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调离岗位申请书

时间:2021-10-25 23:46:50 节日作文

警察调离岗位申请书(一)

人民警察调动申请

第一条 为加强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正确使用公务用枪执行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公安机关公务用枪,是指各级公安机关(包括铁路、交通、民航、林业、海关) 及其在编在职的人民警察按照规定配备的用于执行职务的各类枪支弹药。

列入公安机关序列的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装备的枪支,按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有关规定管理。

第三条 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的配备以工作必需为原则,非因工作需要的不予配备公务用枪。

非在编在职的人民警察一律严禁佩带、使用公务用枪。

第四条 各级公安机关应当本着既要保证工作需要,又要严格控制严格管理的原则,建立公务用枪管理制度,明确所属各配备枪支单位及其负责人的公务用枪管理职责,明确佩带、使用公务用枪的人民警察的枪支管理职责。

第五条 公安部负责公务用枪的研制、定型、列装、订购和验收工作。

第二章 管理职能分工

第六条 各级公安机关的政工人事部门负责协同治安部门对配备枪支单位中申请佩带、使用枪支的人民警察进行资格审核,掌握佩带、使用枪支的人民警察中不宜佩带、使用枪支的情况,决定取消或暂时取消其佩带、使用公务用枪的资格。

第七条 各级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部门负责审核配备公务用枪单位和购置公务用枪计划,会同政工人事部门对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资格进行审查;会同政工人事、装备财务部门对佩带使用枪支的人民警察进行理论培训和实弹射击训练及考核工作;对配备枪支单位的公务用枪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负责核发公务用枪持枪证件。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公务用枪和持枪人员进行年度审验。

第八条 各级公安机关的装备财务部门负责配备枪支单位的公务用枪购置计划的编制、供应和勤务保障工作。

第九条 各级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部门负责对人民警察公务用枪的佩带、使用、保管进行督察,对违反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的案件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

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章 配备枪支单位的职责

第十条 配备枪支单位应当根据《公务用枪配备办法》规定的标准配备公务用枪,严禁超标准配备。所配备的公务用手枪必须经刑事技术部门检验并建立枪弹痕迹档案。

第十一条 配备枪支单位应当明确枪支管理责任,明确领用枪支弹药的审批责任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应确定专门的部门,县级以下的配备枪支单位应确定专职干部,承担公务用枪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配备枪支单位内设机构的负责人根据执行任务的情况,提出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由单位主管领导负责进行审查。配备枪支单位要对使用公务用枪人员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定期检查枪支携带、保管和使用情况,落实枪支管理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配备枪支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所配备的公务用枪和佩带、使用枪支人员的各类档案,所配枪支的种类、型号、数量应与登记内容一致。

第十四条 配备枪支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集中保管枪支的制度,完善各种安全设施。应当设立专门的枪支保管库(室),有专人二十四小时值守,双人双锁,保证随时领用枪支。枪支与

第十五条 发生违规使用枪支案件和枪支被盗、被抢、丢失或其他事故的,必须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抄报公务用枪管理的其他职能部门。

第十六条 对配备、使用枪支的人民警察必须进行专门培训考核。培训考核工作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的治安部门会同政工人事、装备财务部门统一组织,各级公安机关具体实施。培训工作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一)根据公安部确定的各警种公务用枪培训大纲,制定实施公务用枪年度培训计划; (二)每年度应进行一次理论考核和一次以上的实弹射击训练。实弹射击训练应达到公安部规定的年度训练用弹标准。

第四章 佩带、使用枪支的人民警察的条件与职责

第十七条 佩带、使用枪支的人民警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的规定,政治可靠,工作负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无酗酒习惯;

(二)经过专门培训,掌握枪支的性能和使用、保养规定,年度射击、保养技能考核合格;

(三)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等法律法规;

(四)无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受处分记录;

(五)参加公安工作一年以上。

第十八条 佩带、使用枪支的人民警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非警务活动严禁携带、使用枪支;

(二)携带枪支必须同时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用枪持枪证》,所携带枪支的枪型、枪号必须与持枪证上登记的内容相一致;

(三)不得在经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确定的禁止携带枪支的区域、场所携带枪支。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枪支途经上述区域、场所时,应将枪支寄存到当地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或派出所并办理寄存手续。各级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部门或派出所要及时受理枪支寄存,不得推诿,确保寄存枪支的安全;

(四)不得携带枪支饮酒;

(五)非工作需要不得携带枪支进入饭店、商场和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

(六)非执行任务需要不得用非制式装具携带枪支;

(七)不得使用所配枪支狩猎;

