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长接待日制度

时间:2021-10-28 23:24:44 初一作文

法院院长接待日制度(一)

法院院长公开接待日制度(试行)

一、接待时间:每月两次,定于每月的农历初一和十五。

二、接待人员:院领导按顺序轮流接待,如有特殊情况可相互调换,但不得延误。信访室负责组织接待。法警二名负责维持秩序。需本院其他庭、室负责人参加接访时,接到通知后要准时参加,如遇特殊情况需向接待院长请假。

三、接待地点:法院信访室

四、接待办法:

1、凡要求院长接待的人员,需首先到信访室进行登记,由信访室根据登记情况安排好接待顺序,由接待院长逐一接待来访。根据当事人申请,院长可约访当事人。

2、在接待院长接访中,信访室应将来访人反映的问题认真记录在《院长公开接待来访交办事项督办卡》中,接待院长接访后在《督办卡》上签名、签字栏内批注具体处理意见,明确承办单位及期限,并当即交办。《督办卡》一式三联,一联用于通知来访人,一联交承办,一联留信访室督办。

3、来访人必须遵守接访秩序,服从组织人员的管理和指挥,接待院长对其来访提出问题给予答复后应马上离开,不得以任何借口妨碍整个接待活动的正常进行。

4、承办单位应按接待院长要求及期限完成承办任务。并将承办结果通知信访室,信访室以《院长接待日交办案件情况统计表》的形式于每月底告知接待院长交办案件的承办情况,并将此情况同时呈送其他院领导及各庭室,以增强这一制度效果的透明度。《院长接待日交办案件承办情况统计表》的内容包括:接待院长姓名、接访及交办时间、来访人姓名、来访内容、交办意见及期限、承办单位、承办情况。

5、承办院长接待日交办案件的承办情况,纳入各承办单位岗位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其具体考核方法:业务庭室视为承办一般案件考核,行政庭室以相应的目标责任考核。

6、处理办法:

(1)对法律咨询的,可当场予以解答。

(2)对告诉来访的,属法院受案范围的,交立案庭统一立案受理。

(3)对来访案件需要当即办理的,院长可当场责成有关庭、人员限期办理;对个别疑难案件或需几个部门协调处理的案件,可通过“会诊”,明确主管部门,及时拿出解决办法。

(4)对反映法院干警违纪问题的,交纪检监察部门查处。

7、几点要求:

(1)要做到着装上岗,文明接待,耐心听取来访人陈述,认真依法解决问题。

(2)要注重实效,切实为来访人办实事,对每起交办的案件都应跟踪回访,认真查办,力求一次解决问题,避免重信重访,越级上访。

(3)要注意安全保卫工作,每次接访均应由法警值勤,维持接待秩序,杜绝意外情况发生。

法院院长接待日制度(二)

院长接待日制度

为了加强医患之间的沟通,增加医院管理的透明度,及时有效地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特制定院长接待日制度。

1.每月第二周四下午为院长接待日时间,接待地点设在医院中庭病员服务中心,如遇特殊情况,由院办公室另行安排。

2.院长、副院长实行轮流接待,由院办公室安排接待顺序。院长接待日期间,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参加接待。

3.接待群众来访要遵循以下原则:正确贯彻执行政府有关办医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医院有关规定,分工负责,归口办理,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4.院办公室负责做好院长接待日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先后顺序依次安排来访者反映问题,并分别通知所涉及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接待;同时要做好接待记录,对接待中决定的有关事项进行督促落实。

5.对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能够现场解决的要主动予以解决,需要集体研究的事项应先向来访者做好解释工作,待院领导班子讨论研究后,批转或责成有关职能部门及时给予办理和答复。

6.对每次接待群众来访的内容和处理结果,都要认真填写《院长接待日情况登记表》,需要职能部门办理的事项应抓紧办理,并在规定时限内将处理结果答复给来访人,同时将登记表和答复内容以文字形式汇报院办公室,由院办公室向接待院长汇报处理结果。

7.对于因工作落实不力造成群众重复上访、越级上访或产生严重影响的,要严格按照医院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8-接待院长和所有参加人员,要尊重来访者的隐私权,为来访群众守密,不得散布来访者所反映的任何问题,否则将按医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法院院长接待日制度(三)

院长接待日制度

为加强医院和就医病员的联系,增进与病人的沟通,及时倾听病人及家属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为病人排忧解难;更是直接地了解病人的需求,及时调整医院的服务功能,拓宽医疗服务领域,提高病人对医院的信任度和满意度,促进医院发展的重要措施。根据医院开展满意在卫生活动的要求,特建立瓦店中心卫生院院长接待日制度。

一、接待日时间

每逢集日为院长接待日,时间上午7:30——11:30。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逢集日进行。

