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60年到期怎么办

时间:2021-11-11 00:37:38 意向书

篇一:《解读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

解读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

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我买的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会被收回吗?房子产权到期后能否续约继续使用?相信这是每一个房主的最大疑惑。

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难道我们老百姓辛辛苦苦挣钱花了几十万几百万买房子70年后就不属于我们了吗?这不成了租了70年的房子,到头来还要还回去嘛。今天就为大家详细解读房屋产权的问题,看看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到底该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有什么区别?

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用地,商用建筑用地,工业用建筑用地。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

为什么我们的房屋产权最高为7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分别是: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但问题是,土地批租的最高年限究竟是从何而来?为什么是70年而不是80年或者60年呢?

曾任中国第一任国家土地管理局局长的王先进说:我们土地管理局一开始提出的是住宅50年产权。这个期限是根据境外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来的。我们先定了50年,理由主要有三个,第一个土地出让历史上没有经验可以借鉴,年限短点比较好调整;二是一个人的工作年限,一般为50年,假设从20岁开始,50年后就70岁了,可以够他们一辈子经营,而且可以转让、继承、续期;另外就是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房产产权的一般使用年限就是按50年计算,50年后房产就不能再用了。按照价值来算,用了50年就没什么价值了。 后来中央讨论转让土地的问题时,一位主要领导问年限长一些行不行,我回答了上述理由,并表示如果觉得50年时间短了,再增加几十年可以。后来制定法律时,就变成最高年限70年。

你的房子产权真的够70年吗?别吃了闷亏还不知情

在买房过程中“房产产权期限”问题却被普遍忽略,相当大比例的购房者对于产权期限问题茫然不知。因为施工期等客观原因的存在,现在市面上在售的商品房产权普遍缩水1-3年,更有甚者缩水10年以上。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购房人取得的商品房使用权限必须也只能建立在70年土地使用权的基础上。而房屋开发商从土地管理部门获得土地批租权后,土地使用权进入市场流通。

商品住宅从开发到销售的周期一般在1~3年,房产产权的“实际寿命”也就随着开发商开发住宅时间的长短而缩短。如果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日期与开发商出售房产的日期有较长的时间间隔,尤其是一些烂尾楼改造的项目,购房者必然面临明显的“房产产权期限缩水”。

有购房者因为产权算了一笔账:住宅用地的使用期限是70年,但按房产证上的日期推算,买的房子一般只有65年使用期,整整少了5年!而买房时付的总房价却从未因此打折,少5年不就等于多付钱了吗?而某些开发商在去的土地使用权后过了五六年才建房,算上施工、装修时间,你买到手的房子也就只剩60年使用权了。 你知道房子产权70年但设计寿命只有50年吗?

房子寿命分为100年和50年两种,这是国家规定的。一般民用建筑都是按50年设计的,只有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建筑才会是100年设计寿命。

房屋寿命是50年,而普通住宅的产权期限是70年,法规之间不配套。中国房地产协会会长宋春华表示,我国规定普通建筑物使用期限为50年,现在材料发展、技术发展,特别是对节能减排,对循环这些方面要求越来越高,这个标准50年合理使用期偏低了。他希望:“把目前50年的使用寿命,至少提高到70年,完全可以做得到,这样跟土地批租也吻合起来。”

一位设计师说,50年设计寿命和70年产权表面上看有20年的差距,其实最多就10来年的差距,因为开发商从拍下地,再到建设、销售起码要5到10年。

我国住宅平均寿命仅36年 还用考虑70年产权的事吗?

按照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规定,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主体结构的耐久年限为100年,一般性建筑为50到100年。然而,现实生活中,我国很多建筑的实际寿命与设计通则的要求有相当大的距离。与欧洲住宅平均寿命在80年以上、美国住宅平均使用年限也有44年相比,按照业内知道的情况,我国住宅平均寿命大概是36年左右。

权威部门的说法更为耸人听闻。2010年,住建部副部长仇保兴在第六届国际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上说:“我国是每年新建建筑量最大的国家,每年20亿平方米新建面积,相当于消耗了全世界40%的水泥和钢材,却只能持续25~30年。”

所以说如果您的房子是70年产权的话,住到一半时间就属于危房了。当然,豆腐渣工程还是相对较少的,假如您的房子真的撑到了70年,那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

上海市“出让人收回并补偿相应残余价值”如何理解?

