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优秀作文奖我在瞬间享受幸福

时间:2021-10-26 12:52:08 节日作文

第一篇:《我在瞬间享受世间的爱》

生活是爱的海洋,人人都呼吸着爱,感受着爱。生活就像一片夜空,在流星精彩的瞬间,令人感受到壮丽的美;生活就像一涓细流,在穿石的精彩瞬间,令人感到坚持的美……但人间最美好的,是爱。——题记一春天的花园里,小草在抽芽,小鸟在歌唱。一个刚学会走路的小男孩蹦蹦跳跳地沉浸在无比欢乐之中。一颗小石子绊倒了他,他趴在草丛中,爱的需要瞬间在他的眼眶中闪烁。母亲走过来,轻轻的抱起小男孩,用爱的眼神鼓励着他,用爱的抚摸赶走所有疼痛。这瞬间短暂,但母亲的爱是永远的。二一个黑暗的夜晚,天空没有一点光,没有一丝风。在昏暗的烛光下,隐约的有着一老一少的身影。白花花的头发,一张饱经沧桑的脸,脸上的皱纹如老树皮一般。这是一位卧病在床的老母亲,她的眼里噙着泪花,慢慢的张开口,一旁的儿子左手端着一碗难闻的中药,右手拿着勺子缓缓地移向母亲。在接触母亲干裂的嘴时,滚烫的泪水滴在了儿子的手上,渗进了儿子的心里……这瞬间短暂,但儿子的爱已升华。三喧闹的街上,两旁的树木飞驰而过,一辆公交车平稳的行驶,像往常一样,一切都那么的平静、自然。突然,司机的心脏猛然跳动了一下,他知道,这是心脏衰竭的前兆,但是他并没有慌张,他缓缓的将车停在路边,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拉起手刹。车安全的停下了,他也安心的走了,脸上浮现的,是一种欣慰。这瞬间短暂,但司机的爱却在每个人心里……爱在生活的一瞬间中绽放,简单而深刻,短暂却美好,愿这每一分瞬间的爱,在我们每个人的心里开花、留香。

第二篇:《湖北高考满分作文下【2011】》

2011年湖北高考满分作文:旧书

我爱看小说,犹爱清朝宫廷小说。书架里摆满了小说,在琳琅满目的小说中,我最爱的还是《还珠格格》。

N年前,热播的同名电视剧《还珠格格》,让我看得如痴如醉。我是一个怪人,每看到喜欢的由小说改编的电视剧或电影,就一定要把原著买回来珍藏。于是,才有了《还珠格格》的出现。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于是去书架找书看,这本书页微微泛黄的旧书吸引了我的视线。我只记得,看了没几页,我就开始困了,眼皮挣扎了几下,就重重地垂下了。一睁开眼,我就在皇宫里了。

这个地方,我能不熟悉吗?我看的小说、电视剧、电影几乎都以这个地方为背景。低头一看,吓得我冒冷汗。我居然穿了一身标准的太监衣服。难道,我穿越了?我站在原地,静静地发着呆。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忽然,听到有脚步声。我连忙躲到假山后面。过了一会,脚步声消失了。我想应该安全了吧。刚想探头出去看个究竟,忽然有人像拎小鸡一样把我拎了起来。我顺手从地上抓起一把沙子,看也不看就撒了过去。

那人怒了,朝着我的后脑勺哄:“哪个宫里的小太监,胆敢冒犯本官。”小说的情景一幕幕在脑海重现。下一秒,我就赶紧求饶:“主子饶命,奴才有眼不识泰山,奴才罪该万死,请主子大人不记小人过,饶奴才一命。”一脸谄笑地回过头。哇,好帅啊。五阿哥真人比上镜还帅。五阿哥连忙放开手,“还珠格格,怎么会是你?”闻讯赶到的宫女、太监跪了一地,竭斯底里地喊:“还珠格格,千岁千岁千千岁!”我心里乐开了花,我真的穿越了,还变成了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还珠格格。

呵呵呵„„宫女把我送回漱芳斋,换下了太监装,穿上了古代的旗袍,再稍作打扮。美得我自己都认不出来,我是小燕子,但我不是赵薇,我就是我。想站起来美美地转个圈,忘了脚下穿的是清朝的高跟鞋,就那样狠狠地摔在地上。

