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的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时间:2021-10-26 01:02:10 节日作文

篇一:《企业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企业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发布日期:2011-08-19 浏览数: 来源: 字号:〖大 中 小〗

大成(常州)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黄志敏

企业的规章制度是由企业依一定的民主程序制定的,体现企业与劳动者在共同劳动、工作中所必须遵守的劳动行为规范的总和。从本质上讲,企业规章制度属于行为规范的范畴,其效力及于企业各部门及与企业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企业规章制度应当具有明示性、合法性,并由此产生对行为的指导性。1995年1月1日正式颁布的《劳动法》直接规定了企业的规章制度在调整劳动合同关系方面的法律地位。该法颁布施行十三年来,规章制度建设并未得到企业应有的重视。2008年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将逼迫企业正确地认识企业的规章制度。2008年以来,我为很多民、侨、台、外资企业讲过劳动合同法,发现,很多企业忽视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常常是发生问题后才制定制度,制定时又对企业经营中各部门、各岗位的职、权、责预见性不足,发生问题时,现有制度中往往又缺乏相应的执行依据与执行程序,进而直接表现为企业治理中“人治”的情况比较严重、规章制度的惩罚色彩与补救色彩较严重,规章制度的可操作性差等特点。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从思想上对企业规章制度的重要性有一个全面的认识。

一、制定企业规章制度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市场经济主体建设的目标,公司法等一系列关于“企业主体”的法律从宏观的层面上规范了企业的组织与行为,如何在微观上建立企业的组织行为架构,有必要制定企业规章,使现代企业制度中已经法律化的权利义务在实践中更具有可操作性,并能解决实际问题,这是一项尤为复杂重要的工作。决策层与管理层的分工,职、权、责的划分,章程的细化,赖于企业的规章制度来体现、实施和保障。

二、制定企业规章制度是规范、指引企业部门工作与职工行为的需要。 规章制度所具有的明确性、稳定性的特点有助于规范企业内部各组织、部门、员工的行为,使人人各司其职,各尽其守。一个好的规章制度体现了职、权、责的统一,能够充分调动企业部门、人员的积极性,为企业创造更多的财富。

商鞅立法度而秦国大治体现了法律制度的重要。企业的规范治理,同样应当减少“人治”,管理行为应当依据规章制度作出,被管理者的行为亦应当依据规章制度。

企业应当通过入职培训,使企业的员工明确企业各部门之间的分工配合,明确岗位职责,知悉哪些可以为,哪些禁止为,哪些鼓励为。员工在熟悉了企业规章制度后,才能目标明确,行为统一,形成完整的企业文化,并在员工身上体现企业精神。

三、企业的规章制度是完善“劳动合同制”,解决劳动争议不可缺少的有力手段。

劳动合同制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规范了企业人才、职工的合理、有序流动,成为处理劳动争议的基本制度。然而劳动争议的复杂多样性,仅靠劳动合同并不足以调整,需要借助企业规章制度才能处理解决。劳动法立法之初就考虑到企业规章制度在处理劳动争议时的不可替代性,在总则部分第四章直接规定了企业劳动制度中规定职工权利、义务的合法性,在第三章劳动合同部分又直接规定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解决与劳动者合同的依据。缺乏了规章制度、用劳动合同处理争议就会力不从心。

四、加强制定企业的规章制度建设是巩固劳动纪律的需要。

劳动纪律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劳动规则和秩序。劳动纪律制度化不完善是当前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规章制度的不健全反过来又影响了劳动纪律作用的发挥。我们知道,劳动纪律有助于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然而很多企业大会小会讲劳动纪律,但制度化的劳动纪律却欠缺得很,或者虽然有了,但缺乏可操作性,使得劳动纪律的执行大打折扣,表现为无法可依的情况较为突出。要改变这一现状,

充分发挥劳动纪律在提高生产力方面的作用,就有必要加强企业的规章制度建设。工作中的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五、建立和完善企业规章制度是《劳动法》规定的义务。