2011年初,上海土地交易市场首拍的预申请须知中,规定“出让人收回并补偿相应残余价值”。这个规定掀起了新一轮关于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该如何处置的争论。

是不是使用期一到,房产就变“砖头”了?土地说收就可以收?若上海这个规定得到承认并落实,那将意味着,卖完地的地方政府在70年后又可以将所有土地收回来,重新再卖一次。

在中国当前房价如此之高的情况下,绝大多数买房人可以说是倾其所有,不仅用尽一生积蓄,还要背上几十年的巨额贷款,才能拥有一套住所。如果真的如规定所说的‘出让人收回并补偿相应残余价值’的话,那么,我们辛辛苦苦购得的房子,只是用高额租金换来70年居住权。等我们人到苍苍暮年,却要面对被收回的房子,让我们何处安身?这显然与《物权法》保护私有财产的宗旨是相违背的。

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的法律解读

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70年。70年的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而地上建筑物仍属业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交土地出让金。

《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办法(试行)》中提及了房屋产权70年后怎么办的问题。《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土地有偿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有偿使用期满前一年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未申请或者申请未获批准的,期满后的土地使用权由政府无偿收回。

房子70年产权到期的三种解决办法

一、重签合同,续缴出让金

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后,国家如果需要收回土地,产权人可以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届时,国家、小区业主集体和业主个人之间如何谋求利益的最大平衡点,成为这一做法能否实施的关键。这笔土地使用金具体数额多少,一旦有房屋业主不愿缴纳,法律是否允许强行拆迁该业主的房屋,都需要法律明确规定。

二、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这是一种最简单的办法,国家直接收回土地和土地上的建筑物,对房屋所有者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偿,房主可用这笔补偿在其他地方重新购买房屋居住。当然,这笔一次性的补偿必须达到房主购置新房的标准,最好根

据当前房屋位置、面积、户型以对应的市场价格补偿。

三、国家收回土地,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由于我国的土地所有权除了集体所有的以外,都是国家享有所有权,所谓7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授予土地使用权,而房屋使用权是没有期限的。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具体的解决可以是,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收回,房随地走,个人的房屋也被收回,国家在其他地方另建安置住房,并给予房主一定的补偿。

篇二:《房地产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篇一:房子的使用年限到了以后怎么办

房子

的使用年限到了以后怎么办?(转贴)

70年使用权不可

能达到———

日前,李先生在购买方庄芳城园的尾房时被告知该房屋的使用年限仅剩余59年。按照《城镇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规定》,住宅用地的使用期限是70年。因此,李先生打电话

向本报咨询,这种情况是否合理?他所要买的房子仅有59年使用权是否值得?这种情况在北

京是否很普遍?使用权到期后该怎么办?———其实,这一系列问题不仅是李先生所关心的,

这些问题也是所有的买房人都要面对的。

买房时你会问使用年限吗

就土地使用权问题,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个买房人。发现绝大多数人在买房时不关心这个问题,

有的买房人甚至不知道自己买的房产还存在土地使用年限问题。知道的人也对此漠然置之,

“对于大多数买房人来说,70年之后我们都不在这个世界上了。”“先住着再说,想那么远干

什么?”“相信政府将来会出台相应的政策解决这一问题。”等等都是现在的买房人对此的看

法。

记者在了解目前的售楼人员在卖房时,是否会主动向买房人告知房屋土地使用年限时发现,

售楼人员基本上都不会向买房人主动告知相关情况。有些售房人员是由于业务水平有限,自

己都没有搞清楚房屋土地使用年限问题。有经验的售房人员则对此问题采取回避态度。在买

房人自己不主动提该问题的情况下,自己绝对不会主动提及。即使在买房人主动问及该问题

的情况下,他们会采取偷换概念的方法来将这一问题敷衍过去。比如,当买房人问及“这套

房子的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时,售楼人员会告诉他“住宅的使用年限是70年”。没错,按