宫女太监都吓坏了,连忙把我扶起来。格格真不好当啊,头上顶着个十斤八斤重的东西,脚上还穿着双走不了路的鞋子。我开始有点后悔。皇阿玛说过,宫里的规矩慢慢学,不着急。我让宫女给我换上平底的布鞋,然后就去给皇阿玛请安。在我印象中,皇阿玛是最疼爱小燕子的人。但一见到他,我就知道我错了。

他冷着一张脸说:“朕已经决定了,让你嫁到回疆,你跪安吧。”宫女扶我回到漱芳斋,我还未从刚才的晴天霹雳中恢复过来。我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小燕子,我是皇阿玛的义女,我是进宫来当格格的,不是要去鸟不生蛋的地方和亲的,我不是王昭君,不会为了两族人民的友好牺牲自己的幸福。我没那么伟大,我还要玩转后宫,我还要和五阿哥展开一段浪漫的爱情,我还有很多很多的事情要做,呜呜呜„„我哭干了眼泪,出发去回疆的日子还

是来了。

我不想去,把自己反锁在房间里。宫女、太监一边用力敲门,一边喊:“格格,快开门,误了吉时,皇上会降罪的。”我捂着耳朵,什么都不想听,外面的宫女、太监开始撞门。是啊!皇上降罪的话这里所有的人,都将人头落地,只要把我押上马车,他们就能保住脑袋。

以前对我毕恭毕敬,因为我是皇上跟前的红人,现在只是个失宠的无权无势的格格,当然是树倒众人推。眼看门就要被撞开,我认命地闭上眼睛。嘈杂的声音渐渐远去,我睁开眼,发现自己已经回到现代。心脏在剧烈地跳动,仿佛在告诉我,刚才不是一场梦。那本旧书,就那样静静地躺在我的床上,我迅速把它合上,从此以后就再也没有打开过。

范文二:

旧书

前几天,整理了一下书柜,无意中发现了一本旧书,陈旧却依然完整无缺。

认真想想,这本书也不过放了几年,也不算太旧,但粘满灰尘的封面连标题都看得不太清楚了,它在我的心中就是一本旧书。打开旧书,终于忍不住,冰封的记忆排山倒海般涌现在我的脑海中。陈旧的书本,粘满灰尘的封面,可书本的内容依然很清楚,难道是上天注定我要重拾这段记忆吗?第一章节:人生若只如初见。三岁的我在上幼儿园的第一天里,遇到了你。那时候的我是个笨小孩,常常遭到老师和小朋友们的瞧不起。

那时候的我,羡慕为什么有些小孩对音乐这么有天分,为什么有些小孩对运动这么有天分,而我,却整天只呆在那个只属于我的角落里,发着一个小孩不应该发的呆。而你,就是你,发现了我,并且走进了我。第二章节:永结无情游,相期邈云汉。你就这样走进了我的生活,你教我唱歌,教我跳舞,教我做题,使我渐渐地远离自卑。那一次你拉起我的手,在公园里为小朋友们演绎了《天鹅湖》,紧张却无比开心,因为有你手心的温度,给我力量。

第三章节:衣带渐宽终不悔。从幼儿园升小学,很愉快地我和你分到了同一个班。在你的鼓励下,我变得越来越自信,开始懂得热爱生活。我学会了思考,可以和你一起去参加奥林匹克竞赛,当我站在领奖台上的那一刻,我下定决心要奋斗下去。(想到这里,我微微笑了。)第四章节:何事长向别时圆。四年级的一天下午,你带我去骑车,并递给我一本书(就是如今的这本旧书)。那天下午玩得很癫狂,我们在蓝天下疯狂地叫喊,在河边疯狂地泼水,乐在其中的我并未想到这一切会有消散的一天。我回去把这本书小心翼翼地放进书柜了,没想到一放就好几年。第五章节:等闲变却故人心。

是不是一切美好的东西都是短暂的,是不是一切十分平常的问候都会变

得弥足珍贵,是不是一切都会成为过去。我从老师口中得知你要转学的事情,当我赶到校门口的时候,你只给我留下了一个背影。一切怎么会来得那么突然,为什么你不事先告诉我,而只给我留下一个这么无情的背影,难道之前所有的事情都是假的吗?还是你以为我已经足够坚强,所以选择放开我的手。(想到这儿,心纠结般的疼痛。)

第六章节:伤情处,高城望断,灯火已黄昏。百思不得其解的我,苦苦地挣扎了三个月后,选择了忘却。那时我还暗自庆幸,原来忘掉一个人只需要三个月的时间。因为无法说清对你的感觉,是怨恨,还是感激,所以只好努力去忘记。我还以为这些记忆已经冰封起来了,却没想到,这本书又重新出现在我的眼前。奇怪的是,区区一本书都可以使我回忆所有的事情。原来我对你的记忆从未遗失过,只是强迫自己不去想你。