劳动法的宗旨是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劳动法立法中直接把用人单位应当建立企业规章制度作为一项义务予以规定,并要求在规章制度中应当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

总之,企业应当充份认识到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加强企业规章的制度化

建设,真正做到治理企业有章可循,从根本上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

篇二:《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主 讲 人:佚名

培训目标:时员工充分认识公司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培训内容:

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企业的规章制度是体现企业与劳动者在共同劳动,工作中所必须遵守的劳动行为规范的总和.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是企业内部的”立法”,是企业规范运行和行使用人权的重要方式之一,企业应最大限度地利用和行使好法律赋予的这一权利.聪明的企业都看到了这一点,但实践中还有很多企业并未对此予以重视,认为反正有国家法律,法规,出了事按国家法律,法规处理就行,其不然卖国家法律,法规是大法,不可以针对某个单位的具体情况,而企业的具体是千变万化的.成功的企业多制度其效果是使企业运行平稳,流通,高效,并可基本上防患于未然.俗话说:”不成规矩,何以成方圆”,成功的企业及规章制度,50%更是直接因它而产生. 可以说规章制度的主要功能是:

1. 规范管理, 能使企业经营有序,增强企业的竞争实力.

2. 制订规则, 能使员工行为合矩,提高管理效率.

它的重要意义是:工作中的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制定企业规章制度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

制定企业规章制度是规范指引企业部门工作与职工行为需要.

企业的规章制度是完善”劳动合同制”,解决劳动争议不可缺少的有力手段.

加强制定企业的规章制度建设是巩固劳动纪律的需要.

但是要切记,制订规章制度要紧密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并严格依法进行,应做到”合理,合法,全面,具体”,假如规章制度内容有违法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如企业依这些内容管理员工而发生争议,企业的行为将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因此必须内容合法.

对制定的规章制度也要进行及时的修改,补充,不能制定好后便完事大吉,要根据实际依法不断推陈出新,因为有的条款制定时合法,可能现在已不合法.

2006年公司要求细化管理,从会议制度,培训制度等等各个方面都要进行制度细化,如行

政事业部规章制度细化是:印章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行文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等.

“无情的制度,有情的管理”,望各位同仁人,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制约并保护自己望各位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以自己的一言一行,一品一貌去教育员工,”子帅已正,孰敢不正”,望各位员工,以公司发展为重,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为企业的发展展示自己的才华,去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国有句俗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其意思就是说,没有规则(即制度)的约束,人类的行为就会陷入混乱。这样一个朴素而重要的思想,可能没有人会认为它不正确,但它却一直在生活中被人们不应该地忽视了。

何以有如此一说?比如我们历来反对腐败,可是为什么这些年来腐败没能有效遏止?社会学家可能把它归结到官员们的道德水平下降。但是,这只是表象的,真正的原因还是只能到制度里面去找(其实道德本身也是由一系列不成文的制度构成的,道德水平下降即意味着道德作为制度安排对人们的约束能力下降了)。当一个社会中腐败现象蔚然成风,只能说这个社会的制度对腐败行为缺乏约束,仅仅批判腐败官员的职业道德品质而不探求制度本身的缺陷是不可能有明显成效的。经济学家张五常有一句名言:“你要放一个妖艳的女子在我的卧室,又要我对她没有非份之想是不可能的;要我对她没有非份之想的最好办法就是,让她离开我的卧室。”同样,在一个有利于腐败滋生的制度安排下,要官员们操守道德何其难也!如果有一套制度安排,可以约束官员根本没有腐败的想法,那么我们根本不必辛苦地教导官员们要操守道德。 所以,让大众和公共管理者明白制度的重要性是经济学家的又一个重要责任。