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规定》,住宅用地的使用期限是70年。但是买房人

要注意的是:不等于你所要买的房也有70年的使用权。

70年使用权是不

可能得到的

按照相关规定,住宅土地使用权是从国家将土地出让给开发商起开始计算,70年为住宅土地

使用权一次出让的最长期限,该期限自开发商从政府那里获得土地使用权的第一天就开始倒

计时。

假设,开发商在拿到土地后,没有任何闲置期,马上以最快的速度全力投入开发。按照正常

情况,等到买房人入住时,少则两三年,多则三五年。也就是说,没有哪个买房人能享受到

70年的使用权,最多也就是60多年。如果再遇到开发商资金不到位,土地出现闲置开发、

周转资金匮乏、相关证件未办理齐全

等因素的困扰,整个开发销售周期还将延长。如果工程出现停工现象,甚至出现长时间烂尾

后转手再开发或者房屋建成长期空置后再出售等情况,那等到买房人入住时也许使用年限只

有50多年甚至更短了。

因此,上文提到读

者李先生要买的房子仅有59年使用权的情况是正常的。在九十年代初,北京的商品房就开始

大量出现了,最集中的两个区域是亚运村和方庄。按照正常情况,这

些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就仅有50多年了。

使用年限离我们很遥远吗

也许是,几十年以后的事情谁也说不清。也许有人觉得现在提这个问题有点不现实。但也许

你在看了下面这些数据后,想法会有所转变。市城建研究中心近日发布的“北京市商品住房

购房对象购房需求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商品住宅购房对象趋于年轻化。2004年第4季度,

商品住宅购房对象以40岁以下为主,占调查人数的63%。年龄在20岁以下、21岁至30岁、

31岁至40岁的购房对象所占比重与2004年2季度相比均有不同程度增长;其中,年龄在21

岁至30岁之间购房对象所占比重增幅最大,为9.9%。年龄在41岁至50岁之间购房对象所

占比重分别比2004年2季度下降了4.1%、7.8%。

随着购房人群的不断年轻化,随着医疗水平的不断进步,人们的寿命会不断延长。房子用地

使用年限问题也许不再是遥不可及的。如果你在二十几岁就买了仅有五十几年使用权的房子,

也许在你古稀之年时,突然有一天有人会来告诉你“您的房子用地使用权已经到期了”。

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据记者向开发商了解,现在的买房人仅有极个别的才会在使用年限的问题上较真。不仅要问

使用年限,还要知道到期后会怎么样。遇到这样的买房人,售楼人员也有办法来对付:“谁也

说不清几十年以后会怎么样。买不买您快作决定。瞧,后面还有人排队呢。”

使用权到期后会怎

么样确实不是售楼人员所能解释得清的。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我们在70年后真的会“无家

可归”。土地,连同现在的住宅将不再属于我们,除了你的家具、家电外,属于房子的一切东

西都可能被无偿“拿走”。

胡小南律师告诉记者:“房地产”说的是两个东西,分别是房子和土地。所以,人们买到的是

房屋所有权和土地的使用权。其中房屋的所有权是永久的,也就是说,即使过了100年,你

的子孙也可以指着房子的砖头说:“这是祖先给我留下的遗产。”但是房屋下面的土地买房人

只有使用权。并且根据国家的规定,住宅用地的最长出让年限是70年,工业用地,教育、科

技、文化用地的年限是50年,商业、旅游、娱乐的土地出让年限只有40年。到了使用年限,

国家会将土地无偿收回。

根据有关资料,我

国以现在的方式出让第一块商品房用地是在1987年,当时我国还没有相关的经验和政策可以

依据。于是,政府借鉴了香港的做法,把土地的使用年限定为70年,正好可以满足两代人的

居住。比如一个人在他成年以后(如25岁),购买住宅地产,那么按照平均的寿命计算,房

子大约可以满足两代人。并且,由于当时我国民用住宅主要是砖混结构,从房屋的使用寿命

上也是合适的。现在,香港已经出现了土地使用年限超过70年的现象,政府采取的方式是继

续将土地租给使用者,收取新的土地使用费用。一般情况下,是会延续土地的使用权。业主

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优先购买权。

但是,根据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发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

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

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

记。另据1998年12月27日国务院令第256号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七条规定,土地

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未获批准

的,由原土地登记机关注销土地登记。

依据现行规定,土地部门在土地使用期限结束以后,可以对土地进行任何的改革,包括夷为

平地,既不属于国家应急征用,也不属于拆迁补偿,而是按照土地使用权的协议规定,无偿

取得你持有“永久所有权”的房屋。也就是,父辈几十年的积累买下的房屋也许到了子孙面

前只是一堆瓦砾,而没有任何补偿。

就此,记者电话采访了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李小姐。据她介绍,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