记忆的深处,是你,是你发现了我,我怎会忘记!翻到书的最后一页,一张卡片暴露了出来。“离开,有时候是为了成长。”我轻轻地合上书本,任凭眼泪在我的眼眶翻滚着,终于一滴泪忍不住掉落了下来,落到书的封面上,露出了“旧事”。如今,我连你去了哪里都不知道,只剩下了这样一本旧书。

我紧紧地抱住这本沾满灰尘的旧书,任凭我对你的回忆在我的脑海中浮现了一遍又一遍。

范文三:

旧书

我是一本书,一本写满了你的旧书。

开篇是陌路相识,在一个明亮的早晨,记得是花开的春,我们在湖边相遇,你拿着叶子端详,我怯怯的问,能否帮我也摘一片叶子,我要树上的,其实你不够高,可是你足够好面子,你用尽一切办法,终于在跳起摔倒路上以后,帮我摘倒一片被你抓到一片皱皱的叶子,那是我的叶子,这旧书的书签。书面有些泛黄,但翻阅时我依旧能听到纸发出清脆的声音,记忆有点远,十二年前的故事并非能全部记载,旧书的美使我能记下一些文字,那些文字不全,但能记起我内心一片波澜,一些年轻的文字,用于保留多一份年少的激情。中篇是相知如故,后来把你领回家擦伤口才知道,你是邻家刚搬来的孩子,你比我大,我妈说叫哥哥,也许也因为从相识起便叫你哥哥,至今我依旧不能说出你的全名,但是你是个我不会忘记的人,因为全世界只有你会叫我矮个子妹妹。

你极好面子,会因为考试不满分而苦恼,小气得让人生厌,不受欢迎的人,但是我却从不介意,或是因为相识时我占了你便宜,或是因为你待我很好。

总之我们是很好的朋友,一起牵手上学,别人欺负我你挺身而出,你被别人说坏话我破口大骂,曾经我被别人说是被魔鬼征服的小绵羊,他们又怎

知我们之间从没有征服,只是好朋友的以心相待。书中记载有童年记事,也有两个小家伙躲在树下哭泣,清楚的记录着不受欢迎的你,以至于同样被别人排斥的我,我努力教育固执的你,再坚定的牵着你宣布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旧书是一段历史,一段不能忘却的曾经,不管它是什么滋味,但在我心头挥之不去。

尾篇时形如陌路,这篇只有短短的几页纸,除去我终日的不解与良多的感想,记下的只有,你淡淡的看了我一眼,头也不回地尾随这家人离开这个住了一年的小屋。似是没有不舍。匆匆而来匆匆而去的过往,即使被一句带过,在纸上也会留下不易擦去的痕迹,在心里也可刻下斑斑驳驳的痕。徐徐翻开旧书,浏览到最后终于懂得陌路缓缓走。旧书记载的悲欢离合,如今也只如烟。回不去,也再无续集。

不管你记得与否,你也是一本书,写满了我的旧书。

范文四:

旧书

我在家里收拾的时候,在一个书橱底部捡了一本很破烂的书。

这本书是绿色封面,还有“寓言故事”四个行楷大字,书还发出淡淡的香气,勾起我对爷爷的点点思念。

我感觉我的眼睛湿湿的,但嘴里还是挂着微笑。我很想念爷爷,在我小时候,爷爷总是在晴朗的夜里给我讲故事,他总是手里拿着书,另一只手抚着我的小头。那时我觉得爷爷的手很粗糙,我说爷爷你的手不够我的头光滑,爷爷总是微笑着讲故事,讲着那本书里的故事,我总听得津津有味。

我躺在爷爷的怀里,甜甜地睡了过去。朦朦胧胧还听见爷爷沧桑的嗓音和空气一起,呵护着我的美梦。我说爷爷这本书很新啊!爷爷说是很久以前的。我说这些故事还挺有趣的。我又说那个掩耳盗铃的人真笨,那个拔苗助长的人肯定不会种地,这本书里面的人都笨死了。

