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省防暑降温补贴

时间:2021-10-26 18:01:59 节日作文

篇一:《2015年河南高温补贴标准》

2015年河南高温补贴标准

河南高温津贴标准2015

根据河南省高温津贴标准,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夏季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温津贴。

《通知》要求,存在高温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应当合理安排劳动者工作时间,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的休息时间,减轻劳动强度,确保全天累计工作时间不超过6小时,不得因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还应向从事高温作业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不得以防暑降温饮料充抵高温津贴。

对于用人单位违反国家劳动保障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工作时间、工资津贴规定,侵害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将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发生争议的,将当地县级以上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调解仲裁。

温馨提示:中暑可算工伤,防暑降温饮料与高温补贴不互抵。

“用人单位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防暑降温饮料,同时防暑降温饮料也不得冲抵高温补贴。”据介绍,用人单位必须按要求同时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防暑降温物品和高温补贴,仅仅只提供十滴水、藿香正气水等防暑药品,或绿豆汤、凉茶等防暑饮品是不能代替高温补贴的。

“高温补贴必须在工资以外额外支付。”据介绍,如果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名义上发放了高温补贴,却将高温补贴计入最低工资标准,此行为侵害了职工合法利益。遇到此类情况,劳动者请及时向劳监部门投诉。

此外,在高温下工作中暑了也算工伤,职工因中暑等工伤进行治疗期间,视同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工资及相应津贴。如出现企业拒不支付中暑治疗费用、工资等情况,职工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据介绍,一线职工在高温环境下工作,一旦中暑,用人单位须在24小时内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为工伤后,中暑职工即可按照相关法规享受工伤待遇;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医疗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医疗费用应该由企业承担。

相关阅读:高温津贴月补省份:

江苏: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6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30元 发放时间:6月-9月共4个月。

浙江: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60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3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10元 发放时间:6月-9月共4个月。

湖南:高温作业工人每月160元发放时间:7月-9月共3个月。

广东: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发放时间:6月-10月共5个月。

北京:室外工作者每月不低于120元,室内工作者每月不低于90元发放时间:6月至8月共3个月。

山东: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发放时间:6月-9月共4个月。

江西: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补贴12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月80元发放时间:7月-9月共3个月。

天津:每人每月83.8元 发放时间:6月-9月共4个月。

高温津贴日补省份:

重庆:日最高气温37℃-40℃的天气,每人每天按5元至10元标准发放,40℃以上每人每天10元至20元 发放时间:5月-9月共5个月。

上海: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发放时间:6月-9月 共4个月。

河南:每人每个工作日10元 发放时间:6月至8月,共3个月。

湖北:每人每天8元,发放时间:7月-9月共3个月。

福建: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按5-8元标准发 放发放时间:5月-9月共5个月。

陕西: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天2.00元;其他工人(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每人每天1.20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每人每天1.00元。 发放时间:7月-9月15日共2.5个月。

甘肃:高温津贴每人每月45元 发放时间:7、8、9月。

篇二:《河南省调整完善2015年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实施方案》

《河南省调整完善2015年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精准高效

着力解决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指向性不明、精准度不够、发放程序繁杂、行政成本过高、政策效应下降,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等偏离政策目标的问题,适应世贸组织规则,改进农业补贴发放办法,进一步增强农业补贴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实效性,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

政策衔接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要与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政策充分结合、有机衔接,按照调整完善、稳妥推进的原则,保持农业补贴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调整优化补贴方式,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既得利益。

统筹整合

着力解决农业三项补贴项目资金“碎片化”问题。将80%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加上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资金和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统筹整合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将20%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和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统筹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规范操作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要公开透明,方便群众兑现;补贴资金实行集中一次性发放。 支持耕地地力保护

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含农场职工)。

补贴资金的分配

中央财政按照耕地面积、粮食产量等因素分配我省2015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根据中央财政分配资金情况,省财政按照2014年下达各地的农作物良种补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数额,在扣除20%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基础上,同比例将补贴资金分配到省辖市和直管县。各县(市、区)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结算后形成的剩余资金,统一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

补贴资金的管理

实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补贴资金全部纳入粮食风险金专户,并与专户内其他资金分账核算,单独反映。县级行政区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各地不得从补贴资金中预留备用金,补贴资金不得结余结转。

补贴面积的界定

补贴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尚未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地方以家庭联产承包地面积为基础,实行排除法进行调整,据实核减改变耕地性质的面积。如:退耕还林、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和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南水北调、高速铁路(公路)、产业聚集区等国家合法征(占)用为建设用地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补贴面积的核实

县级农业部门组织编印《2015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清册》(以下简称《清册》),《清册》内容包括县、乡、村分户的户主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人口数、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固定补贴存款账户(折、卡号)、联系方式等内容。县级农业部门对各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清册》内容汇总确认后,送同级财政部门作为发放补贴的依据。同时,县级农业部门应会同财政部门将汇总确认的《清册》逐级上报市级、省级农业、财政部门备案。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做好申报、核实、公示和补贴发放工作。根据《清册》内容,首先由农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补贴面积;村委会对农户申报的事项进行登记、核实、汇总。实行村级公示制,公示的内容为《清册》的完整事项,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要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公示无异议后,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审核汇总各村上报的《清册》内容,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县级农业部门。

补贴资金的兑现

通过惠民补贴“一折(卡)通”办法兑付给农户。县级财政部门按照农业部门汇总确认后的《清册》内容,会同承办金融机构将补贴资金存入补贴对象的固定补贴存款账户。承办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在办理补贴发放手续时,应在存款折摘要栏内注明“耕地保护补贴”字样。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分户《清册》发放补贴兑现通知书。农民领取补贴兑现通知书时,应在分户《清册》上签字、按指印。农户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农户固定补贴存款折(卡),随时到承办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办理补贴资金存取款业务。

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和财政部、农业部、银监会《关于印发关于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另行研究制定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政策措施。

篇三:《河南省2015年农用航空器补贴额度一览表》

附表3

河南省2015年农用航空器补贴额度一览表{2015年河南省防暑降温补贴}.