一块土地涉及到期问题,因此具体到期后会如何处置还没有先例。

但是,十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对于保护私有财产进行了重要的修改:“公民的

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

众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随着

政策法规的完善,宪法所规定的对于私有财产的保护将会在具体的立法、法规修订中得以体

现。我们有理由相信,五十年时间我们可以等到一部清晰合理的法律明确使用权到期后我们

该怎么办。

使用年限问题逐步

浮出水面

据记者了解,在外地已经出现了这样的案例:由于开发商在卖房时没有明示使用年限问题,

买房人在买房后才发现使用年限大幅“缩水”而将开发商告上法庭。原因除了开发商没有明

示使用年限外,还将所交纳的70年使用权的土地出让金全部摊到了房价中。购房人花了70

年的钱得到的却不是70年使用权的房子。

在北京记者还没有发现这样的案例,但同样的所有售楼处的销售人员都不会主动告知买房人

使用年限问题。而且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在任何一个楼盘的宣传推广中发现有关使用年限的信

息。但结果是相同的:买房人花了70年的钱得不到70年使用权的房子。

因此,有的买房人

提出应在房价中扣减相应的使用年限不足70年的部分。一位业主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使

用年限减少三年,100平方米的房子按每月2000元租金算,三年就少收72000元租金。这部

分损失应由谁来补偿呢?

为此,记者采访了一位开发商,他给出的解释是:比如三年前拿来的地,业主入住时只有67

年的使用权,按道理应在房价中给业主扣减三年的土地出让金。但三年前土地出让金的价格

到今天可能已经涨了一倍,如果按目前的价格来算67年的使用权,也许业主还得多掏钱呢。

因为土地出让价格是市场决定的。

但不论如何算,使用年限都是房地产价格评估中的一项重要指标。毕竟建筑物本身增值的可

能性不大,都在随着岁月在不断地折旧中贬值。真正能增值的是土地本身。

随着时间的推移,

房屋用地使用期问题也将愈来愈受到普遍关注。因此,有专家也提出实行土地使用费分摊制,

即以年度为计费单位,开发商和购房者按各自实际占用的使用年限分摊这笔费用,这将意味

着购房者只承担自己实际使用年限的那部分费用。对于这个

提议,目前也存在相当大的争论之中。

链接

中国的土地出让使用年限分别有如下几种:

1.居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工业用地(也就

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教、科、文、卫等带有福利性质的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商、娱、旅等盈

利性项目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5.其他综合类性质

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篇二:房子产权到期后怎么办

70

年产权年限怎么算

房屋产权就好比结

婚证,身份证....但不同的是人们得到的房屋产权可能需要花掉人们一辈子的积蓄,因此产{房产60年到期怎么办}.

权性质,产权年限就被绝大多数购房者所关注,而产权纠纷投诉近些年来也居高不下,对于

新手购房者来说,怎么不做亏本买卖,怎样计算房屋的产权年限就尤为重要了。

怎么查询开发商拿

地时间

该证是五证中最重

要两证(和预售证)之一,因此在选购楼盘时,其他三证可暂且略过,如果该证开发商暂时

无法拿出来,可以根据笔者下方给出的方法予以查询。

登陆中国国土资源

部资源部——》土地市场栏目——》在下方输入相关查询内容

注意:只要该楼盘

已在对外销售,那么土地来源以及性质都需要在该资源部公示,因此就算暂时为取得土地证,

也可及时了解该楼盘土地情况,这里要特别注意的是土地性质,一般均是以出让形式存在,

而若出现划拨情况,就要注意该楼盘是否为小产权了。

怎么计算70年产

权(新房)年限

因作为新房,所以

就少了二手房这部分环节,因此若从上述1中查到所购房屋的开发商拿地时间为2008年,2009

年开始动土建造,2012年正式对外销售,2013年你购得该房。那么该房屋截止到2013年的

房屋产权年限还有多少年?

