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廉洁的事例,400字

时间:2021-11-11 03:20:36 意向书

篇一:《廉洁事迹》

廉洁事迹材料

从众多优秀干部身上,人们会发现作风廉洁的干部大多有良好的家风。廉洁的作风,会带出良好的家风;良好的家风,又促进养成廉洁的作风。在农场子弟校曲锋同志一家就是一个和谐廉洁的家庭。

一、 廉洁家庭基本情况

同志原系,2005

年6月调任地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兼老龄办主任;爱人职工;女儿;父亲、母亲职工。该家庭一直以来,爱国守法,模范遵守廉洁家庭行为公约,廉洁奉公,家风良好;家庭成员尊老爱幼,团结邻里,互助街坊,热心公益,廉洁意识强。该家庭在单位和邻里中有较高的群众威信,是单位同事及街坊邻居学习的榜样。

二、 修身齐家,忧国忧民

同志是学习型的领导干部,家庭是学习型的家庭。家庭成员在他的感染下,积极参加各种学习活动,毫不放松对自身素质的提高,尤其是能够坚持宣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模范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齐家治国必先修身,修身就是改造世界观、价值观。要让爱国、爱民、爱党之情高于甚至融于爱家、爱妻、爱子之情。”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家庭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坚定的政治立场,为廉洁家庭创造了基本的创建条件。

在深入开展以创建“廉洁家庭”为主要内容的家庭助廉实践活动中,该家庭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文件精神。通过学习,增强了自身及家人抵制各种利益诱惑的能力,提高家庭成员拒腐防变的意识,营造出崇尚廉洁、学习先进、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家庭氛围。

三、 知非明理,以德治家

家庭美德是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文明基石。社会的稳

定和发展,依赖于家庭的稳定和文明。家庭美德建设搞好了,就能启动家庭成员的内动力,推动社会的发展。同志一家以“德”字当头,自觉遵守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和价值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诚实守信,公道正派,助人为乐,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真正做到以德治家,因此,在左邻右舍的群众留下了良好的“口碑”。

常说:“当官是一时的,做人才是一世的,领导干部要当好官,首先就应着力构建和谐的家庭关系,在家中做一个‘大写’的人”。这个家庭,每个成员都能够严格遵守各自单位或学校的规章制度,立足本职,积极奉献,钻研业务,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大人工作成绩显著,孩子学习成绩优秀。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使得这个家庭夫妻和睦的氛围浓,尊老爱幼的氛围浓,勤俭持家的氛围浓,团结邻里的氛围浓。在社区,一家老少积极支持社区工作,自觉抵制“黄、赌、毒”等社会丑陋现象的侵害,踊跃参加社区群众活动。

四、 拒腐倡廉,管好家门

家庭是充满和谐亲情的温馨空间,家庭是远离腐败的洁净港湾。用“身廉一世清,家和万事兴”来形容张强胜一家的清廉,一点也不过分。身为的他,手中掌握着一定的权利,但他总以“公仆”自居,始终能在各种社会活动和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自觉抵制各种腐败的诱惑,用实际行动把好家门,拒绝腐败。一些商家为得到的机会,一些企业为得到的许可,一些个人为得到自己工作上的私利,不惜送礼金,行贿赂,均遭到拒绝。他劝说道:“该办的事情,只要符合条件,我们都会给你办理;不合条件的,你送再多的钱也没有用,坚决不能办。否则,我受了你的钱,既害了国家,又害了你我。凡是涉及工程项目的,一律实行招投标,谁也不能例外,送钱也白搭。”他上任以来,先后拒收礼金6万多元,大多数都交还

了本人,对实在无法找到来主的,他就如实交给纪检部门。2005年11月,在一次党组会上,当他亲手将刚收到的无法退回本人的5000无现金交给纪检组长时,投来了班子成员的一阵阵赞许的目光。

