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2014年终总结

时间:2021-11-09 19:01:20 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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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我局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xx大、xx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切实关注民生,努力为民解困,不断提升民政部门服务全县建设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加强机关建设,提高队伍素质。
(一)加强作风与效能建设。结合全县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办事制度,规范行政审核审批程序,简化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提高困难群众诉求件办理实效和反馈答复质量,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树立民政部门“高效、勤政、文明”的良好形象。
(二)加强思想和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理论和业务学习,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每周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各种先进文化、政策,为大家“充电”,提升每个人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加强干部教育,培养干部求真务实、关心困难群众、服务人民群众的工作情怀。狠抓落实、提高依法行政、综合协调和科学管理的能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强、业务过硬、脚踏实地、雷厉风行的民政干部队伍。
二、加强党务政务公开工作。
根据县纪委的安排,我单位在全县党政机关中率先实行党务公开工作,制定了《 xx县民政局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党务政务公开信息例行公开制度”,开辟了 “xx县民政局党务政务公开栏”和“民政局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公开栏”,骋请了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深入开展了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我单位被县纪委、监察局授予“廉政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三、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一)城乡低保工作
1、对全县农村低保工作重新申报核查,突出抓好评议、公示、审批。4月15日,召开了全县农村低保核查工作会议,印发了《xx县XX年度农村低保申报核查实施方案》,并对村干部进行了低保核查业务培训;今年,我局切实加大监察力度,8月份,会同政府督查室和监察局联合对全县九个乡镇低保工作进行了一次检查,对低保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同时,协调监察局共同制定了《xx县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用制度规定的形式明确了各级干部在低保工作的职责和不履职造成影响应承担的责任;我县的农村低保工作得到了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7月18日,省民政厅专门下发通知,向全省民政系统推介我县加强农村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经验;此外我们还制作了《xx县农村低保规范化建设纪实》记录片,对低保工作的核心、要点、经验等等进行了详实记录。截止到10月份,全县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有7422户,9989人。
2、严格按照“敞开出口、严把入口”动态管理的工作原则,开展了城镇低保半年核查和申请户入户调查工作。通过明察、暗访、堵漏等措施,进一步加大了城镇低保工作动态管理力度。截止到10月份,我县享受城镇低保待遇的有794户,1538人。
3、为做好全县城乡低保的监督工作,切实将政策落实到贫困群体中。我单位全年为数以百计的群众解答问题,共受理举报电话或来人举报事件25起,涉及8个乡镇,18个村。通过进村入户,明察暗访,与村干部交流沟通,现已有2个村重新评议;已取消18户低保,为6户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家庭办理了低保;调查城镇低保84户,为50户符合条件的家庭办理了手续;抽查了12户城镇低保家庭,取消2户。
(二)五保供养工作
完善五保供养配套政策,严格审批条件和程序,认真执行五保供养标准,及时足额发放五保供养资金。加强县、乡镇敬老院管理,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截止到10月份,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共计1210人,其中,集中供养五保对象697人。我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已经正式投入使用,为提高供养入住率,我局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加强内部规范管理,不断完善硬件设施,优化生活环境,努力提高中心服务水平。(三)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筹备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规范农村医疗救助,加大农村困难群体门诊、住院、医疗救助力度,降低救助门槛,取消病种限制,扩宽操作平台,缩短救助时限,提高救助惠及范围和补助水平。截止10月份,救助城镇低保对象103人,计11万元,救助农村低保对象698人,计101万元。