(八)不得出租、出借、转让、赠送、交换所配枪支;

(九)不准将枪支交给非人民警察携带或保管;

(十)不得私自修理枪支或更换枪支零部件;

(十一)枪支丢失、被盗、被抢或者发生其他事故,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和所在单位报告;

(十二)接受枪支主管部门的查验和年度审验;

(十三)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经特别许可不得携带枪支:

(一)乘坐民航飞机;

(二)进入北京市区;

(三)执行警卫任务;

(四)其他特别规定的情形。

第二十条 佩带使用枪支的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政工人事部门通知治安管理部门收回其所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用枪持枪证》,个人保管的枪支由所在单位收回:

(一)因退休或工作调动等原因离开配备公务用枪岗位的;

(二)丧失合法使用枪支资格或安全使用枪支行为能力的;

(三)理论和实弹射击考核不合格的;

(四)其他不符合配备公务用枪条件的情形。

警察调离岗位申请书(二)

工作调动申请书

尊敬的柳城监狱领导:

本人杨凯,男,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人,1983年2月16日出生,预备党员,三级警司,毕业于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本人于2008年报考公务员并被正式录用到本单位工作已满三年,今年4月份经借调至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监狱,现在桂林监狱刑罚执行科工作。我的家乡在桂林市,我是家里的独子,父亲又有心脏病、高血压,需要人长期在身边照顾,所以为了解决家庭后顾之忧,更好地投身工作。特向领导提出申请,正式调至广西自治区桂林监狱,请领导批准。

柳城监狱的干警是一支很团结、很有战斗力的队伍,是一支组织纪律观念非常强的战斗集体。我在几年的工作中,在监狱各级领导及前辈们的关心指导下,完成了由一名普通大学生向合格警察的人生深度改变,在此特别感谢团队对我的栽培。今后,无论我在何处工作,都将继续发扬在这里学到的艰苦奋斗、积极向上的吃苦耐劳精神;严谨科学、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努力争取更大的成绩。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警察调离岗位申请书(三)

人民警察转正申请书

敬爱的局领导:

一年来,本人深入学习,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刻苦钻研,勤奋工作,迅速从一名无任何工作经历的在校大学生转变为一个具有基本执法技能、工作上能独当一面的基层民警。一年来,工作认真负责,深得前来办事群众的好感,受到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

政治上,本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立场坚定,自觉深入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努力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力求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同一切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决“文明执法”、“执法为民”。

工作上,为弥补自身公安工作经验上的不足,使自己很快在工作中上手,本人认真向所里每一位干警求教,汲取各位同事的宝贵经验,扬长避短,很快便适应工作上的需要。本人坚信,要想在最短的时间内适应基层公安工作,掌握基本的执法技能,除了积极吸取他人的先进经验,还必须通过多做、强化训练来熟悉工作程序,我从参加工作的第一天起,便铆足了劲大步朝着心中的理想迈进。

生活上,本人尊敬领导,团结同事,自觉遵守公安部“五条禁令”和公务员的一系列制度法令,自强自信,自尊自爱,廉洁自律,努力做一名有益于国家和社会的人民警察。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由于自身工作时间较短,工作经验较少,受思想认识所限,本人当今社会最新形势的判断有一定偏差,但我将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各项最新政策和法律法规,力求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年x月x日

警察调离岗位申请书(四)

申请报告

尊敬的xxx公安局各级领导:

您们好!

非常感谢您们在百忙之中抽空浏览我的申请报告!

我叫xxx,男,汉族, 1985年12月20日出生,江西省xx县人,家住xxxxx,现任xxxxxxx民警。

个人经历:1994年——1999年就读于xx小学;1999年——2002年就读于xxx中学;2002年——2006年就读于xxx中学;2006年9月考入xxx大学; 2010年7月从xxx大学毕业。

2009年12月份我通过江西省公务员考试进入江西省xx县公安局,2010年7月开始在xx县公安局工作;今年10月被分配到xx县公安局xx派出所工作。参加工作后本人并没有放弃学习,切实注重自身素质的提高,并在全省第十三次新入用民警培训的期间,被江西省公安厅授予“优秀班干部”称号。

我工作的江西省xx县饶埠派出所是地处三县交界的乡镇派出所,在58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有6万多常住人口,人口密度极大,因此治安尤其复杂。自从参加工作以来我本着“认认真真做事,踏踏实实做人”的原则,吃苦赖劳,凭着严谨扎实的工作作风,刚工作一个月领导就让我担任内勤兼外勤民警,并参与了刑事案件6起、行政案件34起,本人深知做好基层工作不但要有精湛的业务水平,更关键是做好群众工作和维稳工作,派出所最常做的是群众的调解工作,本人也正朝着精湛的业务水平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方向努力。

