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最低工资标准,2014

时间:2021-11-11 07:32:14 意向书

篇一:《山东省2014年关于最低工资工资标准的规定》

山东省济南最低工资标准及最低工时标准

2014年山东济南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2014年山东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三档,分别调整为1500元、1350元、12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15元、13.5元、12元。

按照通知要求, 2014年山东济南最低工资标准分两档。其中,山东省将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 2014年山东济南最低工资标准中第一档包括济南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月最低工资标准调至15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至15元; 2014年山东济南最低工资标准中的第二档包括长清区、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月最低工资标准调至13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至13.5元。 2014年山东济南最低工资标准注意事项:

(一)2014年山东济南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费。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二)“包吃住”属于职工福利,不算工资。

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对劳动者包吃住,属于用人单位给予职工的福利,用人单位不能将此计算在工资之内,更不能因此使支付的货币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三)小时工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如果劳动者平均每日的工作时间超过4小时,或每周工作时间累积超过24小时,则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提出建立全日制用工关系。

篇二:《山东公布各市2014最低工资标准 济宁任城1350元》

山东公布各市2014最低工资标准 济宁任城1350元

2014-3-4 16:51:55 来源:齐鲁网 评论(0) 我要评论 字号:T / T

山东公布各市2014最低工资标准

近日,山东省政府下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省月最低工资和小时最低工资做出规定。其中济南、青岛等7市的市内各区月最低标准为1500元。

《通知》表明本次最低工资标准是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确定的。调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00元、1350元、12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元、13.5元、12元。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4年3

月1日起执行,鲁政字〔2013〕39号文件同时废止。

记者注意到,济南、青岛、淄博、东营、烟台和潍坊的部分经济较发达区县将执行150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这些城市中经济相对欠发达的区县,如济南的长清区、章丘市等将执行1350元的第二级最低工资标准。东营所辖的所有县(区)和威海所辖的所有市(区)均执行1500元的第一级最低工资标准。德州、聊城和菏泽所辖的所有县(市、区)则均执行1200元的第三极最低工资标准。

《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对《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和最低工资标准的宣传,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布最低工资标准,让用人单位、劳动者和公众广为了解。同事,要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行为要依法查处,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近日,山东省政府发布文件,列出全省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其中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2%,增长上线(预警线)为20%,增长下线为4%。

篇三:《烟台市历年最低工资及平均工资标准(2014版)》

山东省烟台市历年来最低工资、小时工资、职工平均工资、

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

信息整理:烟台社保 耀眼的猩猩

一、烟台市2000年-2014年的最低工资标准

1999年-2001年烟台市最低工资标准:牟平区、福山区、蓬莱市、莱阳市290元,海阳市、栖霞市260元,其他县市区320元。 2001年7月-2002年9月,牟平区、福山区、蓬莱市、莱阳市340元,海阳市、栖霞市310元,其他县市区370元。

2002年10月-2004年12月,牟平区、福山区、蓬莱市、莱阳市380元,海阳市、栖霞市340元,其他县市区410元。

2005年1月至2006年9月,牟平区、莱阳市、海阳市、栖霞市、长岛县470元,其他县市区530元。

2006年10月-2007年12月,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开发区、莱州市、龙口市、招远市、蓬莱市为610元;牟平区、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长岛县为540元。

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4月30日: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开发区、莱州市、龙口市、招远市、蓬莱市760元;牟平区、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长岛县620元。

2009年5月1日至2011年2月30日;芝罘区、福山区、牟平区、莱山区、龙口市、莱州市、蓬莱市、招远市为920元(原{山东省最低工资标准,2014}.

为760元);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长岛县为760元(原为620元)。小时工最低工资分9.6元、7.8元两个档次。

2011年3月1日至2012年2月29日;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牟平区、开发区、高新区、莱州市、龙口市、招远市、蓬莱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920元调整为11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9.6元调整为11.5元;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长岛县月最低工资标准由760元调整为9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7.8元调整为9.8元。

2012年3月1日至2013年2月28日:烟台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两个档次。其中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牟平区、开发区、高新区、莱州市、龙口市、招远市、蓬莱市是较高档次,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100元调整为124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1.5元调整为13元。

2013年3月1日起至2014年2月28日,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牟平区、开发区、高新区、莱州市、龙口市、招远市、蓬莱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240元调整为13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3元调整为14.5元;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长岛县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100元调整为12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1元调整为12.5元。

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长岛县是较低档次,月最低工资标准由950元调整为11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9.8元调整为11元。

2013年3月1日起至今市内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牟平区、开发区、高新区六区和莱州市、龙口市、招远市、蓬莱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380元调整为15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4.5元调整为15元;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长岛县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220元调整为13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2.5元调整为13.5元。

二、烟台市2000年-2013的职工平均工资

2000年烟台市职工社会年平均工资为8039元,月平均工资为669.9元;

2001年烟台市职工社会年平均工资为9357元,月平均工资为779.8元;

2002年烟台市职工社会年平均工资为10895元,月平均工资为907.9元;

2003年烟台市职工社会年平均工资为27986元,月平均工资为1021元;

2004年烟台市职工社会年平均工资为14362元,月平均工资为1196.83元;

2005年烟台市职工社会年平均工资为16801元,月平均工资为1400.08元;{山东省最低工资标准,2014}.