在这个家庭里,每位家庭成员都能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做到洁身自好,拒腐不沾。尤其是妻子蒋德珍对丈夫常吹家庭“廉政风”,管好家庭“廉政账”,她时刻牢记“公生明、廉生威”的古训,始终帮助丈夫把好廉洁自律这道关。逢年过节,有的单位总要到她家拜访,表表心意。夫妻俩是叫门不开、电话不接,那些人只好扫兴而去。有时亲戚、朋友拿着水果、大米等农副立品来到她家,在难于推脱的情况下,她干脆拿自家的东西与其交换,来个礼尚往来。一家人在子女的廉洁教育方面,用自身公正廉明的言行,营造了崇廉尚洁的家庭氛围,为青少年树立清正廉洁的榜样。

五、 廉洁自律,勤俭持家

对于领导干部来说,自始至终养成有利于家运兴旺的持家习惯十分难得。探寻张强胜局长的成长经历,他出身于普通职工家庭,在走上领导岗位之前,生活是比较俭朴的;走上领导岗位后一直也是比较朴素的。一些亲朋好友到他家里,看到不足70平方米的住房、简单的家什,也没有什么摆设,都建议他也该“改善改善”了。他却说;“物质追求没有止境,不是通过辛勤劳动得来的物欲满足不可能长久,依靠公权私用换来的物质享受也势必短命。曾国藩有句名言:‘仕宦之家,由俭入奢易,由奢返俭难。’我家之所以如此,一是家风所需,二是自律所求。”他家就是一直坚守“勤俭为了持家养廉”的信念,把勤俭节约的家风发挥得十分得体。

这个家庭平时注意家庭成员的地位平等,彼此之间都能善待家人,关爱家人,以心换心,以情换情,赢得家人的理解和信赖,带动家人建立亲密无间的家庭关系,为治理家风奠定良好的基础。在处理仕途和家庭的关系时,基本把握住三点:一是用权尽可能避嫌,减少家庭生活对行使公共权力的影响;二是处事尽可能详虑,谨防家庭小事酿成大祸;三是对待家人尽可能严格,避免关爱变成损害。

贪廉一念间,荣辱两重天。要说张强胜局长家庭的廉洁事,可以概括为“四个字”。即抓住一个“廉”字,倡导廉洁之风,弘扬浩然正气;杜绝一个“贪”字,不以权谋私,不徇私舞弊,不收不义之财,不拿非分之礼;突出一个“管”字,防微杜渐,从严治家;做到一个“俭”字,摒弃婚丧嫁娶等活动中大操大办的陋习,建设积极、乐观、向上的家庭文化和“以德治家、以廉养家”的廉政家庭文化,不让腐败有可乘之机。

从一家的典型事例,我们感到,良好的家风是领导干部从政理政的基本品德,是领导干部修身守德的前沿防线,是领导干部传世育人的宝贵财富。好的家风具有潜移默化的佳用,是一种家人受之不尽、社会皆得共享的宝贵财产。我们当倍加珍惜,不断积蓄之。愿廉洁之花永绽放,文明家风代代传。

篇二:《廉政与公正》

廉政与公正

廉政,主要指政府工作人员在履行其职能时不以权谋私,办事公正廉洁。是人民法官应该始终贯穿自身执政过程中的必备品质。公正指公平正义,其内涵包括社会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在全体社会成员之间合理而平等的分配。廉政属于“为政之德”的范畴,主要体现在司法过程。公正属于“施政之要”的范畴,体现于司法效果。

法者,平之如水也。廉政是确保社会公正的关键要素。如果说法律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那么法官则应是社会正义的化身。公正是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殷切期望,正如我国的优秀女法官陈燕萍常说的:“官司一生一次,影响一生一世,作为一名法官,如果不能公正司法,上对不起头顶庄严的国徽,下对不起求助法律的普通百姓。”纵观数千年的文明印迹,公平正义是人类的永恒追求。如果说立法是分配的正义,司法则是矫正的正义。法官只有公正司法,才能真正发挥法律的矫正功能,使权力被规范、利益有保障、秩序得维护,社会才能和谐发展。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其权利来自人民,就应当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当我们身着法袍庄严的坐在审判席上的一刹那,“做一名公正廉洁、勤政爱民的好法官”便应成为座右铭镌刻在我们心底。长守清廉、常怀公心,才能达到因无私而无畏的境界,才能

