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每月党费

时间:2021-11-10 15:10:08 意向书

篇一:《2016年党费收缴标准》

2016年党费收缴标准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缴纳标准为:

一、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含住房公积金个人上缴部分)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二、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三、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篇二:《党费怎么计算》

党费怎么计算

党费缴纳制度:

1、缴纳党费是每个党员的义务,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党费不得拖欠或不交,党 员连续六个月没有交纳党费,经教育仍不改正,就认为是自行脱党,由党组织召开大会决定对其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2、新入党的党员,从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当月开始交纳党费。

3、交纳标准{2016年每月党费}.

> (1)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 3000 元以下(含 3000 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 0.5%;3000 元以上至 5000 元(含 5000 元)者,交纳 1%;5000 元以上至 10000元(含 10000 元)者,交纳 1.5%;10000 元以上者,交纳 2%。{2016年每月党费}.

> (2)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前一款规定交纳党费。

> (3)交纳党费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申请,经党组织委员会同意,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不交。

4、交纳时间。党员应按月交纳党费,外出党员可视具体情况,经所在党组织同意,可以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时间不得超过半年。企业 党组织每月应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当月党费。

5、党组织每年要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计算基数

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津贴、奖金)。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以上年月平均收入为计算基数。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奖金,是指年功性津贴、地区性津贴、工资性津贴和按月发放的奖金。{2016年每月党费}.

交纳比例

中共中央组织部下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对党费交纳比例作出调整,新的党费收缴标准自今年2008年4月1日起施行。{2016年每月党费}.

新标准中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同时,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新标准于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篇三:《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表一)2016》

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表一)

注:本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一份存入党员个人档案,一份由党支部留存,一份由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属各单位党(工)委及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机关党工委直属党组织存档。{2016年每月党费}.

《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填表说明

1、本表由党员本人填写并签名,一式三份。经园区党委审核后,一份存入党员个人档案,一份由党支部留存,一份由园区党委存档。

姓名填写要和党员本人身份证上的姓名相一致。 2、籍贯指党员本人祖居所在地,填到区县一级。 3、身份证号码指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登记的18位身份证件号码,出生日期要和身份证上的时间一致。

4、其他联系方式指党员的工作单位电话、家庭电话、微信号、QQ号、电子信箱等能够联系上其本人的其他联系方式。

5、户籍所在地指该党员户籍所在的具体地址,一般不多于32个汉字。

6、实际居住地址指该党员目前长期居住的地址名称。 7、毕业院校指取得最高学历或学位的院校全称。 8、学历指由国家认可的在国内外各类教育机构接受正式教育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学历。

9、学位指党员本人完成一定学历教育后所取得的学位名称。

10、参加工作时间指经组织、干部、人事、劳动部门审定的该党员参加工作起始时间(军人填写入伍日期)。农村党员、个体工商户党员等可不填写。{2016年每月党费}.

11、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指党员本人当前所从事工作或学习的单位全称,以及职务(技术职称)全称。离退休党员或无职业党员可不填或填原工作单位。

12、入党时间指成为预备党员的时间。

13、党内职务指目前在党(工)委、党组、党(总)支部、纪委等担任书记、副书记、常委、委员、候补委员等。

14、每月党费交纳数额指党员个人按规定每月实际应交纳党费数额。

15、生活困难党员一般指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党员;患病需要长期治疗造成家庭负担较重的党员;鳏寡孤独党员和老弱病残党员;因伤病或灾害返贫、遭受突发事件或生活遇到特殊困难的党员,等等。

16、党员流动情况,非流动党员不填写。流入地(单位)指该党员流入地的地址或单位名称。流动党员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组织活动的党员。

17、在职党员情况,非在职党员不填写。报到社区指该党员所居住的并完成在职党员报到的社区全称。

18、特殊状态中,“口袋”党员指组织关系转出后,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到接收单位报到、接转组织关系的党员;保留党员组织关系指因公因私出国(境)一个月以上,且非定居的,已向所在党组织办理保留党员组织关系手续的党员;停止党籍指因出国(境)定居而办理停止党籍的党员。

19、有关该党员其他需要补充的情况在备注栏中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