二、接待日前期准备工作

接待日前期准备工作由医院办公室负责,在接待日前一天完成。

1.安排好院领导接待日值班表。接待日的接待以院领导为主,各科室主任陪同接待。值班表由院办每季度排定一次,并将值班表送交院领导和各职能科室。

2.及时联系,确保领导到位。院办提前一天通知到人。值班表一经排定,不再随意变动。院领导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接待,须由本人与其他领导商调或委托院办调整。

3.准备好接待日群众来访登记表。

三、接待地点

二楼会议室。

四、接待程序

1.医院领导听取来访病员反映,由陪同职能科室领导做好接访登记。

2.由医院领导提出处理意见,或与责任科室领导当场研究后提出处理意见。

3.由参加接待的院领导或职能科室领导向来访群众答复、沟通与交流。涉及医疗纠纷等医患矛盾的,要积极引导来访人员依照法律程序处理。

五、交办、督办、反馈、建档

1.交办。在来访接待中不能当时处理的,由参加接待的院领导在登记表中批示,提出意见,再由院办向有关承办科室交办,限期报结。登记表原件留存,复印交办。

2.督办。来访接待日交办的信访案件,由院办负责跟踪督办。

3.反馈。承办科室应根据院领导的批示要求及时查办。不得推诿、拖延、敷衍,一般要求在一周内办结,并将办理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参加接待日的院领导汇报。

4.建档。院长接待日来访登记表等有关材料由院办按月保管,年终统一归档。

接待守则:

文明接待、礼貌待人;恪守职责、秉公办事;处理答复,实事求是;坚持规范,正确引导;群众权益,切实维护。

阳江市中医医院

院长接待日情况登记表

年 月 日

法院院长接待日制度(四)

院长接待日制度

一、为加强医患之间的沟通增加医院管理的透明度及时有效地反映群众的各类问题,特制订本制度。

二、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轮流主持院长接待日;院办公室负责院长接待日组织工作,各职能科室按照院领导和院办公室的安排参加接待,并承办有关来访事项。

三、院长接待日每月一次,为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三下午3:00—5:00 ,如遇节假日顺延至正常工作日第一天下午。接待地点一般在医患关系办公室。院办公室提前一周时间在公示栏、医院网站公布接待领导名单、接待地点。

四、接待群众来访要遵循以下原则:正确贯彻执行政府有关办医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医院有关规定,分工负责,归口办理,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五、凡要求院长接待的人员,由院办公室根据登记情况安排好接待顺序,由值班院长逐一接待来访。根据当事人申请,院长可约访当事人。

六、接待人员要认真负责、妥善处理有关问题。对能够当场答复和解决的,当场予以解决和处理;对不能解决的,应向来访者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对需要集体研究的问题,待研究后及时予以解决和处理;需要向上级机关请示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机关请示,待上级明确后及时予以解决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反馈给来访者。对需要院有关职能部门处理的问题,由院办公室将来访人反应的问题记录在

《院长接待日登记表》中,待院长批注具体处理意见,明确承办科室及期限,并当即交办。

七、承办科室应按接待院长要求,限期完成承办事宜,并将承办结果通知院办公室,办公室于每月底告知接待院长交办事项的承办情况,并同时呈送其他院领导。

八、院长接待日交办事项的承办情况,纳入职能科室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考核。

九、做好保密工作,对来访者反映的一些不便公开的情况和问题要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否则将按医院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012年12月12日

院长接待日情况登记表

年 月 日

2013年 “院长接待日”安排

法院院长接待日制度(五)

院长接待日制度

新余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管理学院院长接待日制度(试行) 为了密切学院领导与广大同学联系,倾听同学对于学院教学、管理等各方面建议和意见,及时解决学院工作存在的问题,推进学院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一、 接待方式

集中接待:每学期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带领其他相关人员与学生代表以座谈方式见面,集中解决答复相关共性化问题。

定期接待:每天由学院领导分散接待,及时解决个性化问题。定期接待实行领导轮流值班制,接待日一般安排一名院领导负责接待,当值领导当天无法出席,可自行委托其他领导代理。

二、 接待时间

集中接待安排在每学期第十教学周,定期接待安排在每天晚上十点至十一点。

三、 接待地点

集中接待根据参与人数安排在教室或学生活动中心,定期接待在负责接待的学院领导办公室。

四、 接待对象

管理学院在籍学生

五、 接待事项

在学习、生活、实践方面遇到的问题,对学院改革、发展、稳定、教育管理方面的意见建议。

六、 接待程序

学生有关意见建议可先与有关组织、部门沟通,有关学习、生活、实践问题可先与辅导员、导师交流,如无法妥善解决的问题再反馈通过院长接待日解决。学院委托学生会权益服务部负责院长接待日协调组织工作。参加集中接待的同学应在每学期第八周前登陆新余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网站下载《管理学院院长接待日登记表》。由权益服务部整理并组织安排集中接待日答复。 参加定期接待的来访同学应至少提前两天通过短信(应提供预约人“姓名、行政班、预约时间”)向学生会权益服务部进行预约,由负责同学统一协调安排见面时间。

