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六一放假几天

时间:2021-10-27 05:47:55 节日作文

篇一:《江苏省2015年暑假放假时间安排》

网传江苏各高校暑假排行榜:平均放假52天 一份有关江苏高校暑假长短的排行榜在网上被热传。有记者核实后发现,榜单上公布的高校放假时间多处有误。据不完全统计,16所在宁高校中,今年暑假平均放假时间约52天,最长的是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和钟山职业技术学院,都是59天。放假时间最短的是金陵科技学院,仅42天。 部分在宁高校2015年暑假放假时间一览 院校 放假日期 天数 南京大学 7月6日-8月30日 56天 东南大学 7月6日-8月23日 49天 南京理工大学 7月6日-8月30日 56天 南京师范大学 7月6日-8月31日 57天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7月4日-8月31日 59天 河海大学 7月13日-8月30日 49天 南京中医药大学 7月11日-9月6日 58天 南京医科大学 7月12日-9月5日 56天 中国药科大学 7月13日-8月30日 49天 南京工业大学 7月11日-8月30日 51天 南京农业大学 7月11日-8月28日 49天 南京财经大学 7月13日-8月28日 47天 南京审计学院 7月13日-8月30日 49天 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 7月10日-8月28日 50天 金陵科技学院 7月20日-8月30日 42天 钟山职业技术学院 7月1日-8月28日 59天 根据网传的江苏高校今年暑假假期排行榜,钟山职业技术学院从7月1日到9月1日,共计63天。而根据该校公布的校历显示,实际暑假放假时间是从7月1 日到8月28日,其中含社会实践,共计59天。南航并未进入排行榜。记者从南航校历中发现,今年暑假放假时间是从7月4日到8月31日,也是59天。 此外,南大的暑假时间是56天,东大是49天。网传河海大学的放假时间是7月4日至8月31日,为58天,而事实上,从校历上看,放假时间是从7月 13日到8月30日,共计49天。放假时间最短的是金陵科技学院,但不是43天,而是从7月20日到8月30日,为42天。 为什么南航和钟山职业技术学院的暑假时间这么长?南航教务处的阎老师幽默地称一不小心当了第一。他说,他们每年都根据教学日程安排,再结合春节调整进行浮动。由于南京夏天比较热,一般也考虑在7月10日前放假。方案定下后先在处里讨论,再经学校认可才执行。是不是要放个最长的暑假,真是无心的。而钟山学院宣传部于部长也表示,这是根据教务处的教育教学安排来定的。放假时间最短的金科院宣传部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为春节比较晚,本学期开学时间相对较晚,所以暑假放假时间短。

篇二:《2014年六一儿童节放假安排》

2014年六一儿童节放假吗?六一儿童节放假几天? 2014年的六一国际儿童节又将来临,这是一个小朋友们的节日,对小朋友来说,这是一个非常期待的节日,因为这天学校通常会组织儿童节活动,或者直接放假!当然也有很多“大朋友”到处询问“今年六一放假吗、6.1儿童节是否放假、儿童节怎么放假、六一儿童节是否放假”等一些类似问题。

由于很多人都在问相关的问题,因此小编特别在这里为大家解答一下关于六一放不放假的问题,六一儿童节这天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其他人不放假。

法定: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虽然说是放假,但是一般儿童节都是上午在学校看表演,下午放半天假的。不过2014年儿童节刚好是星期五,这样家长可以利用周末带孩子去玩玩了。

篇三:《江苏中小学暑假放假时间》

江苏中小学暑假放假时间

江苏中小学7月10日放暑假 开学时间不会因“9.3放假”推迟

2016年寒假时间从1月23日开始,2月22日元宵节开学

昨天,江苏省教育厅发布消息确定今年暑假时间,将从7月10日开始至8月31日结束。8月30日、31日报到,9月1日开学。另外,2016年寒假为1月23日开始,2月22日开学。