理直气壮地维护好社会公正。反之,如果把公权力异化为个人谋私利的工具,时刻将个人得失置于首位,先于天下乐而后于天下忧,则必然导致道德的沦丧、公正的缺失。而廉洁与否,关系到公平正义能否实现,关系到人民司法事业兴衰成败。

法官是正义天平的执掌者,正义的天平哪怕被放上一点点私利的砝码,也必将倾斜失衡。没有廉洁这个基石,公平正义的大厦无从建立,人民司法事业无法稳固。作为一名基层人民法院的法官,我们每天面对的当事人可能更多的是农民、工人和一些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他们是最最需要法律帮助的群体。也许,因为文化水平不高,他们不懂得怎么打官司;他们会抱怨司法的不公;他们会把对生活的不满的苦水一股脑地倒在法官身上……请不要责怪他们,请端上一杯水给他们,耐心地倾听,更不要把贪念的手伸向他们的口袋,损害司法的权威。要知道“勿伸手,伸手必被捉。”的道理。

法律天平称公正,道德风尚倡廉洁,公正好似一把“尺子”,它可衡量一个人的执法水准,廉洁好似一面“镜子”,它可照出一个人的品德高低。作为新时期的人民法官,要始终用公正的“尺子”丈量着自己执法的行为,始终用廉洁的“镜子”对照着自己道德的心灵,自觉维护着国家法律的神圣与尊严。

公而不正要出事,廉而不洁要误事,不廉不公更坏事,都是建设社会主义的大敌,审判队伍中的败类。“以史为镜,可以知兴衰;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一位又一位优秀的人民法官影响着我们,远到我们熟悉的法官宋鱼水,近到荣获全国优秀女法官荣誉称号的库尔勒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达尔曼,他们无一不以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形象而为人民群众所敬重。他们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对政法事业的赤诚奉献,在老百姓的心中铸就了一座又一座不朽的丰碑。我们被这些优秀法官身上所体现出的崇高的人格魅力深深震撼的同时,也遗憾地看到,在金钱的侵蚀下、在私欲的诱惑下,一些意志薄弱的法官见利而忘义,倒在了糖衣炮弹之下。 黄松有身为全国二级大法官,背弃党的宗旨,无视党纪国法,大搞权钱交易,严重地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对法院队伍的建设造成了巨大冲击。我们不愿听到、也不愿再看到类似的事情重演。作为一名法官,法官应当具有异于常人的睿智,高于常人的品格,独立于世的价值取向。要经得住诱惑,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法官追求的是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追求的是保一方安宁,促一方和谐。

廉政建设与公正司法,如车之双轮,鸟之两翼,每一个法官都缺一不可。要做好人民的法官,要珍惜党和人民的培养、信任,珍惜为人民服务的机会,不论在八小时之内,还

是八小时之外,不论在工作圈,还是生活圈、社交圈,都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以《廉政准则》为镜子,时刻对照、检点自己的工作行为,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时刻记住法律与纪律的“高压线”,把握公与私的“警戒线”,以平和之心对“名”,以淡泊之心对“位”,以知足之心对“利”,以敬畏之心对“权”,敢于坚决果断地向各种诱惑说“不”。始终把各族群众利益摆在第一位,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为民想、办实事、解民忧,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人民法官不但要做廉政建设的表率,而且要做公正司法的标兵,才能搞好审判工作,为老百姓多办事、办好事、办实事。每一个法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办事,既要清正廉洁又要公正司法,在各自的岗位上创造出不平凡的业绩,才是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人民满意的好法官,老百姓心目中的贴心人,才能够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清正廉洁、公正司法,党和人民满意的法官队伍。才能促进审判工作和推进和谐社会全面健康发展。

