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局统计年终个人工作总结

时间:2021-11-09 19:13:20 工作总结

2015年,在市计生局的精心指导下,在夏村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们紧紧围绕人口目标责任书的各项指标任务开展工作,特别是在全市奖惩兑现会议结束后,夏村镇党委政府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加大计生资金投入,购置了计生服务车一辆,新上微机一台,极大地方便了计生工作。
  全镇计生干部同心协力,对照先进找差距,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全面完成了今年的各项指标任务,促进了全镇人口与计生工作的健康稳定发展。全镇共有人口40081人,已婚育龄妇女 7466人,落实各项避孕节育措施6750人,1—11月份共出生162入,其中一孩142入,二孩20人,合法生育率达到99.38%。女性初婚16l 对。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计生档案管理工作。
  年初,计生办全体工作人员对辖区46个村上年度计划生育各种资料重新核查,深入村、户,查漏补缺进行归档,做到了归档资料准确、完整。
  在进行归档工作的同时,完成当年婚育对象的建档工作。每月对婚育重点人口和当年有生育计划的对象逐户走访,进行孕情摸底,做到了“村不漏户,户不漏入”,及时掌握基层的婚育动态,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将本年度生育计划落实到人。
  对发生的婚育动态情况及时报表,做到不迟报、错报、漏报,确保统计数字真实有效。严格执行《人口目标责任书》,多措并举,稳定低生育水平。
  为提高工作规范性,针对当前计划生育工作的任务和要求,严格按照《人口目标责任书》的各项指标,本着合理分工的原则,将责任落实到人,目标考核到人。
  二、严格执法,政策落实到位。
  认真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办法,将各村近年来的婚育基本情况与威海市的有奖举报办法张贴到村,接受群众监督,严肃查处出生人口瞒、漏、错报和弄虚作假行为。奖惩兑现会后,我们开展了计划生育执法月活动,对违法生育和违法收养行为加大依法惩处力度,协助市局法规科,采取有效措施,对违反生育政策的逐户征收社会抚养费,并对违法生育的2个钉子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期间共对8对夫妇征收社会扶养费32000元,造成了深刻的社会影响,坚决遏制了违法生育反弹的势头。由于执法严格,适用法律准确到位,得到群众拥护,得到了上级的认可,于连强同志被威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评为威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岗位标兵荣誉称号。
  认真落实农村和城镇失业(无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制度、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四项手术免费宣传工作。今年,我们发动全镇计生工作人员完成了辖区420名(其中新增98名)应受奖励扶助发放对象和辖区内3312名(其中新增的223名)应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对象的审核登记、公示和微机录入工作。
  做到及时上报各项数据,准确变更信息,使经费发放及时到位,让三顼制度的落实准确无误。根据业务上级的统一部署,我们对辖区内的节育手术后遗症的6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46人,威海市计划生育特困家庭社会救助的107户符合标准的对象逐人逐户进行核实登记,保证不错、漏登记对象,并对登记对象进行了公示和微机录入上报。
  三、加强全镇育龄妇女信息质量核查,提高信息的准确率和覆盖率。
  及时与公安、民政、工商、建房等相关部门协调,每月与各部门沟通,抄录相关信息,互通有无,努力实现相关部门数据与计生信息系统资源共享,缩小双方统计数字的差距。将所差相关人员的信息及时通报相关镇计生办,以便统计管理,为确保全市计生工作一盘棋做出努力。
  6月份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我们对辖区内的育龄妇女和2000年以来出生的人员生育信息与公安户籍进行审核比对,共比列与夏村镇派出所有差距的育龄妇女2052人次,其中辖区外计生办管辖有200人次。
  对夏村镇计生办管辖内的1852人进行了信息核查,通过电话联系逐人落实,并全部落实到位。共修改基础信息3000佘条。对夏村镇派出所内公安出生信息比对1696人次,其中辖区外讨生办管辖305人次,辖区内的1391人次,通过对夏村镇计生办管辖内出生信息的核查,我们都逐人落实,辖区内无出生漏统错报现象。统计工作质量准确无误,统计员董青同志被市计生委评为先进个人。
  四、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对辖区内的8名流入已婚育龄人口纳入到辖区计划生育工作范围,提供与户籍地人口同等能免费服务,形成了“现居住地为主、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依注维护权益”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制。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谁管辖谁服务”的原则,积极与房管、工商、公安笔部门密切协作,建立完善流入入口“四个经常"制度。