(四)救灾救济工作
一是着力搞好了春节期间困难群体的生活保障工作。为确保我县灾民、特困户、城乡低保户、五保户等特困群体温暖过冬、快乐过节,我局采取积极措施予以保障,对困难群体认真摸排、深入调查,共发放棉衣1500件,棉被XX条,面粉XX袋,确保了灾民有饭吃、有衣穿。二是做好了防汛防灾工作。今年我县发生了四次较大风雹灾害,三次干旱灾害,造成农作物受灾面积7.580公顷,成灾面积2.225公顷,农业直接经济损失2230万元。在灾情发生后,我们第一时间赶到受灾现场,及时查灾、核灾、报灾,指导受灾群众开展自救,积极争取上级救灾资金支持,限度降低了受灾群众的财产损失。在汛期前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汛期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同时要求各乡镇提前做好防灾、抗灾准备,完善了救灾应急预案,及时上报了我县遭受的自然灾害,促进了县、乡、村三级联动,大大提高了紧急救灾能力。三是开展了孤儿认定工作。现有6名孤儿已享受相关待遇。第二批有4名孤儿正在认定审批中。四是做好了扶贫工作。现已完成了4个贫困村(张岗乡开口四村、韩庄村,双堂乡谢岗村、陈家柳村)的扶贫项目的编报工作。五是做好了社会救济工作。全年对流入我县的200多位流浪乞讨人员进行了救助,使他们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及时回到亲人身边。
(五)全面开展老龄工作。
一是为55-80周岁的农村低保、五保、城镇低保、重点优抚对象办理了助老健康御险,参保费近6万元。二是“重阳节”之际,联合老年协会、北沙乡政府举办了老年人文艺演出、老年书画笔会、离退休老干部门球比赛等活动。三是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为老年协会工作人员送去XX元慰问金;拜访了 10名“百岁老人”,并送去“百岁老人”金匾和慰问金;对15名高龄特困老人每人发放500元慰问金,并为全县近600位90周岁以上的老人们每人送去食用油和大米,价值近6万元。四是大力支持各乡镇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我局投资30余万元购买了床铺、床品、厨具、炉灶、铁皮柜等物品,对首批建成的互助幸福院进行奖补。截止目前,全县共建成48所农村互助幸福院,在建的有18所。
(六)福利彩票销售稳中有升。
截止10月份,我县共销售电脑福利彩票1000多万元,即开型彩票560多万元,合计1560多万元,不但突破千万元大关,且继续保持了市先进位次,比去年同期增长30%。为募集社会公益金作出了贡献。
四、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提升军休干部保障水平。
(一)认真做好优抚工作,落实退役士兵接收工作。
为贯彻《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范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的权益,我局对全县优抚对象开展了为期二十二天的普查验证工作,验证率达到100%,无漏验现象。同季度,我局组织精干力量对全县重点优抚对象住房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部分优抚对象住房条件简陋、低矮潮湿,甚至存在安全隐患,为彻底改变我县重点优抚对象的居住环境,我局制定“安居工程”实施方案,对确定的重点优抚对象的住房进行维修改造。同时,我局对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抚恤金及生活补助金全部社会化发放,共计300余万元。为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工作,我局已将退役士兵信息全部录入到《河北省复员退伍军人管理系统》,制定了《xx县XX年度城镇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安置方案》。今年以来,原安徽省和云南二炮部队退役军人多次来民政局上访,要求落实涉核待遇,根据现行政策不能落实。为做好信访稳控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解决方案。对来访人员广泛宣传政策,耐心解释答复,主动疏导思想,积极化解矛盾,未发生一起违法上访事件。
我县XX年冬季共接收退役士兵190人,其中退伍回农村147人,三期以上复员士官5人;纳入城镇安置范围的38人,包括城镇义务兵17人,城镇一期复员士官8人,城镇二期复员士官2人,三期以上转业士官11人(重点安置对象)。已将退役士兵信息全部录入到《河北省复员退伍军人管理系统》。 目前,已办理自谋职业32人,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和待安置期间生活费全部发放到位。
(二)认真落实军休干部待遇。
干休所管理的军队离退休干部的1-12月份的离退休费已全部发放到位。军休房改工作经过认真仔细地核查、核实,19人纳入了军休房改范围,并已将房改工作需要的信息录入《军休干部住房管理系统》,已计算出每个人员应享受的住房补贴、补助资金,并开会征求老干部本人及其家属、遗属的同意,签字上报市军休房改办,待上级部门审核后下拨资金。“八一”建军节对军休人员进行了走访慰问,送去了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
五、加强社会事务管理,提升管理水平。
(一)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一是加强婚姻登记管理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登记管理质量。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定期学习婚姻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做到将各种婚姻法律法规融会贯通。同时,积极倡导“依法办事、公正廉洁、爱岗敬业、文明服务”的行业精神,保证服务对象高兴而来,满意而归。截止10月份,办理结婚登记3085对,离婚登记505对,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126份,因结婚证遗失补领结婚登记833对,登记合格率达100%。二是规范档案,确保资料安全。共整理档案83卷,实现了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双套制”保管,归档率达100%。