我深知xx公安局是一支强大的队伍,是一支能征善战的队伍,是一支令人向往的队伍,是一个精诚团结、锐意进取的英雄团体,拥

有众多杰出有为的人民警察。

我亦深知这支英雄的队伍在xx公安局党组英明正确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公安机关各项工作方针,常备不懈,严防猛打,坚决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打击全区各类违法犯罪、抢险救灾、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确保了整个xxx的长治久安和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经过多年的磨砺,xx公安局塑造了一支能征善战,让犯罪分子闻风丧胆,在打击犯罪能力、执法水平、服务意识和工作效率方面均过硬的公安队伍。

再次,我怀着对家乡的思念,对贵局的无比崇敬,怀着对xx公安事业的执着与热爱,诚挚申请调入xx公安局,如有幸能够充实到这支英雄的钢铁队伍,我将坚决服从组织的安排,不怕苦、不怕累、不计个人得失,愿意战斗到公安工作的最前线,愿意奉献我的青春为家乡的公安事业做出最大的贡献,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则能胜,不辜负各级领导的厚爱、关怀与提携!

特此申请,期待各级领导的考察与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日

警察调离岗位申请书(五)

转正申请书

尊敬各位领导:

我于xxx年年底加入公安队伍,见习期将满一年,特此向组织提出转为正式民警的申请!

一年来,本人深入学习,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刻苦钻研,勤奋工作,迅速从一名无任何公安工作经验的普通青年转变为一个具备公安工作技能、有着高度安全意识和警觉性的高速巡警。一年来,我工作认真负责,深得司乘人员的好感,受到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

政治上,本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立场坚定,自觉深入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努力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力求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同一切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执法过程中坚持做到“理性,文明,平和,规范”,不吃拿卡要,不利用职务牟取不正当的利益!做到公正,清平,廉洁。

工作上,为弥补自身工作经验上的不足,使自己很快进入角色,本人认真向队里干警求教,汲取各位同事的宝贵经验,扬长避短,很快便适应工作上的需要。我明白要想干好高速交通管理的工作,除了积极向他人取经,掌握基本的执法技能,还必须多问多学多做,学习法律法规,学习交通管理各项规范流程!多问领导,多问同事,多问司乘人员!积极做事,看是做事,用心做事。这一年里我和同事们参加了:‘整治规范机动车号牌’、查处‘三超一疲劳’、‘路面排堵保畅通’等多项工作,工作中我把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的过程中,并得到良好的效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生活上,本人尊敬领导,团结同事,乐于助人,以一名中共党员的行为准则来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公安部“五条禁令”和公务员的各项制度法纪,自强自信,自尊自爱,廉洁自律,努力做一名能干事,能干好事,能让领导信任,老百姓放心的合格的高速巡警!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由于自身从事公安工作时间较短,工作经验较少,对各项理论知识掌握不够全面,我还存在着一些不足的问题。但我相信只要我思想与党保持高度一致,通过领导的关怀,同事们的帮助和我自身的努力。我一定能够克服困难和不足,努力提高自己成为一名优秀的人民警察!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警察调离岗位申请书(六)

转 正 申 请 书

X公安局:

我于X年底参加公务员考试被招录为人民警察,X年X月被分配至X派出所工作。在领导的关心和同事的协助下,本人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都比较圆满地完成了自己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工作能力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今后的工作和学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迅速成长为一个具有基本执法技能、工作上能独当一面的基层民警。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思想政治方面

认真加强思想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本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在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深入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努力提高自身政治素质,积极参加上级和本单位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并在工作和学习中领会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学中改,改中学”。力求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同一切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通过系列的学习,提高了党性认识、增强了自身政治素质、改进了工作作风,为更好地服务于人民奠定了理论基础。在这一年里,我们新进的公务员统一参加了市公安局组织的公务员初任培训,这次培训让我树立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观点,也让我认识到了警察这种光荣身份的责任,真正体会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深刻内涵,从而自觉的把为人民服务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 业务工作方面

在实践中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为弥补自身公安工作经验上

的不足,使自己在工作中尽快上手,认真向所里的领导和老同志求教,汲取各位同事的宝贵经验,扬长避短,很快便适应工作上的需要。本人坚信,要想在最短的时间内适应基层公安工作,掌握基本的执法技能,除了积极吸取他人的先进经验,还必须通过多做事、多想事、多为人民服务才能提高自己的业务工作素质、才能更好的熟悉工作程序和方法。我从参加工作的第一天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