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缴纳党费标准

时间:2021-11-10 21:50:45 意向书

篇一:《最新党费缴纳标准》

2008年最新交纳党费标准

一、从2008年4月,中组部开始执行新的党费交纳标准:

在职:税后月收入3000元(含3000元)以下者,交纳比例为0.5%;3000元—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比例为1%;5000元—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比例为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比例为2%。

离退休人员:

月实际领取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5000元(含5000元)以下者,交纳比例为0.5%;5000元以上者,交纳比例为1%。

农民:

党员每月交纳0.2—1元;学生党员、生活困难党员每月交纳0.2元。

二、原党费标准: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作工资收入总额为基数,按以下比例交纳党费:

月收入在400元(含400元)者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比例的0.5%; 月收入在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月工资比例的1%;

月收入在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

1.5%;

月收入在800元(税后)以上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2%;

月收入在1500元(税后)以上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3%;{新的缴纳党费标准}.

三、无固定收入的农民党员、学生党员、下岗待业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为党员每月按0.2元缴纳党费。

四、其它情况

1.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委员会批准,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2.党员志愿一次交党费1000元以上的,应全部上交中央,中组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3.党员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委托其他党员代交或预交、补交,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

4.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篇二:《最新党费收缴标准——党员缴纳党费比例》

最新党费收缴标准

党员缴纳党费比例

一、 在职职工中的党员

① 月工资收入≦3000元 应缴党费=月工资×0.5% ② 月工资收入﹥3000元 应缴党费=月工资×1% ≦5000元 应缴党费=月工资×1% ③ 月工资收入﹥5000元 应缴党费=月工资×1.5% ≦10000元 应缴党费=月工资×1.5% ④ 月工资收入﹥10000元 应缴党费=月工资×2%

二、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

① 月工资收入≦5000元 应缴党费=月工资×0.5% ② 月工资收入﹥5000元 应缴党费=月工资×1%

锦州市中医医院

2014年11月11日

篇三:《中组部党费缴纳新标准一览表》

附2-1: 中组部党费缴纳新标准一览表

(中组发〔2008〕3号 2008年4月1日起执行){新的缴纳党费标准}.

附2-2: 党员交纳党费基数核定表

附2-3: 年党员交纳党费基数核定汇总表

篇四:《中组部党费缴纳新标准一览表[1]》

附2-1: 中组部党费缴纳新标准一览表

(中组发〔2008〕3号 2008年4月1日起执行)

附2-2: 党员交纳党费基数核定表

附2-3: 年党员交纳党费基数核定汇总表

篇五:《党费新标准计算方法》

党费新标准计算方法

教工党费标准:

一、 工资总额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岗位补贴三项之和。

二、 交纳比例为:

月工资总额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总额的0.5%;

月工资总额在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总额的1%再减1元(相当于工资总额税后的1%)。{新的缴纳党费标准}.

例1:张某的月工资总额(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岗位补贴三项之和)为2500元,其每月交纳的党费为:2500元*0.5%=12.5元

例2:王某的月工资总额(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岗位补贴三项之和)为3500元,其每月交纳的党费为:3500元*1%-1元=34元

学生党费标准:每个月0.2元

注:本办法从4月1日开始执行,由于我们四月份的党费已经按原标准上缴,五月份教工党费可以不再交纳,本月收取教工六月份的党费和学生五、六月份的党费,20日之前交至组织部,不明事宜请与我们联系。

篇六:《党费缴纳新标准》

一、党员党费的计算基数

(1)在职干部

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65%-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新的缴纳党费标准}.

(2)在职职工

岗位工资(或基础工资)+年功工资-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

(3)离退休干部

基本离退休费+生活性补贴×65%。

(4)退休职工

养老金×65%。

二、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

(1)在职人员

3000元以下(含3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3000元以上的按0.7%交纳党费。

(2)离退休人员{新的缴纳党费标准}.

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0.7%交纳党费。

篇七:《关于党员党费缴纳新标准的通知》

关于党员党费缴纳新标准的通知

自2009年1月1日起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2008〕3号文)缴纳党费。

新标准中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

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

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 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同时,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至1元。

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自2009年1月1日起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2008〕3号文)缴纳党费。 新标准中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

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新的缴纳党费标准}.

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

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 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同时,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至1元。

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篇八:《最新党费缴纳标准》

最新交纳党费标准(转)

发布时间:2010-07-31 来源:原创 发布组织:小山村党支部

2008年最新交纳党费标准

一、从2008年4月,中组部开始执行新的党费交纳标准:

在职:税后月收入3000元(含3000元)以下者,交纳比例为0.5%;3000元—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比例为1%;5000元—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比例为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比例为2%。

离退休人员:

月实际领取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5000元(含5000元)以下者,交纳比例为0.5%;5000元以上者,交纳比例为1%。

农民:

党员每月交纳0.2—1元;学生党员、生活困难党员每月交纳0.2元。

二、原党费标准: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作工资收入总额为基数,按以下比例交纳党费:

月收入在400元(含400元)者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比例的0.5%; 月收入在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月工资比例的1%;

月收入在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

1.5%;

月收入在800元(税后)以上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2%;

月收入在1500元(税后)以上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3%;

三、无固定收入的农民党员、学生党员、下岗待业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为党员每月按0.2元缴纳党费。

四、其它情况

1.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委员会批准,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2.党员志愿一次交党费1000元以上的,应全部上交中央,中组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3.党员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委托其他党员代交或预交、补交,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

4.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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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九:《2008年最新交纳党费标准》

2008年最新交纳党费标准

一、从2008年4月,中组部开始执行新的党费交纳标准:

在职:税后月收入3000元(含3000元)以下者,交纳比例为0.5%;3000元—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比例为1%;5000元—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比例为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比例为2%。

离退休人员:

月实际领取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5000元(含5000元)以下者,交纳比例为0.5%;5000元以上者,交纳比例为1%。 农民:

党员每月交纳0.2—1元;学生党员、生活困难党员每月交纳0.2元。

二、原党费标准: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作工资收入总额为基数,按以下比例交纳党费:

月收入在400元(含400元)者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比例的0.5%; 月收入在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月工资比例的1%;

月收入在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

1.5%;

月收入在800元(税后)以上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2%;

月收入在1500元(税后)以上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3%;

三、无固定收入的农民党员、学生党员、下岗待业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为党员每月按0.2元缴纳党费。

四、其它情况

1.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委员会批准,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2.党员志愿一次交党费1000元以上的,应全部上交中央,中组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3.党员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委托其他党员代交或预交、补交,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

4.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