(二)加强殡葬管理。一是抓职工队伍建设,确保殡仪服务质量。二是抓制度落实,确保工作运行有序。三是抓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
(三)推进地名普查工作。按照省市地名普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及全省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操作规程,认真开展地名普查工作。我县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自今年2月下旬开始,目前正在进行基础信息的梳理汇总工作,前期准备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和筹备;同时,按照保定市民政局关于制定乡改镇“十二五”发展目标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现有乡镇设置实际,及时制定了xx县乡改镇“十二五”发展规划,并经县政府同意,已按时完成规划的制定和上报工作;按照保定市地名办关于做好勘界联检工作的通知要求,由我县牵头、积极与高碑店市地名办联系协调,做好了各种文件的起草和会议落实等相关工作,顺利完成了xx县至高碑店行政区城界线的联检工作。
(四)圆满完成第四届社区换届工作和村民自治与农村社区建设管理信息录入工作。按照省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开展了“12349”老年服务热线工作,通过平台系统整合第三方单位及服务信息,根据老人的需求,进行电话转接完成,共发放老年服务座机、手机近900部。为居家养老工作搭建了服务网络平台。(五)完成了民间组织年检工作。今年5月份对全县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进行了年度检查,6月底年检结束,经统计参加年检的16家,未参加年检的4家,注销1家。民办非企业参加年检的5家,未参加年检的7家,注销1家。

2012年工作要点

一是救灾救济工作。
进一步提高救灾工作水平。规范管理县乡两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和使用,加大对救灾救济款物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做到查灾迅速,核灾准确,报灾及时,确保有效救助。在全县动员和组织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社会捐助活动,把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推向深入。及时对社会临时性需救济、救助人员进行救济救助,并根据实际情况对被救助人员进行妥善安置。
二是社会救助工作。
进一步加强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确保低保对象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进一步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广泛宣传低保政策,打造阳光低保;全面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全力推动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建设,不断提高集中供养能力、入住率和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医疗救助管理,抓好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试点工作;继续深化“手拉手”助困行动,打造“没有围墙的敬老院”。
三是优抚安置工作
进一步落实国家优抚政策,保证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落实好抚恤补助自然增长机制,按照重点优抚对象“安居工程”实施方案,计划从XX年下半年开始到2013年底,利用两年半的时间,对确定出的我县30户重点优抚对象的住房进行维修改造。完成城镇退役士兵的安置任务,积极稳妥地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拓宽安置渠道,改进安置方式,保证退役士兵的稳定就业,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
四是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河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抓好贯彻落实;认真做好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筹备工作。
五是区划地名工作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全县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本地《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积极落实地名普查经费;继续加强地名数字化建设,补充完善地名数据库基础信息和区划地名网站建设;深化地名公共服务,继续清理规范各类地名及标志,严格规范地名命名、更名的申报审批程序,加大对各类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力度,保持各类地名标志的整齐规范,充分发挥地名及标志的公共服务作用。
六是专项社会事务
继续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巩固达标成果,提升服务水平;继续支持各乡镇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打造一批精品互助幸福院,切实解决农村老人养老问题;加强殡葬宣传,提高服务水平,增加服务项目,提升公墓安葬率。出台相关政策加大乡村监管力度,提升我县火化率;依法做好收养登记工作,确保收养登记合格率达100%。
七是自身建设
围绕中心工作抓好创先争优活动,丰富载体,深化活动内容,牢固树立创先争优意识,努力增强活动的实效性;进一步加强窗口单位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树立窗口单位的良好形象;加大人才培训工作力度,开展经常性、多元化干部培训,努力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规范机关各项管理制度。