爷爷说是是是,我的乖孙子最聪明了。就这样我在爷爷的故事声中度过愉快的每一天。那时的日子真幸福,无拘无束,还有可爱的爷爷和他那永远也说不完的故事,我的手掀开了这本旧书的一页又一页。记忆的笑脸全都印在这陈黄的纸上,这纸像爷爷的手一样粗糙,写满沧桑的文字。我的一滴泪水不自觉地落在这沧桑的字上,我真的很怀念爷爷。时间将我的童年侵蚀完的同时,也带走了我的心爱的爷爷。爷爷去世了,没有人再和我讲那些“笨死人的故事”。

爷爷去世那天我哭了整天。妈妈说我的眼睛哭得肿到像包一样,我多么希望爷爷再次给我讲故事,在晴朗的夜空里,听着爷爷温暖的嗓音。萁实我

很喜欢爷爷用手抚我的小头。我记得爷爷最后和我讲的故事是削足试履,那又是一个“笨死人的故事”。当时我笑到肚子疼。

爷爷说孙儿啊,你可要做个聪明人啊。后来我在爷爷的怀抱中睡了过去。自此之后,爷爷再也没有给我讲故事。那本书摆放在爷爷的床上,一直伴着爷爷去世。妈妈说把这本书扔了吧,爷爷都不在了,我哭天喊地地把这本书要了过来,并告诉他们说谁也不能碰这本书。

就这样,我把它放到书橱的最底部,直到今天。书已经不新了,书中的每一个字都栩栩如生。书中的每一个字都是我和爷爷幸福的写照,我忘不了,那一个个熟悉的故事,忘不了和爷爷在一起的每一个瞬间。回忆勾起了我对爷爷的思念,此刻我觉得这本1日书是这样的重,我又觉得这本书是那样的温馨。爷爷的笑脸好像存在于书的每一页中。我顿时希望爷爷能再一次在晴朗的夜空下给我讲故事。

我把这本书放在原来的位置,目光却一直没有离开过这本记载我和爷爷之间的故事的旧书。

范文五:

旧书

淡淡的月光从窗外照进来,浅浅地映在房间的地板上,投下柔柔的光辉。

轻轻打开书柜,我看到了我熟悉的书目。

目光在一本本书上游移,不知道该拿出哪一本,本本都是我最熟悉不过的,有厚厚的《红楼梦》,薄薄的连环画,深奥得我至今看不懂的《论语》„„一本本书都是我能倒背如流的。我犹疑地看着,突然,一种莫名的心情跳动了一下,只是微微看了一眼,便毫不犹豫地把最底下那本早已破旧不堪的一年级教科书抽了出来。

轻轻地翻开,“嚓啦啦”的一响,泛黄的书页硬邦邦的,我先是一愣,然后不禁笑了起来。我想起来了,快上二年级的时候,我边看它边洗脚,一不小心,手一滑,它就像一只泥鳅似地滑进了水盆。

一页页翻开,先是拼音,然后便是教我们写简单的生字了。虽然上面的字迹都随着水迹模糊了,却还是大致辨得清楚。我看见一个女孩,用又白又胖的小手,紧紧地抓住铅笔,一笔一画地写着,写得歪歪斜斜,脸上却满是童稚的欢喜。

“一”字突然映瞒了眼帘,满页纸上都是歪歪扭扭大小不一的“一”字,一开始的“一”,画得像蜈蚣似的,压抑得让人难受。后来的虽然算不上清秀漂亮,至少也没有一开始的难看了。在书边的角落里,我看到了一行稚嫩的字体:wohuixiezile(我会写字了)。虽然是拼音,但我还是看明白了,

第三篇:《作文瞬间》

瞬间

人生的旅程是由无数个瞬间组成,历史的长河也是由无数个瞬间汇成.瞬间是短暂的,也是永恒的;瞬间里闪烁着美丽,精彩,幸福,也包孕着丑恶,无奈和痛苦.也许,上帝给我的比别人多了那么一点点,注定我是个积极乐观的人,是我的脑中镌刻了无数幸福的瞬间……

回首,我走过的十五个步伐,似乎不都是浑然有力的,而是有虚有实。的确,有许多东西我已淡忘,也许,是因为那些东西没有真正感动过我而已,是它们从未占据我心灵的一席之地吧?对我来说,那只不过是一些乏味的点缀。而我的生命之书中有一种情感,永远也不会被时光所稀释,它好像石墨一般稳若泰山,它是我生命之歌的主旋律——友谊。