篇四:《2015年度防暑降温工作安排》

2015年度防暑降温工作安排

签发:杨学志 各项目部:

为认真落实公司夏季“四防”工作要求,做好2015年度防暑降温工作,经公司研究同意,现将防暑降温工作安排如下:

一、发放标准

1.发放到个人防暑降温用品参照公司标准,由公司总部统一采购发放,万州、滇东、金川可根据实际自行采购。

2.集体集中使用的防暑降温费公司总部不享受,项目部按每人每月50元使用,严格按考勤人数控制使用,时间为6-9月份。

二、发放范围及要求

1、项目部集中使用防暑降温费,必须专款专用,所采购的物品必须是防暑降温用品,使用前要向公司总部安保部提使用计划。

2、发放人数以6月10日工资单为准,发放范围包括基本职工、引进引用人才、劳务工。外借、待岗、长休、长病及内退等人员不在发放范围之内。

特此通知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篇五:《2015年最新各地高温补贴标准》

2015年最新各地高温补贴标准

随着夏季的到来,不少省市都已经制定出相应的高温补贴规定。但由于各个省市的情况不同,于是很多地方对高温补贴的规定是不一样的。下面,小编整理了全国大部分地区高温补贴标准的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2015年全国各地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全国其他省市的高温费大致分月补、日补两种发放标准。

1、江苏

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在6月、7月、8月、9月这四个月安排职工在33度以上高温天气(环境)工作的,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具体的标准按照江苏省的规定,是每人每月200元。

2、上海

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

3、河南:

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天气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业发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温津贴。

4、天津:

35℃下露天工作并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到33℃以下的,21元/天。

5、北京

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

6、广东

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6.9元。发放时间为6月至10月。

7、东莞

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单位6~10月需按月发放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则每人每天6.9元。

8、湖南

夏季高温期间(7月1日至9月30日),凡有高温作业和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在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7℃以上时,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降温措施的,应停止作业。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超过35℃的,要配备相应的防暑降温防护设备和用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中暑,同时支付防暑津贴。 防暑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每人每月150元。

9、浙江

高温作业人员160元/月;非高温作业工人130元/月;一般工作人员110元/月。发放时间为6月-9月共4个月。

10、江西:

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120元/月;非高温作业人员100元/月;行政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的其他人员80元/月。

11、重庆

5月~9月,当日最高气温在37~39.9℃时,高温补贴额度为每天5~10元,日最高气温在40℃(含40℃)以上时,高温补贴额度为每天10元~20元。

12、陕西

每天10元。

13、海南

发放时间:4月1日到10月31日期间。发放标准: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

14、湖北

发放时间:6、7、8、9月。发放标准:用人单位对在岗职工发放高温津贴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8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2元。

15、福建

发放时间:5-9月。发放标准:每人每天按8—10元标准发放。

16、山东

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发放标准: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17、青岛

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18、四川

发放时间:未设定。发放标准:每人每天6元至10元调整为每人每天8元至12元。

19、新疆{2015年河南省防暑降温补贴}.

发放时间:6-8月。发放标准:每人每天按10至20元标准发放。

20、贵州

发放时间:6-9月。发放标准:每人8元/天或168元/月标准发放。

21、宁夏

发放时间:每年6月、7月、8月、9月。发放标准:高温、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8元

22、安徽

发放时间:每年的6月至8月。发放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

23、吉林

发放标准:每人每日10元以上

24、云南

发放时间:6月至9月发放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室内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25、甘肃

发放时间:7-9月。发放标准:每人每月45元

26、广西

发放时间:每年6月至10月。发放标准:高温津贴标准可在每人每月100元-200元之间

27、内蒙古

发放时间:未设定。发放标准:高温岗位津贴为180元/月;高寒岗位津贴为230元/月

28、辽宁

发放时间:6月份至9月份 发放标准:每天分别为6元、8元、10元、12元,最高每月372

29、山西{2015年河南省防暑降温补贴}.

发放时间:6月份至8月份。发放标准:每人每月发放高温津贴240元

30、河北

发放时间:6月-9月份。发放标准:有三档(200元/月;160元/月;130元/月)

关于2015年最新高温补贴标准的内容,小编就为大家整理到这里,上文中已经包括了我国大部分省市对高温补贴的相关规定,希望

篇六:《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河南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河南省高温津贴

标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5-12 生效日期: 2008-05-12

发布部门: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文号: 豫劳社劳资[2008]6号

各省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属企业:{2015年河南省防暑降温补贴}.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

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7〕186号)精神,切实保护劳

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发布我省高温

津贴标准,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温津贴标准:每人每工作日10元。

二、高温津贴适用范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夏季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