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数贸上市审批号

时间:2021-11-10 14:17:41 意向书

篇一:《云数贸 画饼充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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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数贸 画饼充饥?

作者:冉智渊

来源:《知识经济·中国直销》2014年第08期

张健作为“80后”,仅用了三年时间,以画饼充饥的方式,便成为了千万人的“领袖”,其中的原因,值得深思。

“只需交500元就能成为会员,获得云数贸的原始股,只涨不跌,明年公司上市后,可以拿到8000余元的收益。”山东威海的张先生说,半年前,加盟云数贸时,上线给他郑重承诺“这是一项低投入,高回报,稳赚不赔的生意”,他一口气便投入了5万元。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7月初,山东威海警方以“雷霆行动”,快速破获了“云数贸联盟”传销案件,4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刑拘,波及上千参与者,最初的“梦想”瞬间幻化成为泡影,张先生就是其中之一。

事实上,威海警方此次破获的传销组织,仅仅是云数贸在全国的一小支队伍。从成立至今,云数贸仅用了三年时间,却大有“席卷”全国之势。虽然各地政府屡次将其定性为“传销”,但仍屡禁不绝。其创始人张健更以“未来世界首富”自居,画饼充饥,却被上万人推崇为“领袖”。

疯狂的“未来世界首富”

2011年,张健创立了“云数贸”,通过互联网宣传“原始股票”,“投资500赢宝马”,吸引了大批人员加盟。张健还创立“云数贸联盟”网上商城,出售的产品包括各种日常用品,如厨房用具、洗发水、行李箱、燕窝、手机等,在部分商品上,张健甚至贴上自己的头像和“未来世界首富”字样。

据了解,张健1988年出生于黑龙江哈尔滨,曾受过高等教育,出版《互联网经济下的生产关系》一书,提出云数贸“网民股东化、资源资本化、个人品牌化、创业协作化、工作生活化”五化建设,也称为“五行系统”,被其下线奉为教条。在宣传个人成就之时,张健通常配以与政商界名人的合影或者赤裸裸的炫富照片,刺激云数贸成员对名利和金钱的欲望。

自命不凡的张健曾在接受访问时说:“云数贸的成功是因为云数贸拯救„5种难民‟,我教导这些来自社会底层的人,不要当黑社会打打杀杀。”

张健声称要拯救难民包括“传销难民、社会弱者、农民、监狱难民以及安利直销难民”。“因为传销难民遍布全世界,只能花信用卡。农民很可怜,我在山东依据测量的土地制造肥料,免费给你,秋收后再给我钱就好了。监狱难民很多企业都不雇用,然后他又去犯罪,危害他人生命,可是他们来云数贸做善事,可以一起来成就平凡人。安利的直销难民,我创造的五行系统把美国系统打得稀里哗啦,„五行‟就是吃喝玩乐数钞票。”

篇二:《2015年云数贸奖金制度》

第一种身份:个人认证商户

第二种身份:企业认证商户

第三种身份:数贸联盟认证商户

个人认证商户:500元 (配云币100元)

企业认证商户:3000元 (配云币1500元)

数贸认证商户:30000元(配云币18000元)

云数贸联盟商户收益:

CPL:云登录奖

CPA:活跃登录奖

CPS:开发推荐奖

CPM:团队配对奖

CPO:认证开通奖

CPC:消费红利奖

CPD:云股票派息

CPG:云股票增值

云数贸联盟商户收益细则(一)

CPL:云登录奖

所有商户均可获取每日有效云登录1元

CPA:活跃登录奖

所有商户均可获取伞下商户活跃登录

每户每日0.1元,横向无限,纵向10层

云数贸联盟商户收益细则(二)

CPS:开发推荐奖

每推荐新增任意一位认证商户50元

CPM:团队配对奖

5层内层碰1:1=200元 5层外无限代点碰1:1=50元

配对日封顶:

个人认证商户 500元/日

企业认证商户 3000元/日

数贸联盟认证商 30000元/日

云数贸联盟商户收益细则(三)

CPO:认证开通奖

认证商每认证任意一位商户均可获取10%开通奖

CPC:消费返佣红利

所有认证商户均可获取联盟商家的消费返佣红利

个人认证商户 消费红利 1元/日300日

企业认证商户 消费红利 5元/日300日

数贸联盟认证商 消费红利50元/日300日

云数贸联盟商户收益细则(四)

CPD:云股票派息

每月固定获取相应的云股票派息

按认证商户所持有的云股票数量加权平分

持有云股票数量越多,每月获取派息越多

CPG:云股票增值

股票以0.1元公开抢购,根据市场行情进行拆分,首次拆分数倍以上,每年拆分3-5轮

认证商户拥有的特权

拥有商户管理后台使用管理权

可以管理及查询全部下属业绩和结算分配

拥有CID二级域名一个

所有频道均采用二级域名解析,更方便记录及推广{云数贸上市审批号}.

