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心爱之物作文初中800字

时间:2021-09-14 00:00:00 初一作文

大家好,我是一只不同寻常的钢笔,至于为什么不同寻常?原因就在于小主人特别喜欢我,不像对待其他钢笔,坏了就扔。

三年前那时我还在北京一个特产店坐着,已经坐了三个多月,可是还是找不到主人,这让我有些焦虑,会不会是我质量太差?头上戴着大礼帽,能喝五颜六色的墨水,礼帽上还写着北京两个字,全身是黑色,而且我的价格也挺实惠,只要15块钱一只,毕竟现在北京牌的钢笔十几块的已经很少了,白天我就悠闲的坐在那儿,等着那位主人的到来。

终于有一天有一位身戴的帽子、高高的主人到来,买下了我,然后又在我的身上刻下了王浩鑫这几个字,我想这大概是主人的名字吧。我又在背包里待了三天,然后又坐上火车,对我来说可谓是漂洋过海,才来到啦主人的家——郑州市。

虽然那里远不如故乡北京繁荣,但是也具有自己独特的特色。这不主人一到了家,就给我喝了墨水,让我在纸上对着纸说话,没多久又把我放到了新家一个木制的笔筒里,里面我认识了许多小伙伴,比说塑料钢笔、金笔、中性笔还有比我更瘦的铅笔,当然还有我的黄金搭档墨水,只有我们俩合作才能让小主人写字呢,当然还有胖胖矮矮的橡皮,还有铅笔的搭档锋利的削笔刀,都是一些没见过的朋友,我在这个家里很开心。

没过几天,我又搬到了新的家——铅笔盒里,在那里面我也见到了老朋友们,他们告诉我,这是要出门工作呢!第一次去小主人的学校,真不知道是什么样。来到了学校里,小主人就拿给我的帽子开始起写字,可是没过一会儿,他对着我又摇又晃,这让我吐了许多墨水,感觉到晕极啦,小主人,你能轻一点吗?说句实话,我应该是新成员,但是一来到这里,就受到了小主人的重用,每次只要需要用钢笔,他总是会拿起我,我们就这样默契的配合着,虽然不如天天呆在家里舒服,但是能为小主人服务,我感到非常快乐。

就这样一晃一年半过去了,在学校里的一天,我躺在课桌上休息,但是小主人并没有注意到我没有戴帽子,眼见者我就要滚下桌子,可是并没有人注意,就这样,我留下啦永恒的伤,不能再为小主人服务工作了,天天只能留在笔筒里,好在能和退伍的小伙伴们玩耍,这样我也就知足快乐了。

现在是我和小主人相处的第三个年头,虽然小主人已经不经常用我,但是据新来的小伙伴说,他经常在学校里提起我,说那是他最喜欢的钢笔,即使坏了也没有扔掉,要做永恒的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