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图书室借阅制度

时间:2021-10-27 19:00:27 节日作文

篇一:《教师图书借阅制度》

教师图书借阅制度

1、图书室、阅览室的书籍报刊, 只限本校教职工借阅。外单位如需借阅、查阅资料,必须经校长批准。

2、图书室由专任老师负责,借阅必须做好记录。

3、对本校教职工开放图书。每人最多一次借阅5本,借阅周期为一个月,必要时可以续借。不得长期占用图书,影响图书流通。

4、损坏、丢失图书的,购买同样的图书或按现价加倍赔偿。如果成套的图书丢失一本,请按照全套赔偿。

5、调离人员必须先还清图书,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永丰小学

2014/12

学生图书借阅制度

1、图书室只对本校学生开放,非本校学生谢绝借阅图书。

2、每次借书只限一本,借阅时间为一周,逾期不还者给予批评教育,性质较重者停止借阅。

3、学生转学、休学或毕业时,必须办理清还手续,然后离校。

4、爱护图书,人人有责。不得在图书上写字、划线、批注、折叠书角或撕毁书页,借书前请自行检查书籍是否完好,如发现有圈、折、划等任何损坏现象,应告知图书管理员,双方备录,否则还书时一经发现,且未经备录,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赔偿。

5、损坏、丢失图书的,购买同样的图书或按现价加倍赔偿。如果成套的图书丢失一本,请按照全套赔偿。

6、学生借书必须服从管理员管理,排队有序的借书。

7、一、二、四年级周二课外活动借阅,三、五、六年级周四课外活动借阅。一、二、三年级由班主任统一借阅,四五六年级学生在班主任组织下借阅。

永丰小学

2014/12

篇二:《小学图书室借阅制度》

华阳学校图书室借阅制度

一、凡本校师生均可凭本人校讯通在本室借阅图书。教师每次借书不得超过5册;学生每次可借阅1本。工具书、珍贵书、为登记书籍均不外借。

二、为提高本室图书的利用率,一年级学生以班为单位统一办理借书手续,所借图书册数不得超过班级人数。

三、为了加快图书的流通,教师所借图书不能超过1个月(教学用书一个学期),学生个人借书均不得超过2周。

四、读者借阅图书时应仔细检查书内是否有圈点、勾划、缺页等情况,如发现则应立即向图书管理员报告进行处理。严禁在图书上圈点、勾划、撕、挖。若发现损毁图书者,除责成其写出书面检查并通报全校外,还要按有关损坏书刊处罚规定进行处理:处以原书价三倍的罚款,并取消其借阅资格一学期。

五、借阅到期必须及时送还。如需继续使用可办续借手续。长期不归还者停止借阅权利,若丢失图书,应购买同版图书赔偿,若无法买到,则按原书价的五倍赔偿。

六、遗失赔偿:读者所借书籍不慎遗失,或者读者无法归还的书籍按遗失处理,读者应付赔偿责任。赔偿办法原则上按原价两倍赔偿。有关读者在赔偿后一个月内如找到了遗失的书刊,可持找回的书籍和赔偿收据到本馆还回原书籍,同时办理退款手续。

七、损坏赔偿:

损坏按四种程度:轻微损坏、严重损坏、损坏、故意损坏进行赔偿处罚。

1、轻微污损:书籍有水、食物、油污、折皱、撕毁、划破、涂写、剪裁等情切轻微的,按书价20%赔偿。

2、严重损坏:如以上损坏较严重的按书价50%赔偿。

3、损坏:损坏程度重,以致不能流通的按原价进行赔偿。

4、故意损坏:凡有故意损坏行为,不论损坏程度,按原书价进行赔偿,并全校通报批评。

5、损坏和遗失的书籍同时有逾期的应缴纳超期罚款。

九、偷窃惩罚:

1、凡偷窃本室图书,除没收所窃书籍外,对当事者予以下列惩罚:责令书面深刻检查;馆内或校内通报批评;同时按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为被窃书籍的3倍。以上惩罚措施同时执行。

3、利用非本室库藏书籍偷换本室库藏书籍者,除没收全部书籍外可按本条之1"偷窃惩罚"管理规定进行惩罚。

4、借书时应自觉遵守纪律,不得拥挤,不得高声谈话,保持室内安静,服从管理。禁止随地吐痰和乱丢果壳和纸屑。

十、赔偿、罚款交费办法:

1、由本室开具赔偿、罚款通知单,说明罚款事由及具体金额;

2、凭通知单到校总务处出纳员处交纳罚款,若金额不大则先从押金扣除;