曾几何时,当我还是一个嗷嗷待哺的婴儿时,婴儿房中,我的床边,也同样躺着一个他;曾几何时,当我还是一个咿呀学语的幼儿时,幼儿园里,和我疯玩的,总是一个合适的玩伴:曾几何时,当我踏入学校之门,学习文化知识时,形影不离的,一直是那个同窗。而漾起我心湖圈圈涟漪的往往就是这平凡而有不平凡的友谊。

“友谊是瞬间开放的花儿,而时间使它结果。”友谊必须倾听,友谊必须诉说,友谊必须交谈的时候双目凝视,倾听的十分贯注。友谊有时候是那样的脆弱,甚至一句不经意的言辞也会倾倒整个大厦。这个世界日新月异,在这什么都是越前卫越好的年代里,唯有友谊,保持着它古老的准则:朋友就像文物,越老越珍贵。

人生是有惰性的,注定要有一些记忆变成一幅退色的油彩。但是,我的心不懒惰,因为友谊是我坚持的信仰,我的镜头将对准无数个温馨的瞬间上,绘成一幅永不退色的“友谊瞬间”。

好是永存的,而揣测的美丽网网是一种幻想。总有人走过了一段年轻的岁月时,才会恍然大悟,原来追求的那种美,只是一个浪漫的虚幻。亲情,友情,爱情,总有一种情感,曾深深打动过你的心灵。去吧,透过记忆模糊的界限来重温那些温柔的瞬间,珍藏它,让那些稍纵即逝变成永恒。

瞬间

有人说,人的一生都要经历很多很多的瞬间,但大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逐渐被淡忘。而我说,精彩的瞬间,不管它本身如何短暂,带给人们的都是永恒的回忆,永久的留恋。12秒91不能不说它是历史长河中短短的一瞬间,但它却被刘翔定格在其中,成为永恒。因为在12秒91里,刘翔创造了一个奇迹,改写了一个神话。

很久以前,中国人倍受欺侮,被称之为“东亚病夫”,因为中国人经济落后,国力不强,身单力薄,软弱可欺。举世瞩目的奥运赛场难得见中国人的影子,更不用说进决赛、得名次了。然而,在第28届雅典奥运会上,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伙子取得了男子110为栏的冠军,它不是不可一世的白色人种,也不是桀骜不驯的黑色人种,它来自亚洲,来自中国,是中国的刘翔!

在很多人的头脑中,也许还都“储存”着这样的画面:刘翔快速敏捷地跨越了一个又一个栏杆,以绝对的优势冲过了终点线……那一刻,奥运场上沸腾了,中国沸腾了,世界沸腾了。刘翔以他精彩的表现向全世界证明了他的实力,证明了全中国的实力!他飞起来了,就象他的名字一样,在田径跑道上飞起来,一直飞到了冠军的领奖台上,奏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当看着五星红旗在奥运赛场上冉冉升起,13亿中国人无不为之骄傲与自豪。

12秒91,这似乎是个很平常的数字,1个小时里有多少个12秒91,1天中有多少个12秒91,而这小小的数字却在那一刻显得格外伟大,它让世界人民记住了刘翔,记住了中国,感受了中国正以奥运“更高、更快、更强”的精神在发展,在壮大!12秒91,多么短暂的数字,为了这一天,无数的中国的人期待了几十年,上百年,它是一个神话,因为产生在那片充满神话的土地上,它也是一个历史,因为记载了中国体育的辉煌,它更是一种精神,代表了中国人民自强不息,百折不挠。

谁说历史总会被冲淡,谁说精彩的只是瞬间。中国的刘翔为中国光大了奥运的精神,振奋了中国人民士气,这种精神和士气必将激励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跨越一个又一个的“栏杆”,一次再一次地最先冲过终点线!

瞬间

有人曾在青少年中作了一个调查:如果能实现你的一个愿望,你希望它是什么?几千份结果很快被整理出来,令人吃惊的是,居然有超过半数的人回答想要拥有“永恒”——生命的永恒、健康的永恒、美丽的永恒等等等等。其实想想看,那些所谓的“永恒”,真的是你想要的吗?抑或,都是可能实现的吗?冷静下来后,我们不妨实际一点,来希冀我们能获得一个瞬间,一个可以超越“永恒”的瞬间。

纵古览今,在大多数人哀叹“人生苦短”的时候,已然有不少先知悄悄抓住了那些宝贵的瞬间:商鞅的舌战群儒;王羲之的流觞曲水;王勃的高台吟诵;李白摔袖别长安等等,至今仍为人津津乐道。还有,谭嗣同就义时的从容;闻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