数贸认证商特别收益

享有10%商户认证开通奖

享有高额团队奖日封顶额度

享有高额消费红利分成额度

云股票交易说明:

认证商户配送云币

个人认证商户 配云币 100元

企业认证商户 配云币 1500元

数贸联盟认证商 配云币 180000元

每笔奖金的25%循环进入商户云币账户, 用于购买云股票

云股票交易手续费:

卖出所得的5%为手续费, 25%奖金转化成云币重复循环购买云股票

认证商户短中长期收益

短期收益

按商户配套,赚取佣金,多劳多得

中期收益

每日获取云登录和活跃登录奖励

每日获取联盟商家的消费返佣红利

长期收益

按商户持有云股票数每月获取派息和拆分增值

按商户持有云股票数持久享有转股上市所带来的长期收益 认证商户收益结算周期:

每日0:30自动结算前日收益

每日任何时间段都可以提现

商户提现24小时内完成到账

支持所有银行和第三方支付

商户佣金满500元可提现转账

【制度解析QQ 68581008 中国直销研究员 子轩导师】

篇三:《云数贸最新奖金制度》

云数贸最新奖金制度 第一种身份:个人认证商户

第二种身份:企业认证商户

第三种身份:数贸联盟认证商户

个人认证商户:500元 (配云币100元)

企业认证商户:3000元 (配云币1500元)

数贸认证商户:30000元(配云币18000元)

云数贸联盟商户收益:

CPL:云登录奖

CPA:活跃登录奖

CPS:开发推荐奖

CPM:团队配对奖

CPO:认证开通奖

CPC:消费红利奖

CPD:云股票派息

CPG:云股票增值

云数贸联盟商户收益细则(一)

CPL:云登录奖

所有商户均可获取每日有效云登录1元

CPA:活跃登录奖

所有商户均可获取伞下商户活跃登录

每户每日0.1元,横向无限,纵向10层

云数贸联盟商户收益细则(二)

CPS:开发推荐奖

每推荐新增任意一位认证商户50元

CPM:团队配对奖

5层内层碰1:1=200元 5层外无限代点碰1:1=50元

配对日封顶:

个人认证商户 500元/日

企业认证商户 3000元/日

数贸联盟认证商 30000元/日

云数贸联盟商户收益细则(三)

CPO:认证开通奖

认证商每认证任意一位商户均可获取10%开通奖

CPC:消费返佣红利

所有认证商户均可获取联盟商家的消费返佣红利

个人认证商户 消费红利 1元/日300日

企业认证商户 消费红利 5元/日300日

数贸联盟认证商 消费红利50元/日300日

云数贸联盟商户收益细则(四)

CPD:云股票派息

每月固定获取相应的云股票派息

按认证商户所持有的云股票数量加权平分

持有云股票数量越多,每月获取派息越多

CPG:云股票增值

股票以0.1元公开抢购,根据市场行情进行拆分,首次拆分数倍以上,每年拆分3-5轮

认证商户拥有的特权

拥有商户管理后台使用管理权

可以管理及查询全部下属业绩和结算分配

拥有CID二级域名一个

所有频道均采用二级域名解析,更方便记录及推广{云数贸上市审批号}.

数贸认证商特别收益

享有10%商户认证开通奖

享有高额团队奖日封顶额度

享有高额消费红利分成额度

云股票交易说明:

认证商户配送云币

个人认证商户 配云币 100元

企业认证商户 配云币 1500元

数贸联盟认证商 配云币 180000元

每笔奖金的25%循环进入商户云币账户, 用于购买云股票

云股票交易手续费:

卖出所得的5%为手续费, 25%奖金转化成云币重复循环购买云股票

认证商户短中长期收益

短期收益

按商户配套,赚取佣金,多劳多得

中期收益

每日获取云登录和活跃登录奖励

每日获取联盟商家的消费返佣红利

长期收益

按商户持有云股票数每月获取派息和拆分增值

按商户持有云股票数持久享有转股上市所带来的长期收益 认证商户收益结算周期:

每日0:30自动结算前日收益

每日任何时间段都可以提现 商户提现24小时内完成到账 支持所有银行和第三方支付 商户佣金满500元可提现转账

篇四:《2015年云数贸奖金制度》

云数贸奖金制度

第一种身份:个人认证商户

第二种身份:企业认证商户

第三种身份:数贸联盟认证商户

个人认证商户:500元 (配云币100元)

企业认证商户:3000元 (配云币1500元)

数贸认证商户:30000元(配云币18000元)

云数贸联盟商户收益:

CPL:云登录奖

CPA:活跃登录奖

CPS:开发推荐奖

CPM:团队配对奖

CPO:认证开通奖{云数贸上市审批号}.