  对流出人口,我们坚持“六个一”制度,即人手一本《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每人签订一份合同,落实一项节育措施,进行一次环情孕情检查,固定一个联系方法,每半年在现居住进行一次孕环情检查。确保流动入口在生产、生活、生育方面获得市民化待遇。
  五、加强宣传教育,开展优质服务。
  加大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以会代训和专业培训相结合,计生办每月召开协会秘书长、统计员例会,及时传达上级指导精神,布置工作任务、汇总工作情况。为提高业务能力,计生办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市里组织的为期2天的业务知识培训班。为了将培训班的知识和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到基层,结合工作实际,计生办各部口对辖区内的村级计生干部进行了集中培训考核,参学146人次,考核合格率达到10096。通过学习,使计生工作者掌握业务知识,提高业务素质。
  镇计生办利用镇人口学校举办了当年新婚、批生一、二孩的育龄群众学习班,对他们进行政策法规、生殖健康知识讲解、咨询,参加人数632人次,结业合格率达到99%。在村人口学校也定期举办育龄群众学习班,学习效果良好。在5.29协会活动日期间,开展了以“拓展服务、生育关怀”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组织计生服务宣传车在辖区内巡回宣传,大力宣传并实施“五关爱”工程,提倡男女平等,消除性别歧视,降低出生性别比。
  突出“人口素质与独生子女教育”的主题宣传,加强对独生子女社会行为的培养教育,推进“双进、双建”的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决定》实施宣传月期间,我们以学习贯彻《决定》为契机,大力宣传中央《决定》。期间共发放学习《决定》的宣传材料4000份,计生知识明白纸8000份。由于学习认真,认识深刻我们在省级报刊上发表宣传报道2篇,受到上级好评。负责宣传工作的赵典学同志被评为市先进个人。
  大力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加强阵地建设,全面推进生殖健康促进计划。今年,我们适时地对村级计生服务室和会员之家进行整修,并更新了四个村的宣传刊板。
  镇协会组织对辖区内的育龄群众进行民情调查,做好民情日记。根据群众的需求,我们与市计生服务中心合作,携带先进医疗仪器和常见妇科病用药,对辖区内育龄妇女进行孕情、环情普查及妇科病诊治工作,对查出有病的妇女一并进行治疗。我们还利用普查的机会,携带宣传刊板向育龄群众广泛开展优生优育科普宣传和知识咨询,增强群众卫生自我保护意识。我们建立了优生信息监测档案,尽量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4月份,及时通知辖区内的病残儿进行鉴定审批,主动对符合规定的病残儿父母进行了二胎生育证的呈批。通过这一系列的活动,拉近了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同育龄群众的距离,受到了群众好评,并得到了上级的认可,王茜、钱玉闽两位同志分别被威海市计生协评为全市计划生育协会先进志愿者和先进个人称号。
  依据《山东省避孕方法知情选择规范》、《威海市计划生育随查访服务规范》,我们能够及时准确的将避孕药具发放到位,积极征集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和需求。为提高综合避孕率,我们引导更多的育龄群众选择长效避孕措施,努力减少非意愿妊娠。3月份召开药具管理工作培训班,强调药具购调存业务管理,做到账物相符。每月对基层药具管理员的档簿填写进行检查、评比,规范档簿管理,提高业务素质。
  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不足。一是由于农村集体经济薄弱,部分村入口学校建设还存在差距,为育龄群众办班学习造成障碍。二是村级专职计生干部工资待遇的落实还存在问题,这些都大大削弱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特殊人群众的计划生育管理归属问题不能划分明确的界限,极易产生计划外生育,给工作带来困扰。四是计划生育执法力度还有欠缺,个别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的对象仍逍遥法外,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到位,打击了计生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对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执行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2015年,我们将围绕《人口目标责任书》的落实开展工作。一是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生殖保健知识的应知应会率,引导群众转变婚育观念。二是抓好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对流动人口的动向做到清楚明了,建立详细档案并按要求录入全国流动人口管理软件,及时反馈信息。三是抓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四是继续做好三项制度的落实工作。五是还要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六是继续加强协会组织网络建设,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计生协会活动,使广大育龄群众逐步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从而达到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