江苏中小学秋季开学时间没调整

昨天,有媒体报道称,为纪念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国务院规定9月3日全国放假一天。因学校开学时间与国家规定假期时间临近,为便于学校工作安排,今年9月北京市中小学将延迟5天至9月6日开学。对此,北京市教育局官方微博于昨晚19点42分更新微博称:此信息失实,并声明“北京市中小学暑假放假时间按已正式公布的校历执行,开学时间待确定后,以正式公布的信息为准。”

江苏中小学生今年开学的时间是否会推迟?昨天,江苏省教育厅发布今年全省中小学暑假放假时间,为7月10日至8月31日。8月30日、31日报到,9月1日开学。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教育部没有对今秋入学时间有统一要求,目前没有推迟开学的打算。

不得布置不批改的暑假书面作业

暑假期间,暑假作业是孩子们的“必修课”,江苏省教育厅要求,学生每天的书面作业量要与平时的要求相当,提倡布置适合孩子自主完成或在家长指点和简单帮助下能完成的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开学后,教师对学生的暑假作业要做到每生必改、每题必改,认真反馈,不得布置不批改的暑假书面作业。

教育厅要求,暑假里,各地各校要根据当地实际,密切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充分利用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馆等场所,为学生提供更多就近就便、有益的自主探究和实践活动项目。同时,避免在暑期让子女盲目参加各种补习班、兴趣班,减少孩子参加社会补习的次数,进一步减轻学生过重的负担。

中学生暑假游注意事项

暑假即将来临,很多家长和孩子都已经有了假期出游的计划。在暑假旅游时,应该注意哪些事情呢?下面列举一些注意事项供大家参考。

谨慎选择旅游线路暑期旅游线路和产品众多,游客应根据自身需求慎重选择。参加

旅行社团队,一定要签订旅游合同,谨防低价陷阱;参加夏令营和修学旅游,要注重行程安排的知识性、趣味性和安全性。

尽量保证中午休息 中午的温度普遍较高。出行时应尽量早一些,到中午温度高时就休息,下午四五点钟再外出,这样就避开了中午的高温时间。

衣物鞋帽要舒适 尽量穿浅色衣服、戴隔热草帽或者带遮阳伞。外出旅游以休闲鞋为主。避免穿黑色和蓝色的衣服、穿硌脚的鞋子。

妥善监护 学生和儿童出行应确保有管理单位和监护人;确保行程安全并适合年龄需求;随身携带家庭电话号码,以便及时联系和求助。

防灾防疫 出行前关注目的地的气象、汛情、灾情和疫情等信息,不要前往有危险的地区和有流行病疫情的地区。

注意防暑 备好防暑药物和防晒用品;旅行中要多饮水,最好是盐水,避免过度劳累;了解预防中暑和急救的基本知识。

注意饮食 多食用蔬菜和易消化的食物,忌食生冷变质食物,切勿暴饮暴食;不在无证摊点购买食品饮料,到海边旅游特别要注意海鲜食品卫生。

安全游乐参加涉水旅游项目和高风险旅游项目要确保安全并了解注意事项。出行前购买相关旅游保险,做好风险防范。家长、老师等要做好对学生和儿童的监护和安全教育。

篇四:《2015小学六一儿童节放假通知范文》{江苏六一放假几天}.

2015小学六一儿童节放假通知范文

> XX小学2015年"六一"放假通知

家长朋友好:

我校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六一"儿童节放假时间为:5月30、31日、6月1日,6月2号全体师生返

校上课。为让学生能在假日期间快乐平安,学校在学生离校前,加大了假期安全的教育,同时希望家长在假期中加大对学生的管理力度,特别提出以下要求:

1.假期中出门、出行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不坐无照车、黑车、非正式营运的客车,尽量不搭乘三轮车、摩托车。

2.不私自到江河湖塘边玩耍,更不要私自下河游泳,遇到危险不贸然施救,应向附近的大人求救。

3.在家注意不玩火、防触电、不玩危险的游戏,如有陌生人敲门,不要盲目开门。

4.外出游玩应告知家长,不能私自外出;外出遇到陌生人应避而远之,不随便搭讪,同时也应注意尽量不到人员密集的地方。

5.注意食品安全,不买三无食品,不买非正规产家生产的食品,同时也要注意饮食卫生。

6.不能进入网吧、电子游戏室等未成年人禁止进入的地方。

style='text-align: right;'> XX小学

style='text-align: right;'> 2015年5月29日

篇五:《2015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2015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今年中秋节只放两天假