篇三:《公正廉洁执法》

在司法的道路上前行

公正、廉洁、执法,三者之间各有内涵,又相互联系,密不可分。失之公正、执法,无需谈廉洁;执法、廉洁直接传递公正;廉洁,才能保证公正与执法。

公正是法的精神和固有价值,是司法的生命。

司法公正、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司法独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司法的基本原则

制度的演进,是和人的演进同步的,制度只是这块土壤自然生长的树木,而在这块正试着要移栽他方树木的土地上,还有改良土壤的工作要做。公平正义是司法自身的生命所系、魅力所在;要始终以公平正义作为司法根本的行动指南与价值诉求,不断推进法院文化建设,为人民司法的阔步前行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和与司法智慧。

公正是司法必须坚守的最低底线,也是司法的最高目标追求。建设公正,首先必须坚持在法律在心中,

法的价值是立法思想的先导。如果追求秩序、安全的价值,就会在立法中设计严格的程序、规定苛刻的条件。如果追求效率的价值,则在立法中会设计简易的程序、宽松的条件。公司登记立法亦不能不考虑当事人的自由,不能不具备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同时又不能不追求安全和效率。

必须坚持有法必依,严格执法,秉公断案。坚持法律在心中强调我们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实事求是裁判案件让民众信服和尊重司法的最终裁判结果。 要建立

司法公正,是人民审判事业的生命线,是维护党的执政地位和国家法律权威的基石,是弘扬正气、平息纷争、凝聚民心的实践,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人民法院追求司法公正,人民法官追求司法公正,人民群众更是迫切追求和期望司法公正。社会管理在创新,社会建设在推进,人们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期望值越来越高;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全社会对司法公正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程序上的公正、实体上的公正、执行中的公正、接访处访中的公正、乃至办案过程中各个细小环节上的公正,都需要靠有序有效的审判管理规制来管理,任何一个环节出现瑕疵,都会损害公正的真谛,都会影响人们对公正的合理评判。创新审判管理,就是要使所有审、执案件的结果都要实现百分之百的公正,审、执案件

的每一个环节也都百分之百的公正。只有形成这样一套审判管理规制,才能科学管理审判,审判事业才能科学发展。

第二,没有司法独立就没有公正。从不同国家的法制历史来看,一个国家真正成为一个法治国家,还是由于社会中多元的利益或社会阶层能够达到一种比较均衡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大家需要有一种中立的裁判员。

廉洁自律,洁身自好不仅仅是司法公正裁判的基本要求,也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所坚持的一贯传统,是与党所一直倡导的反腐倡廉相一致的,不断提高司法自身防腐巨变的能力。

司法廉洁,是实现司法公正、司法高效的本质要求,是司法官员的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和人格魅力,是司法公正、司法高效能否实现、能否守住“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第一道防线。沉痛的教训,已经充分揭示了恪守司法廉洁的至关重要性。

公正源于公开,正义源于透明。坚持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的统一,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统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要把管理与服务结合起来,实现审判管理的既定目标。必须尊重审判规律,坚持依法管理,认真落实各项审判制度,严格执行各项审判程序,保障审判活动依法进行。公正是和谐司法的核心价值,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司法公正是人民法院的基本职责。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不仅是人民法院工作任务的根本,而且是衡量人民法院司法公正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价值取向的试金石。

法官要了解当事人诉讼的真实意图,摸清其思想脉络和心理,有的放矢地引导双方化解对立情绪,协商解决纠纷。要加强对诉讼弱势当事人司法援助,强化诉讼引导、提示、释明确保诉讼公正、实现和谐诉讼。司法公正是和谐司法核心价值和本质要求,这就要求人民法院在在立审执结四大环节的诉讼进程中和诉讼外积极化解不和谐因素,努力寻求各方当事人利益追求的平衡点,定纷止争,达到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目的。

法官在审判中要始终保持中立、独立、公正、做到不偏不倚,不畏权势,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公正不仅要求法官始终保持独立的地位,决不可以与诉讼当事人发生任何利益关系,也不得将其个人的爱好、憎恶、偏见带入司法审判过程。同时也要求法官充分理解法律的正义价值,要有追求正义的良心和品德。形成正确的思考方式。根据一些学者的研究,现代职业法律家还必须具有良好的思考方式。其中包括。第一,良好的法律