七、 接待要求

负责接待的院领导应认真听取来访人的意见和建议。对来访者所提的问题能答复的,当即予以答复;对不能当即回答的要说明情况,做好思想疏导工作; 为保证沟通质量,定期接待日安排来访人员每次一般不超过5人,来访人员应听从安排,如人多需按顺序接待,对来访人员反映的问题将严格实行保密制,不得随意散布; 对于已接待并给予答复的来访人员,不予再次上院领导接待日,且每次接待日对同一问题的接待人数不超过2人。

八、 督办程序

学生会权益服务部应安排专人负责院长接待日组织服务工作,按照要求做好有关事项后期督办工作,并将院长接待日相关共性问题归纳整理及时公布反馈。

九、 联系方式

音乐与舞蹈学院网站:

短息服务电话: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新余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 二〇一三年三月

法院院长接待日制度(六)

xx医院院长接待日制度

一、为加强医患之间的沟通,增加医院管理的透明度,及时有效地反映群众的各类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轮流主持院长接待日;院办公室负责院长接待日组织工作,各职能科室按照院领导和院办公室的安排参加接待,并承办有关来访事项。

三、院长接待日每月一次,为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三下午3:00—5:00,如遇节假日顺延至正常工作日第一天下午。接待地点一般在医患关系办公室。院办公室提前一周时间在公示栏、医院网站公布接待领导名单、接待地点。

四、接待群众来访要遵循以下原则:正确贯彻执行政府有关办医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医院有关规定,分工负责,归口办理,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五、凡要求院长接待的人员,由院办公室根据登记情况安排好接待顺序,由值班院长逐一接待来访。根据当事人申请,院长可约访当事人。

六、接待人员要认真负责、妥善处理有关问题。对能够当场答复和解决的,当场予以解决和处理;对不能解决的,应向来访者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对需要集体研究的问题,待研究后及时予以解决和处理;需要向上级机关请示,待上级明确后及时予以解决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反馈给来访者。对需要院有关职能部门处理的问题,由院办公室将来访人反映的问题记录在《院长接待日登记表》中,待院长批注具体处理意见,明确承办科室及期限,并当即交办。

七、承办科室应按接待院长要求,限期完成承办事宜,并将承办结果通知院办公室,办公室于每月底告知接待院长交办事项的承办情况,并同时呈送其他院领导。

八、院长接待日交办事项的承办情况。纳入职能科室目标管理责任制进行考核。

九、做好保密工作,对来访者反映的一些不便公开的情况和问题要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否则将按医院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法院院长接待日制度(七)

院长接待日制度

一、接待时间:

每周一下午为院长接待患者和家属来访时间(遇节假日顺延),当日接访时间为下午2点30分至5点。

二、接待地点:

医院办公大楼一楼。

三、接待方式:

每个接待日均安排一名院领导接待来访人员,院领导班子成员实行轮值制。

四、接待内容:

(一)听取患者对医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接受患者的投诉。

五、接待要求:

1、接待患者和家属来访要遵循以下原则: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分工负责,归口办理,件件有结果。

2、对患者和家属来访反映的问题,自己能够解决的要主动予以解决,需要集体研究后解决的要先做好解释工作,研究后及时给予答复,属于职能科室处理的问题,批转或责成有关部门答复处理。

3、转办和督办件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及时告知来访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办结的,但延长期限不应超过30日,并告知来访人延期理由。

4、每次接待患者和家属来访,要做好受理登记,认真记录来访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地址和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处理结果都要填入《院级领导接待日记录》,定期交院办公室保管。

5、要为来访患者和家属守密,不得散布患者和家属来访反映的问题。

院长代表接待制度

为了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加强医患双方的沟通和交流,我院推出了“院长代表”接待服务制度。

1、服务宗旨:以“医院是我家,病人是亲人,自己是主人”为服务理念,推行“院长代表”接待服务制度,不让每一位病人将不满意带回家。

2、院长代表设立点:医疗服务部 联系电话:8465267

3、每日由医政科的同志担任院长代表,接待患者或患者家属,为病人及家属解决就诊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做到及时发现问题,积极妥善解决问题。

4、院长和/或业务副院长每周一下午参加医疗服务部工作会议,总结上周工作、研究部署本周工作;研究处理来访人员的意见。

5、其他职能科室及医技临床科室必须配合“院长代表”的工作。

6、接待办法:

(1)接待人员须进行详细登记,内容包括:接访时间、来访人姓名、联系方式、来访内容、交办意见及期限、承办科室、承办情况、接待人签名。

(2)在接访中,如牵涉到需要其他科室或人员协助处理时,可约请相关人员参加协调处理反映的问题。

7、对处理问题的结果须进行登记,以便备查。

8、几点要求:

(1)要做到着装整洁,文明接待,礼貌用语、耐心听取来访人陈述,认真解决问题。

(2)要注重实效,及时为来访人办实事,力求一次解决问题,避免重复来访或越级上访。

(3)要注意安全保卫工作,避免意外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