2006年烟台市职工社会年平均工资为22165元,月平均工资为1847.08元;{山东省最低工资标准,2014}.{山东省最低工资标准,2014}.

2007年烟台市职工社会年平均工资为25706元,月平均工资为2142.17元;

2008年烟台市职工社会年平均工资为27986元,月平均工资为2332.17元;{山东省最低工资标准,2014}.

2009年烟台市职工社会年平均工资为30581元,月平均工资为2548.41元;

2010年烟台市职工社会年平均工资为33509元,月平均工资为2792.41元;

2011年烟台市职工社会年平均工资为37375元,月平均工资为3114.58元;

2012年烟台市职工社会年平均工资为41303元,月平均工资为3441.91元;

2013年烟台市职工社会年平均工资为47756元,月平均工资为3979.67元;

2014年最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2383元

温馨提示

烟台市范围内各辖市、区、县的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工资也是不一样的,所以请劳动者要区分差别。烟台市下辖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开发区、牟平区、高新区、龙口市、莱州市、莱阳

市、蓬莱市、招远市、栖霞市、海阳市、长岛市(14个)。其中,烟台市政府位于莱山区。

篇四:《山东各市最低工资标准表(2013、03、01起执行)》

各市最低工资标准表

篇五:《山东省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鲁政字〔2013〕39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经研究确定,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现公布如下:

一、调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3类:1380元、1220元、10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5元、12.5元、11元(各市最低工资标准见附件)。

二、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三、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3年3月1日起执行,鲁政字〔2012〕33号文件同时废止。

四、各地要加强对《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和最低工资标准的宣传,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布最低工资标准,让用人单位、劳动者和公众广为了解。要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行为要依法查处,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附件:各市最低工资标准表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3年2月27日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济南军区,省军区。各民主党派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2月27日印发

各市最低工资标准表

地区 月最低工资标准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济南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黄岛区、崂山区、李沧区、城阳区淄博市:淄川区、张店区、临淄区东营市:所辖县(区)烟台市:芝罘区、福山区、牟平区、莱山区、龙口市、莱州市、 蓬莱市、招远市潍坊市:潍城区、寒亭区、坊子区、奎文区、诸城市、寿光市威海市:所辖市(区) 1380元 14.5元

济南市:长清区、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青岛市:胶州市、即墨市、平度市、莱西市淄博市:博山区、周村区、桓台县枣庄市:市中区、滕州市烟台市: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长岛县潍坊市:青州市、安丘市、高密市、昌邑市、临朐县、昌乐县济宁市:市中区、任城区、曲阜市、兖州市、邹城市、微山县泰安市:泰山区、新泰市、肥城市日照市:所辖县(区)莱芜市:所辖区临沂市: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滨州市:滨城区、博兴县、邹平县 1220元 12.5元

淄博市:高青县、沂源县枣庄市:薛城区、峄城区、台儿庄区、山亭区济宁市: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泗水县、梁山县泰安市:岱岳区、宁阳县、东平县临沂市:沂南县、郯城县、沂水县、苍山县、费县、 平邑县、莒南县、蒙阴县、临沭县德州市:所辖县(市、区)聊城市:所辖县(市、区)滨州市:惠民县、阳信县、无棣县、沾化县菏泽市:所辖县(区) 1080元 11元

篇六:《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12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鲁政字〔2012〕34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引导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使企业工资分配与国家宏观政策相协调,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职工工资状况,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核,现发布2012年全省企业工资指导线。

以2011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6737元(省统计局统计快报)为基数,确定2012年全省企业工资指导线为:

(一)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15%。

(二)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上线(预警线):22%。

(三)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下线:6%。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促进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各市应根据本通知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劳动 企业 工资 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鲁政字〔2012〕33号{山东省最低工资标准,2014}.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学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经研究确定,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现公布如下:

一、调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3类:1240元、1100元、9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元、11元、10元(各市最低工资标准见附件)。 二、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三、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2年3月1日起执行,鲁政字〔2011〕33号文件同时废止。

四、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企业执行《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附件:各市最低工资标准表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劳动 工资 通知

各市最低工资标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