为什么说制度是重要的?因为,人类的一切活动都与制度有关。经济学的一条重要原理就是:人们会对激励作出反应。而不同的制度安排会对一个人产生不同的激励,从而导致他产生不同的行为反应。经济学家Sam Peltzman的研究可以说明这一点:60年代后期,美国国会通过立法要求生产的汽车必须配备安全带。这项法律旨在提高驾车的安全性,但是它也改变了对人们的激励。安全带法律降低了驾驶员生命面临的危险,导致他们可以更放肆地开车,结果是这些法律减少了每次车祸死亡的人数而增加了车祸次数,净结果是驾驶员死亡人数变动很小而行人死亡人数增加了。工作中的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对于公共政策设计人员来说,一项政策是否成功就在于它对人们提供的激励是不是跟预期的效果一样。政策是正式的制度安排,政策的设计实际上就是进行游戏规则的设计,是以制度来激励(约束)人们的行为——这是经济学原理指导政策设计的核心问题。经济学著作浩若烟海,但经济学对于现实最重要的意义恐怕就在这里了。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制度对政策设计是重要的:制度的改变就是人们行为规则的改变,从而人们行为改变。比如,国家宣布对超生孩子罚款,人们就会少生孩子;国家宣布对科技发明进行重奖,就会有更多的人献身科学研究。

到这里,读者可能会问一个问题:制度本身是如何产生的呢?任何一项制度的产生,都是社会成员相互博弈的结果。社会成员的博弈可能存在无数的均衡,一项制度的确立是其多种可能出现的均衡中成为现实的那一个结果。人们的博弈是随时且无限期地在进行,所以制度本身也不断演变,从而可能形成一个制度演化的路径,它代表了人类生活规则的历史。制度的确立必须是得到大多数社会成员的认同,大多数社会成员的认同又进一步使制度得到自我强化。比如,如果一个社会50%以上的司机赞同“靠右行”作为交通规则并加以遵守,那么“靠右行”才能作为一条制度被确立,而这条制度的确立将使越来越多的司机遵守“靠右行”,于是这个制度被强化了。

但是要指出,大多数社会成员的认同应该理解成社会成员的谈判能力而不是他们的数量。比如一个国家统治者可能是少部分人,但他们掌握政权和暴力机构,从而有更大的谈判能力,因此他们更容易把自己的主张发展成制度。这如同我们在现实中看到,法律作为制度虽由小部分人制定却是非常强硬的,原因在于法律依靠国家暴力机构作为后盾;道德作为制度虽然常常由大众在自由博弈中形成,而其约束力却不如法律有效。这也可以说明,有组织的决策产生的行为将比分散决策产生的行为更具建设性或破坏力。生活中官

员的数量少而百姓数量多,但是百姓怕官,就是因为官员是有组织的,百姓是没有组织的。为什么雇员要成立工会,雇主要成立雇主协会,原因就在于试图增加自己的谈判能力,使己方的行为对谈判局面更具影响力或支配力。为什么贸易保护有损国民福利但仍然会存在,甚至甚嚣尘上?原因是那些从贸易保护中获利的集团容易团结起来向政府施加压力,而被损害的消费者却因为“搭便车”问题不能解决而一团散沙,缺乏谈判能力。

也许我谈得太远了。我们讨论的话题是制度的重要性。制度于人类的重要性还可以由一个猜想来理解。假设在人类之初的蒙昧状态,人类也没有制度来约束行为,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局面?那将是“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每个人都努力追求着自己的“幸福”(当然那时的人们并不知道幸福为何物,但他们出于本能会追逐自己的利益),知识的缺乏使他们还没有认识到如何协调相互的利益和行为。正是经过漫长岁月相互残杀、斗争的切肤之痛,人们逐渐认识到行为的交互性而建立起约束人们行为的制度。知识的不断积累成为制度不断改进的动力。是知识和制度使社会秩序得到建立,使人类越来越走向文明。

当人类不断建立起各种制度、不断改变各种制度、不断创新各种制度的时候,各种制度的综合就形成了社会体制。经济体制就是一种重要的社会体制,它由各种规范经济行为的制度构成。财产权利制度就是这些制度中最重要的一种——事实上,财产权利制度常常被看作经济体制的基础。公有的经济体制和私有的经济体制就是这个基础上两大对立的体制。