3、到本室办理罚款完毕手续。

十一、教职工调动工作及学生毕业、转校时,应在离校前还清所借的图书。否则,学校不予办理手续。班主任在每学期结束前半个月,班主任有责任配合图书室清还本班学生借书。若学生假期需借阅图书,必须交押金由班主任担保方可。

篇三:《小学图书室借阅制度》

万庄小学图书室借阅制度

一、凡本校老师和三至六年级学生均可凭在本室借阅图书。学生图书由语文老师或班主任代借。教师每次借书不得超过5册;学生每次可借阅1本。工具书、珍贵书、为登记书籍均不外借。

二、为提高本室图书的利用率,学生以班为单位统一办理借书手续,所借图书册数不得超过班级人数。

三、为了加快图书的流通,教师所借图书不能超过1个月(教学用书一个学期),学生个人借书均不得超过2周,统一回收并重新换书。

四、读者借阅图书时应仔细检查书内是否有圈点、勾划、缺页等情况,如发现则应立即向图书管理员或老师报告进行处理。严禁在图书上圈点、勾划、撕、挖。若发现损毁图书者,除责成其写出书面检查并通报全校外,还要按有关损坏书刊处罚规定进行处理:处以原书价三倍的罚款,并取消其借阅资格一学期。

五、借阅到期必须及时送还。如需继续使用可向图书管理员进行申请。长期不归还者停止借阅权利,若丢失图书,应购买同版图书赔偿,若无法买到,则按原书价的五倍赔偿。{小学教师图书室借阅制度}.

六、遗失赔偿:读者所借书籍不慎遗失,或者读者无法归还的书籍按遗失处理,读者应付赔偿责任。赔偿办法原则上按原价两倍赔偿。有关读者在赔偿后一个月内如找到了遗失的书刊,可持找回的书籍和赔偿收据到本室还回原书籍,同时办理退款手续。

七、损坏赔偿:

损坏按四种程度:轻微损坏、严重损坏、损坏、故意损坏进行赔偿处罚。

1、轻微污损:书籍有水、食物、油污、折皱、撕毁、划破、涂写、剪裁等{小学教师图书室借阅制度}.

情切轻微的,按书价20%赔偿。{小学教师图书室借阅制度}.

2、严重损坏:如以上损坏较严重的按书价50%赔偿。

3、损坏:损坏程度重,以致不能流通的按原价进行赔偿。

4、故意损坏:凡有故意损坏行为,不论损坏程度,按原书价进行赔偿,并全校通报批评。

5、损坏和遗失的书籍同时有逾期的应缴纳超期罚款。

九、偷窃惩罚:

1、凡偷窃本室图书,除没收所窃书籍外,对当事者予以下列惩罚:责令书面深刻检查;馆内或校内通报批评;同时按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为被窃书籍的3倍。以上惩罚措施同时执行。

2、利用非本室库藏书籍偷换本室库藏书籍者,除没收全部书籍外可按本条之1"偷窃惩罚"管理规定进行惩罚。

3、借书时应自觉遵守纪律,不得拥挤,不得高声谈话,保持室内安静,服从管理。禁止随地吐痰和乱丢果壳和纸屑。

十、赔偿、罚款交费办法:

1、由本室开具赔偿、罚款通知单,说明罚款事由及具体金额;

2、凭通知单到校会计处潘老师处交纳罚款;

3、到本室办理罚款完毕手续。

十一、教职工调动工作及学生毕业、转校时,应在离校前还清所借的图书。否则,学校不予办理手续。班主任在每学期结束前半个月,班主任配合图书室清还本班学生借书。

十二、图书室开放时间为每周四上午10:20分—12:00分。

篇四:《小学图书室借阅制度》

沙堽小学图书室借阅制度

一、凡本校老师和学生均可在本室借阅图书。

学生图书由语文老师或班主任代借。教师每次借书不得超过2册;学生每次可借阅1本。

二、为提高本室图书的利用率,我校实行了班级图书角借阅模式。

三、为了加快图书的流通,教师所借图书不能超过1个月(教学用书一个学期).

四、读者借阅图书时应仔细检查书内是否有圈点、勾划、缺页等情况,如发现则应立即向图书管理员或老师报告进行处理。

严禁在图书上圈点、勾划、撕、挖。若发现损毁图书者,除责成其写出书面检查并通报全校外,还要按有关损坏书刊处罚规定进行处理:处以原书价三倍的罚款.