即:70年产权年限

—【截止目前时间-开发商拿地时间(土地使用权证)】=70年产权年限-(2013-2008)=65

年产权年限。

也就是说你所购该

房截至目前还剩65年的产权年限可使用。

怎么计算70年产权(二手房)年限

若是所购房产为二

手房,如2004年开发商拿地,囤地2年,2006年开始对外销售,而2013年你从上家手里买

入该房,那么该房还剩的产权年限有多少呢?

即:70年产权年限

—(2006年-2004年)—(2013年-2006年)=70年产权年限-2-7=61年产权年限.

注意事项

? 40年商业商品房

的计算方法和70年产权年限的计算方法一样。 不同这里的产权指的是具备完全产权的房产,

如普通住宅类商品房,商业商品房。而一些小产权,不完全产权的集资房等无法用该计算方

法计算,也不能计算。另外:经济适用房用地属于划拨形式,无土地使用年限。

房屋产权年限70

年到期后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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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25 12:48 ?

房屋产权有房屋所

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

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

所有权的区别

土地使用权是国家

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有权

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在出让

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用地,商用建筑用地,工业用建

筑用地。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

限为40年。

房屋所有权属于个

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房产60年到期怎么办}.

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

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

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

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

篇三:《房屋产权到期怎么办》

房屋产权到期怎么办 清楚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权区别

购房者大多对房屋产权问题是一知半解,混淆了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问题,“土地使 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房屋产权是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出让的。所谓房地产使用权,其实只是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决定了房产的使用权。

业主所有的住宅除了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外,还拥有该房屋的国土土地使用权,还具备所占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也就是说如果房屋产权到期房子还在的话,房子依旧是你的,只是要补交土地税。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所有权本身。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为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和交易使用权。

住宅的使用权限是70年,从该地取得日算起。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 房产权70年从开发商开始盖房就开始算了。

不能把土地产权70年和使用权70年混为一谈,也不能把“房屋的所有权”和“土地的使用权”混为一谈了,正确的说法是“土地的使用权一般为70年”。 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权的区别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

到期后,如国家需要收回土地,且必须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并收回时,这时会出现一个问题,由于房子在开发时有先有后,但土地使用权的终止日期是以土地出让合同上的终止时间为准,即土地使用权到期,而房产还未到报废的年限。这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则要给予地上建筑物所有人相应补偿;如果不收回,地上建筑物所有权人可以在届满前一年向国家申请续期,并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

两者的区别:1、两者的权属不同,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地产的买卖是指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作用权同时转让,也就是说,购房者享有的是完全的房屋所有权;但我国实行的土地全民所有制,即土地只有国家和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因此,土地证上载明的使用终止日期一到,国家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相关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70年。70年的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而地上建筑物仍属业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交土地出让金。 答疑: Q:房产证上会写上年限吗?

A:购买商品房后,由住建局发放的房产证,国土局则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有些地区会在房产证上注明土地的使用年限,目前清远的是没有注明的,另一方面,如业主需求土地使用证,则需要开发商协助向国土局申请。

Q: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有什么区别?

A:要买房子首先要看两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就有你所购买房屋的土地分摊面积和性质以及年限,住宅用地是指用于居住建筑的用地,非住宅用地包括“商业用地”、“工业用地”等。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公有的,房产证是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50年、70年是针对该地块的土地使用年限,而商品房被购房者购买后,则属于业主所有,但业主仅拥有这块土地上对应的商品房拥有权,而没有土地的使用权。另外,只有土地才有使用年限。

业主购买商品房,目前没有硬性规定需要发放国土使用证,业主如有需求,则需要在开发

商的配合下向国土局申请。

Q:房屋产权是从什么时候算起,如何界定?

A: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土地使用权使用起止年限以土地出让方和受让方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日期为准,不考虑你和开发商签署的预售合同日期。

比如一个开发商2006年买的土地使用权,3年的开发时间,你2008年买的房子,2009年才交房入住,那么你的产权时间从2006年算起70年。土地使用年限按土地证上的用地性质来划分。

Q:产权到期后房子该怎么办?{房产60年到期怎么办}.

A: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才开始房屋产权年限的问题,从首批拥有房产证的业主至今也不过30多年,距离产权70年还有一段距离,目前国家暂无条例明确规定,产权到期后的具体处理方法。现在普遍认为的是,到期后交纳一定费用便可以继续续期,但具体的操作方法还没有明文规定。 Tips:

查房屋产权时要注意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