我们讲制度的重要,最典型地就可以反映到财产权利的重要性上来。1993年诺贝尔奖得主诺思的研究表明,资本主义之所以最早萌芽在荷兰,就是荷兰较欧洲其他地区更早形成了私有财产权利制度。张五常去年在华中理工大学就作了一场《产权为何重要》的精彩演讲。他指出,制度安排的不同将导致收入的分配形式就会改变,从而资源的分配就会改变,随之,经济发展速度和绩效也会改变。

其实经济运行的一切问题最终都可以且应该归结到体制(制度)的问题。我们常常提及人才外流,譬如高级和优秀的人才到国外、到外企等。一些评论说那些离去人们失去了爱国热情、缺乏奉献精神,评论者不知道爱国主义和奉献精神是有价的。一个优秀的人才愿意留在国内企业工作,十倍的年薪都不足以将他吸引到国外企业,但是如果是二十倍、三十倍、一百倍呢?人才流失显然并不简单地是一个爱国主义、敬业精神、职业道德的问题,它更与报酬体制相关。又比如中国为什么缺乏企业家精神?我曾看到一本数十万言的专著讨论(中国)企业家精神,但我对它不以为然,因为它没有接触到最深层次的制度问题。企业家精神的缺乏固然与教育、经济等相关,但最大的问题恐怕还是在于我们尚没有一套培育企业家的体制,比如竞争的企业领导体制和与风险责任相对称的报酬体制。中国要培育企业家精神,首先应建立有利于企业家成长的制度,比如企业家市场制度。再如国有企业改革,我们曾经尝试过许多方法,当逐渐接触深层次问题之后,我们还是必须进行体制创新。

我们希望国家富强,实际上富强并不是一件难事,只要我们的制度安排1)能够激励人民求富2)能够保证人民有自由求富的权利,我们就会走向富强。“干好干坏一个样”挫伤人民求富的积极性,所以我们反对平均主义;非法敛取钱财破坏求富的自由权利,所以我们反对贪污腐败。除却战争和自然灾害,贫穷国家之所以贫穷的原因,如果不是因为政策等制度安排挫伤了人民的求富积极性,一定就是它的制度安排没有保证人民自由求富的权利。在中国,目前也还存在着一些妨碍自由求富的制度安排,比如行政过度地介入经济的传统观念和行为,比如地方保护主义,比如国家对某些政治强势的行业(企业)的垄断熟视无睹,等等,这些都是我们在体制创新过程中需要逐渐革掉的。

最后我还想补充几点。其一是制度起源于降低交易成本,有的制度很好,但实行它需要太高的交易成本,它是不可能存在下去的,所以人类许多美好的设计最终还是乌托邦似的构想;其二是制度具有路径依赖,即制度存在自我强化和惯性,我们常常看到,一项制度并不好,但它还是延续下去了。由于搭便车行为,许多制度创新并不总在最佳的时刻进行,而是在那以后,情况非常糟糕终于到大家忍无可忍的时候才进行;甚至,也可能人们“以滥为滥”,谁也没有信心和兴趣去改变这不合理的制度,于是出现制度“锁定”(Lock in)效应,最终大家在腐败没落的制度中消亡。人类最初的二十几个文明最后不少都销声匿迹了,与制度锁定不能创新密切相关。记得经济学家汪丁丁说过,当一个民族面临制度锁定效应时,这是一个民族的悲哀。美国本届大选可谓颇具戏剧场面,当全球都在为此次驴象之争感慨美国的所谓民主之时。许多普通美

国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却讲即使美国选举出现了这样的混乱,也不致于像部分国家一样要借助军队、坦克,一套完整的诉讼制度正等着小布什与戈尔,这就是美国。同样是在美国,克莱斯勒公司的李. 艾科卡,通用公司的韦尔奇,却是利用神奇的个人神话拯救并发展了所在的公司。那么制度与人,在管理中孰重孰轻?