意识和依据法律思考问题的习惯。在这方面要表现为具有一切依法办事的卫道精神。法律家不能接受各种违背法律规定的交易和习惯。第二,法律家要习惯于听取当事人的不同意见,从中找出最佳方案。第三,法律家的思考方式应以三段论推理为基础,力图通过绵密的思维而将规范与事实巧妙地结合起来,熟练地运用法律规则解决各类纠纷,同时也更注重对于规范的合理性涵义的推敲和综合操作,留心于法条之后的共同规则和指导原理。独特的思考方式也是法律家不同于其他有职业者的特点。

廉洁重在信仰,自律优于他律。什么是必须坚持的原则?什么是可以放弃的枝节?什么是从政的理念?要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公正廉洁执法是和谐司法本质要求。在崇尚司法权威的现代社会,司法公正无疑是“实现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被当事人乃至广大人民群众寄以了厚望。可以说,公正是法官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也是法官司法理念的最本质要求,更是和谐司法的价值追求。司法公正要求法官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徇私枉法,秉公办案,从而实现实体上的正义,它包括了司法廉洁的内涵,所以,公正廉洁执法最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司法的权威,实现和谐司法的价值取向。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重点,以完善机制制度建设为重心,以公开透明为基本要求,建立起人民法院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对司法公正的实现无疑有着特殊的作用,把公正廉洁执法机制、方式、方法建设贯穿于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工作的多个环节,来推动公正廉洁执法目标的实现 范仲淹,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有了司法廉洁作保证,司法才能实现公正,也才能令人司法信服,最终司法也才有权威。

在廉洁上要从自己管起,思想上的“小差”不能轻开,作风上的“小事”不可轻行,生活上的“小节”不可轻视。要培养高尚的生活情趣,见贤思齐,见不贤则内自省也。肖扬强调,最近中央在关于加强两院工作的《决定》中,特别强调要保证和促进司法廉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把那些徇私枉法的害群之马清除出去。人民法院担负着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重要职责,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力量,能否实现司法公正,关键在于能否保持司法廉洁,司法廉洁是司法公正的基本保证。各级法院务必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扎实工作,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各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加强对行使审判权、执行权人员的监督。要按照“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就是不称职”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确保法官正确行使审判权和执行权,确保法院各级领导干部正确行使行政

管理权。要积极探索创新监督工作的思路和履行监督职责的方法,不断完善有效的监督机制。要把对行使审判权、执行权的人员和行使行政管理权的领导干部的监督作为重点,建立健全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各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协助法院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党组当好参谋。要紧紧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法院各项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大胆行使职权,确保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在人民法院的正确实施。

一、服务于民众的宗旨。在从事法律职业的宗旨方面,法官和其他法律职业者都应当奉行为广大公众和社会服务的宗旨,要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法官要随时意识到其享有的司法权来自于人民的授予,而其行使司法权从根本上要符合人民的利益,法官要信仰法律、心存正义、忠于职守、不畏艰苦、廉洁公正、铁面无私。尤其是法律职业者应当信仰法律、严格遵循法律,坚决维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职业者作为法律的专门家必须崇尚法律,要把法律作为其第二生命,正如伯尔曼所指出的,法律只有被信仰,才能得到切实的遵守。法律应当在法治社会中,不屈不挠地为实现法律的目的而殚精竭虑,而以权谋私、徇私枉法不仅是对法律的亵读,也是践踏自身人格的行为。

执法必须守法,监督重于泰山。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人大汇报工作,积极配合人大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重视与人大代表保持经常性的联系,通过召开座谈会、邀请参加专项检查等形式认真听取意见。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主动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络,坚持和完善特邀检察员、人民监督员制度。

大力加强内部监督。继续深化检察改革,紧紧抓住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切实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加强对司法机关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只有加强监督,才能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