远中学考生诚信考试

承 诺 书

我是一名参加2013年黔西南州高中阶段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现已了解我州招生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及招生过程中考生必须履行的义务和责任,我深知中考不仅是一场文化知识的测试,更是一次道德品质的考量,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本着“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信念,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试纪律,保证诚信参加考试。

二、坚决服从考点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的管理,尊重监考老师。做到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坚决反对和拒绝参与任何形式的违纪作弊行为。

三、遵守学校考试期间各项纪律、安全要求;端正考试态度,树立良好的考试形象。真正做到安全、沉着、认真、细心应考。

四、保证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所填写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有效。

五、如有违反考试规定,自愿接受处理。{温州市中考考试承诺书}.

六、此承诺书由学校统一保存!

承 诺 人:

2014年 6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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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黔西南州高中阶段统一招生考试

兴仁县致远中学考生诚信考试

承 诺 书

我是一名参加2013年黔西南州高中阶段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现已了解我州招生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及招生过程中考生必须履行的义务和责任,我深知中考不仅是一场文化知识的测试,更是一次道德品质的考量,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本着“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信念,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试纪律,保证诚信参加考试。

二、坚决服从考点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的管理,尊重监考老师。做到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坚决反对和拒绝参与任何形式的违纪作弊行为。

三、遵守学校考试期间各项纪律、安全要求;端正考试态度,树立良好的考试形象。真正做到安全、沉着、认真、细心应考。

四、保证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所填写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有效。

五、如有违反考试规定,自愿接受处理。

六、此承诺书由学校统一保存!

承 诺 人:

2014年 6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