CPC:消费红利奖

CPD:云股票派息

CPG:云股票增值

云数贸联盟商户收益细则(一)

CPL:云登录奖

所有商户均可获取每日有效云登录1元

CPA:活跃登录奖

所有商户均可获取伞下商户活跃登录

每户每日0.1元,横向无限,纵向10层

云数贸联盟商户收益细则(二)

CPS:开发推荐奖

每推荐新增任意一位认证商户50元

CPM:团队配对奖

5层内层碰1:1=200元 5层外无限代点碰1:1=50元

配对日封顶:

个人认证商户 500元/日

企业认证商户 3000元/日

数贸联盟认证商 30000元/日

云数贸联盟商户收益细则(三)

CPO:认证开通奖

认证商每认证任意一位商户均可获取10%开通奖

CPC:消费返佣红利

所有认证商户均可获取联盟商家的消费返佣红利

个人认证商户 消费红利 1元/日300日

企业认证商户 消费红利 5元/日300日

数贸联盟认证商 消费红利50元/日300日

云数贸联盟商户收益细则(四)

CPD:云股票派息

每月固定获取相应的云股票派息

按认证商户所持有的云股票数量加权平分

持有云股票数量越多,每月获取派息越多

CPG:云股票增值

股票以0.1元公开抢购,根据市场行情进行拆分,首次拆分数倍以上,每年拆分3-5轮

认证商户拥有的特权

拥有商户管理后台使用管理权

可以管理及查询全部下属业绩和结算分配

拥有CID二级域名一个

所有频道均采用二级域名解析,更方便记录及推广

数贸认证商特别收益

享有10%商户认证开通奖

享有高额团队奖日封顶额度

享有高额消费红利分成额度

云股票交易说明:

认证商户配送云币

个人认证商户 配云币 100元

企业认证商户 配云币 1500元

数贸联盟认证商 配云币 180000元

每笔奖金的25%循环进入商户云币账户, 用于购买云股票

云股票交易手续费:

卖出所得的5%为手续费, 25%奖金转化成云币重复循环购买云股票

认证商户短中长期收益

短期收益

按商户配套,赚取佣金,多劳多得

中期收益

每日获取云登录和活跃登录奖励

每日获取联盟商家的消费返佣红利

长期收益

按商户持有云股票数每月获取派息和拆分增值

按商户持有云股票数持久享有转股上市所带来的长期收益 认证商户收益结算周期:

每日0:30自动结算前日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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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外资企业上市审批流程及相关法规汇总》

一、外资企业改制上市的特别规定

关于外资企业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目前的依据,除需适用普遍适用的《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外,还因其为外资企业而需适用中国证监会、国家工商总局、商务部等先后出台的、规范外资企业改制上市的相关特别规定,如《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关于上市公司涉及外商投资有关问题的若干意见》。归纳如下:

(一)根据《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已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如申请改制为外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应有最近连续三年的盈利记录。

(二)根据《关于上市公司涉及外商投资有关问题的若干意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除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上市前三年均已通过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

2、经营范围符合《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要求;

3、上市发行股票后,其外资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

4、按规定需由中方控股(包括相对控股)或对中方持股比例有特殊规定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应按有关规定的要求继续保持中方控股地位或持股比例;

5、符合发行上市股票有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是否重组并入拟上市公司,取决于是否产生同业竞争及是否影响拟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一)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资产完整及业务独立是拟上市公司必备条件,即拟上市公司必须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具有独立的采购和销售系统,且其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得有同业竞争。

因此,上市前,对于可能产生同业竞争及独立性问题的企业,可以考虑以吸收合并或其他方式置入拟上市公司,或者以出售企业股权、清算注销等方式予以解决。

(二)同一控制人下相同、类似、相关业务的重组规定:

基于鼓励企业整体上市、减少管理成本、减少关联交易的精神,中国证监会于早前发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3号》,该文对于同一控制人项下的重大资产重组,规定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对同一公司控制权人下相同、类似或相关业务进行重组情况的,如同时符合下列条件,视为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1、被重组方应当自报告期期初起即与发行人受同一公司控制权人控制,如果被重组方是在报告期内新设立的,应当自成立之日即与发行人受同一公司控制权人控制;