9月26、27日休息避免国庆后连上9天班

和往年3天中秋小长假不同,今年的中秋节仅有两天假期。专家称,因今年中秋节和国庆节相邻,如9月28日补假,国庆节后10月10日、11日就需要上班,为避免连上9天班,中秋节的补假放在了国庆节一起安排。

中秋节只有两天假期,是不是不过瘾?脑洞大开的网民想出了1套休假方案,可休息16天。即请假6天,包括9月28日至9月30日,10月8日至10月10日,得到9月26日至10月11日共16天的假期。

中秋节法定1天假期补在国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节假日安排显示,今年中秋节正逢新历9月27日(周日),因此中秋节放假时间为:9月26日(星期六)、9月27日中秋节(星期天,法定节假日),共两天。而今年国庆节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和往年相比,今年的中秋假期有所变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中明确写明:中秋节9月27日放假,不补休。

消息发出后,部分网民对今年中秋节放假安排表示"看不懂",认为9月27日本来就是周日,中秋节只放周六和周日两天假,何谈中秋节放假?

对此专家表示,实际上中秋节的法定1天假期补在国庆假期。因2015年中秋节和国庆节相邻近,如果中秋节在9月28日补假,国庆节后10月10日、11日(周六、日)就都需上班,为避免大家连上9天班,中秋节的补假放在了国庆节一起安排,国庆节后仅10月10日(周六)上班,公民休假总天数并未减少。

专家:巧妙调休形成超长假期

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副主任刘德谦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种聪明的调整是顺应民意需求的,让民众不用折腾,同时也更容易安排自己的出游。

刘德谦认为,此次放假安排的调整值得肯定,因为通过巧妙的调休方式让本不相连的中秋节和"十一"有望形成一个超长假期,这从侧面也反映出老百姓的一个核心诉求,就是急切盼望国家能够增加法定节假日天数。

据了解,中秋节起源于古代秋季祭祀土地神的活动。在传统的农耕社会里,春播、夏收、秋获、冬藏是主要的劳作活动。土地收成的情况,对于以此为生的人们来说至关重要。因此,人们对于土地还有深深的敬畏之情。每到春天播种之时,都会祭祀土地神,祈求土地神赐予五谷丰登,这种活动被称为"春祈"。

到了秋季,正是收获的季节,也要祭祀土地神,拜谢神的庇护,称为"秋报"。八月十五是秋季收获的季节,各家都要拜土地神,所以,中秋节可能是古人"秋报"遗传下来的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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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江苏省2015年中秋节、 国庆节放假通知

篇六:《江苏省各类假期给假及薪资依据》

江苏省各类假期给假依据

一、法定节假日,日常加班

给薪:工作日延长,按劳动者本人工资的1.5倍支付;

休息日延长,按劳动者本人工资的2倍支付;

法定节假日延长,按劳动者本人工资的3倍支付。

依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加点的工资:

(一)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加点

工资;

(二)在休息日劳动又不能在六个月之内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

工资的百分之二百支付加班工资;

(三)在法定休假日劳动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加班工资。

二、事假

给薪:无

依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

第二十六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支付其期间的工资:

(一)在事假期间的;

三、病假

天数:依据工龄以及本单位工作时间不同而不同

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二条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

限。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

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

的为六个月。{江苏六一放假几天}.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

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第五条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给薪:根据合同约定或用人单位的薪资制度,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 80%。采用最低

工资80%给薪的,用人单位尚需负担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与最低的个人缴纳部分住房公积金。{江苏六一放假几天}.

依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

第二十七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且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

当按照工资分配制度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

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的百分之八十支付给劳动者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生活费的,必须同时承担

应当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四、婚假

天数:1至3天(普通),晚婚延长10天,南京市晚婚为15天

给薪:视为出勤

依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条 对晚婚的,延长婚假十天。夫妻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

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

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

第二十一条 男年满二十五周岁或者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婚,为晚婚。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

次生育的,或者年满二十三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为晚育。{江苏六一放假几天}.