五、借阅到期必须及时送还。

如需继续使用可向图书管理员进行申请。长期不归还者停止借阅权利,若丢失图书,应购买同版图书赔偿,若无法买到,则按原书价的五倍赔偿。

六、遗失赔偿{小学教师图书室借阅制度}.

读者所借书籍不慎遗失,或者读者无法归还的书籍按遗失处理,读者应付赔偿责任。赔偿办法原则上按原价两倍赔偿。有关读者在赔偿后一个月内如找到了遗失的书刊,可持找回的书籍和赔偿收据到本室还回原书籍,同时办理退款手续。

七、损坏赔偿

损坏按四种程度:轻微损坏、严重损坏、损坏、故意损坏进行赔偿处罚。

1.轻微污损:书籍有水、食物、油污、折皱、撕毁、划破、涂写、剪裁等情切轻微的,按书价20%赔偿。

2.严重损坏:如以上损坏较严重的按书价50%赔偿。

3.损坏:损坏程度重,以致不能流通的按原价进行赔偿。

4.故意损坏:凡有故意损坏行为,不论损坏程度,按原书价进行赔偿,并全校通报批评。

5.损坏和遗失的书籍同时有逾期的应缴纳超期罚款。

八、偷窃惩罚

1.凡偷窃本室图书,除没收所窃书籍外,对当事者予以下列惩罚:责令书面深刻检查;馆内或校内通报批评;同时按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为被窃书籍的3倍。以上惩罚措施同时执行。{小学教师图书室借阅制度}.

2.利用非本室库藏书籍偷换本室库藏书籍者,除没收全部书籍外可按本条之1"偷窃惩罚"管理规定进行惩罚。

九、教职工调动工作及学生毕业、转校时,应在离校前还清所借的图书。

否则,学校不予办理手续。班主任在每学期结束前半个月,班主任配合图书室清还本班学生借书。

十、图书室开放时间为每周一上午10:10分—11:30分。

沙堽小学

2015年9月

篇五:《小学图书室借阅制度》

西吉七小学图书室借阅制度

一、凡本校师生均可在本室借阅图书。教师每次借书不得超过5册;学生每次可借阅1本。工具书、珍贵书、为登记书籍均不外借。

二、为提高本室图书的利用率,一年级学生以班为单位统一办理借书手续,所借图书册数不得超过班级人数。

三、为了加快图书的流通,教师所借图书不能超过1个月(教学用书一个学期),学生个人借书均不得超过2周。

四、读者借阅图书时应仔细检查书内是否有圈点、勾划、缺页等情况,如发现则应立即向图书管理员报告进行处理。严禁在图书上圈点、勾划、撕、挖。若发现损毁图书者,除责成其写出书面检查并通报全校外,还要按有关损坏书刊处罚规定进行处理:处以原书价三倍的罚款,并取消其借阅资格一学期。

五、借阅到期必须及时送还。如需继续使用可办续借手续。长期不归还者停止借阅权利,若丢失图书,应购买同版图书赔偿,若无法买到,则按原书价的五倍赔偿。

六、遗失赔偿:读者所借书籍不慎遗失,或者读者无法归还的书籍按遗失处理,读者应付赔偿责任。赔偿办法原则上按原价两倍赔偿。有关读者在赔偿后一个月内如找到了遗失的书刊,可持找回的书籍和赔偿收据到本馆还回原书籍,同时办理退款手续。

七、损坏赔偿:

1、轻微污损:书籍有水、食物、油污、折皱、撕毁、划破、涂写、剪裁等情切轻微的,按书价20%赔偿。

2、严重损坏:如以上损坏较严重的按书价50%赔偿。

3、损坏:损坏程度重,以致不能流通的按原价进行赔偿。

九、偷窃惩罚:

1、凡偷窃本室图书,除没收所窃书籍外,对当事者予以下列惩罚:责令书面深刻检查;馆内或校内通报批评;同时按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为被窃书籍的3倍。以上惩罚措施同时执行。

3、利用非本室库藏书籍偷换本室库藏书籍者,除没收全部书籍外可按本条之1"偷窃惩罚"管理规定进行惩罚。

4、借书时应自觉遵守纪律,不得拥挤,不得高声谈话,保持室内安静,服从管理。禁

止随地吐痰和乱丢果壳和纸屑。

十、赔偿、罚款交费办法:

1、由本室开具赔偿、罚款通知单,说明罚款事由及具体金额;

2、凭通知单到校总务处出纳员处交纳罚款,若金额不大则先从押金扣除;