2、被重组进入发行人的业务与发行人重组前的业务具有相关性(相同、类似行业或同一产业链的上下游)。

根据该文,被重组方重组前一个会计年度末的资产总额或前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达到或超过重组前发行人相应项目100%的,发行人重组后运行一个会计年度后方可申请发行。

三、关于拟上市公司发起人的规定

(一)根据《公司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同时,由于现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尚不允许境内自然人作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股东,因此,作为外商独资公司,改制前引入境内有住所的非自然人作为发起人为必行之事。

(二)同时需要注意的是,

1、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改制前引入新的发起人,不应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如拟引入供应商、客户等作为发起人,基于尽量避免上市后发生关联交易的原则,通常我们建议该等发起人的持股比例应保持在5%以内。(上海序伦律师事务所 陈少兰)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

文章来源:中国资本证劵网 更新时间: 2010-04-13 22:28 国发〔201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利用外资是我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积极吸引外商投资,促进了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外商投资企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利用外资的优势依然明显。为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发挥利用外资在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优化利用外资结构

(一)根据我国经济发展需要,结合国家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要求,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扩大开放领域,鼓励外资投向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严格限制“两高一资”和低水平、过剩产能扩张类项目。

(二)国家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的政策措施同等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

(三)对用地集约的国家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四)鼓励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改进并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五)鼓励中外企业加强研发合作,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企业、研究机构合作申请国家科技开发项目、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等,申请设立国家级技术中心认定。

(六)鼓励跨国公司在华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结算中心以及成本和利润核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在2010年12月31日以前,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确需进口的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七)落实和完善支持政策,鼓励外商投资服务外包产业,引入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我国服务外包国际竞争力。

二、引导外资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和增加投资

(八)根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修订情况,补充修订《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增加劳动密集型项目条目,鼓励外商在中西部地区发展符合环保要求的劳动密集型产业。

(九)对符合条件的西部地区内外资企业继续实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保持西部地区吸收外商投资好的发展势头。

(十)对东部地区外商投资企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要加大政策开放和技术资金配套支持力度,同时完善行政服务,在办理工商、税务、外汇、社会保险等手续时提供便利。鼓励和引导外资银行到中西部地区设立机构和开办业务。

(十一)鼓励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以市场为导向,通过委托管理、投资合作等多种方式,按照优势互补、产业联动、利益共享的原则共建开发区。

三、促进利用外资方式多样化

(十二)鼓励外资以参股、并购等方式参与国内企业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支持A股

上市公司引入境内外战略投资者。规范外资参与境内证券投资和企业并购。依法实施反垄断审查,并加快建立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

(十三)利用好境外资本市场,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国家发展战略及自身发展需要到境外上市,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不断提高竞争力。

(十四)加快推进利用外资设立中小企业担保公司试点工作。鼓励外商投资设立创业投资企业,积极利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完善退出机制。

(十五)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企业债和中期票据,拓宽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继续加大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信贷支持。稳步扩大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的境外主体范围。

四、深化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

(十六)《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总投资(包括增资)3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除《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规定需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核准之外,由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核准。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外,在加强监管的前提下,国务院有关部门可将本部门负责的审批事项下放地方政府审批,服务业领域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金融、电信服务除外)由地方政府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

(十七)调整审批内容,简化审批程序,最大限度缩小审批、核准范围,增强审批透明度。全面清理涉及外商投资的审批事项,缩短审批时间。改进审批方式,在试点并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国推行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格式化审批,大力推行在线行政许可,规范行政行为。

五、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十八)规范和促进开发区发展,发挥开发区在体制创新、科技引领、产业集聚、土地集约方面的载体和平台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开发区升级,支持具备条件的国家级、省级开发区扩区和调整区位,制定加快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的支持政策措施。

(十九)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管理,简化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手续。对依法经营、资金紧张暂时无法按时出资的外商投资企业,允许延长出资期限。

(二十)加强投资促进,针对重点国家和地区、重点行业加大引资推介力度,广泛宣传我国利用外资政策。积极参与多双边投资合作,把“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推动跨国投资政策环境不断改善。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统一认识,坚持积极有效利用外资的方针,坚持以我为主、择优选资,促进“引资”与“引智”相结合,不断提高利用外资质量。要总

结改革开放经验,结合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提高便利化程度,创造更加开放、更加优化的投资环境,全面提高利用外资工作水平。

国务院

二○一○年四月六日

【法规分类号】233101199501

【标题】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时效性】有效

【颁布单位】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颁布日期】1995/01/10

【实施日期】1995/01/10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