《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第二十四条 符合晚婚年龄依法登记结婚的初婚夫妻,可享受婚假十五天(含法定婚假三天);

符合晚育年龄的夫妻,女方可享受产假一百二十天(含法定产假九十天),男

方可享受护理假十五天。上述休假期间视作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

遇。

《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

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五、丧假

天数:1至3天

给薪:视为出勤

依据:《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

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劳动法》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

依法支付工资。

六、产假

天数:视情况不同而定

给薪:视为出勤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

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

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 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条 对晚婚的,延长婚假十天。夫妻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

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

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

《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享受以下生育保险待遇,其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一)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本人原工资照发,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企业予以补偿。

七、护理假(男方)

天数:晚育的情况下10天,南京市为15天

给薪:视为出勤

依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条 对晚婚的,延长婚假十天。夫妻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

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

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

《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第二十四条 符合晚婚年龄依法登记结婚的初婚夫妻,可享受婚假十五天(含法定婚假三天);

符合晚育年龄的夫妻,女方可享受产假一百二十天(含法定产假九十天),男

方可享受护理假十五天。上述休假期间视作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

遇。

八、年休假

天数: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

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给薪:视为出勤

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

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

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十条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

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篇七:《江苏省各类休假给假天数与给薪依据汇总》

江苏省各类休假给假天数与给薪依据汇总

1、写在前面的话:即使同在江苏省,各市的执行也不尽相同,仅供参考!

2、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保障性规定) 与 计划生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奖励性规定) 不能混淆。

事假

天数: 不定(部分企业通过规章制度制定最高事假天数,实践中也得到支持,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一旦企业批准事假,就不得以超过规定天数给与旷工处理)

给薪: 可不给薪

给薪依据: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六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支付其期间的工资:(一)在事假期间的;

疾病或非工受伤医疗期

天数: 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24个月(特殊情形的可延长)

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受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原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 (劳部发[1995]236号)

二、关于特殊疾病的医疗期问题

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给薪: 根据合同约定或用人单位的薪资制度,但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给薪依据: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七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且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分配制度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

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各地不同,上海、浙江都相应标准要高些)

甲类传染病假

天数: 不定(视医学观察结果,比如SARS)

给薪: 视同出勤给薪(不扣薪)

给薪依据: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八条 对依法被列为甲类传染病或者采取甲类传染病控制措施的疑似病人或者其密切接触者,经隔离观察排除是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其隔离观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

婚假

天数: 1-3天(普通)、13天(晚婚)

依据: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

第三款 男年满二十五周岁或者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婚,为晚婚。 第三十条第一款 对晚婚的,延长婚假十天。夫妻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江苏六一放假几天}.

给薪: 视同出勤给薪(不扣薪)

给薪依据:《劳动法》 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 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

丧假

天数: 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 1-3天

依据: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给薪: 视同出勤给薪(不扣薪)

给薪依据:同婚假。

产假

天数: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30天。

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 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

给薪: 原工资照发(不扣薪)

给薪依据: 《江苏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享受以下生育保险待遇,其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一)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本人原工资照发,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企业予以补偿。

工伤假

天数: 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多24个月。

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给薪: 受伤前工资不变

依据: 同上

护理假(男方)

天数: 符合晚婚晚育的,给与男方护理假10天(未有不属晚育的护理假规定) 依据: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

给薪: 原工资照发

依据: 同上

产前假

天数: 60天 (前提是单位批准,不是强制性规定)

依据: 《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九条 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的„„在劳动时间内应给予工间休息1小时,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上班确有困难者,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休产前假60天,休假期间,其工资不得低于80%。 给薪: 不低于其工资的80%。

依据: 同上

产前检查假

天数: 视实际需要

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 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给薪: 原工资照发

依据: 同上

哺乳时间

天数: 每天两次、每次30分钟,可以合并使用。多胞胎的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再增加30分钟。

依据: 《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