3、到本室办理罚款完毕手续。

篇六:《小学图书室借阅制度》

学校图书室借阅制度

一、本校师生可在学校图书室借阅图书。教师个人每次借书不得超过5册;学生以班为单位统一办理借书手续,每次所借图书册数不超过班级学生数的两倍。工具书、珍贵书、为登记书籍均不外借。

二、为了加快图书的流通,教师所借图书不能超过一个学期(教学用书一个学期),学生个人借书均不得超过2个月。

三、借阅图书时应仔细检查书内是否有圈点、勾划、缺页等情况,如发现则应立即向图书管理员报告进行处理。严禁在图书上圈点、勾划、撕、挖。若发现损毁图书者,除责成其写出书面检查并通报全校外,还要按有关损坏书刊处罚规定进行处理:处以原书价两倍的罚款,并取消其借阅资格一学期。

四、借阅到期必须及时送还。如需继续使用可办续借手续。长期不归还者停止借阅权利,若丢失图书,应购买同版图书赔偿,若无法买到,则按原书价的两倍赔偿。

五、遗失赔偿:读者所借书籍不慎遗失,或者读者无法归还的书籍按遗失处理,读者应付赔偿责任。赔偿办法原则上按原价两倍赔偿。有关读者在赔偿后一个月内如找到了遗失的书刊,可持找回的书籍和赔偿收据到图书室还回原书籍,同时办理退款手续。

六、赔偿、罚款交费办法:

1.由本室开具赔偿、罚款通知单,说明罚款事由及具体金额;

2.凭通知单到校务办公室出纳员处交纳罚款;

3.到本室办理罚款完毕手续。

七、教职工调动工作及学生毕业、转校时,应在离校前还清所借的图书。班主任在每学期结束前半个月,班主任需配合图书室清还本班学生借书。

八、图书室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四中午12:20分—13:00分。

篇七:《小学图书室借阅制度》

玉苗小学图书室借阅制度

一、各年级学生按规定的时间借还图书。

借书时间:星期一16:20——17:20

还书时间:星期四16:20——17:20,其他时间不借还。

二、请各年级同学按上述时间借书,借书时要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大声说话和喧闹,不得在室内玩耍、应爱护图书、要讲文明有秩序。学生在选书时要先在书架中看好书的书名,然后再取出自已喜欢看的书籍,选取的图书如果不适合要将书放回原处,不得乱翻乱放,请各位同学保持室内整洁、干净,不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

三、每生每次只能借书一本,借阅图书时,听从图书管理员的安排,不得挤、抢,若有其他影响秩序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停借1—5次。

四、凡学生借阅图书,必须拿给图书管理员进行登记借阅时间,借阅图书书名,图书价格等项目后方可借阅。没登记过的一律不得带出图书室。

五、读者借阅图书时应仔细检查书内是否有圈点、勾划、缺页等情况,如发现则应立即向图书管理员报告进行处理。严禁在图书上圈点、勾划、撕、挖。若发现损毁图书者,除责其写出书面检查并通报全校外,还要按有关损坏书刊处罚规定进行处理:处以原书价三倍的罚款,并取消其借阅资格一学期。

六、请每位同学都要遵守以上图书室规则的要求,不遵守规则的同学一律不给予借书的资格。

篇八:《小学图书室借阅制度》

八达中心学校图书室借阅制度

一、凡本校师生均可凭本人借书证在本室借阅图书。教师每次借书不得超过5册;学生每次可借阅1本。工具书、珍贵书、为登记书籍均不外借。

二、为提高本室图书的利用率,一年级学生以班为单位统一办理借书手续,所借图书册数不得超过班级人数。

三、为了加快图书的流通,教师所借图书不能超过1个月(教学用书一个学期),学生个人借书均不得超过2周。

四、读者借阅图书时应仔细检查书内是否有圈点、勾划、缺页等情况,如发现则应立即向图书管理员报告进行处理。严禁在图书上圈点、勾划、撕、挖。若发现损毁图书者,除责成其写出书面检查并通报全校外,还要按有关损坏书刊处罚规定进行处理:处以原书价三倍的罚款,并取消其借阅资格一学期。

五、借阅到期必须及时送还。如需继续使用可办续借手续。长期不归还者停止借阅权利,若丢失图书,应购买同版图书赔偿,若无法买到,则按原书价的五倍赔偿。

六、遗失赔偿:读者所借书籍不慎遗失,或者读者无法归还的书籍按遗失处理,读者应付赔偿责任。赔偿办法原则上按原价两倍赔偿。有关读者在赔偿后一个月内如找到了遗失的书刊,可持找回的书籍和赔偿收据到本馆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