制度与人,孰重孰轻?就让我们换个问题来类比,在交通管理中,交规重要还是交警重要?这个问题对驾驶的人而言是十分容易回答的。交规与交警同样重要。当大家正常行驶时,共同维护交规,即保证车辆、人流的通畅。但当发生交通事故,重要路口等事件及位置、交警的灵活指挥作用就得到了体现。所以在管理中,无论是万能论还是象征论。如果脱离具体环境进行分析和讨论都是无意义的。万能与相对视环境与参照物的不同而发生着变化,所以它们是相对的,而非绝对的。

要研究制度与人在管理中的重要性,除环境之外最要研究的就是两者的指向性。为什么我们举交规、交警的例子大家就很容易认同,而要具体分析我们身边的企业与事情就会喋喋不休。因为交规、交警的安全性指向十分一致,符合了被管理者的需求也达到了管理的目的,即除秩序之外主要是保证行人与车辆的安全,所以驾驶者即使觉得它是严厉的,但是是十分有益的。因此也就愿意接受管理。甚至希望交规更完善一些,制度更详实一些,这样可以减少交警处理问题的随意性与渎职行为。其实管理本身也是这样,无论人治还是法制,只有充分考虑被管理者的心理及理解管理的本质,才能够将指向性调整在一致的水平线上,才能够将管理的效能释放的最大。所以近期推出什么“严管街”、“撞了白撞”等交规,若就规定本身而言觉得过于严厉,甚至不尽人情,但若了解它的指向性,目的还是尊重人、保护人。

制度与人,环境与指向性了解的同时,还必须了解它们分别的状态,这是改善与提高管理水平的根本,管理要研究现状,要结合现状,要调整现状,所以将制度与人放入状态,比脱离状态好理解,好分析。试看下图:

Y理论的人 X理论的人

适合的制度 高 效 法 制

不适合的制度 人 治 重 建

我们结合道格拉斯.麦格里格的人性假设,将X理论的人Y理论的人放在适合、不适合的制度中去分析,之所以不提好、坏制度。因为我认为制度应无本质上的好、坏之分,只应有合适、不合适之分。那么四个基本要素一结合就会有四种状态。

1. 高效

积极的人在适合的制度中,这当然是管理追求的最高境界,此时人在制度中,因“不违法,所以就不存在法”。在现状上表现往往是“无为自治”的景象,所以“无为自治”并不一定是无规则,而是因为人与制度和谐统一,制度无形了,而人有形的,人也就容易被神话。

2. 人治

积极的人在不适合的制度中,此时人的主观能动性当得以最大发挥,改造不适合的制度,重建新体制、新秩序,这是时势造就英雄的最佳时机。改革闯将、变革先锋都会成为这个阶段的产物。所以英雄辈出的年代一定不是最佳状态;

3. 法制

不积极的人在适合的制度中,制度约束人、改造人、规范人的功能就能得以发挥。这时“不依尺寸、难成方圆”就显得十分有意义;

4.重建

不积极的人在不适合的制度中,这是一个僵化,低效的状态。这个状态不应是调整为目的,推倒重来进行重建、重塑才是良策。

所以我认为当制度与人在状态中就不需要去讨论孰重孰轻,也就是当制度与人这两个词前面有形容词、状语时,研究和讨论才会脱离“先有鸡、先有蛋”的循环论中去。

综上所述,环境、指向性、状态是我们研究制度与人在管理中重要性的三项指标。那么制度与人除了许多不同点,对立性外,它们之间还会有什么关联呢?在实际的工作也生活中,我们研究发现一个了解现状存在问题的测量模型,较好地涵盖了制度与人的关联与互动性。我们常说制度是死的,条条框框,应可称之为标准;而人是可变的,但是在一定环境下有其稳定性,我们可称之为或确认为一种现状,那么两者相差正是我们苦觅的问题所在,这个等式即:

标准—现状=问题

1、当问题=0,说明制度与人十分匹配,可以继续保持制度及人的现有状态;

2.当问题>0,说明我们已成功找到现状的问题,这时制度的参照作用就显现出来。人往往容易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